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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推荐5篇)

最新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推荐5篇)

趣祝福范文大全(编辑 快乐小精灵)一份优秀的合同模板应该是怎么样的呢?随着人们逐渐看重法律,我们在签订合同后就需要遵守合同当中的每一条要求,感谢阅读栏目小编为你整理的解除劳动合同格式,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 篇1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不得高于多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

实习期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所以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现在还是学生的实习者,要等你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我们再来看看学徒工、实习工和试用工的不同:

1、试用工需要有上岗资格证书,学徒、实习人员不需要资格证书,通过学徒、实习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2、试用工需要独立完成单位的生产任务,学徒、实习人员不能独立操作,只能在师傅指导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由师傅负责,完成的数量属于师傅的工作量。

3、劳动者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到六个月,学徒期、实习期为一年到三年。

4、试用工有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为同工种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实习没有工资或者只发适量的生活费。

5、试用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学徒和实习属于职业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 篇2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之行为。从此乙方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再进入甲方的任何厂房及宿舍。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毕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计人民币______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资在内的薪资、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奖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甲方应支付之保险费用及含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其他应支付之款项等项目)。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项后,甲方既已履行完毕所有对乙方的义务。乙方如认为甲方还有其他义务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项后,既视为乙方已放弃主张的权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张(含申诉、起诉、投诉)任何权益。

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条乙方已仔细核实出勤记录及计算薪酬的其他依据,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足额发放乙方任职期间的所有应得薪酬(包含加班费)。乙方因工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为______级,乙方本人已知晓,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应得的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款项可达人民币______元,但乙方仍旧同意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

第五条甲方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六条签署本协议以后,乙方承认其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乙方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 篇4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两个地方需要注意的:

一是单位规章制度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是此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理解成是企业单方的权利,即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只要公司把自己应该做相关手续做足了,员工是否回来办理离职并不影响合同的解除。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 篇5

经济赔偿金=原经济赔偿金+额外经济赔偿金

赔偿金=应得工资*25%

赔偿总金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济赔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所 谓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补助费,而是医疗 补助费。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解除合同情形都可以领取经济赔偿金,如果因劳动者违法、违纪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是不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可以依法领取经济赔偿金的情况包括: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与其解 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 病和绝症的还应赠加医疗补助费,或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换绝症的增加部分

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因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有人单位濒临破产或在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同时,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逾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这时,用人单位除全额发放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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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解除劳动合同(系列八篇)


解除劳动合同(篇1)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销售人员已成为各企业不可或缺的一员。但是由于销售人员工作性质特殊,压力大,经常会面临合同解除的风险。本文将从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权益、合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合同解除后的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权益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重要协议,规定了雇员的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权益。销售人员也不例外,他们享有劳动合同解除的权益。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有两种情况:雇主解除和员工解除。

在雇主解除时,雇主需要有合法合理的解除理由,如员工经常无故缺勤、工作态度恶劣、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此时,雇主需要向员工出具解除通知书,注明解除原因、日期和补偿金额等详细内容。销售人员可以在接到解除通知后,向人力资源或法务部门咨询相关法律事项,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被维护。

在员工解除时,销售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解除方案。如果销售人员因公司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如公司长期未支付工资或未按时支付社保等情况,销售人员可以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要求主张权益或向人力资源或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甚至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

销售人员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1.条件

雇主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

• 销售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适合公司的岗位;

• 销售人员多次无故缺勤,影响正常工作进度;

• 销售人员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操作不当,造成公司的维权损失;

• 销售人员不能满足公司的工作要求,或者无法完成业绩目标。

员工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

• 销售人员的人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 此前雇佣方未能履行其约定的薪酬、安全保障、休假制度等方面的义务;

• 原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导致销售人员无法胜任新的工作要求;

• 销售人员出现了严重的身体或心理问题,无法继续从事销售工作。

2.程序

不管是雇主解除还是员工解除合同,都需要遵循法律程序。解除合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 通知另一方:不管是雇主还是员工要解除合同,必须第一时间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清楚说明解除的原因和时间。

• 进行谈判:通知对方后,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和谈判。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经济赔偿等权益方面进行讨论。

• 出具解除通知书:在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后,需要出具一份解除通知书,注明解除的原因、时间、补偿金额等详细信息。

• 在公司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报:如果有争议的话,需要在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报,由仲裁员进行调解。

三、合同解除后的应对措施

一旦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他们需要及时制定合适的应对措施,以便在未来能够更好地面对求职压力。下面我们来看看销售人员在合同解除之后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1.寻求法律援助:销售人员可以咨询一些专业法律机构,以便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保护自己的基本权益。

2.重新评估自己的技能水平:销售人员要重新评估自己的技能水平,以便发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并制定相应的提升计划。

3.积极寻找工作:在合同解除之后,销售人员要积极寻找工作,以尽快重新进入工作状态。

4.维持良好的心态:销售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不断提升自己的自信心和求职信念。在求职中,销售人员要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和潜力,以便更好地获得工作机会。

总之,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需要及时得到解决,以保障其劳动权益。同时,销售人员也要时时关注自己的职业发展,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以便在竞争激烈的求职市场中脱颖而出。

解除劳动合同(篇2)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销售人员是企业经营中非常重要的职业人员之一,他们是企业的收入来源,也是企业的形象代表之一。然而,由于销售人员工作的特殊性质和劳动合同签订的灵活性,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成为企业和销售人员之间经常出现的矛盾之一。本文将就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展开讨论。

一、销售人员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包括: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经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用人单位因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后,按照本法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引起的:

1. 业绩不佳:销售人员是企业的收入来源,其业绩不达标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一些企业会将业绩不佳的销售人员视为解雇的对象。

2. 其他职务:销售人员在企业中往往不是唯一的职务,销售人员如果在其他职务上表现不佳,也可能成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对象。

3. 经济补偿:企业因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需要向销售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4. 违反劳动合同:销售人员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双方协商一致:由于销售人员的工作性质特殊,销售人员往往在与客户沟通和协商的过程中表现出了高度的灵活性和创造力,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二、销售人员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与销售人员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在协商过程中,企业应当向销售人员详细地阐述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并与销售人员商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案。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企业需要为销售人员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企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中,企业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规定,保证销售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补偿问题

当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企业需要按照政府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向销售人员支付相应的离职补偿和经济补偿金。离职补偿通常包括工资、奖金、社保等项目的结算,经济补偿金通常根据销售人员的工龄和工资标准来进行计算。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是企业和销售人员之间常见的矛盾。企业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好合同的约定,保障销售人员的合法权益。销售人员本着诚信守约的原则,合理面对自己的工作情况,在不违反劳动法规的前提下,尽心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达到企业对销售人员的要求。

解除劳动合同(篇3)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业务发展也在不断扩张,这也导致了销售人员成为每个企业不可或缺的支撑力量。在这种背景下,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就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将重点分析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问题,包括解除的法律依据、解除的程序、解除的方式、解除的风险与防范措施等方面。

一、解除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听取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或者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听取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

(一)依法结束经营活动;

(二)发生严重损失无法承担工资或者支付法定经济补偿的;

(三)发生重大变动,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雇用的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与本人协商或者依照法律程序,写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五)其他情形致使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因此,企业在解除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时,必须要符合上述规定中的一种合法情形,并按照相应的程序和方式执行。

二、解除的程序

1.协商解除

如果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相关的解除程序,那么企业可以与销售人员协商解除。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协商出合理的解除意见,并写出书面协议。这样可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并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法定程序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或者遭遇经济困难等情况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用人单位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听取工会或者代表的意见,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出示书面决定,并编制证明材料,备案人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

