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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勘察报告(精选4篇)

最新勘察报告(精选4篇)

【#范文大全# #最新勘察报告(精选4篇)#】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篇关于《勘察报告》的文章,希望您觉得本文是一篇优秀的文章。大家都说,实践后才会有收获,当一项事情结束时。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一份好的报告可以促使我们不断进步。

勘察报告 篇1

【摘 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工民建项目也发展到了新的高度,在工民建项目中,岩土工程勘察是关键的一部分,本文对工民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进行了分析,并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来相应的解决办法。

岩土勘察是工民建实施的基础,是工民建项目实施的关键一环,在项目开始之前要进行严密的勘察和考量才能使得工民建项目顺利的进行。

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对象是建筑物所在的场地,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地理环境,地质与环境的这些变化,对当前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岩土工程勘察是指按照工程建设提出的要求,探查、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根据岩土勘察可以分为预可行性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补充勘察、施工勘察等阶段。

勘察岩土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含测绘和调研工程项目地质条件、对土质进行勘探和采样、原位进行测试、室内实施试验、工程场地实行的检测,最后根据以上手段,定量或是定性分析工程地质情况并进行测评,编制满足不同阶段所需的成果报告文件。

勘察岩土工程的对象主体是项目场地的岩土体,它是经过自然界长时间的风化形成的产物,会受到人工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

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场地的基本条件及信息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地质条件,为工程建设提供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地基土物理力学指标以及桩基参数等,从而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与质量。

在工民建项目勘察过程中,岩土勘察与工程地质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由于岩土是自然产物,它是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形成的,具有复杂性与多变性。

我们要想弄清岩土的有关结构和性能,必须经过勘察。

因此,在工民建项目中,对岩土进行勘察是十分必要的。

要走在设计和实际施工的前面,有效地为设计和施工服务。

合理性和安全性。

2.1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存在不足。

很多企业对在没有掌握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基本的技能和技术要求儿盲目的施工,在工民建的安全维护手段上面,很多企业也没有下足功夫,以至于造成了工民建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的很多安全隐患,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是发展工民建最关键的因素,只有设备条件过硬,输出技术有保证,才能保证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产业的发展。

2.2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监察工作不完善。

在工民建施工工作控制检查这方面的力度不严,相关的部门做不到定期的管理和监察,这样不仅仅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也更是对于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人员的不认真对待,如果出现问题得不到发现和解决,那么安全问题就永远得不到解决,更加不可能保证工民建施工工作有效的进行,液化石油产业稳定的发展下去。

液化石油输送如果做不好监察管理工作,就保证不了液化石油产业的顺利进行,会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重大的损失。

2.3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规章制度不健全。

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是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的重中之重。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目前中国没有很健全的“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管理条例”、“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安全方案”等法律和法规,甚至很多标准都很不明确,这种无组织的管理更加是谈不上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能够顺利发展了。

不明确的法规是为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是助长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行为。

也是制约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发展的关键所在。

2.4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维护检修工作人员素质存在问题。

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维护检修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是很关键的,是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发展的关键,但是目前很多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工作人员并不具有很强的专业素质,并且工作责任心也有待提高,这样的工作人员无法使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没有人才的输送,也就没有新的技术的产生,那么发展液化工民建施工工作也只能是空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想发展科技,必须先强化教育,引进人才。

3.1健全相关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规章制度。

一个明确的科学有效的移动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制度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学习的基础上,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安全制度,并且制定出明确的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建设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与工作人员的职责,并且要有明确的奖惩措施来激励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建设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只有这样责任到人,将任务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2加强对于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安全的宣传教育。

只有意识上面真正重视了工作安全的重要性,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才能认真的工作和管理,才能真正的保证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顺利安全的进行下去,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安全对于工作工作人员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大家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安全才不会是纸上谈兵。

3.3增强对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我国目前的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技术不完善的情况下,要想发展好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程,还要保证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安全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我国应该加大对于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和保护,研究出省时省力安全有效的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鼓励高校和企业个人对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对于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技术研发做出贡献的企业或者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3.4增强对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是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的关键,只有掌握了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工作要领和安全规范,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工作安全才有可能得到保障。

加强对于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的培训,只有负责人的员工才能为企业创造收益。

一系列的奖惩制度是对员工管理的有效措施,工作管理人员,要学会调动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让员工把工作的建筑当成自己的家一样爱护,做到尽职尽责,保障安全。

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对于工民建行业发展是十分重要的,要想做好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工作,需要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上是笔者结合多年工民建施工经验得出的结论,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和参考。

陈荣法.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西部探矿工程,(3):12-13.

刘玉荣.岩土工程勘察中地下水问题的探.宁夏工程技术,2006,5(1):69-72.

李清芝,潘广灿.岩土工程勘察相关问题浅析.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2006,17(3):79-82.

勘察报告 篇2

岩土工程勘察在快速的发展过程中,不论是在体制还是在勘察方法、计算机辅助软件、勘察报告编制等各方面工作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并且还在在不断优化中。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地基和基础以及地下工程的关系。由于地基土是因地而异的,在接受一项岩土工程勘察任务时,必须明确该工程的主要技术矛盾是什么,需要解决哪些主要技术间题。在对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以及建筑物荷载情况了如指掌的情况下,在岩土工程勘察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就基础及地下工程的设计、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给以充分的论证和分析,最终提出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解决方案。只有这样,岩土工程勘察才能提高勘察成果质量,才能有较大的市场。

1.1工程地质测绘。工程地质测绘是岩土工程勘察的基础工作,一般在勘察的初期阶段进行。这一方法的本质是运用地质、工程地质理论,对地面的地质现象进行观察和描述,分析其性质和规律,并藉以推断地下地质情况,为勘探、测试工作等其他勘察方法提供依据。在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场地,必须进行工程地质测绘但对地形平坦、地质条件简单且较狭小的场地,则可采用调查代替工程地质绘。工程地质测绘是认识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高质量的测绘工作能相当准确地推断地下地质情况,起到有效地指导其他勘察方法的作用。

1.2勘探与取样。勘探工作包括物探、钻探和坑探等各种方法。它是被用来调查地下地质情况的并且可利用勘探工程取样进行原位测试和监测。应根据勘察目的及岩土的特性选用上述各种勘探方法。物探是一种间接的勘探手段,它的优点是较之钻探和坑探轻便、经济而迅速,能够及时解决工程地质测绘中难于推断而又急待了解的地下地质情况,所以常常与测绘工作配合使用。它又可作为钻探和坑探的先行或辅助手段。但是,物探成果判释往往具多解性,方法的使用又受地形条件等的限制,其成果需用勘探工程来验证。钻探和坑探也称勘探工程,均是直接勘探手段,能可靠地了解地下地质情况,在岩土工程勘察中是必不可少的。其中钻探工作使用最为广泛,可根据地层类别和勘察要求选用不同的钻探方法。当钻探方法难以查明地下地质情况时,可采用坑探方法。坑探工程的类型较多,应根据勘察要求选用。勘探工程一般都需要动用机械和动力设备,耗费人力、物力较多,有些勘探工程施工周期又较长,而且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因此使用这种方法时应具有经济观点,布置勘探工程需要以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成果为依据,切避盲目性和随意性。

1.3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的主要目的,是为岩土工程问题分析评价提供所需的技术参数,包括岩土的物性指标、强度参数、固结变形特性参数、渗透性参数和应力、应变时间关系的参数等。原位测试一般都藉助于勘探工程进行,是详细勘察阶段主要的一种勘察方法。原位测试的优点是试样不脱离原来的环境,基本上在原位应力条件下进行试验所测定的岩土体尺寸大,能反映宏观结构对岩土性质的影响,代表性好。试验周期较短,效率高尤其对难以采样的岩土层仍能通过试验评定其工程性质。缺点是试验时的应力路径难以控制、边界条件也较复杂有些试验耗费人力、物力较多,不可能大量进行。室内试验的优点是试验条件比较容易控制边界条件明确,应力应变条件可以控制等入可以大量取样。

1.4现场检验与监侧。现场检验与监测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现场检验的涵义,包括施工阶段对先前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的验证核查以及岩土工程施工监理和质量控制。现场监朋则主要包含施工作用和各类荷载对岩土反应性状的监测、施工和运营中的结构物监测和对环境影响的监测等方面。检验与监测所获取的资料,可以反求出某些工程技术参数,井以此为依据及时修正设计,使之在技术和经济方面优化。

2.1勘察质量不高。目前许多勘察单位已实行企业化,由原来的行政拨款改为自负盈亏,勘察任务也由原来的上级下达改为单位自找。于是,有的勘察单位为了眼前利益,放松了对勘察质量的管理,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下降。主要表现有:第一,由于勘察工作量不足,为了能争取任务,只好压低预算价,但又要利润,就减少工作量,该做的项目不做或者少做;其次,是钻探、测试及取样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勘察时,为了抢速度,钻探取样不执行规范,往往是2~3m才提一次钻,结果往往造成分层位置不准确,或漏掉一些特殊的地质现象,如薄的软弱透镜体,小裂隙等。此外取样时,有的不用取样器,而直接从岩芯管中取原状土样。更有甚的是个别单位原位测试时,现场只做少量几个,其余的照此编造了事。

2.2勘察纲要编制不完整。部分单位勘察纲要内容不完整,甚至未经审核审定就施工。也没有勘探点平面布置图。个别单位甚至无勘察纲要。责任人签名或仪器编号填写不全。如室内土工试验、野外施工记录、静探试验记录缺责任者签名及试验日期,缺乏可追溯性,部分漏签、部分自动记录静探数据无责任人签名。不少单位对勘察原始资料的校审未真正落到实处少数单位原始资料归档制度不完善,有的原始资料缺失。

2.3忽视生态环境的论证。一些勘察单位对岩土工程设计、施工论证不足,其结果是导致灾难性后果。如建筑场地四面紧邻高层建筑物或马路,对于这种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时,除了按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定的一般要求进行外,还应重点论证工程施工及运营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但勘察报告中常常忽略这方面的工作,致使无法满足岩土工程施工及设计的要求。基坑开挖时使用的很多技术手段很难取得预期效果,反而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3.1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规范市场行为、推行全程化监理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按原则办事,必然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一方面必须仰仗政府主管部门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项目招投标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主体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应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全程化,采用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行为的发生,保证勘察质量和投资效益最大化。

3.2严格市场准入、尽快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经过近年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了一定的清理整顿,对规范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的勘察资质门槛很低,尤其是打破行业壁垒后不同行业间的衔接过渡尚未完成,以高级工程师的数量来衡量技术水平不能如实反映勘察企业的技术实力。建议尽快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通过采用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质双重控制来规范勘察市场、促进勘察技术水平的提高。

3.3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认证,健全质量管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确立了以过程模式作为标准的结构。勘察设计企业应通过有效应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运用过程方法,采用PDCA循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的实施和管理,持续改进。提高勘察设计的能力,增加顾客的满意程度。:

3.4采用先进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在岩土工程勘测中,为了避免勘探点布置的随意性,可使用克里格法。在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中,为提高精确度,可使用多道瞬态面波勘探技术和高密度点法。岩土工程勘测中,为了准确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使用回归分析。岩土工程勘测资料的整理中,为了保证成果的正确性,应使用计算机进行处理。

勘察报告 篇3

MOCO新世界二期12#楼

勘 察 质 量 检 查 报 告

(竣 工 验 收)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

一、工程概况

二、检查依据

三、对勘察文件的检查情况及结果

四、施工过程中的检查情况及结果

五、勘察质量检查总体评价

MOCO新世界二期12#楼 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竣工验收)

受漯河建联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MOCO新世界二期12#楼的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并签订了岩土工程勘察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位于漯河市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东南角,建筑物建筑面积24771.22㎡,建筑物总高度87.3m。地下一层,层高5.95m,地下一层为车库、设备用房;地上二十九层,层高3m;每单元每层4户,共两个单元,共226户,一至三层局部为商业,该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主楼基础形式为CFG桩复合地基+筏板基础,基础厚度1500mm, 桩身直径400mm,有效桩长18m,桩身混凝土强度C20;该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该工程于2013年6月10日开工,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15日,该工程由漯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

