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祝福logo
地图 > 祝福语 > 范文大全 >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汇总3篇)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汇总3篇)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同时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猪肉产品质量存在的一些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专项整治方案。一、组织领导

为了使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到实处,成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奇雷任组长,市经贸局局长吉中君、市公安局局长陈云栋、市畜牧局局长文洪宾、市卫生局局长杨宗海、市工商局局长蒲建平、市质检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黄克平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由局长吉中君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猪肉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活动。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和集中整治,强化生猪检疫制度,根除私屠滥宰现象,杜绝非法肉品交易,确保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一)畜牧局要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转运。农业部门负责组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严厉打击生猪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二)经贸局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屠滥宰,推进猪肉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猪肉出厂。建立猪肉产品质量可追溯和召回制度。对屠宰环节发现的病害肉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肉品的质量安全。(三)工商局要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保证销售经定点屠宰企业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依法查处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定点屠宰企业。(四)质检局负责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对肉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定点屠宰企业。(五)卫生局负责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定点屠宰企业。(六)公安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相关部门执法。三、专项整治时间步骤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到12月底结束,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制订具体方案进行整治。经贸局将集中四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对生猪屠宰环节和私屠滥宰行为进行整治。第一阶段(8月31日前)宣传动员。由专项整治小组领导带领各相关股室成员到各定点屠场、猪肉销售市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并把各屠场负责人召集到一起,召开一次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向他们讲解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并把此次活动的思想向其他屠商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既使广大消费者明白此次专项行动的意义,又可以让清屠商们增强法律意识。第二阶段(9月1日—11月15日)组织实施。一是各相关股室要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清各定点屠场的基本情况、分类建档;二是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定点屠场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各定点屠场要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各相关股室要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查处、端掉一批私屠滥宰窝点,确保我市猪肉产品质量;四是相关股室要经常深入到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对销售注水猪、病害猪、背篼屠商下乡销售猪肉等不法行为要严格《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肃查处,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各职能部门在12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市经贸局汇总上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扎实推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2、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各定点屠场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教育屠场主、屠商、各餐饮企业、超市、集体食堂守法诚信、依法经营的意识。

二○○七年九月四日>>>>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飞雪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县政府提出的“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要求,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猪肉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下简称“猪肉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做好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从生猪养殖、屠宰、猪肉销售、加工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网络,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切实保障消费者切身利益。

二、工作目标与重点

工作目标:通过这次猪肉整治行动,到今年底,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城区三个农贸市场(北门农产品批发市场、北门综合市、西门菜市场)、各大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生猪、牛的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开展生猪屠宰场所资质等级论定,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

2、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

3、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准调运和屠宰,没有检疫、检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

4、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三、行动步骤

猪肉整治行自8月下旬至今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24日至8月31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猪肉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成立猪肉整治行动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开展猪肉整治行动宣传,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营造猪肉整治行动良好氛围。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县经贸局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县经贸局:。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日至12月15日)

根据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猪肉整治行动方案。加强部门、镇乡配合,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开展声势浩大的猪肉整治行动,做到标本兼治,并建立完善猪肉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1、9月1日至9月10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部门责任。

2、9月11日至10月31日,县经贸局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定点屠宰企业的屠宰场点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肉品安全追溯制度,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工商、卫生、质监、教育、药监部门根据各自的责职,对农贸市场、集体食堂(含学校食堂)、各大超市、餐饮单位、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用肉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开展用肉来源检查,督促其建立用肉安全台帐,确保所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杜绝注水肉、病害(死)猪肉进入流通和生产加工环节,取缔无照经营流动肉摊;农业部门督促生猪养殖场(户)做好疫情报告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完善和建立畜产品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做好生猪养殖场(户)瘦肉精检测,生猪调运及屠宰的相关工作。

3、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肉品经营及用肉单位的制度落实情况,公布查处案件处理结果,情节恶劣或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12月1日至12月15日,根据这次专项整治的情况,在龙游县屠工屠商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召集各相关单位,对猪肉质量安全管理做进一步探讨研究,完善猪肉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

对这次猪肉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与12月10日前将猪肉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为保证猪肉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成立以县经贸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组成的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县经贸局局范卫祥任组长,县经贸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县经贸局联络科室设在行业与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

负责日常协调、联系及工作总结。

(二)、各司其责,落实责任

县经贸局全面负责猪肉整治行动协调、日常联络,制定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抓好生猪、牛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查处私宰、宰杀死病猪和屠宰环节制造注水肉的不法行为;开展生猪屠宰场所资质等级认定,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做好出场

肉品检验、屠宰场所发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肉品统一配送及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生猪养殖、调运及屠宰检疫,监督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做到养殖场(户)不出售、不转运病死猪。

县卫生局负责主要负责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采购肉品的质量安全查处,其所使用的肉品是否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促用肉单位建立索证、台帐制度。

县质监局主要负责肉制品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用肉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杜绝病死猪肉、注水肉、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加工环节。

县工商局主要负责市场经营户、超市等流通环节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杜绝病死猪肉、注水肉、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流通环节。督促业主建立索证、台帐制度,中秋、国庆前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节日市场肉品质量安全。

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学校食堂的用肉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学校食堂用肉统一配送工作,确保学校食堂用肉质量安全。

县药监局根据县政府年初提出的“放心肉”工程建设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完成“放心肉”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目标。

县公安局协助各部门开展大案要案调查、取证及查处,及时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

(三)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重大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惩。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围绕这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按照本行动方案的工作职能分工,充分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及时协调沟通,做好衔接,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严密的监管网络。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其他职能部门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予以查处。

(五)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按照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提高全社会公众肉品安全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以部门督查、检查、巡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发布猪肉质量安全信息,营造生产、加工食品、安全肉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3

【发布单位】厦门市

【发布文号】厦府办〔2007〕242号 【发布日期】2007-10-18 【生效日期】2007-10-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厦门市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具体行动方案

(厦府办〔2007〕24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贸发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别制定了《厦门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具体行动方案》、《厦门市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厦门市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厦门市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厦门市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厦门市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厦门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厦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厦门市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措施》,现将这十个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厦门市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具体行动方案

