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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必备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必备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2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xx〕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xx〕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xx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

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

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

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

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

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

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

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

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

1、博湖县20xx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xx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xx年上缴;

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xx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xx年上缴;

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若羌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若羌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若羌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轮台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博湖县各乡镇截止20xx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若羌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

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

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

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若羌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轮台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

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

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轮台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和静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库尔勒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1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3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0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0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13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13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3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县局《关于印发全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38号文件要求,xxx乡财政所从本乡实际情况出发,明确职责,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

xxx乡财政所共有在岗在职人员5名,岗位设置情况为:所长一名,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会计一名,担任单位会计兼预算会计;出纳一名,涉农会计一名,档案管理一名。岗位设置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如会计岗和出纳岗的设置;不存在交叉、重复设置岗位;足额设置配备了岗位工作人员,目前我所岗位齐备,人员在职在岗;建立岗位责任制,通过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岗位工作人员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所有岗位工作人员不存在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记录;岗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不存在夫妻、直系亲属关系;已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如会计岗位;工作人员离岗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接,如会计岗位的交接、出纳岗位的交接。

以上都从各个方面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健康运转。

二、账户管理方面

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财政专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文件精神,xxx乡财政所按上级要求,同时按照规范程序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严格按照上级规章制度规定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文规定清理归并或撤销财政专户;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已将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局国库制度中心统一管理;已将财政专户资金首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三、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xxx乡财政所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规范支付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支付审核实行乡级初审县级复审多岗审核;支付印章严格按规定启用或更换,安排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资金收付相关的票据和凭证,如现金支票、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等严格按照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核销;单据之间的传递实行交接登记制度;已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目前xxx乡财政所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四、会计核算管理方面

xxx乡财政所自20xx年使用乡财县管系统以来,一直采用乡财县管账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岗位工作人员每月月终及时审核原始凭证,并据此生成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会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保管全年会计档案,保险柜保管会计档案,并及时送档案室进行妥善保管;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如会计与出纳的现金及银行存款对账、出纳和县财政局相关股室的对账、会计或出纳与财政专户银行之间的对账等。

五、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

xxx乡财政所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财政资金的支付一直严格按照规范化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我单位已恢复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目前xxx乡作为一级预算单位,一直实行本单位独立记账,不存在核算中心代理记账。

xxx乡财政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在岗位及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等方面制度规范、程序合理。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6

今年xxx市财政局对xxx县财政局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1.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未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涉置,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国库总会计岗位中支付与记账未实现分离;部分乡镇存在所长和会计、所长和出纳员一肩挑现象(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岗位职责未明确分工,如:国库总会计岗位职责未分工(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因人员缺乏,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如:按照核准,社保专户只能开设3个,自查发现目前共有6个社保专户。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部分财政专户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单据传递未严格实行交接登记(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未严格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

4.会计核算方面: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如: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部分单位账务未按规定实行转轨(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无会计人员);部分单位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主要是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所有企业单位仍在实行实拨);未对仍保留核算中心代理计账的单位签定代理记账协议。

6.财政对外借款方面: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超过1年的对外借款未严格按要求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主要原因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核销);未严格按规定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对外借款补办审批手续(主要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办理)。

(二)整改情况

1.向财政局作好汇报,并争取增大人员配备,充实岗位人员。

2.对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设立的3个社保专户已向财政局和县政府作出书面汇报,争取尽快以取消归并多设立的专户。

3.向财政局作好汇报要求财政局将财政专信息系统管理、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和单据传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该项工作交由专人负责管理。

4.对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已向局领导作出汇报,请尽快安排人员予以采购落实。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财政局作出汇报,由财政局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认真组织清理往来借款,及时向局领导作出汇报,提出整改方案,争妥善处理。

三、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区核查情况

1.存在的问题

(1)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未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涉置,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国库总会计岗位中支付与记账未实现分离;部分乡镇存在所长和会计、所长和出纳员一肩挑现象(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岗位职责未明确分工,如:国库总会计岗位职责未分工(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因人员缺乏,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如:按照核准,社保专户只能开设3个,自查发现目前共有6个社保专户。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部分财政专户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单据传递未严格实行交接登记(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未严格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

(4)会计核算方面: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如: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部分单位账务未按规定实行转轨(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无会计人员);部分单位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主要是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所有企业单位仍在实行实拨);未对仍保留核算中心代理计账的单位签定代理记账协议。

(6)财政对外借款方面: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超过1年的对外借款未严格按要求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主要原因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核销);未严格按规定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对外借款补办审批手续(主要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办理)。

2.处理情况

1.财政局已制定财会人员两年培训和考试计划,争取在两年内完成和充实一批财会队伍,从而严格岗位人员管理,加大人员配备力度。

2.对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设立的3个社保专户已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汇报,争取在6月前予以取消归并。

3.财政局已将财政信息系统管理、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和单据传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已将该项工作交由专人负责管理。

4.对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已责成有关人员予以采购落实。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该项工作争取在6月份完成;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责令国库股立及整改,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认真组织清理往来借款,加大催收力度,对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不良借款按照程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好汇报,争妥善处理。

(二)市财政局核查情况

1存在的问题:

(1)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县国库股4人,总会计6岗1人;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经抽查,县财政局2人不具备会计证,乡镇财政所财务人员7人不具备会计证。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开设、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根据县财政提供的资料反映,截止20xx年末国库股管理的专户27个(上报18个,不含定期),其中:核定12个,未上报应撤未撤15个,20xx年1月初撤销1个,截止检查日未上报应撤未撤14个,涉及余额297,595,394.47元;未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采购、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社保专户按规定20xx年应采购招标3个,实际只采购招标2个,截止检查日社保专户还有6个;对原开设的财政专户,未按照新的选择办法选择开户银行以及签订新的账户管理协议,无法按照现有管理模式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和定期进行业务评估,以便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有系统直接对1、2级预警冻结计划,无专人监控;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支付中心印鉴和票据由1人保管使用;20xx年除县工商局外,所有工资发放均未通过大平台,由国库股开设5个银行账户实拨资金支付,20xx年累计发放209,929,543.50元。

(4)会计核算管理方面:支付中心不能提供所有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明细账;且没按开设的银行账户设立对应的银行存款明细账;支付中心不能提供代理记账的凭证、账簿及报表;根据支付中心提供的资料反映,该中心管理的资金之间长期相互拆借、挪用,且未按检查组的要求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组已口头责成县监督局彻查);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支付中心未严格执行对账制度,截止检查日存在未达账且原因不明。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未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部分单位、专户及企业仍实行实拨;未完全恢复预算单位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且无代理记账的相关文件资料,代理记账员未与支付岗位分离;支付中心提供的20xx年末银行存款明细余额反映部分余额为负数,未提供会计账进行核对。

(6)财政对外借款管理方面:截止20xx年末,全县财政累计借出款项318,090,025.17元(属1985年至20xx年产生的,由于时间关系未查看原始凭证)。

2.处理情况

责令xxx县财政局按照财库【20xx】1号、财库【20xx】175号、财库【20xx】46号、财库【20xx】167号、财库【20xx】32号、财库【20xx】17号、x财库【20xx】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以及市局核查组核查报告提出的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纠正,同时做好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各种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排查内控风险,定期轮岗换岗,足额配备人员,规范岗位设置。

四、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岗位管理。按照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县财政局对局机关相关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作出了岗位和人员调整,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

2.认真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因20xx年3月的第二次社保专户采购流标,采购未能成功。致使部分未按规定开设的专户没有及时清理归并,目前,县财政局第三次采购计划已启动,将从银行招标和账户撤销两方面入手,对应当撤销、归并的专户予以撤销,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财政支付管理。切实实行印鉴、票据分离管理,落实专人保管;定期进行对账工作,把定期对账行成一种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和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4.经核实,支付中心各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明细账较齐全;国库股和支付中心已配置保险柜。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该项工作争取在6月份完成;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责令国库股立及整改,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扎实开展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截止20xx年末,全县财政累计借出款项318,090,025.17元(属1985年至20xx年产生的)。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间超过一年的对外借款,未能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特别是历史往来,因部分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收回,现正在由审计牵头处理之中。