二、检查依据

1、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文件

2、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2014-12号)文件。

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及《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04。

三、对勘察文件的检查情况及结果

在现场资料的收集及业内资料整理中,严格遵照国家现行有关钻探、取土、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土工试验和资料整理的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地质勘察报告经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所有限公司审核,审核结果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四、施工过程中的检查情况及结果

工程开工以后,我单位已对该楼进行了基槽验收,经现场验收,无不良地质情况以及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地基土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相符。并对钎探结果进行审核,对基础分部和主体分部进行了质量检查,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五、勘察质量检查总体评价

质量符合现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项目勘察负责人(签字及加盖资格章):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零一五年

勘察报告 篇4

岩土勘察报告主题范文

一、前言

岩土勘察报告是工程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它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因此,编写一份完整、准确的岩土勘察报告对于保证工程建设的可靠性至关重要。本篇文章将从岩土勘察报告的相关要求、编写过程、内容要点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岩土勘察报告的相关要求

1.报告应具有科学性、全面性和实用性,并且应准确、详细和具有可操作性;

2.报告应在时间上限制在合理范围内,尽量缩短报告的编制周期,以减少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3.报告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如《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标准》、《工程勘察规范》等,以确保报告编制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4.报告应具备一定的保密性,特别是涉及商业机密或国家机密等方面的内容。

三、岩土勘察报告的编写过程

1.确定编写岩土勘察报告的任务书和报告的编写时间表;

2.收集有关资料,包括工程工艺、施工进度、设计图纸、水文气象资料等;

3.实地勘察,包括基本地貌、土层厚度、土壤性质等;

4.分析资料和勘察结果,进行综合判断,确定工程建设的岩土工程设计参数和基础形式等;

5.编写岩土勘察报告,包括报告封面、报告摘要、主要内容和附录等。

四、岩土勘察报告的主要内容要点

1.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理位置、用途和规模等;

2.工程地质和地貌条件,包括地质构造及变形特征、地层、岩石和土壤的性质等;

3.工程基础地质条件,包括地基坚硬程度、建筑物周围的地质条件等;

4.勘察设计参数,包括场地地形、土层、地下水位、基岩及其特征等;

5.基础形式和建筑物类型,包括基础形式、建筑物类型等。

五、岩土勘察报告的注意事项

1.报告应准确、客观、权威、可靠,并应严格遵守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报告应有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的结构,并应包含必要的图表和资料;

3.报告应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以方便工程建设的实施;

4.编写报告过程中应注重保密,防止泄露商业或国家机密;

5.编写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以确保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六、结论

岩土勘察报告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文件,编写岩土勘察报告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重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以达到保证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和安全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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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巡察反馈报告4篇


写一份高质量的报告也是对自己的充分肯定,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需要书写报告,一份高水平的报告该怎么去写?如果您想要深入了解“巡察反馈报告”那么请耐心看完本篇文章,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的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

巡察反馈报告 篇1

xx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20××年2月23日至3月24日,县委派出巡察组对xx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进全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镇党委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经过两个月的整改,我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抓问题整改,努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坚决查处违纪案件,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等问题上取得较好的效果。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党的纪律方面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存在的问题: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1)抓党风廉政建设虚化,有些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文件上,执行和落实不够;(2)20××年之前,党委年度内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较少;(3)支持纪委三转工作不到位,纪委书记、副书记兼职较多;(4)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投入精力不够;(5)三书两报告一记实内容简单。(6)廉政教育文化载体缺乏,廉政教育氛围不浓。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了《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实施办法》,镇党委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已经召开过4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3次会议;强化了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单朝晖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分析情况,提出意见,解决问题;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三书两报告一记实制度,完善内容,细化责任。二是镇党委听取班子成员、村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2次。专题听取镇纪委关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12次,讨论研究镇纪委工作计划和案件专题汇报。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细化了任务分解。镇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人,镇党政班子成员按照包点分工抓好联系村和分管单位两个责任落实。四是支持纪委抓好三转工作,强化主业主责意识,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抓纪检监察工作。五是强化廉政文化教育,在政府驻地建设高规格廉政文化广场,并利用集镇公交站台开设廉政文化橱窗,各村开设廉政文化专栏,内容及时更新。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先后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组织学习上级纪委关于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通报6次,重点观看和学习了田永春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和反面教材,用身边的案例教育广大干部。利用节日、假期向全镇党员干部群发廉政短信。六是不断强化检查考核。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有抓手、有任务、有检查。检查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着力解决监督责任不力问题。一是加大了作风建设的督查力度。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六条戒律的落实,紧盯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重要节点进行明察暗访,加强了工作日期间的常态化督查检查力度,严查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预防和查处干部节日病,进一步解决了工作日午间饮酒、酒桌办公、上网聊天、工作不出勤不尽力等现象。二是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加强了办案队伍建设,创新纪检干部挂靠纪检工作室跟班学习和专题培训等举措,提高了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充分发挥信访件的案源主渠道作用,提升了信访件成案率。加大重点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侵占各种惠民补贴、扶贫资金、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截止至9月底全镇共立案9卷,结案3起,其中党内警告2起,党内严重警告1起。其余6件正在办理中。镇纪委共受理群众纪检监察举报类信访件8件,对于这些信访件,都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三是组织协调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督查 工作。围绕县委及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的落实加强督查,严查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不敢担当、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检查评比活动组织协调较好,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存在的问题:个别班子成员没有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落实情况:由党委副书记牵头,抽调组织、纪检人员认真核查了镇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问题。镇所有领导干部重新填报了个人房产情况,与向上级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房产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对,对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要求其就房产申报前后不一致作出书面说明。同时,依据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已于8月底全部核查清楚。

(三)、执行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存在的问题:个别干部利用手中权利为自己或亲朋好友办私事,对基层群众的诉求解决力度不够,有推、拖、慢作为现象,个别干部生活作风不检点。

整改落实情况:镇党委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30条规定、县委38条规定要求,组织干部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廉政要求和相关纪律。一是加大了举报力度。镇纪委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和社会对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的人和事,进行监督举报。二是加大了警示教育力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上级纪委有关违反相关纪律的通报以及典型案例、面对面谈心,从防早防小入手,提高了干部执行纪律的自觉性。三是加大了明查暗访力度。镇纪委不定期的组织明查暗访,发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推、拖、慢作为现象的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与村干部的廉勤绩效工资挂勾,必须时还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问责。四是加大了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对六条戒律执行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的不旦进行了严肃查处,还对分管负责人和单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共开展监督检查22次,对问题纠错6件,问责3人次,通报4人次。

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存在的问题:推荐干部把关不严

xx年度一名党委委员、三名村级干部因经济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在20××年度村级两委换届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一名监外服刑人员被选举为村委会主任。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推荐干部把关不严问题,镇党委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特别是重点细化酝酿、提名、征求纪委意见的程序和规则。强化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机关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考察组综合多方面意见,深入了解考察对象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印证分析,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形成准确鲜明的意见。在推荐使用干部时,广泛征求计生、综治、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多部门把关,防止带病提拔。同时加强管理教育,在干部的日常管理中,把教育贯彻于始终,建立了常态化的政治学习和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把政治思想教育、政策法制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业力能力教育等贯彻于始终,使干部树立良好的人生观、权力观、金钱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有效地防止干部精神上缺钙。加强了对重点领域和分管同志以及单位、村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时刻关注,发现苗头性的倾向,及时提醒,及时采取措施,抓早抓小,预防干部出问题。在党委换届中,新提拔副科级干部2人,在团委换届中,新提任3名科员级干部。加强村级班子的配备和培训,新选任5名后备干部跟班培养。新提拔的干部大家普遍反映,综合素质较好,群众认可度较高。

三、执行八项规定方面

存在的问题:村级财务存在违规发放奖金和工作补贴现象,个别村有公款旅游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首先是开展一次村级违规发放资金和工作补贴专项清查活动。对违规发展奖金和工作补贴的予以退缴。同时严明各村、各单位严格按照奖金和工作补贴相关政策执行。其次是加强刚性约束。严格执行《xx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xx财行〔20××〕113号),严格落实外出审批审核制度,开展了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予以追缴。

四、财务管理方面

(一)、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审核程序,费用报销必须使用合法票据,手续不完善不予报销入账,大额支出必须附明细清单。二是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管理。保持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和制度。三是加强了拨出资金监管,保证资金的专项使用。四是组织人员对应收款进行了核查,及时清理回收,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二)、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

在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方面,我镇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了村财务委托代理。加大了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力度,强化了对村级收支入账监管。保持镇委托代理中心会计人员相对稳定。村级报账员调整由村两委商镇三资代理中心确定。举办了全镇级委托代理中心会计培训班,加强了业务指导,重点培训了会计记账业务、票据审核等专业知识。二是加强了村级收支管理。村集体各项收支必须及时足额入账,严禁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避免了坐收坐支,垫付不应该村级支出的项目;对1000元以上的支出,转账支付;所有费用及时报销,没有一次性领取大额备用金集中报销的情况。所有支出票据和支出费用,必须由经办人、村书记主任、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三资中心会计、镇分管领导签字方后帐报销。严格了票据要求,原则上白条不予入帐。三是大额资金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凡单项5000元的村级支出,必须经过村两委办公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研究通过,方可列支。四是加强了对村监督委的教育管理。促使他们正确履行职责,确保了村级财务监管到位。五是加大了村级财务审计力度。委托上级部门,对全镇村级帐务每三年滚动轮审一遍。重点察看了财务收支、工程建设、票据管理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对不规范票据进行了限期整改。六是扎实开展了阳光村务。巩固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全面推行村级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级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五、其他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养老保险方面

镇党委制定并下发了《xx镇农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帐户专项核查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内容,利用1个月的时间,组织镇村干部入户将镇社保所缴费信息与农户手中缴费条据进行核对。逐年清缴,保证了帐实相符。此次专项核查整治共计发现286例错误信息,涉及39人,其中38人退费,一名群众补缴1800元。社保所通过对20××年至20××年参保人错误信息进行比对,已退资金29700元。

(二)、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成立危房改造资金违规使用清缴小组,对全镇危房改造进行了逐人逐户清理,对侵占危房改造补助款的党员,限期将所侵占的补助款退还危改补助专户;对已查出的个别村违规使用危房改造资金的,督促各村负责将危改违规使用的资金金额退还镇财政,由镇财政上缴县危改资金专户;严明了工作纪律和岗位职责,严把危房改造申报关,强化对资料核查,对各村上报的有关资料结合危改工程实际进行逐户认真审核,一旦发现村审核后资料存在虚假,危改资金不予通过审核,同时对危改任务分配进行限制。此次共追缴危房改造资金 16.4万元,对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挪用、套取、骗取资金的9名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镇干部两名,1名已移交司法机关。

(三)、困难群众低保救助方面

全面开展了清理核查低保对象回头看专项治理。在年初全镇开展民政五类对象 (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农村社会救济及优抚五类对象)清理核查基础上进行回头看,对城乡低保对象再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了评议制度,规范评议程序。实行低保民主评议制度,健全有广泛代表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规范民主评议程序和完备评议记录,确保低保公平、公正。强化了低保公示,特别是末端长期公示,打造阳光低保。对低保政策、评审结果、对象情况等内容的公示进一步规范,做到2+1公示。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透明度,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严肃了查处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公布城乡低保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把村干部近亲属办理低保的申报审核公示关。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干部办理低保存在优亲厚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执行殡葬改革政策方面