为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高猪肉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商务部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和厦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产品是生鲜猪肉;重点单位是规模生猪养殖场、屠宰场(肉联厂)、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餐饮单位和肉品加工、冷藏企业;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私宰上市屡打不绝及反复发生的区域。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从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全过程监管的链条,建立猪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强化生猪检疫制度、根除私屠滥宰现象、杜绝非法肉品交易,确保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到今年底,各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95%;市场、超市、肉制品加工企业、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养殖环节。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转运。组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严厉打击生猪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农业部门负责)。

(二)屠宰环节。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屠滥宰,推进猪肉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猪肉出厂。对屠宰环节发现的病害肉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肉品的质量安全(贸发部门负责)。

(三)流通环节。要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保证销售经定点屠宰企业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依法查处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

(四)加工环节。依法查处猪肉制品加工企业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注水肉、有害肉、无进口合法检验证明的进口猪肉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要保证使用经定点屠宰企业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建立加工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制度(质监部门负责)。

(五)消费环节。对集体食堂、餐饮单位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宾馆、酒楼和集体食堂等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注水肉、有害肉、无进口合法检验证明的进口猪肉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卫生部门负责)。

(六)市区两级齐抓共管,分工负责,抓好我市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区政府对本辖区整治行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的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支持有关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对辖区内养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清查,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实现本区各项整治指标。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10日)。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由市贸发局牵头,公安、工商、卫生、农业、质监和各区经贸部门等部门组成),制定专项整治具体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学习有关文件,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日―11月30日)。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区两级经贸部门、农业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质监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执法或联合执法形式每月对全市定点屠宰厂(场)、农贸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业、肉品冷藏企业、肉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重点:

1、进入屠宰厂(场)牲畜是否凭动物产地检疫证,是否开展“瘦肉精”检测,是否严格执行肉品出厂凭“两证两章”上市制度,是否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合格产品;

2、检查农贸市场、超市等单位是否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和经营者准入退出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销售制度;

3、检查猪肉制品加工企业、集体食堂、餐饮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肉品原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建立采购档案和使用的监管制度。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达不到要求的,要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的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查处。公安部门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比较集中区域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宰窝点,依法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各区和市直各有关责任部门应根据本方案细化本区、本部门的各项具体落实工作和时间进度要求,并稳步推进,认真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验收,对相关部门、各区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政纪、法纪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充分认识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市的部署上来。各相关部门和各片区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统一组织部署,并指定专人负责,设立举报电话;要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装备保障,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厦门市贸发局举报电话5302757)。同时有关工作小组和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情况请于9月24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区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生猪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各区政府要将生猪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与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特别要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猪肉安全监管。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开办单位、猪肉制品加工企业、集体食堂、餐饮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不力或不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其他渎职行为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相互支持,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发挥专项整治的联动效应。要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于跨部门、跨区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联合执法。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为加强情况沟通和工作配合,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将执法和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检查表(附件2)和信息简报每半月报送给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办公室,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总结工作经验,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积极宣传,营造整治工作氛围。各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同时要大力宣传一批按照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要求,实行肉品生产、加工、销售全程质量监控的好企业、好品牌,形成生产安全肉品、销售安全肉品、使用安全肉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编辑推荐

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建筑物和交通设施在不断出现和扩建,城市的规模和人口数量也不断增长。然而,与此同时,城市的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增加,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城市居民的安全,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各个部门和单位必须积极开展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的重点

1、交通安全隐患

城市中的交通安全是居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点。从事交通安全工作的人员必须根据交通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的要求,积极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对于违规行驶、闯红灯等行为要及时纠正。此外,交通设施要合理设置,各设施之间要协调配合,确保交通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建筑物安全隐患

城市建设中的建筑物安全隐患是我们重点整治的目标。对于建筑物的合法性、结构安全性和消防安全性等方面都应当进行细致的检查和整治,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达到最高标准。同时,在建筑物的维修和改造过程中,也要更加注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消除。

3、消防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是城市安全的关键环节。对于各类场所,应当确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特别是在重点地区、场所、建筑物、公共机构等地,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要加倍强化。对于消防装备和设施,也要及时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发挥最大的作用。

4、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是城市居民的生命线。对于餐厅、食品加工场所等场所,我们要做好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加工过程,防止食品污染等行为的发生。

二、整治的策略

1、加强宣传教育

在整治工作开始前,我们应当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市民充分了解整治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同时也要指导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保障自身的安全,并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在整治工作开始后,我们要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于各种隐患要进行细致的分类归纳,明确整治方向和重点。但是,在排查过程中,不可忽略监管规范和民主参与的原则,确保排查结果合法透明。

3、制定整治方案和措施

在排查工作完成后,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和措施,针对具体的安全隐患开展突击整治行动,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对于隐患重大的场所,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及时进行整改。

4、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我们还需要建立健全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制定明确的政策和标准,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整治工作能够长效推动下去。

三、整治期望的效果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我们预计能够达到以下效果:

1、明显减少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率,保护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整体水平,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3、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打造和谐安全的城市环境。

综上所述,从交通安全到食品安全,从建筑物安全到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影响范围非常广泛。因此,我们应当充分重视和加倍努力,开展短期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双管齐下,确保城市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实施效果,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城市管理中,专项整治工作成为了重要的手段。因此,制定一份可行性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势在必行。下面,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方案的制定内容和目标,以及实施方案。

一、制定内容和目标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应该考虑到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其中。在制定方案前,必须明确目标,即:消除城市治理中存在的乱象、降低社会安全风险、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为实现这 three 个目标,需要对以下内容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治安以及消防隐患方面,特别是关于重点区域、学校、医院、小区等地的治安以及消防整治方案。

2.商业中心,市场和旅游景区以及城市公共场所的规划和安排,包括市场监管、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等方面。

3.处理交通方面的城市治理问题,特别是改善城市道路的规划以及管理,在重点路段、十字路口等设置多元化交通标志和附属设施。

4.加强垃圾分类和管理。特别是粉尘、噪声和水域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城市管理中确保垃圾分类回收制度真正实现。

