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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决定自2022年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市容环境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坚持源头管控。践行“721”工作法,推动市容环境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末端作业向源头治理转变,从专项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提升市容环境治理成效。

3、坚持示范引领。持续创建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及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抓总、统筹调度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量化考核标准,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合力共建的长效机制。

5、坚持智慧赋能。借力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派遣、第一时间处置,实现施工工地现场、渣土运输、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实时监控监测及生活垃圾自动称重,使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更加高效。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强化督导考核,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市容环境整体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市市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城市居民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城市环境更美更宜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进一步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加强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落实城市道路附属公共设施、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扫车、快速保洁等小型设备的应用,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2、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合理增加城区道路洒水频次,重点管控建筑工地周边易污染路段,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严禁抛撒、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污染路面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3、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保持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信号灯杆、道路栏杆、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4、推进水环境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制止横江公园下河洗衣、违规垂钓行为,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整治水环境顽疾,定期清理打捞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完善河湖沿岸环卫设施配套,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落实作业责任,强化环卫监管,及时处置污水外溢等问题。利用感知设备对排水管网进行实时监测。(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5、突出重点场所和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加大高速沿线及出入口、高铁沿线、车站、医院、商场、停车场、公园、广场、景点景区等区域环境治理力度,落实管理者责任,完善环卫设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沿街餐饮、食品加工、车辆修理冲洗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高各行业卫生质量。(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

6、强化公厕管理。按创城、创卫标准强化公厕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厕配套设施,核心区域公厕推行24小时开放。合理布局城镇公厕密度和男女厕位比例,打造一批社会公厕示范点,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暖心服务,方便群众,增进人民福祉。(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7、加强各类开发地块环境治理。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管理,推动地块综合利用,对长期闲置地块进行临时绿化或改建临时停车场,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二)开展街面秩序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8、整治违规占道行为。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和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城市便民服务点设置和管理,推动商户自治。(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9、突出薄弱区域治理。针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城市薄弱区域的市容环境治理“顽症”,加大城管信息采集密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重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非法焚烧、路边洗车、占道修车、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0、强化重点区域管理。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施工工地、体育馆、学校、医院、公交场站、客运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巡查执法,督促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推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工作。应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沿街建筑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排查,解决屋顶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立面不洁破旧等问题,提升立面洁净品质。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市容管理股)

2、开展车辆洁净治理。全面使用全密闭、智能环保渣土车,淘汰改装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渣土运输车、环卫收运车驾驶员教育培训,督促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洗车身,保持车容整洁,安全规范运输。坚持联合执法,严查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三)开展人行道净化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3、改善人行道路设施。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确保“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解决道路积水问题,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4、清理整顿车辆停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确有必要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阻车桩等设施,共享应用电子监控设备,阻隔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线,科学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乱停乱放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5、加强人行道管养维护。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数字指挥中心)

(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6、宣传贯彻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夯实户外广告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建立挂牌督办机制。部门联合,加强校外培训户外广告管控,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力度,强力整治城市“牛皮癣”,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悬挂物管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保障公共空间安全。(责任部门:市容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五)开展架空缆线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7、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集约设置人行道上各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等,清理空中“蜘蛛网”。推动线缆“上改下”工作,推进电力、通信等架空线入地工程。摸排清理拆除闲置和废弃的线杆等占道设施,节约道路空间。对于废弃的缆线、立杆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清理。(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容管理股)

(六)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8、组织开展以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为重点的常态化“狗患”整治行动,全面查处“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广泛开展养犬知识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行政执法一大队)

(七)开展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9、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部门联合监管,推行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整治油烟排放不达标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落实《餐饮项目负面清单及事先告知事项》制度。完善部门联合日常监管机制,及时受理联合查处油烟扰民行为,常态化、长效化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八)开展餐厨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0、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规范运行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防范餐厨垃圾偷运、乱倒、私自处置,保障餐厨垃圾全面进入收运处理系统,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促进我县餐厨垃圾处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九)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1、继续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行处理设施共享,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单车准运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处置许可制度,建立居民装饰垃圾定点暂放、密闭专运、规范处理制度。推行诚信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无序收运、偷倒乱堆、沿途抛洒、违规处置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十)持续开展禁烧禁放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2、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禁烧禁放宣传,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清理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场所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游商小贩;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和考核办法,按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推进的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重点攻坚,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有序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示范引领,对今年确定的“示范道路”、“示范街区”要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示范小区”要以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开展试点,提早谋划,精心准备,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三)效果检验,建立机制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通过地方自查、群众问效、上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实巩固行动成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对各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常态化管理标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长效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及时报道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检查。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行动不及时、群众感受差、没有明显效果的予以通报。