我镇出台了《xx镇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压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奖惩措施,严肃了工作纪律,确保实现了火化一刀切,形成了公平殡改有利局面。不断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张贴有奖举报宣传单、网络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等形式,让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殡改工作。对偷埋土葬、以罚代葬举报查实的,给予了一定的奖励。加大处理力度。对以罚代葬的,镇纪委及时介入。日前已查实违规收取葬户案例1起,涉案金额4000.00元。党内警告处分1例。对责任人严肃执纪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截至至9月底,我镇共计实行殡改火化17例,殡改工作较为好转。

(五)、干部工作作风方面

镇党委坚持把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着不让的抓好整改。强化干部的宗旨意识教育,在真学和真做上下功夫。把宗旨意识强不强,谋事实不实,为民服务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在两学一做中做的好不好的重要标准。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从学习、请假、会议、工作、奖励、财务六个方面明确了46条规定。完善了机关去向告知制度。推进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村级为民服务室建设,完善窗口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了监督检查力度,全力支持镇纪委对镇、村政务、财务公开和各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以及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行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创优工作环境。二是开展了民主评议干部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等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评议好的,群众公认的干部进行表扬,适时提拔重用,评议差的党委要给予诫勉谈话。三是畅通了信访渠道,加大了问责力度。镇继续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对群众反映作风有问题的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几个月以来,我镇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整改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各项民生工程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县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服务宗旨,坚持勤政廉政,团结和带领全镇干部群众,把巡视工作的成果落实到推动xx科学发展上来,不辜负县委对xx的殷切期望,以实际行动回报县委巡视组对我们的真情厚爱。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坚定不移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建设幸福和谐xx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巡察反馈报告 篇2

一、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落实同级监督规定不到位。针对区局纪检组组长列席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但未见监督意见发言记录的情况,区局纪检组组织人员对党委会记录本和局长办公会记录本进行了检查,对缺少监督意见发言记录的情况进行了核实,问题主要集中在会议记录不规范,有部分监督意见发言记录,但部分记录不全的现象。已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将监督意见记录作为会议记录的重要一部分,并定期开展检查。

二是警示教育不到位,区局内网廉政专栏更新不及时。针对警示教育采用观看教育片、一定范围内宣读案例通报、参观教育基地等传统方法,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区局纪检组将进一步拓展警示教育途径和方式,增强警示教育实效。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内网廉政专栏更新工作,确保廉政信息及时更新,把区局内网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抓手。

针对上述问题,区局纪检组将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将纪检监察文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以学习教育为抓手,推动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纪律监督。同时每年开展集体廉政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全面夯实廉政教育成果。

二、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针对工会会费缴纳、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局纪检组结合财务管理股开展工会经费缴纳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要求财务管理股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的缴纳和使用,并要求财务管理股认真学习工会相关规则制度。一是规范工会缴纳会费的方式,要求全体工会会员采用按月缴纳方式缴纳工会会费。二是规范工会会费使用,严禁文体活动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工会会费。

巡察反馈报告 篇3

xx年4月19日至5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官庄工区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六项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巡察。6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官庄工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改,经过这两个多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

巡察反馈会后,官庄工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党工委书记宁春士立即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穆为民同志出席市委巡察工作座谈会的讲话和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吴朝河的讲话精神,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

二、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项扎实整改

成立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宁春士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党建凯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工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工委,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王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纪工委、组织人社局、财金事务局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反馈的四个大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党工委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三、上下联动,制定整改方案

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四个大方面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经报南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下发了《中共南阳市委官庄工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宛官文〔xx〕51号),作为贯彻落实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时责成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标检查,进一步修订、细化、完善具体的整改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四、层层安排部署,明确整改责任

明确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明确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相关部门牵头,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情况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层层约谈督促、层层督察督促、层层宣讲督促,传导责任,压实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压实落实整改责任网络体系。

五、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整改台账

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梳理分类,分为四个大方面,包括:一是在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开展区纪工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整改。二是在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加强执行组织纪律;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使用。三是在执行廉洁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大力加强廉政教育;进行防范规避廉政风险整改;加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四是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四风"方面。强化生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进行反"四风"问题整改。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项逐块明确整改措施、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六、强化督导检查,推进整改落实

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导落实。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机制,针对反馈的四个大方面问题,由党工委班子成员牵头,从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大督查办、"一改双优"办人员抽调人员进行巡察整改工作联合督察,定职责定任务,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一周一汇报,汇总建立督查台账,整改落实进度一目了然。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通报。对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承办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巡察反馈报告 篇4

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4月28日至6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局长张加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6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8项、34条。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8月7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1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23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对个别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局领导出国考察不按规定上会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市局机关人员随上级团组出国(境),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公示程序。

2.党组履职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干部工作。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议程安排、研究事项、参加人员等方面进行区分界定。今后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

3.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不够。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讨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凡中央和省、市以及局党组、行政作出的决策部署,确保做到政令畅通,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筹备组织2017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除民主生活会之外,每年开展制度化谈心谈话至少1次,市局政治部每年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增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局党组书记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组会议不经常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党组织对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相对粗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不够。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健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1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形成至少1篇关于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党组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纪实手册》,并严格抓好落实。与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召开廉情分析会,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进行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报告。二是注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赴焦裕禄纪念馆、红旗渠等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团结和谐讲奉献”主题党日活动。推行“书记上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为机关干部上了“学习焦裕禄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规章制度知识竞赛,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突出重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5.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要求还囿于简单化,党组对谈心谈话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心声,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一是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30余次,并与10位新调整岗位的中层正职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年内班子成员与所有局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来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并将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司法行政系统“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一个月,以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6.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通过党组会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组织生活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层级职责,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管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7.坚持党的领导与业务工作开展的融合度不够紧。存在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党的组织生活仪式化,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党费收缴不按时足额。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业务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和重大开支等须经党组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开展创建特色支部、人民满意先锋岗等活动,健全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切实做到基层党建工作知有内容、行有标准、做有目标。三是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公布党费交纳标准。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全面排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对少交的、漏交的开展补缴工作。

8.在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方面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有因人设岗现象。一是认真学习人事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今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9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局机关部分中层正职的调整、选拔工作,全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并请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9.对干部培养、管理、使用、调整工作机制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不宽。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一是加强局管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全面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增强干部调整的前瞻性和宏观统筹,落实全市年轻干部工作推进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接力100”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2名同志成为“接力100”深度调研对象,新提拔中层正职4名,其中“80后”1名、“85后”1名,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二是组织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丰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拓宽培养渠道,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上下和横向挂职,多岗位锻炼干部,巡察以来已安排1名干部在省司法厅挂职、接收武进区司法局1名干部来局挂职,今后将继续制度化分期分批选派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三是摸底调查全局干部任职情况,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任现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6名中层正职干部现已轮岗、调整到位。

10.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超审批权限设置内设机构,擅自设置职务名称。8月14日,局党组下发了《关于撤销法律服务中心大楼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常司党组〔2017〕39号);同时,向市编办申请挂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已获批。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规范机构设置,杜绝违反编制管理、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和职务名称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11.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和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一是按照市财政、审计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已全部通过新版OA系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标准等。二是加强财务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上半年组织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关于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专题培训,8月份召开了市局预算编制会议,着重加强对公务接待的预算管控,形成了全局上下严格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等公务接待的管理,8月初对常州公证处、各行业协会开展了全面财务督查,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四是严肃问责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将对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和通报。

12.公车改革不彻底,存在借下属单位车辆出差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规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公车管理制度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公务用车平台和局OA平台程序申请用车,严禁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自问题反馈以来,没有发生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13.超范围开展达标评比。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达标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不合规的各类考核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废止了《表彰、奖励工作办法(试行)》,今后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主动请示报告,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1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事项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部分大额宣传用品采购时也未实行政府采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宣传用品印刷管理办法》《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7月份按照规定对《常州司法行政》杂志的采编印刷进行了招投标,现已确定中标方、中标额。三是在8月份组织的财务督查中,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大宗宣传用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方面的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今后对未达采购标的额的较大金额采购事项,将严格进行比价询价,并按照规定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5.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存在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后将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对项目工程严格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对局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杜绝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

16.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明确资产处置的流程和规范。全面梳理了市局机关的未入账资产,查找相关资产,明确资产状态,搜集依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今后将对全局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及时发现整改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17.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存在监管漏洞。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菜品采购工作流程,菜品采购增设监管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对采购菜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菜品公司供货后由两个以上专人进行核收,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供货情况进行抽查。

18.工程监管有待完善,有超付工程款情况。加强对市局在建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款项,严格付款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的现象。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超付情况进行调查,并立即采取追回措施,超付款项7.1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增创发展新优势、培育常州“幸福树”,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中共常州市司法局党组)

最新勘察设计合同精品14篇


如今我们进入了新时代,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也已离不开合同。做好合同签订环节是可以让我们提高经济效益的,怎么做一份合同?欢迎大家阅读本文但请注意内容仅供参考。

勘察设计合同(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 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 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 元估算设计费为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1.承包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勘察设计合同(篇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书范本一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 本合同的设计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计算,设计人应向发包人

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合同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本合同的设计费包含人防部分设计费。

4、设计人的设计工作满足付费节点条件后,应向发包人提供阶段性的设计资料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对所提交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发包人在接到设计人的通知后3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人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的次日,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如审查不通过,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5、若发包人所发包的设计项目为带方案招投标的项目,若最终发包人未能竞得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则本设计合同自行终止,包人只需向设计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设计费。如合同终止时,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超过 %的,设计人应将超过的部分返还发包人。

6、在设计人阶段性设计工作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且相应设计通过发包人及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后,设计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对确认并计算出最终的设计费总额,在设计费总额确定后的七日内,除预留现场服务阶段的设计费外(若有),发包人应将设计费余款支付给设计人。

7、 在设计人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发包人方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由于设计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设计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及税务相关规定。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地方性规范、规程、技术规定等。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按国家有关规定)。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 6.2.5因设计人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修改的,设计人应无条件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6.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和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分部分项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

6.2.7设计人所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资料,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6.2.8设计人向发包人保证,发包人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不会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如发包人因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6.2.9设计人需为本工程专门设立项目组,配备固定的专职设计人员,设计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将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的名单及详细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资质情况)交付给发包人,名单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中途换人,否则,每擅自更换一个,需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估算总额的 %做为违约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按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为设计费的 %,如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的,设计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因设计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7.4如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交付时间交付的,每延误一天,应按照设计费估算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设计人的设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设计资料的设计费,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如发包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 %的违约金,此外,设计人还应将已完成的设计资料交付发包人。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0号图 元/张;1号图 元/张;2号图 元/张,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额外出图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8.3本工程设计资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上述技术指标在确定前应事先与发包人进行沟通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定货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项二次设计(如钢网架、铝合金等)需设计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并不计取费用。

8.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相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8.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服务,双方应另行协商。

8.7由于发包人原因修改设计,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相应阶段的设计出图时间可顺延。

8.8本合同设计工作量包含了工程开发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变更

8.9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须向发包人工程施工现场派常驻设计代表一名或委托当地设计院进行施工配合,解决甲方工程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设计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应付款不足以抵偿上述费用的,则设计人应当将差额支付给发包人。

8.10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1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设计任务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书范本二

(编号:ZS×××-×××-[20××]- ×××号)

甲方: (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 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 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 主要工程量

2.4 合同工期

2.4.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2.4.2 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 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 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 (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 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含 %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 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 B 《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 %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 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 %;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 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 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 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 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 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 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 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 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 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 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 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 %以上。在设备进场后 日内及退场前 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 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2 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 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 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 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 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 乙方确认 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 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 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 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6、施工辅助设施

6.1 施工供水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 米处,由 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每月甲方按 元/m3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 施工供电

a(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 处,由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元/KWh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 施工用风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 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结算时甲方按元/立方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 现场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 施工住房

a(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 平方米。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m2向乙方收取费用。生活用电元/KWh,生活用水 元/m3按表计量收费。其以上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 其它: 。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 %费用收取材料款。