二、实施方案

制定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后,需要制定一套实施方案,在实现预设目标的同时,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可以有效协同推进。以下是具体的实施方案:

1.明确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负责,专门从事专项整治的工作组由市局等职能部门负责。

2.按照“专项、分阶段、区域”制定实施方案,将城市管理问题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和区域,然后逐一推进。

3.组织宣传和动员活动,提高居民的主动参与率。同时可结合互联网、移动应用等科技手段,制定城市管理监督平台,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4.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通过日常监督巡查、信访举报处理机制等多种方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考核和评估,并及时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完善。

三、实施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的确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实际实施中,必须要激发市场经济的生命力,鼓励社会发展,培养社会信用,促进公众普遍参与营造和谐的城市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将会取得以下成效:

1.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缓解治安、消防和交通等问题的压力。

2.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加强民主监督和司法途径的运用,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益和合法性,促进社会和谐。

3.积极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竞争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良的环境。

总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将是我国城市治理工序中有力的一步,将为我们美好的城市明天打下坚实的基础。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计划的目的,在肯定今后几年,如何安人,为了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方案需全面详细地考虑每一点要求和目标,优秀的方案可以让活动更有序的开展,增加我们的职场规划能力,应当如何制定活动方案呢?希望这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能够达到您的期望让您感到满足,感谢您的喜欢和支持也请不吝分享给您的朋友让更多人受益!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1

赣县三溪中学教师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作风建设,深入持续开展作风集中整治,推动作风建设有效开展,根据赣县教字[2015]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政府关于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赣县教育系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严格执行“七项严禁”,全面加强学校作风建设,促进学校工作作风大转变,努力建设一支敢于担当、真抓实干、高效服务、锐意进取的教职工队伍,为推动我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二、工作任务

组织教职工学习《赣县创最优发展环境问责问廉问效暂行规定》、《赣县教育系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赣县教育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赣州市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违规处理办法》以及上级其它有关工作作风建设的文件。从学校存在的普遍问题、突出问题入手,围绕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效能低下、纪律松弛、师风不正、顶风违纪、索拿卡要七个方面,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对照整治活动要求,检查有无下列现象:

1、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2、上班时间违规使用电脑;

3、参与社会赌博;

4、招待超员、超标;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滥用职权,铺张浪费;

7、不备课,私自调课,找人代课甚至旷课;

8、课堂上吸烟、接听手机等不文明举止;

9、从事有偿家教,组织学生征订教辅材料等;

10、无视学校工作制度,自由散漫。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剖析根源,制定措施,及时纠正。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部署阶段(时间:2015年4月15日前)

成立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召开教职工会议,学习中《赣县教育系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赣县教育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明确整治内容、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在全校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氛围。

(二)查摆问题阶段(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5月8日)1.查摆问题。

(1)自查:学校领导班子、各处室、教研组、教职工,对照整治主要内容,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查摆问题,归类存档。

完成时限:2015年4月19日前

(2)互查:各处室、教研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互查工作,要针对学校各处室各教研组存在的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行认真仔细的查摆,互查表以无记名的方式直接报校专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5年4月22日前

2.整改承诺。各处室、教研组要对自查和互查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汇总情况按时报学校领导小组,并接受师生监督。

完成时限:2015年5月8日前

(三)集中整治阶段(时间:2015年5月10日至6月15日)1.全面督查。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处室、教研组、教师个人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及时通报将整改情况。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

1.经常性督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督查活动,加强监督,细化督查,及时通报,竭力杜绝我校教师作风问题反弹。

2.建章立制。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作风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查缺补漏,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相关制度,巩固整治工作成,将作风建设纳入常态化管理。

工作时限:贯穿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赖如炜任组长,王林海、丁维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丁维兼任。

2、严明工作纪律。按照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本校范围内的人和事从严要求。广大教职工要认真遵守作风、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党员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3、建立长效机制。对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深入反思剖析问题根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赣县三溪中学 2015年4月12日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及哈密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哈密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巩固去年非煤矿山专项政整治成果,根据《哈密地区2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哈密市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哈密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大局,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哈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确认制度,进一步提高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通过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伤亡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认真按照非煤矿山六个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1.规范矿容矿貌。要有明显的企业名称标牌,在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并悬挂整齐。生活垃圾定点填埋。

2.规范安全教育。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基本内容:矿长培训、持证情况;特种工培训、持证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提纲(计划);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实行一人一卡制,如实记录职工学习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生产班组安全台帐等。

3.规范矿山开采设计。矿山企业必须具备规范性的开采设计方案。开采设计方案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规范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火工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专人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储存、使用装置、设施安全评价;办理登记手续。

5.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建立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卡。

6.规范隐患治理。宽山企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对检查单位和自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主义登记,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限期整改要求和时间、整改完成程度等。

(四)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程度,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基建、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年底基建、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率达到100%。

三、整治重点

(一)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和认证工作,坚持先进行安全评价,后进行认证

的原则,严把关口。依法取缔无证开采的非法矿山:依法关闭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小矿山及粘土矿、砂石场;严厉查处明停暗建、明停暗采、以建代产矿山,对以关闭的矿井(采场)又私自恢复生产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二)非煤矿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压案不报、私自处理事故的,安监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要建立举报机制。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3

宁远县职业中专学校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切实增强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努力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按照《宁远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教育工作的要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2‟41号),严格按照《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依法执教、品德高尚、业务精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树立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人民教师形象。坚持把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肩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从根本上预防和消除教师和校长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确保不发生严重违反师德的事件,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

组 长:唐小舟 副组长:汤拥军

成 员:黄权喜、眭佳旭、雷柳青、张少军、黄国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欧阳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从2016年9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分宣传动员、自查整改、巩固提高、总结评估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提高认识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全面动员部署。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遵纪守法、立德树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一是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扎实安排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二是精选学习宣传内容,重点学、学重点,反复学、学反复,做到师德规范入耳、入脑、入心。主要组织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2‟41号)、《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红花岗区教师行为规范》、《红花岗区教师禁用语》、《红花岗区教师“十不准”》、《红花岗区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三是创新学习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动员载体。可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专题报告与研讨交流相结合、学习思考与考试考核相结合,学习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从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四是组织专题讨论,明确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分析评议,查找问题阶段(2013年10月1日-10月31日)