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运行机制,强化了内控制度,杜绝了财政资金安全各项风险的发生,确保了全县财政资金的健康运转。

精选阅读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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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篇1)

20xx年,中央财政向XX县下达水利项目资金总额为7345万元。按项目类别划分中央财政安排的从土地出让收益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7187万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90万元、、特大抗旱经费28万元、防洪工程及应急度汛资金40万元。目前,这些项目已实施完成,按照招投标等“四制”程序建设管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现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对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成立组织,从办公室、投诉中心、工程股、防汛办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现场检查和档案资料、财务账目审查两个检查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对20xx年度中央财政安排项目资金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二)高度负责,加强梳理排查

我局按照省市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两个检查组把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坚持少听汇报、多看实物资料的工作方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深入实地看实物、查实情,对所有项目逐一进行检查,认真查阅档案资料和财务账目,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反馈给承办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检查过程扎实有效。

(三)高度认真,严格工作纪律

在自查工作中,对自查不重视﹑不及时﹑不认真开展自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批评;对发现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究责任。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一)管理情况

1、关于中央财政安排的从土地出让收益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20xx年,XX县委、县政府以每季度预提、实行招拍挂的方式,土地出让金收益349127万元,上缴省统筹3080万元,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7187万元。截止20xx年12月底,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水务局部门承建的项目资金为3004万元。主要用于陈大原乡城邦水系治理工程70万元、S307路边沟整治10万元、凤凰沟治理工程及监理费156万元、今冬明春水利兴修涵管150万元、病险桥及新打机井17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基金10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配套500万元、发行贷款利息河道整治254万元、道源桥工程150万元、两河整治泵站93万元、温氏养殖涡楚河桥梁68万元、河道整治贷款本息58万元等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如高标准农田治理项目、土地综合治理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等配套投入资金4183万元。

2、关于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

(1)资金来源。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通知》(财农[20xx]1728号),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补助资金90万元。

(2)资金用途。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中央补助资金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我局组织工程、设计、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对栗小寨、运粮河、枣龙沟、西柳沟等四座病险涵闸进行了现场勘测,编制了维修养护实施方案。

(3)经费使用。按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有关管理办法,编制了《栗小寨、运粮河、枣龙沟、西柳沟闸维修加固实施方案》,编制了施工概、预算,将中央下达的20xx年中央补助资金90.0万元,全部用于涵闸维修加固的施工。20xx年3月14日,项目工程在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阜阳市水利工程公司为第一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于3月26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30天。监理单位采取自购的形式,确定XX市宏源水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目前,此工程已竣工。

3、关于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资金

(1)资金来源。为支持我县20xx年应急度汛工程除险加固工作,确保防洪工程安全,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拨付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的通知》(财农【20xx】766号),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40万元。

(2)资金用途。经我局积极申报和省水利厅、财政厅审查,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专门用于临湖镇齐营闸应急除险加固工程。

(3)资金使用。县水务局编制了临湖镇齐营闸维修加固实施方案,经政府采购单位批示,实行询价的方式选择施工及监理单位。20xx年11月7日,在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阜阳众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20xx年11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选择信誉较好的蚌埠安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工程工期30天。目前,整个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

4、关于特大抗旱经费

(1)资金来源。7月份以来,我县持续清热高温少雨,农作物受损严重,为支持我县抗旱救灾,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特大)抗旱经费的通知》(财农【20xx】1237号)、《关于拨付特大抗旱经费的通知》(财农【20xx】1307号)文件,分别下达抗旱经费3万元和抗旱经费25万元。

(2)资金用途。省财政安排的特大抗旱经费专项用于抗旱机具设备购置。

(3)资金使用。省财政厅两次下达的特大抗旱经费共计28万元,经财政局同意,具体由县农机局负责实施。

(二)、组织建设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县委、县政府对20xx年水利项目建设高度重视,投资计划下达以后,及时成立高规格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水务、农委、发改委、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任务计划和工作时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对于重点项目,县政府定期召开调度会议,跟踪督察督办。水务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要求,科学实施,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项目扎实推进。

2、加强施工调度,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工程开工后,我局按照合同工期,编排序时进度,定期召开调度会,调度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严格的要求,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时间表,并配以严厉的奖惩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加强现场管理,积极做好施工环境协调、技术指导及服务保障工作,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哪里出现问题、遇到困难就及时赶到哪里处理,现场解决问题,做到了处理问题不过夜,协调问题不出村,大大加快了工程进度,保证了工程质量。

3、加强工程管理,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成立了XX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实时监督。水务局严格按照基建工程“四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程开工后,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施工中关键阶段,业主工程技术人员及监理住在工地,严把工程质量关,施工过程每道工序都严格把关,上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监理确认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的关键部位,项目法人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把关,监理人员旁站,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为了解工程建设情况,便于建后管理,熟悉施工的各个环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运行管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参加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单位验收,对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4、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对促进工程的建设,保障工程的运行与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工程验收重要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及业主在多次会议上强调,为保证工程顺利验收,资料整理必须和工程同步进行,工程进展到哪一部分,资料就整理到哪一部分,在监理及业主的督促下,施工单位基本做到了工程进展和资料同步进行,为下一步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作好了充分的准备。同时,项目法人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文件资料,为今后的工程运行管理提供依据。

5、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风险控制。为了建立和完善制度管理体系,我县先后制定出台《XX县整合惠农项目资金使用办法》、《XX县高产高效万亩良田示范县创建活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水务局制定《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公示公开制度》及《财务审计检查制度》等有关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和资金使用程序,进一步扩大资金使用及监管的透明度,从制度上制约不良行为发生,形成靠制度管事、管人、管钱的有效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6、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严格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对重大项目支出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根据工程进度,对县级以上财政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度。三是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防止滞留、挪用现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四是在工程经费拨付上,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每笔资金先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经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再经财政部门拨付。

三、存在问题及打算

存在问题。尽管我局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做的非常细致扎实,但仍存在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一是档案资料管理还不规范;二是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三是工程建后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借助此次自查契机,进一步找差补缺,强化项目责任约束机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措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同志和从业人员资金管理有关法律知识及财经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执行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资金安全。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篇2)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篇3)

区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xx〕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xx〕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

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

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

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xx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

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

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

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

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

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

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

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

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

1、XX县20xx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xx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xx年上缴;

2、XX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xx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xx年上缴;

3、XX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XX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XX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

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XX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XX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XX县各乡镇截止20xx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XX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

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

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

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XX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XX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XX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

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

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XX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XX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XX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

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XX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

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

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

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篇4)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20xx】55号)精神,我局对我市20xx年度的拨付、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补贴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20xx年,我市争取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主要有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农村低保补助、移民无房户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贴和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各项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如下:

1、粮食直补资金。去年收到益阳市财政局粮食直补资金1020.5万元后,按照农户的原计税面积,按13.5元/亩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通过乡财网“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全市共发放补贴面积75.5万亩,发放补贴资金1019.9万元,受益农户12.5万户,资金结余0.6万元。

2、农资综合补贴。20xx年,收到农资综合补贴资金6xx2.6万元后,按照80.6元/亩的补贴标准,通过乡财网“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6xx9.2万元,资金结余3.4万元。

3、水稻良种补贴。全市分两个批次发放20xx年水稻良种补贴资金1310.2万元(20xx年4月,发放第一批资金485万元,20xx年3月发放第二批资金825.2万元)。其中,按照10元/亩的标准,发放早稻补贴资金482万元;按照15元/亩的标准,发放中稻补贴资金29.7万元,晚稻补贴资金798.5万元。

4、油菜良种补贴资金。20xx年7月,按照10元/亩的标准,根据《沅江市20xx-20xx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通过“一卡通”发放20xx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381.2万元。