三、解除的方式

1.协商方式

一般来说,协商方式是最佳的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中,企业可以与销售人员协商出双方可接受的条件和赔偿金额;销售人员也能够就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使得双方都能够顺利停止工作。

2.通知方式

企业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者口头通知方式告知销售人员的解雇决定。不过,建议企业在出示通知之前,先与销售人员进行沟通,解释清楚解雇的原因,并要求销售人员签署接收通知的文件。

四、解除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1.法律风险

在解除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时,必须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如果企业违法操作,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如法律诉讼或赔偿责任等。

防范措施:企业要学习相关法规,避免不必要的违法行为发生。

2.经济风险

劳动合同解除会带来一定的经济风险,如经济补偿等。

防范措施:企业应当要求销售人员签署书面协议,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合理的赔偿或补偿金,减少风险。

3.舆论风险

劳动合同解除会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一旦不当操作,就可能面临负面口碑的影响。

防范措施:企业要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避免不当操作导致的舆论风险影响。

总的来说,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需要企业充分了解法律规定,遵守相关程序和方式,合理对待销售人员,依法行使解除的权利。同时,要加强与销售人员的沟通和协商,尽量避免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不良后果。

解除劳动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已经早已到期,须签订终止合同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终止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档案交接手续后支付乙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元,保险补偿金___元(医疗、养老)。

3、甲方代收乙方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押金等,可以凭收款收据,到甲方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以到人社部门办理社会灵活就业养老、医疗等保险;如果本单位下一步有新岗位需要招聘员工,同等条件下,凭此协议可优先录用;乙方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本单位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注: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篇5)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销售人员作为企业的主要经营支柱之一,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风险高,因此,对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必须要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一、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

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规定的业绩要求不被满足。销售人员的工作性质使得其工作需要许多外在因素的支持,例如产品质量、市场环境等,因此在劳动合同期间,销售人员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公司规定的业绩要求,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2. 行为管理不当。销售人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需要与客户、同事等多种人群沟通,因此,若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管理不当,可能会引起公司的不满,使得劳动合同被解除。

3. 欺诈行为。销售人员作为公司的代表,其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如果销售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如虚假宣传、虚构业绩等行为,不仅会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还可能会对公司声誉造成很大的影响,从而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

4. 和公司意见不合。随着企业的发展,公司的战略和目标也会不断发生变化。如果销售人员和公司意见不合,可能导致业绩下降,从而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二、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双方自愿协商解除合同。在双方自愿协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 协商不成,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由法院判定劳动合同是否解除。

3. 公司因违反劳动法规被罚款或行政拘留,则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三、如何避免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

为了避免销售人员劳动合同的解除,企业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最大程度地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能力。

2. 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给销售人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激发其工作热情。

3.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和行为规范,规范销售人员的行为和业绩。

4. 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销售人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解决销售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帮助销售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综上所述,销售人员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与企业经营的成功或失败密切相关。为了确保企业的持续发展,企业需要合理制定销售政策,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激励机制,从而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业绩水平,避免销售人员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篇6)

案情:王某(申诉人)系本市某外企员工,自12月,王某与所在公司(被诉人)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原劳动合同,并在被诉人出具的解除合同补偿金领款单上签名。后王某因不满被诉人给予的经济补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诉人补发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差额。被诉人则辩称:申诉人的工资收入按销售额提成难以确定,故被诉人按每月1000元标准予以补偿,该补偿金额高于上海市劳动局的标准,因此被诉人不同意支付申诉人提出的补偿金差额。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既然申诉人与被诉人经协商一致而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事后再要求补发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额依据不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诉人的要求不予支持,并裁决申诉人承担150元仲裁费。

分析与评述:这个案例属典型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根据《劳动法》第24条和第28条,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按照上海市劳动局沪牢关发16号文“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作为经济补偿计发基数的月工资收入是指按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实得工资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难以确认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调确定;协商不成的,按同期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难以确认的,按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本案中,因申诉人的月平均实得工资性收入难以确认,所以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事宜上,申诉人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再按法定标准计算。所谓“协商一致”,按照民法及合同法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本案中申诉人同意解除合同合同补偿金足以表明:申诉人与用人单位在经济补偿金事宜上有了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该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非因法定事由不得事后反悔。因此,既然被诉人给予的经济补偿不低于法定标准,申诉人再要求补发差额的请求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解除劳动合同(篇7)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销售人员的职位越来越受到重视。他们在公司中的角色和地位逐渐提升。然而,在销售工作中,精神压力和工作强度都很大。由于工作的压力和经济效益的考核,很多销售人员面临着离职、解雇等不良因素。本文将探讨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在销售人员的工作中,公司或个人有可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终止合同,一般应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合同。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

1、业绩不佳。销售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业绩是判断销售人员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如果销售人员的业绩不佳,无法完成公司的目标和计划,公司可能会考虑解除他们的合同。

2、违反规定。如果销售人员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比如泄露保密信息或者有违规行为,公司可能会解除该员工的合同。

3、行为不端。如果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没有原则性的做法,或者有一些不良行为,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形象,公司可能会考虑解除合同。

4、自愿提出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当销售人员的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他们可以自愿提出离职或解除合同。

二、销售人员解除合同处置的程序

如果公司解除了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来说,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通知销售人员。公司应通知销售人员其合同已被解除,主要是为了告知员工知情,并保证其权利不被侵害。他们应在解除合同前与销售人员进行沟通,并解释他们离开公司的原因,如业绩不良、违规行为等。

2、劳动补偿交涉。销售人员有权要求公司给予他们劳动补偿。其中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以及一些额外的补偿费用等内容,因此在解除合同后,如果员工要求劳动补偿,公司应协商解决。

3、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是,销售人员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并进行手续办理。双方应在协议中说明评估标准,以保证解除合同的合法性。

三、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注意事项

1、保证通知时间的合理性。公司应保证通知的时间合法,即合同的解除通知应提前通知,在销售人员没有意外的情况下,在工作时对事情进行交接和处理使用。如果公司在短时间内切断销售人员的职务,可能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以及公司和客户的信任。

2、锁定重要信息。在销售人员离职后,公司应该快速锁定重要的信息和客户资料,以免造成泄密等问题。

3、确保时间的合理性。解除劳动合同程序需要时间,公司和销售人员应保证按照合同程序进行解除,以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如果过早或过晚,可能会给员工和公司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这是应该避免的。

四、建立健全的解除合同程序

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既涉及到企业员工的基本权益,也涉及到企业的经济、经营和社会信誉。建立完善的解除合同的程序,不仅可以保护员工的基本权益,还可以维护企业经济和经营利益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应制定清晰的员工管理规则和制度,并明确规定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标准,使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良好,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凝聚力,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解除劳动合同(篇8)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在市场经济下,销售人员是企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销售人员的工作非常重要,因为他们是企业与客户之间的桥梁,直接影响着企业的销售业绩和客户关系。但是,在销售工作中,销售人员需要面临的竞争压力和工作压力也非常大。一些销售人员可能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胜任工作,或者与公司因为某些事情产生矛盾,这时候就需要考虑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本文将探讨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一、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通常情况下,企业与销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都会注明有关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如无特别约定,双方都可以在合同生效后,通过达成一致意见或者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合法解除。销售人员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 不适应工作环境