1.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查找:

一查办学方向。查找是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否落实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将素质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是否能够发现、研究并解决学校(园)发展面临的问题;是否存在校园办学目标﹑办学思想不明确,工作上没思路,安排上没计划,管理上没措施,行动上不落实,学校办学无特色等问题。二查日常管理。查找是否建立以“校(园)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做到依法办学,从严治教;存在校园管理松懈,规章制度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安全设施不完备,存在安全管理漏洞等问题。

三查引领作用。查找是否经常性的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引领教师成长;存在带头示范作用差,不能以身作则,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差;不敢坚持原则,校园正气不足,人心涣散;在校内外组织和参与酗酒等问题。

四查工作作风。查找是否把主要精力用在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上;存在忽视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要求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提高;对教师的评价不够客观公正,没有做到人尽其才,不善于团结广大教职员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对学校内部的乱收费行为处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

五查民主决策。查找是否存在学习不勤奋、思考不深入,决策水平低、执政能力差、工作失误多;重大决策不集体研究,重要事项结果不公开;为人处事头脑简单,态度粗暴,不讲究方式方法,班子闹不团结;无视组织纪律等问题。

2.教师重点查找:

一查爱国守法。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查找是否言行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行为举止是否违反教育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是否违反社会公德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损教师形象。二查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查找是否存在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和积极的进取心,教学上应付,备课不充分,教学过程不严谨,上课随意,不认真批改作业,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重视业务学习和思想提高,教学成绩长期没进步等问题。

三查关爱学生。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查找是否存在教育管理学生缺乏耐心、细心和爱心;对学生不能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以自己的好恶厚此薄彼;不尊重学生的人格,歧视、讽刺、挖苦、侮辱、责难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乱收费,引导学生订购书报教辅材料,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精神负担等问题。

四查教书育人。教书育人是教师职业的天职。查找是否存在教育观念落后,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效率低下,不践行新课程理念,高效课堂实施被动不积极,违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等问题。

五查为人师表。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查找是否存在衣冠不整,不修边幅,语言粗俗,举止不端;课堂上接打电话,在课堂或考场上吸烟,工作日酗酒,酒后上课;在同事中拉帮结派,乱发议论,用不正当手段诽谤、诬告他人;不尊重家长,不能友善地与家长沟通,指责、训斥学生家长,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问题;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性差,作风不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调课缺课旷工;集体观念差,个人主义严重,不服从组织调配;工作上挑三拣四,避重就轻,遇事不敢负责,不承担责任;不负责任地滥发无根据的帖子,和浏览不健康网站等行为。六查终身学习。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查找是否存在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不注重知识积累更新,不潜心专研业务,不重视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等问题。

通过自查整改,广大校长、园长、教师要从思想和行为上反思自己的从教经历,对照上述问题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找出自己的差距和不足,进行深刻剖析,明确努力方向,写成书面材料,学校师德师风自查专题书面报告月底报中心学校办公室。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3年11月1日到11月30日)。立足长远,结合实际,对照师德规范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巩固教育整顿活动成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核心、以督查为手段,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建立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制度。把师德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要保证每周1小时的师德学习教育时间,暑期要开展集中教育,做到师德教育培训经常化、制度化。

2.建立新任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师德承诺”制度。今后,新任教师要集中组织入职宣誓仪式,增强职业的神圣感。每学期开学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师德承诺”签字仪式,并组织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宣誓活动,向社会公开作出师德“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公布在中心学校网页、宣传橱窗的醒目位臵,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建立先进师德典型宣传制度。每年举办一次具有一定声势的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宣传活动。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宣传橱窗等,树立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典型。每学期要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经验交流会、主题讨论会等活动,以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4.建立教师从业行为监管制度和师德师风民主评议制度。建立社会、家长、学生民主评议师德师风的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民主评议活动,通报评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5.建立“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度。对违反师德行为规范的教师,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职称、职务,三年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评选,已取得称号的,要取消其称号。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取消其教师资格,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建立师德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建设抓得不力,导致师风不正、或出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每学期要向教育局作出师德师风自查的专题书面报告,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处理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7.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教师考评考核要有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并将师德师风情况如实填写入《考核登记表》,装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晋级、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考核、评优评先、干部培养的重要依据。

(四)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3年12月1日到12月31日)。活动期间,及时总结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成效,发现师德高尚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学校将通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并对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进行督导评估,评估结果纳入教职工年终考评。

四、有关要求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作为教职工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必须成为教师奖励、培训、聘任、辞退以及教师职务晋升、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纳入评先选优等重要考核内容。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教师,不得评选先进和优秀等荣誉称号

(三)在师德师风整顿活动中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初级中学

2013年9月2日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4

路桥区2010年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工作,确保在校学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监督管理的通知》(台卫发[2010]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内容

1、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

2、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严格落实各项校内传染病防控措施。

3、学校食品卫生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堂“三证”持有、采购索证、餐具消毒、食品留样、菜谱制定、加工操作等工作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三、检查任务

区卫生监督所负责检查区内中心小学、普通中学(包括私立、民办)、职技校、三级以上托幼机构,各个乡镇卫生院各负责辖区内其他学校、托幼机构。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春季: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26日

秋季:9月3日至9月10日。

由区卫生监督所各科室和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范围,结合辖区实际,确定具体措施,落实对所有托幼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30日.由区卫生监督所各科室和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范围,结合辖区实际,确定具体措施,落实对所有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状况,并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学校自身卫生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培训指导工作;二是利用开学之际,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10日。

区卫生监督所各科室、乡镇卫生院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要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复查整改情况。

五、信息报送

1.各科室、乡镇卫生院在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和工作总结报区卫生监督所三科。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卫生院和卫生监督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针对以往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对学校特别是09年学校卫生存在突出问题以及农村和寄宿制学校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同时,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3、各乡镇卫生院和卫生监督所各科室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的资料整理汇总工作,如实填写、上报数据,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4、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路桥区卫生监督所 2010年3月3日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5