7.2上述统供材料,乙方必须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使用时由乙方书面授权指定专人出示身份证明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进行调拨,发生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3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其它主要材料 ,乙方必须委托甲方代为采购。并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材料价款为采购价格 加 %采保费、运杂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7.4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标准化要求设置标识。

7.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 ,由甲方统一管理,并服从甲方有关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性材料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7.7乙方领用的材料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8其他: 。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 ,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 5.2.9 条及第14.2条要求)。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对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由甲方 部门签证及 审查后按第8.3条同等原则结算。

8.5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 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7其它: 。

9、质量要求

9.1 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 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 %(优良率达 %)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 标准。

(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 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 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 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  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 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9.2.4 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9.2.5 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需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

9.2.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7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8 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9 其它: 。

勘察设计合同(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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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样式范本正文内容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和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年__月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任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__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同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筑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 址:地 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电 话:电 话:


电 挂:电 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项目表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投资(万元) 规模 建筑层数 结构 设计内容









 

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场地位置 设计单位 要 察求 资提 料

勘察设计合同(篇4)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承包人编填)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二000年三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7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8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第三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交付时间第四条工期本岩土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_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执行。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5.1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5.2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5.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拨付工程费时间(工程进度)占合同总额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6.1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革新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________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勘察设计合同(篇5)

工程名称(子项名称):

工 程 地 点: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勘 察 人: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长 米,地上 层,地下 层。 勘察等级为乙级。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按国家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1.6承接方式, 单价承包/总价包干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预计钻孔 个 , 总进尺约 米。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拟定于201 年 月 日开工,201 年 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费用;本工程勘察费用按综合价 元/米,总费用预算为人民币大写万 仟 佰 元整(¥ ),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均转至乙方合同或协议书上指定账号。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3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5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无 。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 肆 份、勘察人 肆 份。

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勘察设计合同(篇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将部分勘察外业工作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外业施工内容

钻进、取样、标准贯入试验以及钻孔封孔、场地恢复等。

静探、场地恢复等。

3.手摇钻施工。

二、工期要求

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

三、技术及质量要求、履约保证

1.甲方于施工前向乙方书面提供该项目的《外业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执行。

指导,对提出问题及时整改。

四、施工安全

《施工安全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报酬按实物工作量结算,计费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

⑴机孔

①陆域:_________________一般地层:_________________孔深小于10米(含)的路基孔,元/米;非路基孔和孔深大于10米的路基孔分段计价,40米(含)以浅元/米,40米-60米(含)之间元/米,60米以深元/米。

碎石土:_________________40米(含)以浅元/米,40米-60米(含)之间元/米,60米以深元/米。

泥岩等软质岩类:_________________元/米,灰岩:_________________元/米,砂岩:_________________元/米。

②水域:_________________陆域对应地层单价的2倍。

③机孔施工工作内容包括钻进、标贯、取样及地质编录等。

2⑵手摇钻孔元/米,在有铺装面位臵钻探时,每孔增加开孔费10元。

⑶静力触探试验孔

单桥:_________________元/米,双桥:_________________元/米,大型液压静探:_________________元/米。必须提供电子数据。

外业施工结束60天后,在无安全和质量问题情况下,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从业主处收款进度,同比例支付乙方报酬。

乙方应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

乙方自带设备的运输、维修、养护、损耗、毁损、盗抢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则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新施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乙方弄虚作假,则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支付直接损失一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有封孔要求,而乙方未能达到要求的,除应由乙方负责返工以达到要求外,其还应对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负完全责任;性质严重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50000元不人民币的企业信誉等间接损失费。

七、其它约定

技术和劳力完成承揽的工作,乙方承揽的工作不得交由第三方完成。

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劳务或雇佣关系。

3.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有关协调工作,除此以外的所有施工准备工作均由乙方自行完成。

4.青苗赔偿等类似费用由甲方承担。

搞好与当地群众关系等。

违规及不当行为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及附件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有效期为生效之日后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适用于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给乙方所有项目的外业劳务分包工作,特殊项目或施工条件特别的项目除外。

3.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设计合同(篇7)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进度与资料和可靠性负责。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任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__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同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筑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承包方各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项目表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投资(万元)规模建筑层数结构设计内容

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场地位置

设计单位

要察

求资

提料

勘察设计合同(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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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勘察设计合同正文内容

编号:勘字__________号

订立合同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与勘测单位(__________建筑设计院),根据国家建委制定的《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件》和__________省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勘测的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以资双方遵守。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委规定的《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件》和省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第二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取费标准按中财委(__________)财经工基价字第xxx号规定收费。签订合同时应预付勘测费总额的30%(一般设计一次按60%),其余部分在勘测成果提出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勘测成果于年月日提出,但由于自然天气所造成的拖延工期可顺延。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承担的事项和责任

1. 填写“拟建筑(构)物性质及工程地质勘测要求(本院设计由承担设计室填写)。”

2. 清理和整平场地,如因场地有沟以及堆积障碍物等而影响开工时,应付窝工费。开工时应指派一人在场,以便随时联系工作。

3. 负责解决土样包装、水样瓶的运送,早晚和夜间钻机停放现场时负责看管,并解决临时所需的垫板、冬季烘烤钻具的木样等。

4. 负责解决机具运输和工作人员往返现场的交通工具(或承担运输费用),如因交通工具而造成的窝工,应付窝工费。

5. 测量如要求按已有控制系统联测时,应负责提供资料和埋石用材用料等物资。

第八条 勘测单位应承担的事项和责任

1. 填写“预计勘测工作量及勘测用表”[附表二(略)]。

2. 遵循规范按时提出勘测成果,满足设计需要。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用。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建设单位收执份(其中送建设银行一份),勘测单位份。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盖章)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勘察设计合同(篇9)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

2、规模与范围:

第二条、合作内容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和提交方案。

第三条、甲方责任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

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设计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要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协议。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勘察设计费用

1、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

2、设计协议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______%;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______%;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

3、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______次拨付设计费。即签订设计协议时拨付__XXXX___%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4、勘察协议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______%,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不履行协议,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协议,应当______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协议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______%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的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元。

第七条、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协议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协议的有效部分。

: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设计合同(篇1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 议 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第七条 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

勘察设计合同(篇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由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______(设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共同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文函,经双方认可,设计单位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以人民币(大写)元(¥)的合同总价,承担_________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含答疑及澄清);

(5)投标函及投标文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9)正版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G1-G4层)。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设计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完成本工程各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工作。

4.建设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单位支付合同价款。

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副本___份,建设单位执___份,设计单位执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且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勘察设计合同(篇12)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勘察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勘察人执____份。

发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3 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5 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 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 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

1.1.8 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1.9 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

1.1.10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 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

1.1.1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13 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4 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5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

1.1.16 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

1.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8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19 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

1.1.20 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2 适用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

1.5 联络

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5.2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5.3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6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保密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2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权利

2.1.1 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1.2 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2.1.3 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

2.2 发包人义务

2.2.1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2.2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2.2.3 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

2.2.4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2.6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2.2.7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2.2.8 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

2.3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3条 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1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

3.1.2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3.1.3 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

3.2 勘察人义务

3.2.1 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 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2.3 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3.2.4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

3.2.5 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3.2.7 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

3.3 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4条 工期

4.1 开工及延期开工

4.1.1 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

4.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4.2 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1 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

(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

4.4 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5 恶劣气候条件

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

第5条 成果资料

5.1 成果质量

5.1.1 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1.2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2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

5.3 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5.4 成果验收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第6条 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6.2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7.1.2 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总价合同

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7.1.3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2.2 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 进度款支付

7.3.1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7.3.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 合同价款结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

8.1.2 变更确认

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1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8.2.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8.2.4 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2.5 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9条 知识产权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4 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9.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

10.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勘察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

10.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0.3.1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发包人和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3.2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 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第12条 合同解除

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据第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2.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

12.4 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1 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3.2 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3.3 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1 发包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100%。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4.2 勘察人违约

14.2.1 勘察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2.2 勘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第15条 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15.2 勘察人索赔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 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2 调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3 仲裁或诉讼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语言文字。

1.5 联络

1.5.1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发包人

2.2 发包人义务

2.2.2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 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2 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2 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 成果资料

5.2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__份。

5.4 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 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________或预付款的金额,________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合同价款结算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 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2 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8.2.3 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知识产权

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 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 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2 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条 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勘察人违约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条 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勘察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3 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 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

附件B 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C 进度计划

附件D 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

勘察设计合同(篇1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勘察设计合同(篇14)

导语:在教体局党委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领导支持下,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学生的学习成绩不断提高,行为习惯不断改善;学校的办学效益不断增强;得到了上级领导与社会的认可。本人也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

构筑安置工程计划公约 

 

工程名称: 

拜托单位: 

计划单位: 

计划编号: 

公约编号: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构筑安置工程计划公约 

订立公约两边: 

构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了责任,分工协作,互助结束国度构筑项目标计划任务,根据《构筑工程勘察计划公约条例》的法则和________承诺的筹划任务书,经甲乙两边富裕会商,特签订本公约,以便互助服从。 

一,工程名称,范围,投资额,构筑地点 

甲方拜托乙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计划项目,构筑安置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承诺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构筑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任务 

1,甲方应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过去,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承诺的计划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材料(或经过议定承诺的资本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和谈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计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必要经过议定科研获得的技巧资料。

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计划前,应供给经过议定承诺的初步计划文

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计划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前提,以及有关配置的技巧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包管质量,不得随便变动。 

2,及时办理各计划阶段的计划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构造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计划技巧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关照乙方参加完工验收。

4,在计划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供给必要的工作前提,并在糊口生涯上予以便利。在计划和施工进程中因技巧上的特别必要进行试制实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互助甲方到外埠的差旅费均由甲方当真。

5,甲方必须保护乙方的计划文件,不得擅自点窜;未经乙方赞成,甲方不得复制,反复利用或擅自扩大构筑范畴。甲方有任务保卫乙方的计划版权,不得让渡给第三方反复利用。

三,乙方的任务 

1.乙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过去,向甲方交付初步计划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过去,向甲方交付技巧计划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过去,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计划文件。此中,初步计划文件一式______份,技巧计划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计划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加文件分数和必要模型费,另行收费。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过去,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终了扫数计划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配置清单)。

大型构筑安置工程,甲乙两边可视详细环境分阶段进行计划,在具有计划前提时,两边签订阶段计划公约,详细法则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计划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计划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公约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承诺的计划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计划的承诺文件,以及有关计划技巧经济和谈文件,计划标准,技巧典范,规程,定额等发起勘察技巧要乞降进行计划,提交符合质量的计划文件。

3.初步计划经上级主管部分检察后,在原定任务书范畴内的必要点窜,乙方该当真负担。

4.计划单位对所负担计划任务的构筑项目应互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巧交底,办理施工中的有关计划题目,当真计划变动和点窜预算,参加潜藏工程验收和工程完工验收。

四,计划的点窜和中断 

1.甲方因故要求点窜工程的计划,经乙方赞成后,除计划文件交付时候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点窜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计划费,或按计划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谋划。

 

2.原定任务书如有庞大变动而重作或点窜计划时,须具有计划审批构造或计划任务书承诺构造的定见书,经两边会商,另订公约。已经进行了的计划费用的付出,按前条方法谋划。

3.甲方因故要求半途中断计划时,应及时用书面关照乙方,已付计划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计划费,同时结束公约干系。

五,计划费的数量和交付方法

本计划公约见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称于计划费的20%的定金,计划公约践诺后,定金抵作计划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计划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出____%的计划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扫数计划费(计划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计划费,可按单项工程计划结束后别离拨付)。

六,嘉奖与违约责任

1.在公道的工程投资把握数内,因为乙方采取进步技巧或公道发起而节减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省投资额中提取____%嘉奖乙方。

2.因为甲方不能按期、精确供给有关计划资料,导致乙方没法进行计划或造成计划返工,乙方除可将计划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吃亏工日,以每日____元谋划增付计划费。