不同的企业工作环境和职业文化不同,有些销售人员可能没能很好的融入到企业文化中来,无法适应企业的工作环境。

2. 工作压力过大

在销售工作中需要经常面临面对顾客的压力,同时也需要承受严格的工作要求和时间管理。这些加起来会给销售人员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和负担。

3. 薪酬不满足

销售工作具有很大的挑战和风险,而薪酬通常是以业绩和销售量为基础计算的。如果销售人员的工资水平与他们的付出不成比例,他们可能会考虑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

4. 矛盾与不满

在工作中,销售人员与其他同事或管理者之间的互动可能会引发不同意见和矛盾。如果无法解决,销售人员可能会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二、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 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最常用的方法之一。销售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时,明确表达其解除合同的意愿,并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双方达成协议,销售人员应签署解除协议,用人单位应尽快发放符合当地规定的赔偿金和解除合同证明。

2. 经济补偿解除

如果销售人员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他们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申请,通过支付法定或约定解除赔偿金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销售人员应注意: 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将不受理申请。

三、 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 解除应提前通知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提前告知对方,并在通知书中注明解除期限。这可以让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工作,并及时通知其它工作人员。

2. 解除应符合合法性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销售人员不要贸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在签署协议前详细考虑清楚,不要随意违约。

3. 解除应合理依据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具有充分的合理依据。虽然销售人员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做出决定前应认真考虑各种因素。

结语

销售人员作为企业中的关键一部分,他们的努力和贡献是不可忽视的。企业与销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书,双方应切实履行合同条款,并确保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销售人员应在协商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认真考虑,并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篇9)

销售人员是整个企业营销团队中至关重要的一员,其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需要拥有较高的销售技能以及良好的言谈表达能力。然而,在销售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中,也可能会出现许多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劳动合同解除问题。那么,对于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应该如何进行处理?下面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一、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在我国劳动法律中,规定了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经劳动者同意的;

(二)因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到期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予转正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五)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出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首先,用人单位需要得到销售人员的同意,或者销售人员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才有可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如果决定不予续签,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因为销售人员的工作任务繁重,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希望在出现问题时,尽快解除与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以减少对企业的影响。然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容易引发纠纷,甚至影响企业的声誉。

具体来说,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应该包括以下几步:

1.用人单位应当首先与销售人员协商,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并尽量让销售人员理解和认可这个决定;

2.如果销售人员无法达成妥协,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至少30天作出通知;

3.在通知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与销售人员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并按规定向销售人员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费用;

4.如果在通知期内,用人单位与销售人员无法达成妥协,销售人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三、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在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1.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法律咨询,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尽可能规避风险;

2.在解除合同前,应该妥善保存有关证据,以便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证明自己的行为合理合法;

3.使用中立、客观的语言,尽量减少情绪化因素,避免引起销售人员的反感,影响工作氛围;

4.在合同解除后,应该尽快将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和归档,以便随时查询。

结论:

在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上,用人单位应该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并谨慎应对,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通过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加强对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的了解,将劳动关系维护好,也是维护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

解除劳动合同(篇10)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

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

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从以上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按员工入职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这就是所谓的n+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可参考: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点击打开)。

这种情况,员工属于辞职,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无需征得企业同意,即可于30天后离职。可参考:辞职了,离职手续该怎么办?(点击打开)

也就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时,企业提出:与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因此,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1个月“代通知金”的问题。(个别地方除外,如北京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具体需查询当地劳动法规)。

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给补偿金,计算方法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同,但由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所以,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从201月1日开始计算。

也就是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提前跟企业说明,也可以不提前说明。员工可以在合同到期时,交接工作之后,不再继续上班。当然,由于还需要企业发放工资,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等后续工作,建议员工在离职时没有必要和企业弄得很不愉快。

作为企业,无论员工离职是何原因造成的,在离职时,把离职手续处理清楚,既有利于在职员工的保留,也有利于自己在行业中的口碑。

作为员工,无论以前与企业有任何过节,离职时,一定要把后续的事情办理好,不影响企业工作的正常进行,也给自己的职业生涯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解除劳动合同(篇11)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销售人员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销售业绩和利润。但在销售工作中,销售人员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压力大、环境复杂等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导致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对于企业来说,该如何应对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请求,需要进行认真思考和解决。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1、个人因素

销售人员的工作本质上是服务型的工作,需要具备较好的沟通技巧和团队合作能力。但是,由于每个人的性格和经历不同,有些销售人员可能在销售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瓶颈,导致情绪波动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销售工作的完成。因此,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和问题时,有些销售人员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难以承受。

2、薪资待遇问题

薪资待遇是每个员工非常关心的问题。对于销售人员来说,他们的工作需要产生成果,根据销售业绩的好坏来决定他们的薪资水平,这也是他们努力工作的一个重要动力。但是,如果销售业绩没有达到预期,导致薪资水平较低,有些销售人员可能会觉得自己付出的努力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可能导致其产生疲劳和厌倦情绪。同时,如果企业没有明确的薪资水平规定,也容易导致销售人员对薪资因素的不满,从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3、工作环境问题

销售人员的工作环境需要较好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如果企业缺乏良好的工作环境,或者存在各种干扰因素,可能导致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低下。例如,如果销售人员的工作空间过于拥挤或不够宽敞,或者存在高噪音和不良气味等,都会影响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注意力。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可能会促使销售人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二、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

当销售人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企业需要认真对待,并进行合理的处置。

1、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利,确保薪资待遇执行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此外,企业还应该关注销售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提供良好的福利和服务,使销售人员能够更加专注于销售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

2、合理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如果销售人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企业需要认真听取销售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综合考虑企业和销售人员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进行合理的处理。如果销售人员的请求是基于正当原因提出的,企业可以协商解决,并对销售人员提出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和改善;如果销售人员的请求主要是个人原因或其他外部因素导致的,企业应该通过沟通和培训等方式帮助销售人员解决问题,克服困难。

3、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如果销售人员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企业必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利益。同时,企业也应该在维护自己的利益的同时,注重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企业文化,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

三、结论

销售人员是企业销售业绩实现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在销售人员的工作管理和待遇上,企业应该提供更多的关注和帮助,保证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质量和工作愉悦度。但是,如果销售人员因各种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企业应该认真核实,采取合理的处理方式,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企业形象和企业文化的塑造。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实现长期稳定的销售业绩和可持续发展。

解除劳动合同(篇12)

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基本流程:

一、负责部门:人事处。

二、参与部门:人事处、财务处。

三、具体程序:

(一)人事处提供本单位的经过工会讨论并且走完公示程序的劳动纪律以及劳动规章制度,尤其是据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

(二)人事处提供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证据;

(三)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四)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五)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后,财务处应当结算并给付劳动者薪资;

(六)劳动合同解除:在薪资结算完毕后,劳动合同解除;

(七)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八)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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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回执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收到某某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签收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此回执一式两份,公司人事处与员工双方各执一份)

延伸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流的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新集体劳动合同格式


合同也成为双方都能相信的纸面约定。签订合同可以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确定,防止日后谁也说不清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正规的合同都有涵盖哪些内容呢?“集体劳动合同格式”是由趣祝福的编辑特意为您提供的内容,经过阅读相信您会有所体会!