一、组织领导

牵头部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任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XXX

配合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旅游局、XX银监局、省林业局

二、整治目标

(一)打击广告违法行为,惩处一批违法广告发布者、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定期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使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

(二)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查处大案要案,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传销头目,杜绝大规模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反弹。

(三)严厉打击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欺骗群众、非法敛财、非法集资等各种商业欺诈行为,使以欺诈为业、钻法律漏洞、连续作案的违法犯罪团伙得到严厉惩处。打击各种合同欺诈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大案要案。

(四)开展医疗服务市场整治,取缔无证行医,依法严惩医疗服务领域违法活动,建立和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依据特许经营的有关法规,加强对特许经营商的资质审核,规范特许经营行为,维护特许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在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上发布的违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医疗服务广告,包括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以公众人物形象和名义发布的广告,夸大功能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广告,夸大投资回报的广告,宣传、夸大治疗作用的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夸大功能疗效的药品广告和医疗广告。

(二)严厉查禁各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对国办发文件列出的6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和取缔;严厉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对参与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以及在校学生、少数民族特殊群体参与的案件要加大查处力度;规范转型企业的营销活动,摸清企业的经营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对有违规培训和传销活动的及时查处,对曾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被查处过的'转型企业实行重点监控。

(三)严厉打击利用买卖、加工承揽、旅游、中介服务、农副产品订购、重要生产资料以及外资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以各种方式的高额回报、虚假打折和降价为诱饵的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和以特许经营为名骗取加盟费、坑骗投资者的商业欺诈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纠正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以及出租、外包科室的行为,查处滥开高价处方、乱收医疗费用的行为,禁止和取缔非法义诊。

四、整治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商业欺诈,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今年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确保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工作。要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整治工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服务市场整治,商务部门负责特许经营秩序整治,公安、工商部门共同负责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

(三)加强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在整治活动中,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群众举报投诉,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向社会曝光,震慑不法分子。

(四)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积极研究和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对多次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逐步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巡访制度、优胜劣汰制度、信用奖罚制度等。要逐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坚决清出市场。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6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楼顶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兰州市七里河区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楼顶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 好落实

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楼顶违法建设

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持良好的城市建设秩序,市安委会决定,自2014年1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楼顶违法建筑清理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任务及目标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10层(含)或高度24米以上(含)建筑物楼顶全面进行排查,对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依法拆除,达到本辖区高层建筑楼顶无违法建筑。

二、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执法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公安、消防、规划、安监部门配合,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8日至20日)前期准备及排查阶段 各县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立即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组织人员对辖区10层(含)或高度24米以上(含)建筑物楼顶再进行一次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按附表填写后于1月20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1月21日至2月28日)重点问题整治阶段

根据排摸掌握的情况,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严密筹划部署,对排查出的高层违法建筑,突出整治重点,重点拆除居住与生产、储存、经营、休闲娱乐等形式的违章混合设臵的“二合一”、“三合一”的乱搭建以及住人的高层建筑上的违法搭建。

第三阶段(3月1日4至25日)全面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出的其它违章搭建问题,督促当事人(单位)限期自行清理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配合的,一律按程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第四阶段(4月26日4至30日)检查验收阶段

由市安委会组织,对各县区整治效果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及相关资料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果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楼顶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增强控违查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市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上来,上下齐心,部门联动,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顺利开展。

二要从严查处。对高层楼顶违法搭建一律进入执法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决不允许法外施恩,搞人情标准,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要以公平公正的执法行为来取信于民,由此最大限度地减少查处的难度和阻力;对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门要迅速行动,果断制止暴力抗法行为;对需要进行规划、消防认定的,规划、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尽快认定。

三要靠实责任。要把清理整治楼顶违法搭建工作与责任追究挂钩,对工作不落实、不细致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确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相对固定执法力量,安排专门人员制作、审核案卷,在拆除作业前要严密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确保此次整治工作安全顺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要常态监管。此次楼顶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研究、落实监管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地段巡查责任制,健立巡查日志记录,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搭建行为,实行全方位的网格化管理。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部门联合执法和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违法搭建的拆除力度,震慑各类违法违规的搭建行为。

附: 区楼顶违法建设摸底统计表

2014年1月8日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7

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作风建设,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食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弘扬联系群众、亲民为民作风,大力弘扬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风,大力弘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作风,集中解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整顿,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目标任务

这次机关作风整顿,着力解决机关学风、劳动纪律、工作态度、服务意识、行政效能、协调互动、运行成本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解决干部职工政治敏感性不强的问题,倡导学习新风、树立大局的意识。

2、解决服务不优、办事拖拉的问题,树立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的作风。

3、解决工作不讲标准、不讲时效的问题,树立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办事时效的作风。

4、解决工作不扎实、作风漂浮的问题,树立务实苦干、尽职尽责的作风。

5、解决纪律不严的问题,树立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办事讲标准、讲时效的作风。

6、解决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树立勤政廉洁的作风。

7、解决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不强的问题,树立和谐共事、团结拼搏的作风。

8、解决执法不文明、态度粗暴的问题,树立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作风。

9.解决缺乏节约观念、铺张浪费的问题,树立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

通过整顿,达到以下目的要求。

1、干部职工自觉做到讲大局、识大体、顾大局;工作作风务实,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效率高。

2、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讲标准,不拖拉,责任心强。

3、干部职工行为规范,能自觉履行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举止文明,形象良好。

4、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开拓进取精神,创()一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5、干部职工纪律观念更强,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自觉性和职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三、方法步骤

这次机关作风整顿活动自6月初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为期一个月,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及提高认识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动员部署。召开全局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动员大会,传达省、市局关于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文件精神,部署全局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局机关党委。

2、学习提高。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会、上党课、职工集中学习、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3、领导干部上党课。单位至少要安排一次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为主题的党课,党课内容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查摆问题及分析原因阶段(6月11日—6月20日)。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相结合的办法,深入查找自身在遵守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