5、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20xx年2月,根据《沅江市20xx年能繁母猪补贴发放统计表》,按照100元/头的标准,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222.4万元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6、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20xx年,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总投资27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20万元,企业自筹55万元,分别由琼湖养殖场、新农山庄养殖场、文明养殖场、又红养殖场、石竹养殖场、三眼塘养殖场、净下湖养殖场、正屈养殖场等八个养殖场进行。

7、农机具购置补贴。去年,我市共完成购机补贴计划142台,补贴金额120万元。其中,购置大中型拖拉机41台,补贴65.1万元;旋耕机45台,补贴3.8万元;收割机55台,补贴50.3万元;插秧机1台,补贴0.8万元。

8、农村公路建设补贴。20xx年,我市完成农村公路建设299.3公里,通畅106个行政村,建设资金达4368.3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农村公路建设补贴资金176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786.7万元,乡镇村自筹1816.65万元。

9、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我市20xx年争取国家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1832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入部分1307.54万元,其它为配套物资527.54万元。自去年7月启动该项目以来,已在全市14个乡镇231个村推广沼气池5266个,受惠农户5266户。

10、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0xx年,收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2465.22万元,当年实际拨付2571.17万元,其中,拨付沅江市移民局专户1931.85万元,四季红移民后扶直补资金625.45万元,四季红项目资金13.87万元。

11、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去年,收到上级拨付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82万元后,拨付沅江市房产局269.28万元,通过“一卡通”补贴专户12.72万元。

12、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20xx年,我市参合人数485293人,中央补助资金1920.53万元,省级补助873.53万元,益阳市补助291.xx万元,本级配套291.18万元,全年共筹集资金3861.61万元(含个人缴费10元/人),支出3843万元,每月由合管办申报,财政审核后拨付资金。

13、农村低保补贴。去年,上级财政拨入620万元,全年支出596.21万元。

1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xx年,上级拨付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31万元,其中,中央拨付77万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4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8万元。该项资金已全部于去年12月拨付到位。

15、其它补助。20xx年,上级拨付我市特困移民无房户补助资金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资金19万元,已全部发放。但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0.39万元因资金过少,下发后易引发纠纷,暂时未发放。

(备注:3、4、5、7项的资金全部是上级财政拨款,资金已全部下发,未结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二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在观念上相对落后,在项目的管理上比较粗放,加之缺乏一定的责任心,一些项目单位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资金管理分散,拼盘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每个部门各自为战,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1、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结合沅江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按照国家、省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规划一批具有竞争能力的项目进行申报。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牢固树立项目强市的意识,把抓发展真正体现在抓项目建设上。

2、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农民“互动”,形成在财政投入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自己投工投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机制。吸引和调动信贷资金、金融资金及社会各方面资金增加对生态小康新村建设的投入,创新资金整合方式,坚持以项目带动、以产业带动、以区域带动等方式实施支农资金整合。

3、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一方面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围绕预算分配权、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等关键环节和岗位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办法科学、结果公正;另一方面切实强化外部监管,当前特别是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搞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考评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4、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明确各投资主体的职责、权力和利益,合理界定绩效目标与各投资主体的配比关系,把资金集中用于管理规范、效果明显地区和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篇5)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3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142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万元,20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万元,20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篇6)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二)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三)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四)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五)新农合医疗资金。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篇7)

县财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财政下达的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全县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全局共有机关行政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离退休人员x人。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xx年 2月份下划至县政府,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安监股、代码办和稽查队,局下设XX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二、专项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下达我局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x万元。其中,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x万元,标准化工作经费x万元。

(一)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我县成功申报XX县x庄无公害大棚蔬菜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我局对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x万元资金扶持。其中20xx年示范区建设宣传费等x万元,20xx年12月为示范区购买化肥x万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支出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人员差旅费、执法执勤车辆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及其它工作费用。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1、开展多次食品专项检查,查处了3起食品违法案件,罚款x万元。

2、配合县公安局对全县豆芽小作坊进行了摸排检查,取缔了三家豆芽小作坊,销毁了问题豆芽x吨多。

3、对没收回来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二)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但未对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设置专户和专项核算。

三、专项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提高了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效率。

1、加大不合格食品及重点商品处置力度。

2、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努力消除食品安全质量隐患。

二是增强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我局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为消费者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为抵御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的食品和监督举报提供了有力保障,引导食品安全消费。

三是加快本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步伐,确保了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增强了县域特色产品形象,提高了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篇8)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篇9)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我县20xx年—20xx年度环资类项目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以下自查报告:

一、江西万泰铝业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

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于 20xx年8月正式启动,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新建熔化浇注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材料堆棚、铝灰处理车间、机加车间、变配电房、空压机房等 19400平方米,购置安装主要生产、检测设备及配套的水电路环保等设备共87台(套),总投资15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890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

1、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已于项目开工建设期间全部到位,20xx年9月底崇仁县财政局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950万元拨付到该公司专用账户,本项目目前已完成15000万元的工作量。

2、开工进度情况

本项目20xx年8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现已完成熔化精炼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材料堆棚及变配电房等所有土建工程,购置了四套圆形熔解炉、侧井式熔解炉等及其他熔炼设备,进口直读光谱仪、金相检测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检测设备也已全部安装到位,新增整条ADC12Z浇包预热装置生产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完成部分公用工程改造、变电房、循环冷却水池、机修房,理化室建设面积达1050m2。项目现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xx年3月份该项目将试生产运行。

3、批复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专门成立了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的项目指挥小组,经协调指挥、促进工程的进度。本着“抓质量、促进度、保安全、控价格”的原则,严格按照备案批复所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

4、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由于该企业是民营企业,在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货比三家,择质优价廉”原则操作,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崇仁县纪检就该公司在该项目中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事项进行了通报批评。

5、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单独建账,该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均由该专户进出,严格按协议及审计决算支付。

二、崇仁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

我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总投资为32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474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xx年12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时下正在进行工业场地平整工作。

资金自查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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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自查报告【篇1】

根据《广东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细化分项,具体分为四大项: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2)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扶贫资金。(4)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分为十一小项:其中包括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村沼气建设、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整治资金、市级标准化农田资金、巩固和完善农业示范区资金、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农村贫困泥砖房改造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对以上各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清理和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

20xx-20xx年良种补贴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粮食直补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农资综合补贴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农村沼气建设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整治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基本农田整治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市级标准化农田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巩固和完善农业示范区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扶持农村贫困泥砖房改造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万元;

以上合计 万元。

各项目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个别有结余。粮种补贴、种粮直补、综合补贴、扶持贫困村发展经济资金、扶持农村贫困村泥砖房改造资金等项合计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拨付。其余资金 万元由农业局管理实施。具体细项分别说明。

二、 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受理中,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xx]117号)的规定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受理.使用情况具体看细项说明。

三、 项目申报下达受理程序

每年在项目申报前,我们在各有关镇申报的基础上,派出专门人员进行逐个核实。然后根据实际进行编制《可行性报告》上报给市有关部门,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后逐级申报,然后按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进行建设受理,编制《实施方案》再逐级上报,待批复后进行实施建设。

四、 资金投入所取得的成效

近几年,通过中央、省、市、县农业的不断投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全县新增稻谷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万元;20xx年种粮补贴工作实施后,全县新增稻谷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 万元;20xx种粮补贴工作实施后,全县新增稻谷吨,新增产值约万元,新增玉米产量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 万元。

2、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高,密切联系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粮食高产创建项目活动,对促进粮食增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种粮补贴工作量大,时间紧,程序较复杂,核算难度大。

2、农户思想觉悟相对较低,小农意识较强,为了个人的利益,存在侥幸的心理,多报、虚报种粮面积的情况时有发生。

3、个别村委、村小组一级存在落实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把关不够严等现象,对我县种粮补贴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4、“一卡通”农户办理开户、农户种粮数据录入等工作量大,需时较多。

六、整改措施

20xx年,我县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对种粮补贴工作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并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到个镇(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求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做好种粮补贴各项工作。《细则》对种粮补贴面积的申报程序、申报时间、补贴资金的发放以及违反补贴政策的处理等方面的工作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工作的流程,有效地确保了政策的落实。