3.甲方不根据公约法则的时候向乙方付出定金和计划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法则,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因为乙方的因为,耽搁计划文件的交付时候,每耽搁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称于计划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计划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计划质量差劲引发返工,应由乙方连续美满计划任务,并视酿成的吃亏华侈大小减收或免收计划费。对付因乙方计划不对造成工程庞大质量变乱者,乙方除免收受吃亏部分的计划费外,还应付与直接纳吃亏部分计划费相等的补偿金。

七,别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约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两边签字后见效,扫数计划任务结束后失效。

本公约如有未尽事件,需经两边互助会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公约具有划一出力,但不得与本公约内容抵牾。

在公约履行中如产生胶葛,两边应及时会商办理。会商不可时,两边属于联合部分的,由上级主管部分调整;调整不可,或不属于联合部分的,可向国度法则的公约办理构造申请仲裁,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告状。

本公约本来一式二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公约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保存一份。

 

构筑单位(甲方):计划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关联人:关联人: 

通信处:通信处: 

德律风或电报:德律风或电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附:(1。)______________计划项目收费表; 

(2。)______________工程计划补充和谈书。 

 

________计划项目收费表 

附件(1) 

附件:三 

┌─────────────────────────────────┐ 

│项目│项目│单位│计划│单位造│工程款量│投资│计划费收│计划费│ 

│编号│名称│平方米│内容│价元/│平方米│估算│费率(%)│(元)│ 

│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工程拜托计划共项平方米投资估算总计元,估计计划费│ 

│总计元。签订公约时由甲方付给乙方计划费50%,暂按元拨付。│ 

└─────────────

────────────────────┘ 

注:投资估算为甲方所提,计划后的投资金额以承诺的初步计划概算或批改计划概算为准。

构筑单位:(盖印)计划单位:(盖印) 

基建当真人:基建当真人: 

 

签订收费和谈年代日 

附件(2) 

___________工程计划补充和谈书 

 

编号:本和谈根据号构筑计划公约签订,为原公约的附件。 

业经需式样计划,两边协议: 

一,甲方应按时交以下构筑文件计划根本资料: 

┌──────────────────────────────────┐ 

│序号│文件和资料名称│交付日期(或期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应按时交付以下计划文件: 

┌──────────────────────────────────┐ 

│序号│计划文件名称和内容│交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构筑单位(盖印)计划单位:(盖印) 

基建当真人:计划室主任: 

签订和谈日期年代日

最新勘察设计合同范例


合同是在很多不同情况下都会用到的文件。当我们要签署合同时,一定要先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一个好的合同应该是怎样的呢?下面是趣祝福的编辑为您整理的“勘察设计合同”,我们非常乐意与您分享这篇文章,希望能让您更深入地了解这个话题!

勘察设计合同【篇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书范本一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 本合同的设计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计算,设计人应向发包人

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合同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本合同的设计费包含人防部分设计费。

4、设计人的设计工作满足付费节点条件后,应向发包人提供阶段性的设计资料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对所提交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发包人在接到设计人的通知后3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人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的次日,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如审查不通过,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5、若发包人所发包的设计项目为带方案招投标的项目,若最终发包人未能竞得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则本设计合同自行终止,包人只需向设计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设计费。如合同终止时,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超过 %的,设计人应将超过的部分返还发包人。

6、在设计人阶段性设计工作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且相应设计通过发包人及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后,设计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对确认并计算出最终的设计费总额,在设计费总额确定后的七日内,除预留现场服务阶段的设计费外(若有),发包人应将设计费余款支付给设计人。

7、 在设计人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发包人方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由于设计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设计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及税务相关规定。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地方性规范、规程、技术规定等。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按国家有关规定)。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 6.2.5因设计人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修改的,设计人应无条件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6.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和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分部分项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

6.2.7设计人所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资料,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6.2.8设计人向发包人保证,发包人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不会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如发包人因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6.2.9设计人需为本工程专门设立项目组,配备固定的专职设计人员,设计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将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的名单及详细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资质情况)交付给发包人,名单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中途换人,否则,每擅自更换一个,需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估算总额的 %做为违约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按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为设计费的 %,如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的,设计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因设计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7.4如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交付时间交付的,每延误一天,应按照设计费估算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设计人的设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设计资料的设计费,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如发包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 %的违约金,此外,设计人还应将已完成的设计资料交付发包人。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0号图 元/张;1号图 元/张;2号图 元/张,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额外出图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8.3本工程设计资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上述技术指标在确定前应事先与发包人进行沟通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定货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项二次设计(如钢网架、铝合金等)需设计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并不计取费用。

8.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相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8.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服务,双方应另行协商。

8.7由于发包人原因修改设计,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相应阶段的设计出图时间可顺延。

8.8本合同设计工作量包含了工程开发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变更

8.9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须向发包人工程施工现场派常驻设计代表一名或委托当地设计院进行施工配合,解决甲方工程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设计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应付款不足以抵偿上述费用的,则设计人应当将差额支付给发包人。

8.10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1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设计任务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书范本二

(编号:ZS×××-×××-[20××]- ×××号)

甲方: (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 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 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 主要工程量

2.4 合同工期

2.4.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2.4.2 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 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 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 (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 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含 %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 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 B 《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 %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 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 %;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 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 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 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 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 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 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 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 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 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 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 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 %以上。在设备进场后 日内及退场前 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 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2 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 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 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 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 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 乙方确认 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 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 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 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6、施工辅助设施

6.1 施工供水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 米处,由 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每月甲方按 元/m3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 施工供电

a(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 处,由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元/KWh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 施工用风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 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结算时甲方按元/立方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 现场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 施工住房

a(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 平方米。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m2向乙方收取费用。生活用电元/KWh,生活用水 元/m3按表计量收费。其以上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 其它: 。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 %费用收取材料款。

7.2上述统供材料,乙方必须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使用时由乙方书面授权指定专人出示身份证明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进行调拨,发生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3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其它主要材料 ,乙方必须委托甲方代为采购。并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材料价款为采购价格 加 %采保费、运杂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7.4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标准化要求设置标识。

7.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 ,由甲方统一管理,并服从甲方有关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性材料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7.7乙方领用的材料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8其他: 。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 ,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 5.2.9 条及第14.2条要求)。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对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由甲方 部门签证及 审查后按第8.3条同等原则结算。

8.5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 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7其它: 。

9、质量要求

9.1 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 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 %(优良率达 %)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 标准。

(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 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 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 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  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 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9.2.4 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9.2.5 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需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

9.2.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7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8 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9 其它: 。

勘察设计合同【篇2】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和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年__月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任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__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同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筑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 址:地 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电 话:电 话:

电 挂:电 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项目表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投资(万元)规模建筑层数结构设计内容

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场地位置设计单位要 察

求 资

提 料[page]

交 内

勘 容提出任务书日期勘 术

察 要

技 求要求提交资料日期要求提交资料份数附任务书附图 蓝色顺

号总

号建

称层

米建

级结

型对

沉降

度建(构)筑物基础主要设备说明形

状尺

米材

度单位负重

(吨/米)

或总荷

重(吨)

称设备基础形

状尺

单位负重

(吨/米)

或总荷

重(吨)

附表三:

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双方协议,由委托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

序 号文 件 和 资 料 名 称份 数提 交 日 期

勘察设计合同【篇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勘察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勘察人执____份。

发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3 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5 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 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 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

1.1.8 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1.9 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

1.1.10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 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

1.1.1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13 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4 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5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

1.1.16 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

1.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8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19 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

1.1.20 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2 适用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

1.5 联络

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5.2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5.3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6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保密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2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权利

2.1.1 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1.2 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2.1.3 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

2.2 发包人义务

2.2.1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2.2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2.2.3 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

2.2.4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2.6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2.2.7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2.2.8 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

2.3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3条 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1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

3.1.2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3.1.3 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

3.2 勘察人义务

3.2.1 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 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2.3 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3.2.4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

3.2.5 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3.2.7 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

3.3 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4条 工期

4.1 开工及延期开工

4.1.1 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

4.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4.2 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1 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

(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

4.4 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5 恶劣气候条件

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

第5条 成果资料

5.1 成果质量

5.1.1 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1.2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2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

5.3 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5.4 成果验收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第6条 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6.2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7.1.2 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总价合同

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7.1.3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2.2 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 进度款支付

7.3.1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7.3.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 合同价款结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

8.1.2 变更确认

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1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8.2.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8.2.4 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2.5 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9条 知识产权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4 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9.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

10.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勘察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

10.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0.3.1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发包人和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3.2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 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第12条 合同解除

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据第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2.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

12.4 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1 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3.2 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3.3 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1 发包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100%。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4.2 勘察人违约

14.2.1 勘察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2.2 勘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第15条 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15.2 勘察人索赔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 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2 调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3 仲裁或诉讼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语言文字。

1.5 联络

1.5.1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发包人

2.2 发包人义务

2.2.2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 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2 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2 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 成果资料

5.2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__份。

5.4 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 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________或预付款的金额,________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合同价款结算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 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2 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8.2.3 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知识产权

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 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 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2 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条 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勘察人违约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条 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勘察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3 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 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

附件B 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C 进度计划

附件D 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

勘察设计合同【篇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元估算设计费为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年月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 附表一,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项目表 ┌────┬────┬────┬───┬──┬────┬──┬────┐ │工程编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投资 │规模│建筑层数│结构│设计内容│ ├────┼────┼────┼───┼──┼────┼──┼────┤ ││││ │││││ ├────┼────┼────┼───┼──┼────┼──┼────┤ ││││ │││││ ├────┼────┼────┼───┼──┼────┼──┼────┤ ││││ │││││ ├────┼────┼────┼───┼──┼────┼──┼────┤ ││││ │││││ └────┴────┴────┴───┴──┴────┴──┴────┘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场地位置││ ├────┼───┼────┼────┼────────┼──────┤ │设计单位│ │要求提交││提出任务书日期 │ 年 月 日│ ├────┼───┤│├────────┼──────┤ ││ │勘察资料││要求提交资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技术│ ││├────────┼──────┤ ││ │ 内容 ││要求提交资料份数│份 │ │要求│ ││├────────┼──────┤ ││ │││附任务书附图│蓝图 份 张│ ├───┬┴──┬┴──┬─┴─┬─┬┴──┬────┬┴──┬───┤ │顺序号│总图 │建筑物│设计地│层│高度 │建(构)│结构 │对差异│ │ │编号 │名称 │坪高 │数│(米)│筑物等级│类型 │沉降敏│ │ │ │ │(米)│ │ ││ │感程度│├───┼───┼───┼───┼─┼───┼────┼───┼───┤ │ │ │ │ │ │ ││ │ │├───┴───┴───┴─┬─┴─┴───┴────┴──┬┴─┬─┤ │建(构)筑物基础 │主要设备说明 │地下│备│├─┬──┬─┬─┬────┼─┬─────────────┤│ ││形│尺(│材│砌│单位荷重│设│设备基础 │下设│ ││ │ 米│ │ ││ ├─┬──┬─┬──┬───┤│ ││ │ ×│ │置│(吨/米│备│形│尺(│材│砌 │单位荷│室备│ ││ │ 米│ │ ││ │ │ 米│ │置深│重(吨││ ││ │ )│ │深│)或总荷│名│ │ ×│ │度(│/米)│或情│ ││ ││料│ ││ │ │ 米│ │米)│或总荷││ ││状│寸 │ │度│重(吨)│称│状│寸)│料││重(吨│地况│ ││ ││ │ ││ │ ││ ││ ) ││注│├─┼──┼─┼─┼────┼─┼─┼──┼─┼──┼───┼──┼─┤│ ││ │ ││ │ ││ ││ ││ │└─┴──┴─┴─┴────┴─┴─┴──┴─┴──┴───┴──┴─┘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双方协议,由委托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 ┌────┬──────────────────┬────┬─────┐ │序号│文件和资料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 ├────┼──────────────────┼────┼─────┤ ││││ │ ├────┼──────────────────┼────┼─────┤ ││││ │ ├────┼──────────────────┼────┼─────┤ ││││ │ ├────┼──────────────────┼────┼─────┤ ││││ │ └────┴──────────────────┴────┴─────┘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四, 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 │序 号 │ 勘察或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份数│质量│提交日期│ ├────┼──────────────────┼──┼──┼────┤ ││││││ ├────┼──────────────────┼──┼──┼────┤ ││││││ ├────┼──────────────────┼──┼──┼────┤ ││││││ ├────┼──────────────────┼──┼──┼────┤ ││││││ └────┴──────────────────┴──┴──┴────┘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勘察设计合同【篇5】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 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二十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 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三十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一,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一百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一。