(四)按时报送进展。1。领导小组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此次专项行动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送市局,同时报送联络人名单。2。建立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月度报送机制,每月24日前各部门报送市2022年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一览表(见附件)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上报市局。3。各部门6月24日、12月4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报送市局。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2)

**煤矿关于开展全矿安全集中

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临汾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临政办发明电【2012】11号)、乡宁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及2012年2月8日王君省长主持召开的省**专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蒲县“2.19”顶板事故教训,我矿决定在全矿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全矿在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促进我矿生产秩序实现稳定好转,我矿成立工作领导组,对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一)组织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二)职责及分工:

组长负责全矿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安排,统一领导和部署专项行动。

成员负责配合各个分管领导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开展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2、 检验时间、范围和时间表

1检查范围:采矿、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勘防水、三监控等安全工作。

2、 检查方式:此次行动采取各专业定期排查和领导组督查同步开展,并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三。时间安排:2月21日-5月15日

三、 检查内容:

一)基础内容检查

我矿针对临煤工发【2012】2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通知》等十二项规定、要求进行全面落实,特别是要落实好以下基础内容:

1重点检查全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人员是否到位,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科、通风科、生产科、机电科、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地测科、监控室、调度室、培训中心、劳动用工办公室。

2、检查全矿是否按要求配备具有煤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采煤、机电、通风、地质和测量等专业人员,并在市煤炭局进行学历注册。

三。检查全矿是否按照县局批准的计划进行;是否及时报组长批准,并在井口醒目位置进行宣传;是否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领导带班下井交**制度;是否存在未经书面委托,未经矿长批准而换班的现象。

4检查全矿18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安全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自检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群防群治制度;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安全与工效挂钩的奖惩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监测预警系统;安全举报制度等。

5、检查全矿是否按照临煤工发[2012]20号文件精神,将防治瓦斯、防治水害列为我矿2012年工作重点,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及防治措施,切实提高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的科学化水平。

二)重点检查内容

1、矿井通风。1) 根据通风设施检查记录,检查矿井通风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专人定期检查。就地风机是否有专人监护,风管管理是否到位。

2) 地下测风配风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综合测风。3) 各工作场所风量是否能满足实际需要;测风原始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4) 是否编制了矿井防火设计,是否采取了综合防火灭火措施;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综合防尘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地下消防物资仓库是否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5) 粉尘控制管理是否到位,矿山制定的巷道冲洗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和记录;防尘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根据防尘设施的检查要求,安派专人定期对防尘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采煤机内、外喷雾及机架间喷雾状况良好。

2、瓦斯治理。1) 气控结构、队伍、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员。2)瓦斯检查是否做到原始记录、瓦斯检查牌板及瓦斯台账“三对口”;气体检查中是否有漏检,误检等现象。

3) 气体检查员是否严格按照气体巡查表进行气体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仪器携带是否齐全;瓦检仪是否定期校验。4) 气体超标,立即停产撤职,实行责任追究制;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中的其他要求是否落实。

3、水害防治。1)是否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2) 治水机构、人员、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成立专门的探排水队伍,经过培训合格。

3) 探水排水作业中是否始终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探水孔布置是否合理,探水孔是否编号,探水排水设备是否完好。4) 探水牌及记录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5)是否执行“探掘分离,签字验收确认移交”要求;是否严格按照矿长批准的探排水设计进行作业;6)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7) 是否严格执行矿井水文地质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和废弃采空区积水的防治措施;矿井水防治工作是否按照江监办基发[2011]1489号文件进行了全面检查。

4、三大监控。1) 安全监控系统能否实现瓦斯超限停电、故障停电、风电闭锁等功能。2)是否按要求对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检仪进行校验和更换。

3) 人员定位系统是否真实有效,能否反映矿井实际情况;4) 输出监控系统能否实现四级联网。5) 各种记录、账目是否按时填写。6) 三个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工作。

5、采掘布置。1)采掘计划是否编制并通过审批;工作面工程质量能否达到质量标准化标准(1。确保工作面三线。2驱动面平直,无凹凸偏差。

2) 作业程序是否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编制,图纸是否规范、真实,图纸填写是否及时。3) 工作面两端及超前支护是否严格按规程要求支护,防坠措施是否到位。两巷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