资金自查报告【篇2】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在线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xx〕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布暑安排,成立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对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强农惠农资金收入、落实到位情况

(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际收入总额6552.27万元(其中:20xx年4715.96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6.31万元),已落实到位5070.23万元(其中20xx年3235.81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4.42万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生态林补偿基金实际收入总额1746.97万元(其中20xx年1167.67万元、20xx年上半年579.3万元),已落实到位961.18万元(其中20xx年918.58万元、20xx年上半年42.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19.41万亩,造林更新3.51万亩,共完成造林绿化22.92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20.63%。20xx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3.18万亩,林分修复11.33万亩,人工造林更新2.84万亩,共完成17.35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6.67%。

1.及时分解,明确任务。我市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下发了《全市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的通知》,及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并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任务,市政府每年又发出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深化思想认识、推进生态建设,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的具体意见。我市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并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下达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加强造林绿化宣传,宣传造林绿化对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打造宜居港城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宣传造林绿化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传播森林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每年3月,组织市各套班子、机关单位干部、莆田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官兵及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拉开了全市春季大规模义务植树劳动的帷幕。各县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也精心组织党政军民参与的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全市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

3.转变方式,促进发展。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要求和“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四绿”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二是狠抓林地落实。造林地的落实是确保完成任务的关键,“四绿”工程建设要落到非规划林地、可造林地块和“三沿一环”可补植林地。对于现有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做到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今年共落实15.5万多亩造林地,有效地保障了今年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做好苗木供应。林业部门根据今年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及时做好苗木的准备和调剂。四是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针对今年及以后我市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的实际,大力扶持重点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适时调整苗木的组成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确保苗木供应。今年我市通过落实各级政府花卉苗木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产销对接,完善社会化服务,推动花卉苗木专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我市的花卉苗木生产初具规模,基本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主化。五是强化科学造林。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造林树种和密度。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城乡绿化上,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4.配套扶持,增加投入。为推动造林绿化发展,我市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增加投入,配套补助。在省对今年造林绿化各项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绿色通道建设按300元/亩标准补助;对高速公路、铁路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3000元/亩标准补助;对林分修复补植按省标准40元/亩补助;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按500元/亩标准补助;对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按250元/亩标准补助。并要求县区(管委会)按市标准配套。

5.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林业局建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宝昌总负责、党组成员带队、相关科室挂钩的组织分工负责制,抽出时间下乡对各县区(管委会)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造林绿化进度。各县区通过委托专业队伍养护、聘请专人养护、村民自我养护等不同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谁栽、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明晰产权和经营权,确保树树有人管、块块有业主,达到植一株、活一株、绿一处、成一片的效果。

(二)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一是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1号)精神,对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造林绿化主体完成当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后,首先由各县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市林业局、财政厅,由省林业厅和财政厅开展抽查验收,造林验收期间,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还在我局网站开设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造林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详细制定资金用款计划,编制《造林绿化资金发放清单汇总表》,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政府部门及公司造林的,直接将补助资金汇入账户,对个人造林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三是补助资金下拨情况及时录入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在资金分配中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护林员队伍管理。从抓护林监管员队伍建设入手,狠抓队伍管理。公开护林员选聘条件、责任与报酬,由村民公开竞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明确护林员的责、权、利。及时兑现管护经费,提高护林积极性。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强护林监管员素质。对在去年护林工作中不能履行护林员职责义务和无法完成护林任务的护林员给予解聘。20xx年度严格按照管护责任主体单位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共同审核、区林业局审批的程序严把护林员关,对称职的护林员进行续聘,不称职的护林员予以解聘,并与所聘用的护林监管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

2、加强资源监管力度。建立以地理信息为平台的生态公益林监测管理机制,实行地籍小班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变化动态。

3、加强“森林两防”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两防工作方针。一是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开设防火路和生物防火林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二是采取设置隔离带和树种改造(或套种阔叶树)等有效措施,抑制松突园蚧疫情的蔓延趋势,减少资源损失。

4、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规划山地综合开发,控制山地综合开发的规模,不提倡开山造果,狠杀毁林种果的风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5、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由县区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一卡通”方式直接汇入村民户头。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生态林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xx]33)精神,各县区实行财政专户直拨办法,推行管护费用的定额支付和其他费用的报帐制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县区林业部门依据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和《管护主体管护合同书》,将所属单位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料汇总后上报给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到县区林业部门,县区林业部门设立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全权负责补偿经费的发放。二是县区林业部门参照所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管护面积把护林员工资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发放给护林员;村级监管费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乡镇户头,再由乡镇发放到各村委会。三是所有者补偿费,由乡镇负责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生态林补偿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惠农“一卡通”直接汇入农户户头。四是基层林业站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业站发放的补偿性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五是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由县区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六是补偿基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通过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乡镇未按要求采用“一卡通”发放生态林资金,资金发放进度缓慢;个别镇村干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严格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监管工作;个别乡镇虽然已结合“一卡通”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但只发放到小组长,没有将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个别乡镇生态公益林的权属、面积存在纠纷,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上意见不统一,影响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到位。

资金自查报告【篇3】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自查报告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自查报告

按照xxx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x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村立即对本村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工作目标

xxx村集中力量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确保作风建设贯穿扶贫开发全过程,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xxx市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为建立美丽xxx锻造一支作风过硬、能打胜仗的干部队伍。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落实不力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政策要求、《中共xxx市委 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中共xxx市委关于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不到位,各行业部门推进组织实施部门专项方案不及时

1

不到位。

2、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不够,没有把扶贫项目作为常规项目来推动。

3、推动产业发展力度不够,政策集成、整合力度不够。 4、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缺乏针对性。 5、对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及时,群众知晓度不高。

二、责任担当不够好

1、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责任不明确。

2、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不主动。

3、感恩奋进教育不够,帮扶工作“大包大揽”,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缺手段,没有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贫困群众存在“等、靠、要”思想,非贫困户存在攀比心理。

三、干部能力素质不强

1、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思想保守僵化、进取意识不强,政策执行不到位,面对困难和问题瞻前顾后、患得患失,长期打不开局面。工作方法简单、作风老套,重听取群众意见方面欠缺。

2、抓党建促扶贫开发作用发挥不充分,村两委干部参

2

与扶贫开发不深入。

二、整改措施和责任制

(一)狠抓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xxx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xxx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干部培训力度,让干部认清脱贫攻坚是事关民生的“头等大事”,是事关xxx市实现“三步走”战略“第一步”重要任务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治理重点。要把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治理重点,村两委按照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我村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村支两委干部,注重能力素质培养,充分发挥基层干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试行办法》和中共xxx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干部作

3

风建设,强化干部管理,提升干部能力水平。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动员全村村民加入为村,发挥好为村平台作用,为科学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支撑。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到扶贫项目决策、村务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责任制

为进一步从严整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提高扶贫效绩,将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分担落实,我村特组建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xx xxx村书记

副组长:xxx xxx村主任

成 员:xxx xxx村会计

刘小雪 xxx村妇女主任

xxx村支部书记xx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xxx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xxx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两委干部和党员培训力度,让干部认清脱贫攻坚是事关民生的“头等大事”,是事关xxx市实现“三步走”战略“第一步”重要任务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

xxx村村民委员会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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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自查报告【篇4】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县西南边缘,距县城97公里,幅员面积60.6平方公里。全乡耕地面积10971亩,绿化率达76.3%,辖13个行政村,2个街道居委会,71个村民小组,总户数5326户,总人口20389人。

二、自查内容

20xx年,全乡共发放地质避让搬迁款240000元,共计15户现已经全部发放到每位搬迁户卡上。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地质避让搬迁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地质避让搬迁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乡长亲自抓,乡国土员杨明为业务人员,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

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地质避让搬迁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年,乡上对地质避让搬迁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

在认真抓好地质避让搬迁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上级部门下拨的地质避让搬迁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地质避让搬迁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资金自查报告【篇5】