第六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勘察设计合同【篇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 、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勘察设计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承接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全部勘察任务,限于当前人力资源紧张,拟就本工程部分勘察内容与乙方开展合作,乙方拥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愿意与甲方进行合作,并指派富裕人力向甲方提供劳务支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工程规模、特征,

2 合作方式和合作内容

2.1 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全部勘察工作,并就工程勘察质量向工程业主负责。甲方负责编制工程勘察报告。

2.2 甲方负责与工程业主进行联络。在合作范围内,乙方不得以其自己的名义与业主方或其他方进行联络。

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勘察任务书。

2.4 乙方按照勘察任务书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勘察成果资料,并协助甲方编制工程勘察报告以及配合甲方参与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查、评审(如果有)。

2.5 乙方应按照勘察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勘察工作,并将勘察成果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其中,电子版一套,书面成果资料【 】套。

2.6 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勘察成果书面文件应经乙方技术负责人签署并加盖乙方公章。

3 工作进度

4 双方的义务

4.1 甲方的义务

4.1.1 尊重乙方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规定开展勘察工作的权利,不向乙方提出与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相抵触的要求。

4.1.2 将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等文件提供给乙方。

4.1.3 将乙方工作范围内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等文件提供给乙方。

4.1.4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2 乙方的义务

4.2.1 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以及本合同的要求开展工程勘察工作。

4.2.2 及时向甲方交付勘察成果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4.2.3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乙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4.2.4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项目业主、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满足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4.2.5 按工作进度要求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

4.2.6 按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4.2.7 分包人如应用了高新技术(专利、专有技术等)应在本合同中予以明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5 合同价格及付款条件

5.1 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含税),合同分项价格见附件1——合同分项价格表。

上述合同价格已经包括乙方为完成合作范围内勘察任务所需要的全部成本费用,包括勘察施工材料费用、机械费用、乙方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现场补助费(如果有)等。上述合同价格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5.2 付款条件

5.2.1 本合同生效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5.2.2 乙方向甲方提交合作范围内的全部勘察成果资料文件且向甲方开具相应数额的正式发票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

5.2.3 支付方式为支票、电汇或承兑汇票等。

6 知识产权保护

6.1 为了本合同合作目的,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享有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应得到乙方的保护。

6.2 除非法定事由外,乙方应保证,不得将甲方向其提供的甲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用于本合同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目的。

6.3 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目的的过程中及以后所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

7 保密义务

7.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工作文件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工作文件、资料及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2) 不得将上述工作文件、资料及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7.2 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工作文件及相关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

7.3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8 违约责任

8.1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8.2 乙方未能按期交付勘察成果资料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 】%的违约金。

8.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合理催告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部分或者全部合同价款,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违约金。

8.4 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9.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9.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按以下第 _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 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其他

12.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最新精神科述职报告(精选4篇)


精神科述职报告(篇1)

_年就要结束了,我来心理科也已经半年了,在这半年里虽然有时候很辛苦,但是收获挺大的。感想总结与以下几点:在这半年中,我上的最多的班就是基础护理班,工作内容是,鼻饲护理,整理病房环境,给病人剪指甲,刮胡子,擦身,洗头,总之一切关乎病人生活护理的内容都是我的工作范畴。这个班次是由于开展全程优质护理而设立的班,让病人满意。

虽然病人是满了,护士姐妹们确实叫苦不迭。但是干了半年下来,其中的苦乐其实只有自己知道。这看来是很卑贱的工作,剪指甲,刮胡子,还擦身,洗头本应该是护工干的活,现在却要让我们护士来做,这心态上是不能接受的。本来病人家属还很尊敬我们,这样以后我们在人家面前的姿态又低了好多。

不过在这过程中,病人的满意度真的提高了很多。我很多次在给病人护理的时候,家属和病人都啧啧称赞。我想从大局考虑,从护理事业的前景考虑,生活护理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他意义重大,帮助病人重新树立个人形象,体现护士对病人更加贴近生活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做这些操作的同时,我们还可以利用这个时间与病人进行交流沟通,健康等等,更能拉近与病人间的距离。我在想怎样能完善生活护理,既然我们必须做生活护理,那什么能让我们提高效率。关于剪指甲,我有一个问题。就是我经常能看到有的护士帮病人剪完指甲后离开的时候,床上一摊得指甲躺在那里。如果能把刚刚剪下来的直接收集起来就好了,维护了病房环境,又不会划伤病肤,特别是意识不好的病人,指甲遗留在床上对病人的皮肤伤害很大。可是剪得时候并不能控制指甲的去向,所以如果有一个指甲收集器将指甲收集起来就好了。

半年过去了,虽然有时候辛苦到想放弃,但是最后还是坚持下来了,要想成为一个好护士,就必须有很强的同情心。用爱心去照顾每一个病人。我这方面还很欠缺,不过我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精神科述职报告(篇2)

这一年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那就是顺其自然、自主奋斗。我在医院工作已经四年了,在妇产科也已经两年了,这两年我不仅学习到了更广阔的知识,也给自己增添了更多的人生阅历。一路走来,我在前进的路上慢慢蜕变,最终我自己也发展的更加全面了。而能够证明我们自己的,便只有时间了。此时此刻我的感想很多,我也会将自己这一年的工作进行一次总结。

一、严格要求工作作风

在医院工作已经四年,自从大学毕业之后我便进入了我们这家三甲医院,我也认识到了三甲医院的严格。不论是对我们护士还是对待各科医生,医院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而优良的工作作风更是我们医院每位工作人员都应该清楚的,也是我们每天工作应该去达到的。所以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不仅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在自己的工作作风上加强指正。不违反医院规定和纪律,不在集体中作出错误示范是我对自己最低的要求,除此之外,我也一直勉励自己在工作中更加扎实细心,为做好助产护士而加倍努力。同时我也希望科室领导能够感受到我的用心和负责,我也会以此为动力在今后的护士工作中做得更加全面和完整。

二、以集体荣誉为动力

在医院工作这么多年,我逐渐的明白一条通行的规律,那就是要注重我们的集体荣誉感。各个科室之间其实也是有对比的,而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构建起一个优良的集体形象,为我们的医院争夺光彩。这不仅会成为我们医院的好口碑,也在医院为我们妇产科整多了一席光彩之位。在我的平日工作中我一直以集体荣誉作为前进的动力,不断优化自己,为科室和医院争光多彩,也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画上一些美丽的色彩。

三、未来一年的策划

努力是我无法逃脱的希冀,也是我时时刻刻应当清楚的方向。无论我处在怎样的情境,或者经历怎样的坎坷,我也不会放松对自己努力的标准,只有在往后的日子里更加上进,更加的向前探索。我的未来才会发出更多璀璨的光芒,我的人生阅历也会更加丰富多彩。

我会带着自己的追求,带着自己的勇敢和初心,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不仅是为他人,也是为自己赢夺一份漂亮的成绩!在此我也祝愿我们医院在今后能够创造更好的成绩,为人民大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条件,为祖国的发展加倍助力!

精神科述职报告(篇3)

20__年,我在院、科两级领导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同志们的热心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以“服从领导,扎实工作,认真学习,团结同志”为标准,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

在这一年,我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切服从院上和科室的安排,积极参加院上和科室举行的集体活动,努力完成院上和科室布置的工作内容。对各科室的器械维修,我基本上做到随叫随到,认真维修,对于不能维修的工作,及时上报科室。在工作中我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工作能力,扩大自己知识面,参加一切可以参加的与工作医学有关的考试,同时也学习电脑知识,并结合着自己的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机械电子维修知识,虚心向身边同志请教,通过看、听、想,做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合格的药学和医疗器械维修工作人员。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医学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一名懂法守法的药学工作人员。

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平时工作懒散,对各科室的维修工作有时出现推脱现象,对一些工作敷衍了事,没有很认真的完成。对院上和科室布置得学习有时不能坚持到底,有半途而废的现象。有时对院上和科室的一些工作制度不能坚持到底,不按程序办事,有个人主义思想的存在。作中的优点,改掉自己工作中的不良现象,紧密团结在院、科两级领导的周围,团结同志,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同时加强政治、业务和工作能力学习,认真完成院上和科室布置的学习内容,使自己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面有很好的提高。

本人一年来勤勤恳恳的工作,在各种场合各种环境下,一直不敢忘记自己是个普通的共产党员,一直努力地按照党章的要求去开展业务工作,虽然并没有优秀的表现和突出的贡献,但是,也没有给社会留下污点,没有给医院科室集体丢过脸,也没有给我信仰的党组织丢脸。自己只是一介普通的临床医生,努力做着一个医生应该做的事情,尽着一个医生应该尽的责任与义务,在我的周围,体现着和谐的医患关系。我用这样的和谐感染跟着我的学生们。一直服从配合各级领导的工作。

精神科述职报告(篇4)

20__年在医院领导班子和护理部领导下,在医院各兄弟科室的支持帮助下,内x科全体护理人员协调一致,在工作上积极主动,不怕苦,不怕累,树立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结合神经内科的工作性质,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求真务实,踏实苦干,较好地完成了本科各项护理工作任务,保证了科室护理工作的稳步进行。取得了满意的成绩,现将20__年护理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护理人员在政治上认真学习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一切为患者服务”的理念,加强医患沟通,用“八荣八耻”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二、全科护理人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核心制度

全科护理人员能够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到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从不闹无原则纠纷,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理解,护理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务实,克服人手少、护理任务繁重、保证正常护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查对制度:要求主班,服药班每日查对x次,每日护士长参加查对x次,详细核对病危,病重一级护理,测血压,各项护理,药物与治疗。并记录签字;护理操作时严格要求三查七对;严格病危病重患者,卧床患者床头交接班,并严格交接皮肤病情,治疗!加强了基础护理的落实,每日晨间护理,午间护理,为患者及时整理和更换床单元,营造整洁温馨病区。

三、注重提高护理人员业务素质

对护理人员进行三基培训,购买神经内科专业护理书,及时组织学习并随机考试。每月定期召开科会,组织业务学习,坚持护理业务查房,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不仅提高了她们的业务技术水平,也增强了护士对自身、对科室发展的信心。积极组织护理人员参加医院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护士的业务水平!