集体劳动合同格式【篇1】

集体劳动合同范文1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公司)与(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公司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减少加班加点。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第十四条 公司应定期提取福利费用、职工医疗费用、福利奖励基金等,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等,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劳动保险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十七条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等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应组织职工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十九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二十条 公司执行政府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条例,并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

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积极举办培训,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的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企查看等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先征求工会意见,并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公司方能作出决定。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3)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而停产、转产、破产或面临破产边缘,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4)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

第三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和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

合同期满前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范文2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条例,公司和工会同意确保工会代表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全面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二条 公司和工会双方一致同意严格遵守中国政府有关法律和条例,认真执行中国政府有关职工雇用、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计划生育、职工教育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 工会代表被录用的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二章 工薪

第四条 公司实行月工资制,每月按平均劳务费208元支付一次工资。职工实得工资和各种补贴,由公司按照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发给职工。

第五条 工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和生活指数变化等因素,有权代表职工提出增长工资的要求,公司应给予考虑。

第六条 公司实行每周5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在盛夏炎热天气职工的工作时间,可经公司与工会协商适当减少。

第七条 公司因生产或工作,需要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及在法定公休节假日加班,公司应发加班工资。职工实行加班工资,由公司按中国政府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在夜间工作由公司支付夜餐费。

第八条 在不影响完成生产任务和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应准许职工参加中国政府和群众团体所要求的活动,并照发工资,职工离开岗位前,应征得主管行政领导同意。

第三章 职工福利

第九条 公司应解决职工住房,并为改善职工食堂、托儿所、保健站及后勤服务等集体福利事业创造条件,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不应低于同行业国营企业的标准。

第十条 为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和身体素质,公司应支付职工午餐补贴,标准每人每日X元。

第十一条 为鼓励职工更好地为公司努力工作,公司开业周年纪念日,发给每个职工质量较好的服装一套,以资鼓励。

第四章 劳动保险

第十二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公司支付。

第十三条 职工每年应体检一次,其费用由公司支付,工资照发。

第五章 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 公司必须搞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工会有权要求公司采取措施定期改进。

第十五条 为保护职工安全生产和改善厂风厂貌,公司在确保原有劳保用品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发工作服两套。

第十六条 每年 月 月(共 个月)夏暑季节,为完成生产任务和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公司应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供应清凉饮料,其标准不得低于同行业国营企业水平。

第六章 辞退、解雇

第十七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如因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解雇多余职工时,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情况要辞职时,应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第七章 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工会应教育职工关心公司的发展,积极学习文化、技术,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设备、材料、环境、测试手段正常的情况下,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工会要教育职工服从公司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努力搞好公司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 工会应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章 奖惩

第二十一条 为保护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使公司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有责任向董事会建议,要求董事会在职工超额公司生产计划时,应在超额部分的利润中,分享一定比例的利润,以体现多劳多得。

第二十二条 根据公司每年获得税后利润水平,从董事会确定的福利奖励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年终奖励发给职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同的行政处分,必要时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可以开除。

第九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与工会发生劳动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可由一方或双方向市劳动局请求仲裁,如有一方不服仲裁,可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与工会遇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力而不能执行本合同时,需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

第十章 合同期限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经市劳动局批准之日起生效。一年后经公司与工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公司与工会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某些条款。但需经双方同意,报劳动局批准。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修改。

第二十八条 如因特殊情况,公司终止营业,应经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九条 为促进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各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议,公司照发代表工资。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与中国法律规定相悖的条款应按中国法律和中国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中、英文正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本合同中、英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呈报市劳动局和汽车工业总公司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范文3

为深化企业和工会的改革,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支持和确立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全面完成今年的生产经营承包目标,厂工会与厂长共同签订此两保一超合同书,以相互支持,共同遵守。

一、

1.保证支持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保证厂长对企业生产、技术、经营、财务开拓全面负责、统一指挥的顺利进行。

2.保证厂长交给各部门的生产经营分解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以

3.积极开展技术协作活动,承接厂内外技术攻关项目,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完成技协任务20万产值。

4.协助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工劳保福利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各类事故,保证职工安全。

5.定期组织职工就生产、劳动、生活、福利等职工具体利益同厂行政领导进行民主协商对话,共同学习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增强职工对宏观经济及工厂有关措施的理解,增强厂行政对职工实际困难的理解,维护职工各种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

6.保证开好全年两次的职代会,组织职工积极参政、议政,说主人话、为主人事、当主人家,讨论决定职工福利方面的重要问题,定期组织评议干部,组织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监督和检查职代会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7.保证围绕生产经营目标和每季度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黑板报、快讯、广播、一句话新闻等,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生产。

8.协助行政动员职工顾全大局,服从调动,遵纪守法,增产节约,革新挖潜,出满勤,干满点,争创高指标,开创新纪录,提高经济效益。

9.围绕生产经营,参加生产经营大调度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努力为行政排忧解难。

10.围绕两个文明建设,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办好职工之家,把职工的热情投入到生产经营工作之中,为完成工厂22项奋斗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厂长方面

1.保证今年实现产值1000万,上交利润61.65万,增收节支177.5万,争创省级先进企业,完成企业22项奋斗目标,保证给全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职工晋升一级效益工资。

2.面对市场需求,搞好商品经济,增产节约,开发新产品,依托优势,在国内各地开拓经营新局面,发展外向型经济,完成今年承包目标任务,保证全厂职工年收入平均不少于1569元。

3.保证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大力支持工会开展职工技协活动,鼓励职工勤劳致富,努力创造良好条件,为职工多办好事。

4.保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条件,定期检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改善职工生产条件,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5.要爱护关心职工,保证铸件、露天场地、铸造和大车件车间改造、基建器材库房、漆工改造以及一、二、三、工装、大件、漆工的环境改造工程进度,重建招待所和职工食堂,改造部分职工宿舍,改善单身宿舍,按计划进行生活区道路的修理和绿化工作,

6.认真贯彻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按照《规范》要求,开好职工代表大会,保证职工代表行使条例规定的各项职权。

7.关心工会建设,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8.对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标兵和生产经营中提前完成双过半任务以及提前跨入1989年的职工给予重奖。

9.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群众来访室,热情接待职工,为职工解除后顾之忧,为基层热情服务。

10.搞好厂区绿化和大楼花园化,完成职工之家的建设,增加文体设施,改善供暖条件,为职工创造优良的生产工作环境。

二、

1.给生产经营工作中出色的职工多晋半级效益工资。

2.给在生产工作中提前跨入1989年的职工,每超一个月奖励五元,以此类推。

3.给出色完成全年分解任务的中层干部多晋半级效益工资。

4.给每季度超额完成任务的中层干部一次性奖励30~40元,车间、科室50~100元。

5.给厂长和工会主席各多晋半级效益工资,并增给厂级干部晋升半级效益工资名额三名。工会系统名额三名,以奖励在完成目标任务中的有功人员。

6.奖励厂长的生产经营团体600元,奖励工会主席的职工群众团体600元,奖金由成本列支。

三、本合同从厂长和工会主席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既保证厂长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又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使厂长承包的生产经营目标同职工的具体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超过,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如厂长一方违反合同书内容,应向职代会作检查并扣发年度奖金50%,如工会主席违反合同内容,应向职代会作检查,并扣发年度奖金50%。

四、此合同由党委监督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格式【篇2】

集体劳动合同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集体劳动合同格式【篇3】

很多人容易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混为一谈,认为同是合同,二者的法律效力应该差不多。那么两个合同到底有什么区别?签订时有哪些规定?那么做个对比,二者异同之处,很容易便被发现。

一、签订主体不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所在的工会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方面,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上面的所有约束都是对劳动集体而设定的。

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用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后,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二、签订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反应的是企业里所有的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基本福利、保障,所以集体合同反应的是集体共性的问题。

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和单位签订的。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所以签订的合同内容在《劳动法》的范畴下,对于一些具体的,带有个性的东西进行约定。比如员工所要承担的具体工作、岗位、享受的待遇等等。