结余结转资金自查报告

主题:探索合理的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运用方式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组织机构规模的扩大,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和运用结余结转资金,本次自查报告将围绕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管理机制、运用效果等方面展开分析和研究。

二、结余结转资金的规模分析

1. 结余结转资金的概念和分类

结余结转资金是指企业或机构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形成的盈余,并在下一会计期间运用于自身发展和经营,以实现更高效的资金利用和项目实施。

2. 结余结转资金的规模分析

通过分析历年来的财务数据,我们发现结余结转资金的规模呈逐年增长之势。这主要得益于组织机构的经营业绩的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和经济环境的一系列改善。然而,随着规模扩大,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亟需更加科学和合理的制度和控制。

三、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机制分析

1. 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制度的完善

为了确保结余结转资金的有效管理,本机构从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项目投资审核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与建设。在与相关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的沟通与合作下,本机构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也得到了积极推进。

2. 结余结转资金使用审批机制的建立

为了避免结余结转资金的滥用和浪费,本机构建立了严格的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对于资金的使用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需要通过内部审核与审批程序,并且在项目实施之后进行跟踪与审计。

四、结余结转资金的运用效果与问题分析

1. 运用效果的分析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实践,结余结转资金得到了较好的运用。一方面,资金得到了适应企业或机构自身发展需要的应用,推动了机构改革与发展。另一方面,资金的运用也增加了机构的活力和竞争力,有效地提升了内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虽然结余结转资金的运用效果不错,但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一方面,资金的运用过程中,由于机构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金动用的复杂性,管理难度也相应增加。另一方面,资金运用的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对于创新项目和风险投资的运用,需要更科学的方法和模式。

五、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运用的对策建议

1.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

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审计和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提升项目运用效果

对于投资项目的选取和运用,加强市场调研、风险评估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效益。

3. 创新资金运用方式

有效利用互联网和金融科技的手段,推动资金运用的创新与改革。

4.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

将结余结转资金的运用与机构的社会责任结合起来,推动可持续发展与共享价值的实现。

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与运用是一个复杂且不断演变的过程,需要机构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和创新思维的引领。通过本次自查报告的撰写,我们详细分析了结余结转资金的规模、管理机制、运用效果与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相信通过全面的分析和合理的管理,我们能够更加合理和高效地运用结余结转资金,为机构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资金自查报告【篇6】

乡镇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乡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摘帽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关心和支持下,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经过全乡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根据《汉源县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本次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扶贫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展“脱贫摘帽”工作。西溪乡20xx年末贫困人口75人,比上年度减少36人,结对帮扶38户贫困户111人,结对帮扶干部全年对贫困户共计帮扶资金万元,硫酸钾肥料29吨,马铃薯种吨,劳动技能培训600人次,帮扶企业五丰黎红公司赠送花椒苗9万株。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通过开展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对全乡贫困户、贫困村进一步识别摸底,根据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标准进行识别,识别出我乡有贫困户111人,贫困村1个、且按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程对38户贫困人口落实38名干部结对帮扶。

目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已保质保量全部登记录入电子平台,纸质档案材料按要求均已做到一户一档。

(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作开始以来累计投入资金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民安村活动室道路、院坝硬化工程6万元已按实施方案全面完工验收,全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350万元,其中民安村126万元土地整治工程正在施工阶段;投入万元改造危房21户已验收兑付18户,另外新增3户已进入收尾阶段;投入万“四改三建三清”项目15户正在施工阶段。

(四)产业发展。在产业发展上、党委政府根据区位优势,在产业结构上调整,由帮扶企业五丰黎红公司计划在西溪乡建立3万亩的花椒标准化种植基地,目前五丰黎红公司投入万元购买花椒苗,重点种植在民安村和新立村。驻村农技员根据产业的发展,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成立了汉源县山里红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汉源县汉溪种植专业合作社。

(五)项目规划和申报。派驻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小组走村入户开展工作,深入了解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信息,对贫困发生原因分类研判,认真做好贫困村脱贫发展规划编制,规划项目19项,规划资金3612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拟定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部署大会、成立工作机构。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减贫摘帽”工作。

(二)进村入户、登记调查。为了确保贫困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县级领导、第一书记、帮扶部门、驻村工作组、驻村农技员和村干部分别负责对各村的农户进行调查摸底,如实填写农户相关信息,统一按照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以20xx年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重新识别农村贫困人口,全面掌握了贫困人口规模和分布。

(三)结对帮扶到村到户。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团帮扶、定点帮扶、党建帮扶、“干群连心 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和结对帮扶工程等活动深入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摘帽巩固工作,每个村有帮扶单位、每户减贫对象户有责任人。

(四)制定贫困农户增收计划。各帮扶单位对所帮扶村要拟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结对帮扶责任人根 据贫困户贫困原因拟定切实可行的增收计划,围绕贫困农户增收目标,落实帮扶资金和具体增收项目,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五)建立贫困农户收支台账,认真做好贫困农户收支监测工作。各驻村干部督促指导贫困农户如实填写贫困农户家庭增收计划及实物产量、现金收支台账,按照要求发生一笔登记一笔,从而准确掌握贫困户家庭收入情况和计算依据。

(六)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把扶贫开发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完成花椒种植3万亩,在民安村建设高山蔬菜种植,打造“有机果园,秀美西溪”,这些产业的建成和发展使我乡90%以上的贫困人口受益。

(七)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全乡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户,投入资金万元,其中c级危房18户、D级危房3户。

(八)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乡长分别与各村负责人签订了巩固“减贫摘帽”考评责任状,明确干部与贫困户形成一对一帮扶,这样使扶贫工作做到实处、扶到贫处。

(九)强化监督检查。乡党委成立监督组,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有效保证了我乡脱贫工作落到实处。经自查,目前,我乡扶贫资金和物资均发放到位,无群众反映脱贫攻坚工作干部违纪问题。

三、存在问题

通过全乡上下共同努力,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产业发展扶贫薄弱:由于地理位置偏远,得到的扶持资金少。

(二)贫困农户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思想保守,加之缺乏技术、资金困难,这严重制约了贫困户致富的进程。

(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我乡普遍存在村组公路不畅,信息闭塞。现有的通村公路等级低、路况差,通行能力低下。水利设施、交通、信息等严重满足不了当前农村的发展需要。

(五)因灾、因病、因学至贫返贫形势依然严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大对基础实施的投入力度,从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就业。针对贫困户缺乏技术的现状,加强农业产业化技术培训和指导的帮扶 措施,提高农民生产技能。

(三)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发展。抢抓发展机遇,调整产业结构,打破发展瓶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打造甜樱桃和花椒产业,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贫困户脱贫。

(四)继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资金自查报告【篇7】

根据《关于开展20PC年上半年精准扶贫工作督查的通知》(宁扶贫督〔20PC〕1号)、《关于要求做好20PC年上半年精准扶贫工作自查的函》(宁扶贫督〔20PC〕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水利实际,把扶贫工作作为当前水利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摆上水利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一起研究、统筹部署,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坚持精准扶贫、科学扶贫,全力推动扶贫工作任务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在传达学习、市政府有关精准扶贫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方面,我局通过局务会议、精准扶贫专题会议等一系列会议多层面进行传达学习贯彻,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全局上下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于今年4月印发《宁德市水利局关于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水综〔20PC〕24号),成立了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推动我局精准扶贫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指定精准扶贫工作分管领导,于4月印发《宁德市水利局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分组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宁水综〔20PC〕26号),指定专门的科室负责协调精准扶贫工作,明确具体责任科室、责任人。确定雷成忠副局长为精准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局精准扶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精准扶贫工作,并成立督导室,依托驻局监察室开展工作。同时,在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中明确相关责任科室及具体责任人。

三是出台精准扶贫工作部署性文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分工,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于4月分别印发《宁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水综〔20PC〕23号)、《宁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挂钩民族村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水综〔20PC〕17号),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时间节点。

四是出台本部门精准扶贫工作规划。今年4月份我局已印发《宁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PC年精准扶贫工作规划的通知》(宁水综〔20PC〕25号),并完善工作机制。