4) 工作面支架、单柱是否编号。5) 采煤工作面、掘进机头的浮煤清理是否到位;设备摆放、道路卫生是否符合文明生产要求。6)井下出现特殊构造,作业规程是否能够及时修改。

6、机电运输管理。1) 检查井下电气设备,包括五个小电器,是否**;在用电气设备完好率能否达到90%以上。2) 三大保护是否齐全,是否未使用。

3) 各类设备管理牌、完好卡、入井证是否完好、填写正确。4) 大型设备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主排水泵、主通风机)。

5)电缆管理是否符合要求。(1。无鸡爪、羊尾和开放关节。电缆接头之间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6)硐室、机房是否做到清洁卫生,记录是否齐全并填写整齐,设备是否完好,仪器仪表和安全用具是否齐全完好。

7) 主要运输设备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1) 带式输送机护罩、围栏齐全、完好;2、保护齐全无甩掉不用现象;三。刮板护罩齐全完好,压柱符合要求)。8) 辅助运输设备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1、一坡三档装置齐全完好;2、绞车防护装置齐全完好;3、钢丝绳接头符合要求;4、绞车压柱及固定符合要求;5、电机车完好符合要求)。9) 有无违章操作和有缺陷的机电设备操作,各种记录是否能及时填写。

7、顶板管理。1)采掘工作面是否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规定及时支护,是否存在空帮、空顶作业现象。2)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顶板上浮距离超过规定时,顶板是否及时下放。

锚杆、锚索支护是否设计,顶板监控器是否正常工作,特殊地质构造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

8、火工品管理。1) 是否严格执行火工品的发放和接收制度。2) **材料存放场地是否按规定设置围栏,是否有专人看管。

3) 地下**材料的运输是否按规定进行。4) 矿山是否有爆破作业指导书。井下爆破工作是否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5) 矿山保卫科是否定期对**物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制度落实。1)检查矿井是否能够实现“五到位”,是否达到“十要求”。2)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完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认真落实。

3)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煤矿工人是否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是否考核持证上岗。4) 是否严格执行入井人员自检制度和进出井人员计数制度。5)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1) 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是否健全。2) 是否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3) 是否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1、质量标准化落实情况。1) 是否成立标准化矿山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专门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和业务负责人。2)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价、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施工方案和目标是否完善。

3)是否每月进行一次验收工作。

12、复工复产措施落实情况。1) 复工停产前的整改方案是否制定,复工停产验收的20个前提条件是否具备。2) 是否按照县局批准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是否存在省**办公厅《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察办法》(晋政办发【2005】100号)中明确的十五项七十六类重大隐患。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矿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保证人、财、物落实到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技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2加强监督,严格执法,严肃处理。检查组成员要以身作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检查要做到“从严、从细、从实”,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以及不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必须停产整顿。

三。完善机制,注重长效。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制度化、常态化;认真研究,标本兼治;努力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完善安全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3)

为严厉打击天价岩茶乱象,有力提升岩茶产品质量,促进XX岩茶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持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整治“天价岩茶”乱象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全省岩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全市岩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区纪委办公室《“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前一阶段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永定区“天价岩茶”乱象整治工作,现制定永定区岩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从强化岩茶生产、销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入手,全力规范岩茶市场营销行为,严厉打击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明码标价、串通操控价格、标签不合规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一批不法茶企茶商,收缴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规范超承诺价销售搭售、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茶”私下交易或上市销售、市场恶意炒作、“价格虚高”、“恶俗花名”等问题,有效遏制天价岩茶乱象,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维护岩茶市场秩序,助推XXX茶区域品牌健康发展。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底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价格高昂、名称恶俗的岩茶生产、销售环节经营者(包括各类岩茶品牌直销店、分销店、加盟店和岩茶包装生产企业、包装设计单位、批发企业、批发市场,以下简称“茶企茶商”)。

(二)重点地区。整治覆盖全区范围,重点加强岩茶主要产销地区监管。

(三)重点行为。价格虚高(超承诺价,实际结算价格远低于标价)、不明码标价(“非卖品”“品鉴茶”私下交易、上市销售)、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串通操控价格、标签不合规和恶俗花名等。