(三)制定措施及整改落实阶段(6月21日--6月30)。

1、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归类,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根据干部职工查摆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逐步构建“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2、着力整改落实。按照先易后难的办法,扎实整改,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重在行动,重在实效。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需要有关方面协商解决的,要主动协商,合力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机关效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8

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0一五年八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寿阳县煤炭工业局下发的寿煤发【2015】139号关于印发《寿阳县煤炭工业局煤矿瓦斯和水害隐患“两突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规范防治水的管理,全面提升防治水的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预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当前防治水的现状,特制定《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机构和队伍,摸清我矿的水患情况,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推进水害防治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有效提高我矿整治防治水的能力。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采掘防突水、汛期防淹井”的理念,有效遏制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防治水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我矿的的安全生产,针对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的进行,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世良 常务副组长:邱运来

副 组 长:张常青 张延帅 张 成 王绥增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

曲正战 李 军 祁培新 管 伟

成 员:调度、安全、技术、机电、通防及各生产工区主要负责人。

职责分工:

组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管理工作负全面行政管理责任。

常务副组长主要负责防治水机构设置、人员及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筹措等工作。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是防治水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副组长(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计划、作业规程及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方案等,定期组织开展水害排查活动,研究制定治理措施等工作;其他副组长按照职责划分承担相应的防治水责任,负责组织管理好各自工作。

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好防治水工作。

四、成立探放水队伍(共17人)班 长:李玉民 副班长:尚卯成

钻探工:张海瑞 米文彪 孟红中 常保林 杨俊文

张海明 张德华 崔会林 郝冬冬 李强强 梁 鹏 潘 涛 赵 龙 赵 剑 康 威 工作职责: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

1、负责超前钻探、采空区积水探放和地质构造钻探。

2、按照钻探设计要求实施钻探作业。

3、做好钻探施工作业的全程管理,现场负责人要及时认真填写施工牌板、钻探分班原始记录,当一项或整项工程结束后及时回收牌板。

4、单孔施工结束后当班钻探工,要及时申请进行钻孔验收。

5、负责对采空区积水的探放水工作,积极配合地测防治水科做好矿井积水的探放水任务。

6、严格按照设计参数进行钻探施工,准确采集钻探作业中相关数据,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7、收集钻孔岩性等原始资料。

五、整治重点

(一)机构、队伍及制度建设

设立了防治水机构,并成立了地测防治水科及专业探放水队伍,并对钻探人员全部培训持证上岗。对井下作业人员制定防治水培训计划,进行防治水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考核记录。建立健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编制矿井中长期规划及防治水计划,并报集团公司给予批复,公司按照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实施记录。

(二)防治水基础管理工作

地测科全面排查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及地表积水情况,并建立排查记录及台账。对周边相邻煤矿阳煤集团开元公司及段王集团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

友众煤业每季度进行签订互保协议并交换采掘工程平面图了解邻矿的采掘活动,并编制相邻矿井采空区积水调查报告。对本矿15#煤层上覆含水层技术参数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确保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满足要求,查清水患威胁。编制5种防治水基础图件《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涌水量相关因素曲线图》及《水文地质剖面图》,健全水文地质15种必备基础台账,并定期更新。对采掘工程平面图等相关图纸按照标准进行标绘相关内容。

(三)探放水设备及井下主要排水设施

矿井目前根据设计要求配备3台ZY-650型(100m)液压钻机1台ZDY-1000S型(200m)坑道液压钻机,满足井下采掘活动。井下中央水仓安装3台MD200-50×6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泵三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流量200m/h,扬程300m,排水管路三趟,选用Φ219×8mm无缝钢管,沿副立井敷设排至地面。主副水仓容积2000 m。

(四)地面防治水

雨季前(5月初),公司以红头文件形式下达了《二0一五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及雨季“三防”办公室。根据文件要求对全矿的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了联合排水实验,并对水仓的淤泥进行了清理。汛期落实了值班制度;编制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定期由“三防”办公室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地表裂隙和塌陷区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33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

域进行了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调度室,安排专人对地表裂缝进行回填夯实,防止产生导水通道。井下各涌水量点进行定期及大雨后观测,发现异常变化,及时分析变化原因。调度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抢险物资,一旦出现大雨、暴雨,对井下产生安全隐患,立即撤出井下所有受威胁人员。

(五)井下防治水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对老空或相邻煤矿及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导水陷落柱确定探水线后编制探放水设计并进行探放水。探水现场悬挂钻探管理牌板,实行单孔设计、单孔验收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停头撤人制度,并实行了探、掘分离制度和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分别在竣工通知单上签了字,责任落实到位。井下采掘工作面按照作业规程及安全规程规定,配备相匹配的排水设施及完善排水系统。区队加强排水设施的检修及维护保养工作,机电科给予技术指导及监督。

(六)应急救援

年初制定了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储备了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并建立了能够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及避灾路线。6月中旬矿调度室组织井下水灾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了职工干部的现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井下由通防科现场悬挂避水灾路标。

五、工作安排

(一)总体部署、宣传发动、全面排查,通过会议、组织学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

习、隐患排查等形式,使职工干部深刻领会防治水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科、安全科、调度室对全矿井进行认真检查,开展对防治水资料及雨季“三防”专项检查,对检查出发现的隐患及时跟踪落实整改。

(二)地测科根据资质单位地宝公司为我矿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定期完善《矿井充水性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水文综合柱状图》等防治水基础资料;在《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对水害隐患进行分析、研究。为彻底查清水患,确保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资料。

(三)保持成绩,巩固提高。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责任。按照防治水工作要求,明确我矿各间段的工作重点,开展水患调查,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严格审查把关,认真研究分析本矿水患防治的现状和加强防治水的措施。结合实际,彻底查清本矿水文地质情况,强化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工作,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二)强化安全监管力度,把矿井水患排查治理工作列为日常工作的重要性,杜绝不探水,不掘进,严格按照探放水“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治理水患,把水患降低为零。

(三)加强探放水队伍的培训,积极参加防治水培训,使我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

矿的防治水人员具备较系统的防治水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增强水害防治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四)采用新装备、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我矿水害防治的技术水平,对井下主要排水泵及管道等设施,加强维护与检修,提高抗灾强排能力。