五是召开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工作的专题会议。今年以来,我局已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工作,听取局办公室关于水利局精准扶贫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市水利局精准扶贫工作,议定相关事项。

三、深入实际,制定措施

我局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注重把握“三个结合”,即将推动精准扶贫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结合,与我局“常态化服务”机制结合,与项目管理和项目调度工作结合。

一是经常深入挂点村指导精准扶贫工作。1月下旬和5月上旬我局分别组织党员干部、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对寿宁县山坑村、甲坑村的24户贫困户进行了入户走访慰问,给予每户1000元帮扶资金,总计2.4万元。5月下旬我局组织党员干部对柴坑村的5户贫困户进行了入户走访慰问,了解村情民情,给予每户1000元帮扶资金,总计5000元,并针对每户不同情况与村民一道制定了脱贫计划。

二是落实“干部包户”有关具体措施。今年以来,我局已先后通过专程安排或与水利业务工作结合,多次开展入户走访摸底,掌握结对脱贫户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科学制定帮扶计划,每年为每户脱贫户落实1000元以上帮扶资金,为贫困户落实2000元以上帮扶资金,确保脱贫户稳定脱贫,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20PC年共安排我局包户对象24户,分别是寿宁县甲坑村11户,山坑村13户。经过一年时间的帮扶,目前,24户贫困户已清退3户,脱贫11户,未脱贫还剩10户。

三是落实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涵,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走前头、作表率的作用。5月24日,宁德市水利局党总支与柴坑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座谈走访慰问活动。局党总支和柴坑村党支部党员们紧紧围绕当地新农村建设这个目标进行相互交流和探讨,我局将给予5万元作为项目帮扶资金。

四是联系相关单位共同帮扶。上半年,南京水科院领导在深入我市开展项目调研之际,结合业务工作,深入我局挂钩的少数民族村柴坑村,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并开展助学帮扶,目前已帮扶6户群众。

四、发挥优势,项目帮扶

我局积极发挥部门优势,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等11类项目进行帮扶。今年以来,我市柘荣、霞浦、福安、古田、福鼎5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总投资1.2亿元,已完成投资9574万元;冬春水毁修复总投资4.53亿元,已完成投资5.05亿元;小型病险水利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21座,总投资2980万元,已完成投资975万元;海堤强化加固工程12条,总投资7342万元,已完成投资7423万元;实施村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已完成投资800万元;实施寿宁、福安2个重点县及全市13个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完成治理面积4841公顷,总投资3651万元,已完成投资846万元; 推进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工程、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等年度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总投资 18.87亿元, 已完成投资9.54亿元。对常住人口50户以上的自然村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升级工程,现已开展摸底调查,下一阶段将继续向上争取资金予以支持。我市有序推进周宁、寿宁、霞浦等九个县、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提高山洪灾害防治水平。全面推进屏南甘棠乡金造溪等5条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拟计划于20PC年底完成。柘荣溪门里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完成80%,争取7月底完工。

五、争取经费,资金扶贫

今年以来,我市水利项目共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2.95亿元。市级下达村级扶贫经费598万元,具体帮扶资金安排如下:蕉城区安排160万元、福安市安排160万元、霞浦县安排90万元、福鼎市安排90万元、寿宁县安排33万元、周宁县安排96万元、屏南县安排10万元、古田县安排21万元。

六、督导督查,强化落实

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精准扶贫督查方案并于7月中旬开展了精准扶贫工作的督导督查,建立健全督促经常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完成年度精准扶贫目标任务。从目前督查情况来看,各职能科室和相关责任人都能按照精准扶贫方案要求,抓好目标任务分解和工作落实。

下阶段工作安排。我局将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强督查督导,并加强调研,掌握工作动态,适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务使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是我局将对柴坑村、甲坑村和山坑村的贫困户脱贫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困难再逐一走访,并结合节日慰问,对包户困难户再分别给予帮扶资金,与县、乡、村共同努力,帮助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稳定脱贫。二是我局将进一步与柴坑村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村级党建工作,强化村级组织班子,发挥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我局将继续发挥部门优势,加大水利项目帮扶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帮扶资金;并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等项目进行帮扶。四是对计生困难户、农村伤残困难家庭开展慰问。五是加强对干部帮扶工作的督查督导,确保我局今年各项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资金自查报告【篇8】

根据《xx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xx〕109号)精神和市农委(xx[20xx]180号)文件要求,xx农委对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从自查结果看,强农惠农资金在使用管理中能够按资金使用要求正确使用,较好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对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xx农委认真组织学习180号文件精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及时安排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分类疏理,查清资金来源情况。

经过认真疏理,我委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分为以下方面: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xx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共436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制度:农民实行全价购机,待农户购机、申请补贴、公示、审核等手续完成后,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出具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财政部门审定后再把补贴额直接打到购机农户的直补卡帐户上。

(二)农民培训资金

20xx年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共329.9万元。为促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工作,同时制订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并按照《xx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中标后,拨付30%资金到培训机构,培训完成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70%资金到培训机构。截止16年1月18日,拨付资金100%。

(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xx市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四)种养业良种工程

20xx年,良种补贴285万元。

(五)渔政设施

20xx年农业部下达渔政工程项目资金17万元,用于渔政执法快艇建造。资金一到位立即着手招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手续,经过xx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最后确定由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造。20xx年3月底接收渔政执法快艇一艘,该项目工程顺利完工,并通过了项目验收。

三、按规定使用资金,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以上资金都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实行的公开招标,程序合法有效,资金使用正确,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四、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检查督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提高资金监管水平,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资金自查报告【篇9】

根据中共xx县委、政府《关于开展2016年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工作职能,特对计划组织准备相关方面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主要工作任务情况

成立xx县民政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某某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某某同志任副组长,成员xx、xx、xx、xx。防汛办公室设在救灾股,由救灾股股长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汛具体日常工作,下设四个小组,一是灾情收集上报小组,二是灾情核查小组,三是物资收集、发放小组,四是综合协调小组。

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并建立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确保信息和物资的及时和准确。

二、组织准备情况

(一)物资储备

储备各类救灾帐篷650顶,棉被200床,大米10吨、矿泉水1000件,方便面1000件,干粮、食品若干、应急发电机2台,并通过缴纳5000元定金的方式与县粮油储备公司、县粮油店及大型超市签订物资储备协议,保障汛期物资所需。

及时督促各乡镇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向各乡镇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xx民〔2016〕48号),要求各乡镇对自身通讯设备、物资储备进行自查,并安排督导组从4月25日起分片区对各乡镇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根据各乡镇上报我局的物资储备情况,对偏远乡镇、高寒地区乡镇的物资进行补充。

(二)车辆准备就绪

防震减灾演练车辆由救灾指挥车辆组成,车牌号xx,驾驶员xx。

(三)人员安排就绪

组长某某同志负责指挥协调防汛工作,副组织某某同志负责核查报告灾情,防汛办公室人员负责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四)防汛预案完善情况

《xx县民政局2016年防汛预案》和《xx县民政局2016年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已经修订完成。

(五)防汛值班制度

我局从4月15日起实行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严格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防汛值班室,在遇到重大汛情、灾情、险情时,及时跟踪、掌握并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县防汛办及市民政局。

三、组织救援安排

制定了转移安置和组织方案,灾情搜集和报告方案,紧急救援行动办法。以此来确保灾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减轻灾情影响,降低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损失。

资金自查报告【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镇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组织、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全镇20个村143个小组20xx年度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各村委会对强农惠农资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一核对,对”三重”户进行认真核实。在掌握基本情况后,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农民减负等强农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足额拨给农户。20xx年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万元,

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

万元,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3、农机购置补贴:20xx年我站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xx万元

4、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5万元,18个村委会,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严格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10个工/劳动力以内执行。

在落实各个项目的过程中,财政所认真对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以及在兑现中变相附加条件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资金自查报告【篇11】

一、检查内容:对我县20xx年至20xx年1月的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检查。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二、乡镇监督检查汇总情况: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三、县局检查组检查情况:于20xx年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四、存在的问题: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六、建议: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20xx年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