四、注重服务细节,提高病人满意度

坚持了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加强护理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落实护理人员行为规范,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护理人员微笑服务,文明用语。每月对住院病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__%以上,也多次获得患者的表扬信,锦旗。并对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每月科室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一次,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对病人及家属提出的要求给予程度的满足。深入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的健康教育,通过制定并发放健康教育手册,以及通过护士的言传身教,黑板报宣传,让病人熟悉掌握疾病预防,康复及相关的医疗,护理及自我保健常识等知识。提前每日输液治疗的时间,合理安排治疗,护理。陪同护送患者拍片,做B超、心电图,CT,核磁等检查,帮助病人办出入院手续,提供一次性纸杯,帮助无家属或年老的患者打开水。定期的电话回访。以细小优质的服务得到了病人及家属的称赞。

五、加强了院内感染管理

严格执行了院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的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坚持了每月定期对病区治疗室的空气培养。也坚持每日对治疗室、病区病房进行紫外线消毒,并做好记录。一次性用品使用后能及时毁形,集中处理,并定期检查督促。病区治疗室均能坚持94消毒液拖地每日二次,病房内定期用94消毒液拖地,出院病人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清理床头柜,并用消毒液擦拭)

光阴似箭,从x月份上任护士长近一年的时间已经过去,回望过去,由一名普通护士到神经内科护士长的转型中,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在科室工作尤其是护理工作中身先士卒,大胆管理,推陈出新,积极配合科主任做好医护协调工作,引导大家做好医护沟通,增强科室凝聚力!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让医生护士在身心愉悦的状态下工作,也为病人营造了温馨、和谐的病区住院环境。

最新风险自查报告(精选4篇)


风险自查报告(篇1)

信贷风险自查报告(精选多篇)信贷风险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正文第一篇:信贷风险自查报告

xx银行贷款风险自查报告

按照省联行、银监局对案件防控与冶理要求,为了彻底排查整治贷款信用领域案件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外部骗贷类案件发生,进一步改善银行业信贷领域状况,依据《xx》号文件的提示,我行成立自查小组对本辖区内贷款进行风险排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信贷风险领导小组,负责信用行信贷风险自查组织、推进和落实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信贷风险排查情况

(一)排查前期准备工作:

截止排查xx年 x月xx 日,我行各项贷款xx笔,余额xxxx万元,五级分类全为正常类贷款,其中助学贷款共xx笔,金额共计xx万元;抵押农户贷款xx笔,金额共计xxx万元;抵押农村工商业贷款x笔,金额共计xxx万元。

(二)排查内容:

领导小组以我行xx年 x月xx日各项贷款余额为基数,应核对xx笔,金额xx万元;已核对xx笔,金额xx万元;核对率达100%。通过认真排查,排查结果如下:

(1)我行无编造虚假理由骗取贷款案件,贷款用途全部真实,我行贷款全部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最大程度上避免虚假理由骗贷案件的发生。

(2)我行无使用虚假合同骗取贷款案件,发放贷款时我行信贷人员认真审查经济合同内容,并没有发现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经济合同;(3)我行无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贷款案件,贷款发放时我行全部做到进行与公安系统联网核查本人身份证件,其他证明文件也都经过认真审核,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4)我行无利用担保骗取贷款案件,我行发放贷款时,全部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抵质押物及担保人担保条件,没有使用虚假的产权凭证或存单、票据办理抵质押骗取贷款或者通过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情况的发生。

(5)我行无通过空壳公司申请贷款案件。

三、排查认定:

此次排查共调阅了xxxx年x月份到xxxx年x月份信贷档案共xxx份,确认我行并没有骗贷类案件的发生。

第二篇:小企业信贷业务合规与信用风险自查情况报告

小企业信贷业务合规与信用风险自查情况报告

合规经营是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要求,信用风险管理是确保我行信贷资产安全的有力保证。为此,我们所有的信贷经营活动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信贷政策和监管制度要求。近日,?分行根据总行《关于开展小企业业务合规风险及信用风险检查的通知》的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辖内全面开展了小企业信贷业务专项自查。现就我行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市分行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副行长任组长、?风险主管参与指导,小企业中心、风险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认真梳理?年以来的各项信贷业务风险点、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总行“通知”要求和相关业务制度规定逐户、逐个风险点进行认真排查。本次共检查了?年1月至今?笔信贷业务,金额共?万元,检查覆盖率达100%。针对检查出现的问题,我行采取了“不放过”的原则,明确责任,逐一落实核查、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要求“风险隐患不查清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消除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了信贷经营管理水平。

二、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 整改措施:

三、下一步措施。

通过本次自查,信贷人员的合规意识得到了增强;屡查屡犯的顽症得到了整治;信贷基础管理的薄弱环节得到了消除;风险管理能力得到了提高。为了促进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快速发展,下一步我行将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业务培训。信贷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风险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提高客户经理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才能适应小企业信贷业务经营的管理要求。为此我行将强化培训,重点培训信贷业务知识、宏观政策、信贷政策和财务分析技术,进一步提高信贷人员的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理的能力。同时加强对信贷人员业务交流,使每一位客户经理都能“明政策、知产品、用制度”,实现小企业工厂标准化作业、规范化经营、动态化监控、精细化管理。

2、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总行颁布的《员工职业操作守则》,积极促进信贷人员依法办事、合规操作,使合规理念贯穿于业务经营活动始终,渗透到业务操作各个环节。只有不断加强信贷人员的责任意识,才能不断提高我行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3、培育合规文化。合规经营是银行稳健运行的基本要求,也是防范金融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每一个员工必须履行的职责,同时也是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有力武器。培育合规文化,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度执行意识、尽职履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合规的观念和意识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业务操作环节中,营造时时合规、事事合规的良好氛围。

4、加强贷后管理。针对小企业规模小、资金流动性变化快的特点,在贷后管理中要更加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严格贷款“三查”制度,严格抵押担保手续,严格小企业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动态监控与管理。如发现风险信息,立即预警,并及时采取防范、化解措施,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第三篇:房地产信贷风险的调查报告

房地产信贷风险的调查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简称为“359文件”)。该文件从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住房消费贷款、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房地产信贷征信及房地产贷款监测和风险防范工作等方面对国内房地产信贷管理做了新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359号文件”,央行与银监会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部分商业银行意见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对于452号文件,其重点是对银行信贷“第二套住房”作了详细清楚的规定。如一是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在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否则其余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也以第二套房贷政执行;四是强调,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而这两个文件的基本精神就是目前房地产市场所认为的“房贷新政”。对于目前的房贷新政,市场最为关心的是“第二套住房”,关心的是不同的人对第二套住

房的不同理解,从而以不同的方式来消解这一次的“房贷新政”,就如2015年央行发布的121号文件一样(即2015年央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正因为,121号文件的消解,从而导致2015-2015年各家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信贷的快速扩张。而这种银行信贷的快速扩张,不仅导致了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投资炒作盛行、房价快速上涨,而且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也越来越大。特别是今年美国次按危机爆发之后,中央政府越来越认识到早几年宽松的银行信贷政策的风险性。这就是央行和银监会359号文件出台的背景。

对于359号文件的理解,市场开始没有把重心放在房贷新政的核心上,而对“第二套住房”含义,不同的人或机构做出对自己有利解释,从而引起了对“第二套住房”解释严重分歧。由于对第二套住房解释的分歧,早些时候也有人认为,这次房贷新政也会由于对第二套住房的不同解释而消解掉。但是,当时我就撰文指出,这次房贷新政的核心是改变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让房地产市场成为一个自住房的市场,因为这样不仅能够增加全体人民的住房水平,也是降低国内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所在;而改变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的根本就是限制房地产市场投资及鼓励房地产自住消费,遏制房地产的投资等。因此,相关的职能部门对第二套住房的重新界定或出台界定细则势在必行。这就有了如452号文件的出台。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次“房贷新政”,一方面重申了121号文件的全部内容,即全面加强了对房

地产银行信贷每一个环节的严格管理。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本金的比重、开发楼盘预售准入、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市场准入、房地产信贷资金的管理等。另一方面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的信贷问题有新的规定(即房贷新政加入许多新内容),如禁止转按揭、加按揭,第二套住房银行信贷的市场准入界定等。也就是说,这次房贷新政,并非仅是对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界定,而是一个职能部门对国内房地产市场全面的信贷管理政策。

对于这个房贷新政,其核心或实质就是通过新的信贷政策来调整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让国内房地产市场成为一个自住为主导的市场而不是一个房地产投资为主导的市场。因为,早几年特别今年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为什么能够在短期内快速飚升?国内房地产市场泡沫为什么会不断地吹大?最为重要的就是国内房地产发展模式偏差,就在于国内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投资者为主导市场。在这样的房地产发展模式下,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者在政府房地产政策的隐性担保下,借助于银行信贷的低成本及金融杠杆的便利性,大量涌入房地产市场并在短期内推高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因此,改变以前的房地产发展模式,即如果能够让国内以投资炒作为主导的房地产市场转变为个人自住需求为主导的市场,那么国内房地产不仅能够改善国内全体人民的住房福利水平,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也是国内房地产市场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

第四篇:信贷业务自查报告

*****支行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2015年银监局对我市行信贷业务的专项治理工作。我行信贷人员积极开展学习讨论,充分了解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危害性,并根据自身情况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与总体评价

1、通过自查我行全体信贷人员都能够合规操作、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站在我行与客户的角度去想问题、做工作。

2、不计较个人得失,办理信贷业务时恪守原则,不怕吃苦,勇于奉献。

3、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一名合格的信贷人员。

2、恪守规章制度

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有关法规制度和我行信贷管理条例,具体办理信贷的相关业务,严格遵守信贷员“八不准”和“十严禁”。在办理信贷业务的过程中,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无违规放贷行为。对于调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也认真分析加以讨论,尽可能规避风险。对于贷后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加以关注,防控不良。

二、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1、学习信贷业务不够深入,因我行为新开办信贷业务网点,信贷员均为新培训上岗员工,实践经验不足,在信贷业务的发展和产品的认知方面不够深入,对客户的风险把控能力不足。

2、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候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3、工作缺乏创新,按部就班;许多工作只是照着别人学,不去钻研,不去研究,不去归纳,办事凭主观。

三、案例分析

1、我行自查为****,自发放贷款以来,客户还款意愿良好且还款正常,贷款确实用于经营,不存在借新还旧、以贷还贷、重组等延迟风险暴露的情况,信贷员严格按规章制度发放贷款,无违规操作行为。

2、经自查,客户经营情况稳定,资产状况良好,抵押物变现能力强,有按期偿还我行个商贷款的能力,授信额度保持不变,不存在贷款分类偏差的现象。

3、信贷员整理档案过程中由于马虎粗心,同一抵押物下的合同号书写错误,部分资料未按银监局的规范要求整理。自查出的问题已按要求及时整改,做到档案的规范、整洁。在以后的工作中以此为鉴,认真做好信贷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在以后的信贷工作中,我要兢兢业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不能有任何的懈怠,踏踏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通过这次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剖析,我的思想受到了洗礼,得到了净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做好每一件事,努力争当一名优秀的信贷员。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抓信贷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二是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警惕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三是坚持按章办事,努力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在发展贷款业务的同时,防控好贷款的不良和逾期。

新建南路支行

2015年3月28日

第五篇:阳光信贷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乌苏市农村信用联社:

为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我社组织员工认真的学习了“阳光信贷”。同时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社组织员工认真学习“阳光信贷工程”的实施细则,在学习”阳光信贷“不仅简化了贷款手续,提升了贷款的透明度还优化了贷款内外部环境。通过开放办贷,还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客户对自己在贷款过程中的责、权、利进一步了解,还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也实现了农信社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为实现信贷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奠定了基础。在实施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客户和行业利益。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完善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我社公平对待消费者意识,规范我社服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认真开展我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我社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我社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组织员工对照检查,反思自身,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在规范化服务标准的具体学习措施上下功夫。为确保达标,我社制订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完成了相应的学习。我社在有关利率、汇率、开展中间业务、有关帐户和现金管理等各项工作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真实反映利润及不良资产状况。我社在员工业务办理中,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规范行为举止,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并要求员工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

三、我社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员工在学习中缺乏全面性。二是部分员工在文优服务方面对待顾客不够积极主动。

四、针对问题,制定对策。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培育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和具有时代特征的经营理念、企业精神、行为准则、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全面形成体现我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个性化的企业文化。加强员工业务学习,规范业务核算,锻造一支高水平的员工队伍。严格检查制度,增强贷款诚信保障,杜绝违规不良贷款。创新组织结构,整治信用社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构建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具有信合特

色的企业文化品牌。并对消费者进行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工作上,普及银行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本网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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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信贷自查报告

信贷自查报告

风险自查报告(篇2)