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9

2010年道托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乡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和谐道托建设,创建最安定地区,根据省市县部署要求,乡**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为安全稳定的环境’。为保整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为推进平安道托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及主要目标

本着“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锅炉和压力容器、建筑施工、学校安全八项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下降3%,力争下降5%,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道路交通和水上安全整治。以“五整顿、三加强”为重点,积极开展车辆超载、超限、超员和危险路段、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集中治理活动,强化公交车、出租车和学生接送车辆管理,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农用车辆非法拼改装和违法载人载客,以及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强化对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的管理。

(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整治。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消防设施、疏通安全通道为重点,突出抓好集贸市场、商店、医院、中小学校和“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加大火灾隐患整改方度,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杜绝群死群伤重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三)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重点抓好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单位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落实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强化民用爆破器材购、储、运、用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民爆物品“日领、日用、日清、日退”制度;突出抓好生产、销售两个关键环节的治理,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总量控制、适度发展”的原则,提高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业户,从重惩处涉爆违法犯罪分子,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以“五整顿、两关闭”和防泄漏、防扩散为重点,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行为;加强对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和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监管;认真贯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全面掌握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加强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输送管道的安全监管,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缺陷;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以采石场为重点,严厉打击滥采、非法开采、以探代征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露天采石场和使用**和有毒物质,杜绝矿山关闭和死灰死灰复燃;积极开展**物品管理使用专项检查活动,严格非煤矿企业**物品使用手续审批管理;制定和演练非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安全费用应当提取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六)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整治。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维修、销售、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行为;认真落实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检测、检验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培训,保证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率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杜绝重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事故发生。

(七)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以建筑机械施工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为整治重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积极开展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狠抓建筑施工企业“双基”建设,完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开展建筑工程车辆无牌无证治理活动,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八)学校安全整治。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接送学生车辆、学校周边环境安全为重点,加大对在用校舍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危房,增加投入,落实整改措施,严防校舍倒塌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学校用电、消防、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改善校园周边环境,应加强对治安、交通、游戏厅、网吧、餐厅、流动摊位的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证、报废车辆以及超载、超员接送学生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由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组织制定整治方案,并指导、协调、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由交管所牵头,农机、乡镇建设办、工商所等单位共同承担;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整治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工商所、文化站、教委、卫生院、乡镇建设办、安监所共同负责。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安全整顿工作由派出所、安监办、经贸部门牵头开展;人民、私营企业、供销合作社、工商所共同负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顿由安监办牵头,派出所、交管站、卫生院、邮局、工商所、供电所等部门共同负责。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由乡镇安监办牵头,综合治理办、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等单位共同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改造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当地派出所和工商所共同承担。

施工安全整顿工作由乡镇建设办牵头,安监办、综合治理办、工商所、交通管理所共同承担。学校安全整治工作由县教委牵头,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乡建办、交管所、卫生院、文化站、工商所、经贸办及所属工作片共同负责。同时,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新闻监督。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下旬一4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重点,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治理整顿阶段(4月中旬一6月底)。对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排查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 .

(三)巩固监控阶段(7月上旬一12 月中旬)。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分析、检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力度,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

(四)验收考核阶段(12月底)。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考核和总结。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在乡**统一领导下,在乡安委会的全面指导和协调下开展。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

为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乡安监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及日常监督检查。各工作组、村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组织,做好这项工作。

(二)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强化监管,依法行政,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深入开展。

(三)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确保生产安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严把企业准入关,特别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高危行业,要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省市县要求,严格审查,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

(四)加大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增强社会安全意识。各工作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结合各自实际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面达到100%;要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使专项整治活动深入人心,

为活动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五)加强调度,确保专项整治成效。乡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协调,定期调度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乡**将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作为考核工作片、村、有关部门、单位及第一责任人年度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不力、未完成整治目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发生重特大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道托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道托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富学**副乡长

成员:阮学竹安监办主任

吴现锡水利站站长

高远青招商办主任

田培刚经贸办主任

张玉华环保办主任

张慧农机站站长

刘溪长乡建办副主任

耿玉忠派出所所长

杨献升农电所所长

王世俊中心校校长

武霞国土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阮学竹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10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xx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和《xx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一是加强派驻监管和飞行检查,督促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兽药gmp,实现合格兽药出厂;二是继续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三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规范龙头企业等集中**使用兽药行为;四是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提高我省市场兽药产品抽检合格率,下大力清缴假劣兽药,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年内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

1。禁用兽药: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等公布的品种,以及标称防病,治病,促生长等用途,但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其他兽药,产品;

2。假劣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改变配方,改变批准文号的兽药产品,包括xx年以来农业部和省兽药质量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等;

3。违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中兽药;

4。兽药标签不规范的产品:包括改变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的产品;

5。非法企业及非法,假冒产品;

6。废除兽药标准,产品超过市场流通期的违法产品;

7。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许可证》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非法进口兽药产品;

8。畜禽产品中禁止使用药物和抗生素残留。

重点单位

1。兽药生产企业:xx年以来列入农业部和省重点监控的企业;飞行检查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生产企业;群众举报兽药质量问题突出的生产企业。

2。兽药经营企业:通过gsp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农业部和省兽药质量通报中出现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兽药经营企业;群众举报,省兽药督办单中涉及的兽药经营企业;无证经营单位。

3。兽药使用单位:大型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养殖,孵化企业;骨干动物诊疗单位;承担统一供药行为的兽药使用单位或个人;群众举报,省兽药督办单中涉及的兽药使用企业;兽药残留监控阳性样品**单位。

重点区域

长期以来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的市县;曾经出现兽药残留问题的市县;畜牧业主产区和兽药生产企业集中区;动物性产品主要出口地区;兽药经营相对集中及与外省接壤的地区;群众举报问题兽药较多的市县。

三,整治任务

实施gmp加强兽药生产企业监管

一是对兽药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进行检查,省局组织兽药gmp验收检查和飞行检查,全年覆盖面达到80%;借助兽药监督员巡视检查,市畜牧兽医局每个季度覆盖面达到90%,县畜牧兽医局每个月覆盖面达到100%。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查处立案。