一、资金运作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乡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480.5933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154.8380万元,20xx年收入208.5013万元,20xx年收入117.254万元)。支出共计480.5933万元(其中20xx年支出154.8380

万元,20xx年支出208.5013万元,20xx年支出117.254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乡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3493人减少到现在的3425人,故20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xx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20xx年第二季度需发放低保资金

58.627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发放到各村)。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乡自然灾害和危房改造资金收入共计912.85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13.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517.00万元,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4.69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49.6万元,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1.06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21.9万元),支出共计912.85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20xx年县拨农村低保资金480.5933万元,让1666户3493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20xx年县拨农村低保金208.5013万元,保障了1666户3425人的基本生活;20xx年县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172户168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20xx年以来,三年我乡共下发灾后重建项目资金912.85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3402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1134

其中:毛草屋改造91户、雪凝灾害24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乡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发放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发放到村,然后由社保办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我乡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社会事务办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乡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发放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乡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乡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2

为了全面贯彻落贵港市水库移民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水库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水库移民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38号)和区财政厅《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政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桂财农[20xx]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水库移民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本次自查自纠涉及资金8196.27万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资金8114.4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81.8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本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库移民的政策。

2、对20xx、20xx年度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库区涉农项目资金,我局坚持做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资金管理工作机制来执行,按章办事,依法理财。我局通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套取、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私分库区涉农项目资金的问题

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我局严格按照20xx年重新确认的人数和名单,在每个季度的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程序向政府申请划拨该项目资金,同时做好发放清册连同政府批文一起送到财政局,由财政局拨款到信用社“代发水库移民款”专户,再由信用社按清册名单和金额发到移民户的专用账户上。

4、20xx、20xx年的项目资金下达后,先报财政评审,再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完工,经我局和村、乡镇政府、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再由我局向财政申请拨付进度款;由区政府组织区纪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再向市一级申请竣工验收。20xx年实施的项目在初验后,由区投资审计中心进行审计结算后再向市移民局申请竣工验收;20xx年实施的项目已进行了初验并进行了审计结算,准备申请竣工验收。

5、20xx年至20xx年的大中型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尚有128.01万元留在区财政局的账上,原因是:我区在20xx年确定的仙衣滩水电厂(西江二期航运枢纽)后期扶持人口5325个后扶指标中,我局已按要求及时拨付了5074个后扶指标的扶持款,因桥圩镇锦垌村、新塘乡大郑村部分移民对指标核定有争议,我局暂不拨付这两个村251个有争议的后扶指标扶持款。但目前我局已会同相关乡镇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水库移民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移民局和财政厅的要求,由财政局设置移民资金专户,由移民局申请、财政局审批拨付,不存在违规问题。

7、自查自纠无发现其它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3

为推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及时掌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42号)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54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xx-20xx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性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国学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农村教师绩效工资补助经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截止20xx年5月7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一)、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的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0xx年度投入涉农专项资金21186.13万元,20xx年度投入涉农专项资金23628.14万元。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我局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一补”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单位、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报我局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单位、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校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及师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会议讨论、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月局监管部门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局机关各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一)、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教育财务工作有章可循。

(二)、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对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4

按照都财发【**】79号文件和**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 **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5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xx〕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1998年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20xx年度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20xx年度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4646人,收缴参合金892520元,参合率95%,审核报销1300772.75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747626.5元,巴铃医院553146.25元;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xx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户,20xx年改造危房户,涉及补助资金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20xx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信息不对称、操作透明度不够。一是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这些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二是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够。由于信息公开不规范,规划计划、分配方案、类别标准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重要事项,难以成为公开的规定内容。三是公开的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够。乡镇、村组村务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常规公开,公开面较窄,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由于涉农资金的发放多数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农户将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上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加强乡镇财政体制建设

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乡镇财政体制。

2、加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

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资金发放上,上级财政要对乡镇给予一定的预拨资金,以解决兑付时间紧、任务重而带来的困难。整合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形成大类项目,如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合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降低管理成本。

3、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乡镇、村一级推广点题公开的形式,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二是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中央、省、州、县涉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基层的自上而下的全过程公开,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涉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主管部门权利动作,降低其工作的随意性,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

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有效打压基层找关系、跑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多给乡镇在项目资金上的自主权,减轻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6

一、涉农资金基本情况

我委主管的涉农资金主要有扶贫开发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和水库移民项目资金,20xx年和20xx年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如下:

1、以工代赈:20xx和20xx年省下达我县以工代赈项目29个,总投资67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80万元,地方自筹294万元。

2、水库移民项目资金:20xx和20xx年本委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10.28万元,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326万元,下达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扶持资金120万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1、以工代赈:20xx-20xx年省下达我县以工代赈项目共计29个,项目总投资674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80万元,自筹294万元,目前29个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项目24个,竣工待验收项目3个,未开工项目2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630万元,占总投资的93.5%。

2、水库移民项目资金:20xx-20xx年底,本委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10.28万元,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326万元,实施项目44个,其中20xx年实施项目17个,项目资金128万元,目前有1个项目未验收,项目资金15万元;20xx年实施项目27个,项目资金198万元,因项目资金计划基本在下半年下达,目前仅5、6个项目实施完成。下达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扶持资金120万元,实施12个,其中20xx年实施项目,9个,项目资金75万元,目前有2个项目未验收。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20xx年以来,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

20xx年,省审计厅对我县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发现20xx年以工代赈项目“xxx县xxx至xxx乡村道路工程”擅自调整为“xxx县x村至xxx乡村道路工程”,针对此次审计存在的问题,我委积极落实整改措施,20xx年3月,xxx乡以新政[20xx]80号文件上报xxx县发改委,请求调整项目,县发改委经请示省发改委以工代赈处,同意项目调整,并以发改代赈[20xx]77号,同意调整,并报省发改委以工代赈处备案。

2、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

自收到财农【20xx】36号文件后,我委立即成立了2个检查小组,抽调4名人员,针对涉农项目资金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等9类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在20xx年以工代赈项目中,渚口乡樵溪护岸、祁山镇塘坞至古乐坞道路2个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目前,我委已督促项目2个乡镇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此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项目的招投邀标、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一系列环节进行认真疏理自查,针对自查问题,落实责任,确保项目管理落到实处。

2、加强项目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针对乡镇人员流动性较大,重点加强对乡镇分管项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3、加快项目竣工验收。针对目前已竣工待验收项目,重点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尚未开工的2个项目,作为重点督查调度对象,督促项目乡镇尽快启动项目建设,早日完工验收。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7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xx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类别为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截止20xx年3月19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20xx年共举办培训班31期822人,拨付补贴302.2万元。其中创业培训14期252人,拨付补贴25.2万元;职业技能培训9期220人,拨付补贴49.5万元;劳动预备制培训8期350人,拨付补贴227.5万元。

三、工作流程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培训机构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培训机构组织生源并进行初审→制作开班资料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对开班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公示→报特区财政部门审批→培训机构开班培训→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每月2次的实地现场检查→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上报资料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初审并公示→财政部门复审结束将补贴款项拨付给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给培训机构。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㈠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由于上级资金下拨晚、培训周期长、资料审核时间长等原因,培训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不及时,对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㈡建议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培训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加培训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8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文件精神,为规范涉农经费的正确使用和科学管理,提高涉农经费的使用效益,学校对20xx—20xx学年度的涉农经费使用情况及今年营养午餐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范围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20xx——20xx年的涉农资金分发情况及20xx年春季营养午餐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二、自查内容

(一)涉农资金分发情况:

国家于20xx年秋季补助了我校8名特困学生,每生200.00元,此款作为8名特困生过冬购买服装及床上用品款。我校采取了由学校领导班子(三人)带领学生到商店购买的形式,将每生200.00元的补助资金用足用实,给每个学生购买了过冬用的鞋、袜、保暖内衣裤等物品。学校未挪用和占用学生补助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营养午餐投入使用情况