三、签订方式不同

集体合同适用的是大型企事业单位,员工较多且有工会。集体合同在双方签订之前,必须先制定集体合同文本,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双方当事人才可以签署。而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商量满意之后,就可以立即签署了。

四、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同。

对于集体合同而言,即使通过职工大会表决, 签订后也不能立即生效。必须上报相关劳动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如果劳动行政部门没有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话,那么在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集体合同便具有法律效用了。

劳动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便马上产生法律效力。在合同约定到期的这段时间里,双方就应严格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事。如果有违约的,可根据合同签订的内容,参考劳动法,向上级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五、二者约定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有两种期限:固定期、无固定期。固定期的,合同签订期限则是根据双方的需要自行商谈,可以是一年也可以是三年。到期后,如果双方对合作比较满意的话,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三次的,则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合同。

而集体合同只能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期限一般是一至三年。合同结束后,工会可以通过员工大会的讨论,看是否应该续签。如果觉得合理的话可以再次签订,如果有需要改正的地方,双方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修正。

签订集体合同后,劳动者还需依照《劳动法》规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工资待遇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有冲突的话,则衡量双方最高标准,按最高标准来执行。例如集体合同上约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该为1000元,而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800的话,那么工资就应按照1000员的标准发放给职工。

集体劳动合同格式【篇4】

甲 方:

乙 方: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四条 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职工熟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五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六条 企业要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依法加强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交纳保险费。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医疗期间和伤残鉴定后的待遇,按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企业应对职工特别是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条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职工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检举。

第十一条 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和欺骗。

第十二条 职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企业应及时通知工会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条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劳动合同格式【篇5】

甲方(用人单位方以下称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首席协商代表:职务:

其他协商代表:

乙方(职工方以下称乙方)

工会组织名称:

全部职工人数:

首席协商代表:职务:

其他协商代表: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乙方代表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甲方尊重并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利和地位,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乙方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依法签订生效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

二、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甲方与员工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与员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单方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前征求乙方意见。

第八条乙方有责任帮助和指导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甲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监督甲方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乙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协商代表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和生产经营的特点,经与乙方平等协商,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每年年初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签订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二条甲方变更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时,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条款:

(1)劳动定额的确定和修改;

(2)奖金分配办法;

(3)津贴、补贴标准;

(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的工资支付办法;

(5)职工试用期及病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与乙方和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后进行。

第十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经乙方同意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以下部门和岗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集体劳动合同格式【篇6】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四条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单位对____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六条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七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八条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__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__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二十九条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集体劳动合同格式【篇7】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条例,公司和工会同意确保工会代表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全面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二条公司和工会双方一致同意严格遵守中国政府有关法律和条例,认真执行中国政府有关职工雇用、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计划生育、职工教育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工会代表被录用的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二章工薪

第四条公司实行月工资制,每月按平均劳务费208元支付一次工资。职工实得工资和各种补贴,由公司按照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发给职工。

第五条工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和生活指数变化等因素,有权代表职工提出增长工资的要求,公司应给予考虑。

第六条公司实行每周5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在盛夏炎热天气职工的工作时间,可经公司与工会协商适当减少。

第七条公司因生产或工作,需要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及在法定公休节假日加班,公司应发加班工资。职工实行加班工资,由公司按中国政府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在夜间工作由公司支付夜餐费。

第八条在不影响完成生产任务和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应准许职工参加中国政府和群众团体所要求的活动,并照发工资,职工离开岗位前,应征得主管行政领导同意。

第三章职工福利

第九条公司应解决职工住房,并为改善职工食堂、托儿所、保健站及后勤服务等集体福利事业创造条件,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不应低于同行业国营企业的标准。

第十条为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和身体素质,公司应支付职工午餐补贴,标准每人每日X元。

第十一条为鼓励职工更好地为公司努力工作,公司开业周年纪念日,发给每个职工质量较好的服装一套,以资鼓励。

第四章劳动保险

第十二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公司支付。

第十三条职工每年应体检一次,其费用由公司支付,工资照发。

第五章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公司必须搞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工会有权要求公司采取措施定期改进。

第十五条为保护职工安全生产和改善厂风厂貌,公司在确保原有劳保用品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发工作服两套。

第十六条每年月月(共个月)夏暑季节,为完成生产任务和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公司应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供应清凉饮料,其标准不得低于同行业国营企业水平。

第六章辞退、解雇

第十七条集体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如因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解雇多余职工时,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情况要辞职时,应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第七章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工会应教育职工关心公司的发展,积极学习文化、技术,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设备、材料、环境、测试手段正常的情况下,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工会要教育职工服从公司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努力搞好公司的各项工作。第二十条工会应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章奖惩

第二十一条为保护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使公司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有责任向董事会建议,要求董事会在职工超额公司生产计划时,应在超额部分的利润中,分享一定比例的利润,以体现多劳多得。

第二十二条根据公司每年获得税后利润水平,从董事会确定的福利奖励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年终奖励发给职工。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同的行政处分,必要时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可以开除。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二十四条公司与工会发生劳动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可由一方或双方向市劳动局请求仲裁,如有一方不服仲裁,可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五条公司与工会遇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力而不能执行本合同时,需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

第十章合同期限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经市劳动局批准之日起生效。一年后经公司与工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公司与工会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某些条款。但需经双方同意,报劳动局批准。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修改。

第二十八条如因特殊情况,公司终止营业,应经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九条为促进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各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议,公司照发代表工资。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与中国法律规定相悖的条款应按中国法律和中国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中、英文正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本合同中、英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呈报市劳动局和汽车工业总公司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格式【篇8】

合作方:广州国交交通设施发展有限公司(称甲方)

合作方:赣州银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称乙方)

军民融合的方针、平战结合、军民兼营”为更好更快的发展国防交通事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依照国交审批后的工程建设项目成立“项目工程管理部”交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全权负责所属项目的工程建设和管理,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其他约定的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合作经营原则:本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和其他约定的工作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二章.合作经营方案

第二条、在乙方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依照国交审批后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交由乙方实施、建设和管理,自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20xx年内应保证广东省范围内及省外等项目之一工程建设,其后年度工程量不低于5。

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的经营理念,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日常财务。工程款项通过甲方转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 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和统筹资金。

甲方因本合同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

第五条 甲方任命乙方为工程部负责人,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主招用、辞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人员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报甲方备案。

任何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所需的相关证件。

第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以及安全检查权。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其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第三章 下浮点的缴纳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具体的项目工程签定补充合同,约定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及时间、下浮点数。补充合同未做约定的,适用本合同约定,补充合同视同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20xx年6月 日起至20xx年6月 日止。

第九条 合同期满,乙方可以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三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施工建设量来拨付工程款,每工程项目甲方在开工前期一个星期内不少于向乙方拨付工程款50%。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负责所有的管理事务,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一切责任。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

第十二条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提供项目工程管理部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移交给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每项目的有效证照以及相关有效文件,并负责每项目的款项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 甲方须协助乙方处理项目属在地的社会关系。

第十五条 乙方确保甲方所属项目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的保障,并服从甲方领导,为发展国防交通事业而努力。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第十六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后,甲方该配合乙方完成合作经营期间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决算完成,并付清全部工程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30日前派员对乙方合作经营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结算。合同期届满之日,双方就财务、财产等事项办理交接手续。

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六章 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