当前世界所面临的风险有恐怖袭击、黑客、 网络侵袭、电脑病毒、自然灾害、大规模停电、罢工、环保、市场恶性竞争、企业倒闭等,近年来发生的“9.11”、“sars”事件、印度洋海啸等给国家和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失。在金融领域,重大灾害事故亦不鲜见,xx年11月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由于 系统故障,所有股票、可转换公司债、信托投资等共计2,520个品种暂停交易,整个上午无法进行主要交易;xx年6月17日,由于美国信用卡系统解决方案公司 cardsystems 的安全漏洞,导致4000万用户的银行资料被泄漏,其中包括 master 公司的1390万用户、visa 的2200万客户;xx年4月,银联全国跨行交易系统瘫痪6小时,国内大部分商户的pos机无法刷卡,所有银行的atm终端无法跨行操作,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等等一系列的事件。由此可见金融业务数据大集中的同时,客观上也把风险集中和放大起来。

根据权威机构统计,美国在近间遭遇过灾难事件的公司中,有55%的公司马上倒闭,因为数据丢失造成业务无法持续,有29%的公司在两年之内倒闭。

据gartner group统计,在经历大型灾难事件而导致系统停运的公司中,有2/5左右再也没有恢复运营,剩下的公司中也有接近1/3在两年内破产。9.11事件中,1200家企业受灾,400家企业启动了灾难恢复计划,其中摩根士丹利公司几天后在新泽西州恢复营业,而无灾备能力的企业损失惨重

世界各国的案例表明,传统的业务管理方法及流程,在遭遇灾害事件时常常不堪一击。越来越多的危机事件的影响使人们认识到,只有构建真正有效 应对危机事件的管理体系,使管理科学化、手段现代化,才能保证业务的连续运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业务持续管理 (bcm)应运而生。bcm的重要性显著增加,在英国,拥有行之有效的业务持续 计划,已成为企业上市的基本要求;美国企业法对业务持续管理的具体措施也有明确要求;新加坡已拥有多个保证业务连续性的标准流程和管理规范,其金融局已经制定了业务持续管理的指导规范和管理标准。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在it系统的连续性计划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不少机构投入大量资源建立灾难备份中心,制定了it系统业务连续性计划,在技术层面上开展灾备演练,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还是存在着重建设轻保障;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建设难;监管考核工作难的问题,虽然建立起了完善的灾备系统,但是由于平常没有做过系统演练,当真正问题出现的时候谁都不敢轻易切换系统,生怕切换后导致无法切换回来的情况。同时从总体上看,我国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管理主要工作仍停留在it系统灾难恢复的技术层面,仍未建立以全面业务恢复为目标的全面业务连续性管理的需求规划、应急响应策略、流程和持续维护等机制。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情况引起监管机构的高度关注,银监会加强了银行业全面业务连续性管理监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把信息科技全面纳入到风险管理体制中。商业银行不但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同时还要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强调过程管理,kpi机制,引入流程化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平台【包括运维中心体系建设,开发中心体系建设和安全中心体系建设】加强运维,开发,安全中心的横向协助能力,当然,运维中心和开发中心,监管部门和安全中心的纵向协助能力的建设也是非常重要。

监管指引还强调将“业务连续性计划的监管控制”作为一个独立的评价部分,要求各家银行进行自我评估。银监会召开专门会议对评估情况进行了通报和分析,表示将把业务连续性规划纳入银行风险的监管体系之中,并将组织人员对各家银行的整改情况组织现场检查。根据监管要求及内部管理需要,部分商业银行已着手开展业务连续性规划设计工作,但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对国内银行业而言是全新领域,目前国内金融机构此项工作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各机构源投入、开展情况各不相同。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应涵盖业务经营、运营支持、后勤保障等所有业务板块,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等全程管理,构建完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

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商业银行抵御危机事件的能力,有效消除或抵御潜在的风险,迅速处置,阻止或抵消不确定事件造成的威胁,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改进完善,确保商业银行日常业务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的构建思路是:预设灾难场景,事先建立标准化、流程化的管理机制,当危机真正发生时,确保有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间 做适当的事,执行事先确定的管理程序、操作步骤,以达到减少损失、实现业务可持续的目的。也就是说,提早设定整个危机事件处置的决策过程,事先考虑危机事件影响的可能性,预先做好内外部资源的安排、外部信息的处理与公关、人员及设施的备份等各项安排,当危机来临时,按照事先设计好的系列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置,防止因事件突发导致处理决策失误,确保机构主要业务的可持续运作,尽可能将损失减到最少。

业务连续性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以关键业务为核心、以流程为基础的原则。“以关键业务为核心”指梳理业务流程,针对关键和支持性的业务环节制定解决方案,以确保关键业务的可持续性运作为目标。“以流程为基础”指进行合理的流程设计,当损坏事件出现时,按照设定的程序执行解决方案,确保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间做适当的事。

风险自查报告(篇3)

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强化对部门权力运行的内部制约和监督,逐步健全完善治贿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商务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委办[20xx]7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局党委部署和安排,从20xx年8月起,通过“找、防、控”三个环节,我局认真排查本局在廉政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全面开展以人为点、以程序为线、以机制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工程,建立起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范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了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确保各项防范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若愚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副局长任副组长,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了《德阳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我局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意识;明晰风险点的岗位、部位和环节,进行科学评估;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管机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工作领域;增强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降低廉政风险。以党委会、局办公会、中心组学习、职工会等形式,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通过学习,使大家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控机制工程是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能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从而做到人人主动参与,人人提高认识。

二、积极部署,广泛动员

20xx年8月,我局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会,陈若愚局长进行了专项工作的动员部署,强调“排查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举措,它以关口前移的方式,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和每个人,从而建立预防的长效工作机制,能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这次专项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动员、风险自查、风险评估、制定措施、风险监管五个阶段组织实施。要求各科室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大精神,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推进源头治理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政治高度,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入查找,积极预防

根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局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以人为本、注重预防、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了排查工作。围绕市商务局职能,进行权限梳理、确认、登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或诱发的风险点。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20xx年11月共排查出科室风险点25个,党委审定后报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风险点为7个。填写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清单登记表》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风险点登记表》。

20xx年4月,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德纪发[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就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又作了安排布置,重新排查出科室风险点46个,党委审定后报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风险点为8个。特别是在建立针对性强的防控措施制度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四、完善制度,动态防控

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我局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控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原有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防止岗位廉政风险转化为行为。同时不断完善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规则、加大对热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或轮岗力度等措施,锁定履权界限,控制自由裁量权,实行权力制衡。深化以党务公开牵头的各类公开,搭建公开平台。对于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制度,都汇总成册,其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清单登记表》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风险点登记表》都在网站、电子显示屏上公开,随时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了对风险控制进行有效控制,实行廉政风险预警,畅通廉政风险预警信息“绿色通道”,采取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办法,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任务,我们要从不同层面开展多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商务干部队伍,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和跳起摸高、追赶跨越、努力创造和发展德阳在四川、在西部的优势和领先地位的工作要求,为实现我市“争当四川科学发展排头兵,建设中国西部经济文化强市”的目标以及德阳商务工作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风险自查报告(篇4)

达州市兴安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报 告

编制:

审核:

矿长:

2017年6月

1.编制依据

川安监【2016】92号《四川省安全管理局 四川省煤监局关于建立完善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达市安办【2017】43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达市安办【2017】60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 矿井概况

船儿河坝煤矿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矿井,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方为达州市兴安煤业有限公司,原矿井始建于1996年,于1997年建成投产。该矿为独立扩能矿井,现矿区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108°11′12″~108°13′11″,北纬32°01′55″。

该矿于2012年5月29日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换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5100002009041120013101,有效期至2020年11月。批准开采二叠系上统吴家坪组第一段(P2w1)K1煤层,开采深度

32°00′12″~+1000~+550m标高。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详见插表1-2。矿区范围走向长约4.2km,平均宽约0.56km,面积2.1046km2,设计年生产规模9.00万吨。 1.2矿井开拓

矿井初期采用平硐开拓方式,利用井田东翼原有的船儿河坝煤矿+751m主平硐作主平硐(底板走向平硐),在井田东翼新掘+1000m回风平硐作为矿井回风井;后期在井田西翼新掘+1130m副斜井,作为后期的主要进风井筒。即矿井初期为平硐开拓方式,有+751m主平硐和+1000m回风平硐两个井筒;后期为平硐-斜井开拓方式,有+751m主平硐、+1130m副斜井和+1000m回风平硐三个井筒。

在+751m设置开采水平,井田分为上、下山开采,全矿井划分为三个上山采区和一个下山采区,以上山采区的上山联接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前期开采+751m~+1000m以上范围的资源,后期开采+751m至+550m范围的资源;+751水平运输大巷、+1000m总回风巷和各采区上(下)山均布置在K1煤层底板中,沿煤层底板走向或倾斜方向布置。 1.3.水平和采区划分及开采顺序

矿井划分为1个水平,即+751m水平,为上、下山开采,上山垂高249m,下山垂高201m。全矿井划分为4个采区,其中+751m水平以上3个采区,+751m水平以下1个采区。采区开采顺序为前进式。 2.辨识和风险等级评估流程 准备阶段:收集有关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资料,初步对矿上范围内重大风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选择评估方法,组织评估技术人员和专家,成立安全评估小组。

3 实施风险辨识评估阶段:现场对矿区范围内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性、定量分析重大安全风险、有害因素。 风险分级管控总结阶段:将分析出的安全风险、有害因素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制度措施进行整改或者管控。 评估报告编制阶段:汇总所有评估资料,综合分析提出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论与建议,完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3.风险辨识和风险等级评估具体内容

3.1通风管理:矿井、采区和工作面是否具备完善的通风系统。各风门、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是否完好。风速、有害气体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双风机双电源是否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各个作业点的测风、配风及实际风量是否满足要求。

3.2瓦斯管理:建立完善的瓦斯管理制度,明确落实到各岗位。强化瓦斯监测,按规定对瓦斯进行鉴定,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瓦斯“三对口”,瓦斯检查员严格按程序现在交接班,每日按程序进行瓦斯汇报。制定瓦斯隐患处理措施,瓦斯排放严格按照措施执行,对临死停风地点立即断电撤人,并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3.3防治水管理:及时掌握本矿和周边矿井的水系情况,坚持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并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防、堵、疏、排、截”的综合防治措施。 3.4防尘管理:建立健全的防尘系统,有效降低施工地点的粉尘,在主要大巷各转载点,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交汇处安装喷雾装置并能正常

4 使用。

3.5采掘管理:所有施工地点必须要编制措施及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措施作业。

3.6顶板管理:加强现场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派一名安监员现场监督支护质量,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顶板支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3.7机电、运输管理: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设备失爆现象,禁止非防爆和淘汰产品下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3.8火工品管理:严禁购买、使用非法爆炸材料,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炸材料运输储存、运输和井下爆破作业制度,井下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雷管、炸药“领、用、退”数量一致,实行闭合管理,灭火器材不允许失效,并建立管理制度,数量配备要足。

3.9煤矿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4.风险点数量、分级情况、管控措施及管控责任单位(见附表) 5.制定管控措施

5.1管控措施原则:顺序选择,预先控制,接触控制,应急控制。 5.2综合防尘管控措施:定期冲洗浮煤,坚持湿式作业,净化风流,装设喷雾装置,加强职工职业病防治教育,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5 5.3防治水管控措施:采掘作业中,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加强防治水知识培训,加强地质预测预报,编制水灾避灾路线并组织员工学习,定期检查矿区范围内地表水情况。

5.4.机电运输管控措施: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个人包机制度,定期检查、检修,保证设备完好。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5.5.通风及瓦斯管控措施: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制定瓦斯管理制度,强化瓦斯监测,按规定对瓦斯进行鉴定。各作业地点的配风要符合要求,局部通风管理到位,制定瓦斯隐患处理措施。 6.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结论:

经本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我矿共辨识出15项安全风险,针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落实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制定了相关措施。(具体见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

达州市兴安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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