1、营养午餐购物:我校中午为学生准备的营养午餐形式多样化,主要以米粉、鸡蛋,面条、面包为主。购物形式主要采取专人配货送货。

2、营养午餐资金的管理办法:我校营养午餐专项资金采取专人管理,统一核算。

(1)由专人负责采购,验收货物质量。

(2)由专人做好实物收发帐,做到账实相符。

(3)实行专款专用,与学校公用经费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对当天就餐资金进行估算,若开支资金低于3.00元标准,第二天适当增加;若超过标准,第二天适当减少,月底进行统一核算。让学生吃好吃足每天3.00元的营养午餐补助资金。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9

为使党和国家惠农政策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其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统一部署,我镇立即落实行动,制定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组成两个检查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20xx-20xx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镇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补贴资金自查清理情况

(一)农民补贴、补偿类资金851.7万元

20xx年,种粮直接补贴9944户,直补资金42.9万元;农资综合直补9941户,补贴资金323.7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户,补贴金额27.6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2337户,补贴金额9.7万元。

20xx年,种粮直接补贴9949户,直补资金43.6万元;农资综合直补9947户,补贴资金331.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0户,补贴金额65.4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1900户,补贴金额8.3万元

(二)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资金69.9万元

20xx年,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8万元,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资金61.9万元。

(三)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1355万元。

20xx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64户,补贴金额5.6万元;农村危户改造补助资金76户,补贴金额142.8万元;困难群众最基本生活救助补助经费1752户,补贴金额279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补贴429户,补贴金额23.7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2村(居),补贴金额224.1万元;全民健身工程经费4万元,村级组织补助资金76.2万元。

20xx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24户,补贴金额7.6万元;农村危户改造补助资金76户,补贴金额65万元;困难群众最基本生活救助补助经费1752户,补贴金额240.7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补贴186户,补贴金额27.1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4村(居),补贴金额179万元;全民健身工程经费4万元,村级组织补助资金76.2万元。

通过自查,本镇20xx-20xx年涉及农户的补贴资金均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项目建设均落实。

二、自查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于20xx年4月10日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燕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杨湖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同时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组,由工作组对各村、各单位涉农资金的按排、使用、发放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及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项目实施到位,问题整治到位。为使工作具体,专门制定了《杨湖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以会代训、做好宣传

镇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召开了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会上,全文学习了《颍上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镇领导要求与会人员要吃透文件,掌握精神,善始善终做好工作指导。20xx年4月11日镇专门召开了由各村(居)书记、主任、文书及镇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杨湖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镇长在会上全文传达了《杨湖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要求与会人员做好宣传,提高认识,按时按质完成本次自查任务。

(三)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镇领导小组从镇财政、农业综合等相关单位抽调8人,组成两个小组,分别由镇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开展自查。一组随机抽查农户,

检查涉农资金政策宣传、补贴资金落实、实体项目建设情况,另一组核查账目、报表、档案管理情况。

三、 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20xx-20xx年涉农资金落实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仍然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由于客观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涉农资金政策宣传不够深入。

2、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 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好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专项整治,把涉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做好涉农政策宣传工作。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0

为贯彻落实20**年3月23日全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资金交叉检查的通知》铜教发〔20**〕64号)精神,根据县教育局20**年3月27日上午召开了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暨教育专项资金检查筹备会议工作安排,我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现将看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铜委办字**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根据县局工作会议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兼板场中学校长安正武,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曾昭斌、安华松任副组长,冉隆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并且明确专人办公,开展学校涉农惠农资金专门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自20**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如下:

20**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2.2万元以自然年度计算,下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3.**57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68.75万元;20**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6425万元含20**年提标6.282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78.302605万元含学生缴纳提标资金**.56054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0万元含秋季学期追加500个名额62.5万元);20**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 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5.4032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6.25万元学校还未收到银行汇款通知)。

20**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6.35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849825万元、基础设置建设1.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553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51.8373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4.984**3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59.2084万元。

20**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291.603553万元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76553万元、基础设置建设59.57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2.2521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7.2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6.295849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0866万元。

20**年截至2月底教育经费支出39.7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75**38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28.66786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61.8750万元。

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现金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每学期“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都属实上报,按时发放,无虚报冒领情况。

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支取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经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方可入帐。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行政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并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公示后方可施行。金额超过1万元项目的报教育局相关领导审批。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校委会决定后才添置。所有购买物品必须有保管人员登记后方可领取使用。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学校营养改善资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并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拟出采购计划,大米、菜油和猪肉由教育局统一制定购买,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蔬菜等自行购买的必须在有资质的公司购买,并且严格保证食品质量,学校每次购买必需有学校监督委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员必须及时如实登记进出库台账。食堂所有产生的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才允许进入报销程序。

通过本次经费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用经费使用随意性还比较大,虽然每学期都通过预算,但是各部门对预算不够重视,提供数据缺乏依据,在实际使用中也缺乏计划性,同时也由于一些不确定因数,导致实际使用和预算产生很多差距,导致某些方面预算资金缺口较大。

2、账务不规范。由于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加之电算化中账套分类不太科学,造成学校经费使用分类比较混乱,特别是营养改善款和寄宿生生活款帐上统计混乱。不能及时、准确和清晰的反应两项专款支出和结余。

3、账务处理滞后。由于报账程序繁杂,会计员没有及时处理相关记账工作,导致学校每月账务情况没有及时反映。

4、贫困寄宿生生活款学生卡上余额清算不及时。由于营养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的卡是实行编号管理,但是学生由于保管等问题,换卡比较频繁,造成一个学生出现多张卡,而且每张卡上的余额不能合并到同一张卡,加之学生私自转卡,导致期末清算非常困难,无法将剩余生活款按时兑现给学生,同时也导致不能准确计算出学生刷卡消费金额。

5、贫困寄宿生评审不到位。虽然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申报表一律由学生所在村出具书面证明,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但是由于教师对每个学生家庭情况不是完全了解,导致部分应该享受的学生没有享受到该项补助。

6、20**年**月份国家追加500名贫困寄宿生指标,学校按照教育局要求通过银行发放给享受对象家长账户,但是由于家长提供信息有误,导致50户无法上账,造成资金滞留。

7、食堂采购入库登记不及时,出现部分采购漏登,造成食堂台账金额、会计明细账账面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不符。

8、食堂储藏室太小,采购分类困难,排气设备差。造成管理有些混乱。

针对以上八个方面问题,学校专门召开整治铸廉领导小组会议,提出以下自纠方案,有学校相关部门落实:

2、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积极要求上级部门升级和规范财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将食堂账务单独核算,定期并帐。这样食堂账务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及时结算处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更新食堂刷卡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学生换卡不换号,这样每月能清楚看到每个学生生活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期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清算剩余生活费。

4、为了明确营养餐款和学生生活款的使用和结存金额,决定在20**年年底结账时统计出来的学生卡上余额数作为贫困寄宿生活费的余额,其余余额作为营养餐款的余额,虽然不太准确,但是可以为今后的明确分清两种款项打下基础。

5、学校要建立学生家庭档案,为学生享受贫困生活补助提供可靠依据,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从本学期起,贫困寄宿生补助款生生活费不再由学校直接将金额上到学生卡中,而是采取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学生再根据用餐需求缴纳生活费,生活费款作为食堂暂收款处理,再根据用餐金额确定食堂收入,期末及时清退学生剩余生活款。

6、积极清算商家货款,清算专项资金剩余款项,多方联系未兑现贫困寄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及时将款项兑现给学生,是在通过银行无法兑现的,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发放现金给学生本人。学校控制学生生活用餐的盈利,生活用餐的盈利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和改善食堂用餐条件,不得用着学校办公等经费,更不得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核准营养餐款使用金额,将剩余款项根据教育局要求上缴教育局专户中。

7、积极督促新食堂的建设工作,尽快启用新食堂,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以上几方面的整改由总务处牵头,每项明确了专人负责。随时反馈整改进度,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争取妥善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1

按照都财发【**】79号文件和**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5号)《关于认真做好20**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做法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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