第十八条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第十九条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递交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书一份。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违约方在守约方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之内向守约方支付100万违约金。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第十五、十八条。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故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应向合同签订地所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集体劳动合同格式【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双方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事项进行共商共决。

第三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签字后,报劳动部门审查备案。

第四条本合同经第三条规定程序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工作岗位

第五条企业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权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时,应采取调减工资、工时、班次以及轮休、培训等方式,尽最大努力保留职工就业岗位。

第六条企业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计划、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根据生产实际,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上岗、转岗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综合技能。

第七条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确需经济性裁员的,应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按规定支付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企业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职工:

(一)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第三章职工工资

第九条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元。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

点工资报酬、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和补贴。

第十条企业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如遇到节假日可以提前____日,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企业扣除职工工资应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职工因扣除和接受企业经济处罚减发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减发后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本年度职工收入调整,本着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同步的原则,参照市政府工资指导线、CPI(物价上涨指数)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

(一)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度增加____%,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增加____%;

(二)企业利润总额与上年度持平,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增加____%或持平;

(三)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度下降____%,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减少____%;

(四)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职工放假的,放假期间企业应发放生活费,月生活费____元(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十三条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执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四章保险及福利

第十四条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应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为职工足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职工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生育时,企业应当协助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为职工提供相应待遇。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六条企业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每周平均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和综合工作时间制度,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企业因生产经营确需安排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八条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待遇,休假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场所和环境,向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每年应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条对于损害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劳动,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予以抵制。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二十一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工会应及时协助处理,并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其医疗费、生活补贴、死亡丧葬费、家属抚恤费,以及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疾病医疗期和相关待遇均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七章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三条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依法享受特殊保护待遇及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强度标准的工作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二十五条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享受的待遇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八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企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履行情况年内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

第二十七条企业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二)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导致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时;

(三)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时。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集体劳动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工会促进企业发展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方针,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开展“职工与企业风雨同舟”活动,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的实现。

第三十条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我与企业共命运”为主题的技术攻坚、突击会战等岗位建功活动,帮助职工提高职业道德和劳动技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三十一条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引导职工以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企业事务,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时,应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与企业行政方协调、协商,反映职工合理诉求,提出争议调解意见,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十二条与企业行政方一道,积极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救助,以凝聚职工,发展企业。企业发生严重困难时,应主动与市、区(县)两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合作,为困难职工提供有效帮助。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应在签字后7日内,由企业行政方将本合同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一式三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企业工会同时报送上一级工会备案。自报送之日起15日内劳动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双方应以适当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期限为____年。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前60日内,双方应平等协商续签新的集体合同。

企业方首席代表:

工会方首席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格式【篇10】

甲 方: 乙 方:企业职工 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四条 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职工熟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五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六条 企业要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依法加强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交纳保险费。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医疗期间和伤残鉴定后的待遇,按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企业应对职工特别是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条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职工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检举。

第十一条 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和欺骗。

第十二条 职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企业应及时通知工会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条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集体劳动合同格式【篇11】

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

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企业对在________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三十二条 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条 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四条 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 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集体劳动合同格式【篇12】

企业:________________ 工会: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条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3、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4、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2、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4、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5、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6、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7、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8、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条劳动保护

1、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2、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3、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4、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5、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6、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7、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8、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9、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10、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11、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12、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2、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

3、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4、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条保险与福利

1、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2、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

3、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4、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6、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7、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8、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条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2、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3、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4、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5、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6、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条劳动纪律和奖惩

1、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2、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3、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4、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5、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合作与联系

1、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2、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3、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条监督检查和仲裁

1、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2、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4、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其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

1、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4、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5、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 工会(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7篇


我们在工作中一定会用到合同,因此很多人会想问:是否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来撰写一份完整的合同呢?事实上,正确地签订合同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我们的权益。今天,我想向您介绍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话题,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还要提醒您,记得收藏本页哦!

解除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律师提示】方便甲方顺利向乙方送达相关文书,避免因无法送达带来的法律风险。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

年月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社保、公积金缴交至年月止。

第四条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条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第六条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甲乙双方自年月日起订立劳动合同。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自年月日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截至到年月日。

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2、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年月日办理完结。甲方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时按照乙方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及其他各种费用总计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年月日汇入乙方工资卡中。

4、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对甲方公司名誉进行损毁或者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

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6、本协议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本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互不追究。

7、上述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职工档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收条

今收到公司支付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即《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中协议约定的总金额)总计人民币元(大写:)。

签字确认:

日期:

收到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可以直接解除劳动的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的解除,多数国家都有自己的立法规定,并有各自严格的限制条件和程序。纳闷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呢?

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 篇3

第()号

员工姓名:所在单位:通知发出时间:年月日

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媒体公告()、其他()

公司经办人: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完全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员工签收: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号

同志:

您于年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岗位是。现因下列第____(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年月日签订的为期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请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关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所示: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现乙方根据《本省劳动合同条例》第33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个人原因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表示同意;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_____年月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权利的要求,同时乙方也放弃向甲方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所有权利;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三、本协议即双方签章好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确认:_______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3

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参加工作,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_______(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_______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工资发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和劳动者无过错两种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

1.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职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身体条件、受程度、实际工作能力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的。劳动纪律是职工在集体劳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主要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时,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教育,或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给予应有的行政处分。如果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以后,职工仍然不改正错误的,企业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主要指: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遭受损失;滥用职权,违反,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贪污、盗窃,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职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企业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国营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一般给予3个月到1年的医疗期限。在本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根据不同病情适当延长,对于医疗期满以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至才可,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三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无过错。劳动者无过错,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 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这样做,不仅有利于维护企业经营者的权威,帮助企业行政方面更好地行使职权,也有利于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稳定职工情绪。

解除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总结了《劳动合同法》中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却这些情形以外,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不但要全额支付工资,还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单位拖欠的工资,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可按照“劳社部发〔20xx〕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解除劳动合同 篇7

甲方:(全称)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于 20__ 年 8 月 22 日共同签署的《轻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三方协议书》,因乙方挂靠人 自20__年卷款潜逃事件,导致甲方 有限公司丽水工程至今未能竣工验收。现三方为了甲方工程能够顺利完工验收,体现企业互惠友好的经营理念。经三方商议决定解除三方合同。

合同内容条例如下;

1、 20__年8月22日丙方以分包形式在乙方的名义下承包甲方公司丽水南城新区十路钢结构厂房,根据当时三方合同条例,甲方工程款项总额2755440.00元(贰佰柒拾伍萬伍仟肆佰肆拾元)汇入乙方账户,经乙方扣除税金及管理费后由乙方汇入丙方指定户头,至今丙方收到乙方汇入工程款总计为20__000.00元(贰佰零贰万壹仟元),现三方合同确定为解除。由此丙方未收到的工程款555440.00元(伍拾伍万伍仟肆佰肆拾元)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汇入丙方( 有限公司账户)甲方已经汇入乙方的工程款金额,乙方必须按付款金额开具税票给甲方!接下来汇入丙方的工程款金额,甲方在未付金额555440.00元(伍拾伍万伍仟肆佰肆拾元)中直接扣除6%的税点即可。

2、 原三方合同规定:工程所有验收资料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现三方合同解除、丙方代

3、 三方合同解除时,乙方必须向丙方开具甲方汇入乙方工程款项中的管理费154000.00

4、 甲方在工程验收所需费用的全部由甲方负责,丙方负责配合及协助。

5、 三方合同解除后,甲方必须先将工程款555440(伍拾伍万伍仟肆佰肆拾元)(扣除

6、 质保金40000(肆万元)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给丙方(限公司)则合同解除。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轻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三方合同解除协议与《轻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三 份,三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合同生效:

合同解除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解除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位 所: 位 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手机: 手机:

丙方:(公章)

位 所: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最新解除劳务合同8篇


在契约精神愈加强烈的现代,法律对合同的具体内用有着严格性的规定,正规的合同要怎么写才能写出来呢?经过谨慎地筛选我们给大家整理出了一篇最新的“解除劳务合同”,如果你觉得这份资料有用请将它分享给你的朋友和同事!