二是继续实施兽药新药项目示范体系。组织专家对拟建项目进行论证,减少重复投资,盲目生产,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兽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培训。按照农业部新修订的gmp验收标准,对企业进行了培训。

四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列入农业部和省重点监控的企业,实行产品批签发制度;对两次以上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加强兽药经销市场整治

一是继续推进兽药普惠制市场规范化运作。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修订完善《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搞好宣传,培训活动。力争年内验收企业1000余家。

二是定期开展兽药市场执法检查,省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各市,县对辖区内发证的兽药经营企业和动物诊疗单位,年检查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对兽药使用企业的检查,应结合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不定期进行,年检查覆盖率应达到50%以上;特别是要抓好经营原料药的经营企业,种畜禽养殖孵化企业,一体化供药龙头企业的检查。对无证生产经营企业、假冒伪劣兽药等举报信息,要立即查处,不得拖延。

三是提高兽药执法效果。**假劣兽药信息,严厉打击重点区域非法企业,非法产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督办及案件处理信息反馈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兽药使用管理

一是积极宣传兽药知识。积极宣传国家兽药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普及兽药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农民用药水平。

二是规范养殖用药行为,完善养殖场采购,使用制度,做好兽药采购记录,按照规定使用兽药,执行休药期规定,完善用药记录和兽药使用监管记录,加大对使用原料药,过期药品,人用药品的查处力度,规范养殖用药行为。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11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13、行政许可、依法生产专项整治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四、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各业务部室、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专业、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建立整治责任制,对所属领域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手续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3、人力资源部要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包括初训、复训)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全员培训情况(包括成建制单位人员)进行审核,未取得有效资质或相关证件的人员一些律不准上岗作业,要确保各级各类培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对基建项目的设计、建设的审批程序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单位证件的齐全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结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二号井要制定本单位井上下各项工程的专项整改方案,报安全监察部。矿各业务部室要定期对各基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5、安全监察部要在4月10日前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在3月31日前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部室和责任人。

6、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计划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安全监察部要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费用的投入按相关规定进行。

五、专项整治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XX年3-4月份)

1、各相关业务部室要比照本方案的内容、要求及矿实际情况,结合分管业务的性质,制定本专业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整治内容、整治重点、整治标准、整治目标、考核项目等,对各基层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相关业部室要将分管专业的专项整治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3月17日前报安全监察部。

2、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对分管专业、分管系统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全面对照检查,发现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要按《区队隐患问责制》和《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本单位不能自行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业务部室,由分管业务部室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

4、4月10日-20日,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单位配合,对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76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对矿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自查包括相关资料和现场的检查,凡发现整改结果与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对责任单位每条罚款1000元;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除停产整顿外,对责任单位和分管业务部室每条各罚款1万元,责任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对问题的整改。

(二)检查提高阶段(XX年5-10月份)

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配合,做好集团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迎检准备工作,对整治资料、档案记录进行收集和整理,积极协助上级检查工作组圆满完成整治检查,并对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XX年11月-XX年2月)

各单位要对前两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重新梳理本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对同类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行成我矿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各业务部室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监督考核,确保各级整治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落实,不断巩固矿井专项整治成果。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安全1号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将整治目标分解到各个班组、车间、岗位,做到全员参与,统筹兼顾。

2、各业务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为基层区层队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凡因业务部室协调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部室及人员的责任。

3、党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而将专项整治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不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本单位专项整治的资料、记录,并将每个时间段的整治结果如实填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排查表》上(具体见附表),每半个月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室,报送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联系人:赵春生,联系电话:3600873,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另外,安全监察部要将月度矿井专项整治情况连同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考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将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带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绩效评价考核,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开展工作不扎实,有应付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区队隐患问责制》、《部室方法问责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基金中提取。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12

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1至9月份,全市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64.44%,低于控制指标进度10.56个百分点。消防安全实现了0死亡安全。但是,随着全市经济总量的扩张,企业生产、道路交通不断发展,近期安全生产事故呈上升势头,并有集中发生的趋向,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增加,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9.21”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今年后几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遏制一般事故频发的势头,确保今年全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市政府决定,11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自行组织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活动,使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在控”和“可控”安全状态,并突出以下重点:

1、凡是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包括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三大方面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有关单位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

2、凡是无证生产或经营的各类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3、凡是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和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4、凡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设施。

5、凡是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未进行“三同时”审查,擅自组织生产和投入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

6、现场安全管理薄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今年内发生过重伤或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设施。

二、整治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至31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方案,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

2、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11月1日至5日。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生产经营性质和特点,深入排查本单位、本车间、本岗位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待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或营业。

3、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25日。一是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重点整治的内容,认真排查、确定本地区隐患整改重点监控的企业单位名单,并报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二是各责任部门在企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安全检查组,深入到重点监控的企业单位,认真分析和查找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三是对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凡是企业单位能够自己解决的,要责成企业单位限期解决;凡是由部门协调解决的,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协调解决,确保监管到位;凡是由政府协调解决的,各级政府要纳入议事日程,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落实。各地、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分别报送各级安委会,为下一阶段的市安委会督查做好准备。对存在一时难以整改到位或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隐患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

4、检查验收阶段:11月26日至30日由市政府六个督查组按包干范围实施检查验收。验收的重点是:“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开展情况,全年事故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情况,今年以来查出隐患整改情况,危险源的排查和监控情况,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情况,今年以来事故处理情况等。

三、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xx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领导组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整治领导或指导小组,并按照“属地监管、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能,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积极参与,安排好各项安全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整治方案,并于10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2、加强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 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

3、扎实工作,加强调度。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整治方案,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不留死角、认真检查,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将对各地和各部门整治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市安委会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并将其开展情况作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凡是整治期间,因为不认真组织、工作不主动、检查不力和隐患整治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连续发生2起一般死亡事故的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主要领导要到市政府做出说明。

“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将各自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2月5日前报送市安委会。


本文的网址是http://www.zfw152.com/a/5552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