四、整治措施和整治内容

(一)开展岩茶生产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情况专项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突出强化岩茶质量安全监管,多措并举全面打击岩茶中存在的掺杂掺假、标签不合规等现象,全面检查岩茶生产企业进货查验、产品标签等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督促生产企业如实标注茶叶产地来源,如实标注产品信息,如实宣传产品信息,规范我区岩茶生产加工行为,促进我区茶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查处: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无法说明茶叶原料来源和产地;加工过程中违规添加香精、色素和其他非茶类物质;未按照要求开展产品检验;XXX茶标签不合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XXX茶;生产企业未有效落实“一品一码”溯源体系建设问题。虽然我区非XXX茶主产区,也无岩茶获证生产企业,但要结合实际,加强对辖区本地特色主要茶叶品种,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茶叶生产加工行为。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开展岩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开展对生产企业直营、连锁经营和岩茶品牌直销店、分销店、加盟店等重点茶叶销售者的检查,督促重点茶叶销售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查处:经营标签标示不规范等违规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开展岩茶市场价格巡查。依据《价格法》,对重点整治对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价格巡查,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岩茶价格过高上涨。清理规范“非卖品”“品鉴茶”不标示价格上架销售,倡导明码实价,营造透明消费环境,推动降低虚高价格。牵头股室:价监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岩茶虚假广告专项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加强虚假违法广告监管,聚焦重点平台,加大对辖区传统媒体、重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岩茶广告行为的监测监管力度。重点查处: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岩茶商业广告;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岩茶商业广告行为;岩茶商业广告涉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岩茶商业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牵头股室:知识产权与商标广告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岩茶市场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通过非广告宣传形式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牵头股室:执法稽查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开展XXX茶地理标志规范使用专项检查。依据《商标法》和《地理标志保护规定》,开展武夷山岩茶系列地理标志商标和XXX茶地理标志产品的许可、授权使用检查,及时了解地理标志使用和保护情况;指导权利人强化地理标志的许可、授权使用,跟踪监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等环节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侵犯武夷山岩茶系列地理标志商标和XXX茶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及时受理、查处相关侵权投诉,在商标印制、产品生产、流通等各环节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侵犯地理标志商标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使用XXX茶相关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不规范使用XXX茶相关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侵犯XXX茶相关地理标志商标、茶企商标专用权行为。牵头股室:知识产权与商标广告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七)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岩茶专项行动。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开展岩茶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查处:在茶叶中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虚假标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奖信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牵头股室:执法稽查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调研、组织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至3月上旬)

走访岩茶生产、经销企业,深入调查研究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了解摸底全区岩茶茶企茶商的相关情况,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各投诉举报热线平台,以及网络、广告、直销监测平台,梳理近年来与岩茶市场违法行为相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抽查、产品抽检、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法线索,全面排查天价岩茶乱象背后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形成一份问题清单,明确政策界限,制定全区整治方案,部署开展全区岩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二)成立专班、明确职责分工阶段(3月上旬)

及时成立涵盖七项整治内容的市场监管岩茶整治专班,专班成员由整治工作的分管局领导牵头,成员由执法稽查股、价监股、知识产权与商标广告股、食品安全监管股、执法大队和各基层所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价监股,负责联系对接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统筹开展工作。

(三)宣传引导、组织自查自纠阶段(2月底至3月中旬)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及时报道行动动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全面发放提醒告诫书,约谈重点对象,推动重点对象签订价格承诺书,倡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合理定价、规范定价,督促茶企、茶商对照问题清单,特别是对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茶”私下交易、上市销售等问题开展自查,指导各茶企茶商主动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及时纠正经营行为。

(四)深入推进、开展专项检查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中旬)

执法大队和各监管所根据前期茶企茶商自查自纠情况和前期摸底掌握情况,统筹整合岩茶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价格巡查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地理标志规范使用专项检查以及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等七个方面整治措施和整治内容,对本辖区内价格排名靠前、名称恶俗的茶企茶商予以一次性综合检查,避免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政策运营和行业发展;对核心岩茶品牌茶企直销店、分销店、加盟店要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自查自纠后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对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4月中旬至4月底)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开展集中约谈,加强行政指导,提出进一步规范要求,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各市场监管所原则上至少报送1起以上典型案例。在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基础上,应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建立健全茶叶市场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发现、收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提炼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茶叶是福建的一张名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看清危害,见微知著、抓早抓小,及时防范、坚决整治,防止问题做大成势、形成“破窗效应”。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有关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自身做起,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交往有度、往来有节,坚决抵制公款购买“天价茶”、违规收送“天价”茶。