解除劳务合同【篇1】

单 位 名 称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号码单位性质职 工 姓 名性别族别籍贯身 份 证 号社会保险号合 同 号合同起止日期工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属以下第 项等 项情况:合同期满; 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职工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职工自谋职业要求辞职,单位同意; 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单位开除、除名; 10、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1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13、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

15、单位濒临破产,需精减人员;

16、单位宣告破产;

17、单位被依法解散;

18、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合同;

19、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

20、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21、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2、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3、职工参军入伍;

24、职工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单位不支付工资和保险待遇;

25、上级组织要求调动,双方协商一致;

26、经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终止劳动合同;

2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签(章)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一式三份,职工本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各一份。

解除劳务合同【篇2】

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条款、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表现在劳动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主要包括:(1)自动离职。即劳动者以擅自离职、违约出走、不辞而别、跳槽等方式强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故意失踪。即长期不回用人单位工作或与用人单位失去联系。

2、违反保密条款。《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3、违反竞业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即约定劳动者(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职期间和离开用人单位后一定时期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如若违反,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劳动者就下列情形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2、劳动合同因劳动者的原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三、《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不得多头就业。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即劳动者必须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担责。

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之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用人单位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劳动者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因调查该劳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

一、用人单位损失额确定后,劳动者直接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二、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报酬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付清赔偿金。

不需要。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您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要注意保留这个通知证据!

公司辞退,需提前30天通知你,公司要按最后一个月标准多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你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公司同意后满一个月可离职,结清自己该有的帐款。没有那多出的一个月工资。

合同另有约定,约定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明确禁止的条款,违约按违约条款。

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是立即解除的情形的,但要提供有关证据证明;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方可解除,否则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以上为您解答的就是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除劳务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终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双方终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甲方劳务派遣服务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该部分劳务人员由乙方整体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劳动关系。

三、甲方因终止双方合作协议而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乙方承担该部分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应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劳务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劳务管理费在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按实将员工的社保费补缴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从_____月_____日起由乙方与其建立社保关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务合同【篇4】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解除劳务合同【篇5】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一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条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工资发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一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为期__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七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劳资、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见《员工离职工作交接、款物清偿一览表》)。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仍应遵守原协议的约定。

七、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党团关系、计划生育的证明。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党团关系、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八、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三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结清以下款项:

a)月份工资:共计¥元

b)相应比例年终奖:共计¥元

c)经济补偿金:共计¥元

d)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资产损失赔款:共计¥元;

e)其它:共计¥元;

f)其它扣款以员工离职交接表中所列资产移交情况为准。

3.甲方为乙方缴交社会保险金至年月日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1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7.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以劳动合同中甲方名称填写并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延伸阅读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办哪些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3日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劳动者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者转为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移交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者失业后,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xxx》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解除劳务合同【篇6】

一、解除劳务合同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双方于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就解除劳务服务关系一事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务服务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的劳务关系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解除,双方附属于劳务协议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2、乙方保证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办理甲方所要求的离职手续。

3、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双方确认因劳务关系而产生的任何经济关系已经全部冻结。

4、乙方同意在劳务合同解除后仍然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乙方所掌握的的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5、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名、加盖指印):

经办人:

身份证号:

xx年x月x日

二、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1、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2、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3、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平等民事主体,可以在签订劳务合时约定随时解约应满足的条件;如解除合同中出现纠纷,将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予以调整。

因此劳务合同关系可以随时解除。

三、劳务合同的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解除劳务合同【篇7】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与甲方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与甲方建立雇佣关系。现乙方于___ 年 ___ 月 ___日向甲方提出辞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 年 ___ 月 ___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___ 年 ___ 月 ___ 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

3、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至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于年月日前向乙方归还乙方放在甲方处的等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及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在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前须全力配合甲方完成本岗位相应工作,不得出现推诿、怠工行为。

7、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均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和个人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8、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二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解除劳务合同【篇8】

篇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

存根20xx第 号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码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 年 月 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证明一式两联,此联为单位联)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骑缝章)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二)

20xx第 号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性别码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 年 月 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送 本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篇二:解除(终止)劳动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性别__,年龄___ ,工作岗位_____,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 年,从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款第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

动合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款第____规定,该职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年__月___日。

该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为___年___个月,发给___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与该职工的劳有关说明:

1、“劳动合同期限”请填写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解除劳动合同”要在相关空格栏中写明原因: 本人意愿:

①自动离职

②因自动离职被除名

③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非本人意愿: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②因用人单位原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终止劳动合同要在相关空格栏中写明是“劳动合同期满”还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请及时将档案移交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同时通知劳动者在本证明开具之日起60日内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有关事宜。

篇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兹有本单位职工,,身份证号,

住址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因,根据《劳动法》第条 第 款 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元人民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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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工会组织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妇联组织有权对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时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文艺、体育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经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保障所招收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八条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告知劳动者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以及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

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

妇女、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歧视。

第九条用人单位自招用劳动者用工之日起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必备条款,并根据劳动者所在具体岗位作出明确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七)职业培训;

(八)休息休假;

(九)劳动纪律;

(十)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条件;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并可以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就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约束力。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劳动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对相关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不得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对其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限,可与劳动者协商,作出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并受劳动合同条款约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下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即将届满时,不再继续雇佣该劳动者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劳动者从事涉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下同)工作的,劳动合同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的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也可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依照前款规定约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派到其分支机构或持有股份的单位以及其他法人单位工作,且仍与派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与派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不具备合法用人资格、实行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招用的劳动者与具有合法用人资格的出租方或发包方签订劳动合同,出租方或发包方应在出租合同或发包合同中就承租方或承包方用人应承担的责任制定约束条款;用人单位雇用劳动者推销其产品或从事劳务的,劳动者与雇请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由用人单位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厂长、经理,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者,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妥善处理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三)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限制或损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内容显失公正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协商签订,并注明签订日期和签字。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履行签订手续。

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第二十一条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诚信守约,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依约履行。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工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处理。

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续签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程序与签订劳动合同相同。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变更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二)用人单位停产、转产、分立、合并或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劳动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继续履行;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劳动合同双方应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续订劳动合同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劳动者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通知劳动者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省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需新增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应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对被裁减人员采取的经济补偿办法;

(三)裁减人员方案需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裁减人员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四)裁减人员方案应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用人单位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三十三条除关闭、破产、解散、撤销用人单位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符合《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的;

(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双方未约定用工期限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情形的,劳动者有权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依法审查期间,以及依据本规定第十一条在劳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不得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劳动者退休、退职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其劳动合同应延期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关系及相关待遇依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前两款规定的情形,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用人单位主体消失,且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了相关待遇的,可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生活补助费,补缴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医疗费等,劳动者应同时偿还所欠用人单位债务。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至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止。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帮助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五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九条依据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本人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用于计发医疗补助费的本人月工资标准,应与计发经济补偿金所使用的本人月工资标准一致。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关闭、破产、解散、撤销时,劳动者属于第三十三条第(一)、(二)、(三)项和第三十七条情形的,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或生活补助费外,还应一次性支付其按规定享受的其它待遇。

第四十二条依据第三十条第(三)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给予劳动者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第四十三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自动离职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本规定的第二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者依法获准出境定居或自费留学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补签劳动合同;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300元罚款,但一次罚款总数不得超过1万元。

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延长试用期的;

(二)故意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四)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五)违反规定擅自使用境外人员的;

(六)国家规定须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岗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

(七)违反本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强迫职工集资、入股的;

(九)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第四十六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该劳动者和获取、使用该商业秘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引起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规定所称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月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平均工资,或者劳动者离岗多年、难以查实本人工资记录的,经济补偿金按用人单位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停产多年的,按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计算;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签劳动合同 篇2

一、关于公司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应注意的事项:

1.签订合同首先要明确的两个基本原则:

(1)如果不是即时结清的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签订书面合同有两个基本目的:一是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二是作为证据,纠纷发生后,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用以证实自己主张的凭证。

(2)对合同的各个条款要做到明确、详细。

2.签订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

依据不同的签约人要着重审查如下材料:

(1)由对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约的情况

①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而且是否真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②营业执照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与合同上的签约人有出入;

③签约人的身份证等有关身份材料的审查;

④对方营业场所以及是否正常经营等。

(2)由对方特定的业务员签约的情况

①业务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业务员与委托单位的关系;

③业务员与委托单位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

④业务员是否得到委托单位的授权,特别要注意审查委托代理的权限、委托代理的期限。特别防范无权代理、越权代理;

⑤委托单位是否有企业营业执照,签约时是否还存在。

总之在签约之前务必要对对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具体认真的核实。采用的方式可以是电话询问、写信、发函、上门考察,以及到有关部门查询等。在经过一番调查的基础上,较为具体地掌握对方的情况,这是签订合同的第一步。

3.合同主要内容的审查。

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报酬(付款期限、付款方式);⑥履行期限、地点、方式;⑦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违约金计算方式);⑧解决争议的方法;(法院、仲裁委员会)。

二、公司的合同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关于合同管理机构

根据公司的管理体制规定,合同管理机构有的在业务开发部门,有的在财务部门,有的在工程部门,有的在质量管理部门,但不管是由何部门管理,都要明确职责和权限。

2.关于合同管理程序,方法与过程的控制

管理程序主要是明确合同签订过程如何控制,避免签订不合法的合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合同签订前的评审:

首先涉及由哪个部门或哪几个部门负责评审及评审的内容和范围等要明晰。评审内容也要作明确的规定,一般应涉及对客户资信评估,递交项目建议书方面的.项目报价,自我评审与控制,对客户相关要求的评审,合同风险评估。

(2)合同起草与签订

谁负责合同起草与签订,谁负责审核与批准。

(3)合同的变更管理

应明确一般变更的评审人与重大变更的评审人。

(4)合同履行的跟踪

要明确合同跟踪合同履行的一个或几个部门,定期对合同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5)合同收尾阶段管理

对已经完成的重点项目,应明确由哪个部门提供合同总体运行报告,对成本和风险控制作出有参考价值的总结。

3.关于合同管理责任

为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4.关于合同信息管理与备案归档

明确合同文本管理部门及对合同文本使用、借用的权限及程序。

签劳动合同 篇3

要求公司赔付双倍工资未获支持

来源:2011年9月30日《人民法院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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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鑫、通讯员马净)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由检察机关抗诉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要求双倍赔付工资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因用人单位原审被告某实业公司并不存在恶意和过错,导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系原审原告何某个人原因所致,故成都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即依法驳回原告何某的诉讼请求。

某实业公司为震后特殊原因下临时恢复生产的停产企业。2008年11月,何某到该实业公司工作,公司为员工办理了社保等,并派人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何某在多数员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既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明确表示拒签。次年2月底,其在结清工资后离开公司。之后,何某在当地申请仲裁,在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的诉请被仲裁委驳回的情况下,何某又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共2.4万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4800元。

一审法院认为,实业公司已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知何某及其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系何某个人原因所致,实业公司对此并无过错。且何某在庭审中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其未收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即

离开公司,应视为自动离职,故依法驳回了何某上述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何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并通过检察机关提起抗诉,何某认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用人单位免除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理由。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支付双倍工资。

而成都中院再审过程中,当事人对原审认定的事实并无异议,但对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这一焦点问题持截然相反的意见。最终,成都中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法官说法■

不存在恶意和过错无须赔付双倍工资

成都中院承办该案的法官张佩在记者专访中讲,现在社会上流传“只要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老板肯定要赔双倍工资”的说法,实际上是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一种误读。

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第八十二条关于用人单位拒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赔付双倍工资的规定,实际也是旨在进一步规范用工单位行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适用双倍工资责任应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二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应归咎于用人单位。

而就本案而言,实业公司提供的会议纪要、证人证言以及与其他

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合同等一系列证据能够证实,该公司有积极主动与何某签订书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何某领受了该意思,公司并不存在不签合同的主观故意,也未有怠于签约的行为表示,没有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损害何某的合法权益。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何某,故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就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请不应得到支持。

至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就必须及时终止与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否则仍要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的问题。张佩说,依照立法本意,《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倡导性的条款,即劳动者主观上不愿并以实际行动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赋予并提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以避免事后双方口说无凭而扯皮。但在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不明确表示拒签劳动合同,而是以种种借口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很难探明劳动者的真实用意。而在用工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可能对劳动者已开始培训、上岗使用等。此时,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主观状态无法考证的情况下,仅凭劳动者“暂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观形式来终止劳动关系,从而浪费大量的培训精力和经费,甚至出现工作线的断链,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利益失衡的。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事后能够举证证明尽到了主动积极地签约义务,那么它无须以终止劳动关系来避免举证不力的后果,完全可以自由选择继续使用劳动者并在用工过程中继续催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就不应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张佩说,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地位弱势,面对“劳动者就业难”的形势,用人单位往往不签订书面合同以逃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针对此种局面,新劳动合同法及时规定双倍工资这一惩罚性条款,目的应是体现对弱势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但劳动者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主动履行签约义务的情况下,也应积极配合,若产生建立用工关系起拖满一个月,必然获得双倍工资,只要一离开该单位,立马以此索要双倍工资的想法,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实属欺诈行为,有钻法律空子恶意诉讼之嫌,既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也为社会所不齿。

签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一份合同协议,它的目的在于约束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我们知道什么东西都是有流程和程序的,签订合同也是一样的。

程序如下: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签劳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期限为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全部结束。

二、工程项目和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__混凝土浇筑工程。

工程地址:__风景小区。

承包范围:完成本工程结构图纸及建设单位所有主体结构变更混凝土工程,包括后浇带、施工缝的打凿和清理。

三、工程质量要求:

在浇筑混凝土时,乙方违规操作所产生的损失及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结构缺陷(如蜂窝、麻面、振捣不均匀等)修被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复。

作业区内做到工完场清(包括地泵周边、结构地面上的落地灰)。

及时做好墙根部凿毛及楼梯半梁并清理干净。

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楼层养生工作,浇筑混凝土前及时做好模板下方堵石膏工作,拆模板后及时铲除根部石膏。

喝酒、打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工程的工程款按工作作业的混凝土的立数结算,每立混凝土为21元/立,工程款结算每月按所完成的工程的70%结算。全部工程完工半月内将结算全部工程款。

因人为或施工不当被建筑单位逐出工地,乙方所有的工程款将全部扣除。

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检查,若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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