“正人先正己”,区局应对照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印发的《“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立足职责定位,充分运用“1+X”监督机制,把“1+X”监督职责融入整治工作全过程,主动向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汇报整治工作情况。依职权发现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疑似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同级派驻纪检监察机关。

(二)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建立涵盖市场监管七项整治内容的岩茶整治专班,统筹集中优势力量,推动落实整治任务,要以问题为导向,敢于迎难而上,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发现问题要坚决“管”、依法坚决“罚”,有效遏制岩茶市场乱象,务求做到四个全面:所有岩茶门店要全面明码标价,提醒告诫要全面覆盖,发现违法行为要全面立案查处,发现问题要全面整改规范。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业务股室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深入基层、上下联动,共同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按各自的职能落实好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处理好保护与整治、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既要综合运用政策提醒、约谈告诫、督促自查、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措施,全力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查处天价岩茶乱象涉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又要从源头上抓起,注重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注重质量提升,强化标志保护,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岩茶的品味、品质、品牌,推进岩茶产业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倡导理性消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密切沟通配合。市场监管各条线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发挥各条线职能优势,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形成市场监管整治合力。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本级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公安等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沟通联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七)及时总结反馈。做好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每阶段工作结束后3日内,各监管所要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等,汇总至价监股(联系人:严禄先,联系电话:0597-5830315)。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3篇,仅供参考。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4)

xx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市政府:2008年,xx县县政府严格按照省、市“环保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和安排,扎实有效的开展了“xx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促进了环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

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1.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地面水责任断面达标率。

今年以来,我县通过严格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管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等手段,全面降低了全县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保证了地面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有了大幅提高。2008年元-11月,我县x河xx断面氨氮xxx共四个月超标,化学需氧量除3月份超标外,其他月份全部达标,综合达标率自查为75%,比2007年有了大幅提高。

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2008年,我县通过开展饮用水源调查、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等措施,保证城市饮用水源安全。至目前,环境监测和自来水公司自测数据表明,我县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3.污染减排工作情况。

今年,我县为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及cod≤7500吨、so2≤1935吨的总量控制指标,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减排形势,明确减排任务,确定以结构减排为中心,以工程减排为保证的工作思路。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减排计划,并科学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企业。三是与承担减排任务的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定期督察制度,确保减排工作进度和质量。四是果断关闭xxx纸业新野有限公司、xx纸业有限公司等有关企业,实现结构减排。五是按时完成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要求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xxx种猪场等有关企业深度治理,实现工程减排。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至2008年10月底,我县已经实现削减cod:xxx吨,so2:xxx吨。

4、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008年,我县根据xx市政府《2008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x政[2008]xx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重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08年xx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政[2008]xx号)。二是突出x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造纸、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两个工作重点。

在x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县一是对xxx加工有限责任公司、xx牧业有限公司分别实施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至目前,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终端水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待验收;xx牧业有限公司正在按照治理方案施工。二是坚决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至目前,我县发现并取缔“小火纸”、“小炮纸”生产作坊2家。三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今年,我县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对xx酒精有限公司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目前该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待验收。四是严格控制流域内新污染源产生,为加快x河流域生态改善。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我县x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责任断面出现了多年未有的cod连续达标现象。

在造纸、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县一是责令xx、xx纸业有限公司必须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否则依法予以关闭。二是对xx县xx牧业有限公司等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实施限期治理,并且明确在年底前必须完成治理任务。至目前,这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均在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施工。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验收工作情况

1、xx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情况

xx县污水处理厂占地71.9亩,设计能力日处理生活废水3万吨,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工艺,项目总投资概算xxx余万元,其中厂区投资xx余万元,管网投资xx余万元,2006年6月开始厂区基础建设,2007年12月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完成了基建任务并进行了联机调试。2008年5月开始进行工艺调试。6月按要求在进、出口位置安装了cod、氨氮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成功进行联网;7月底完成了工艺调试和菌种培养、驯化工作,实现了正常稳定运行。

2、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按照环评文件批复要求,我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应铺设33km。为此,根据省市政府的工期要求,我县从2008年3月开始对全县污水管网进行铺设改造,并采取开挖土方、下管包封、回填砌筑的方法交叉进行施工。到2008年7月底,全面完成了全长33km的配套管网建设工作。

3、竣工验收工作。

今年8月15-17日,我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南阳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8月22日通过了专家审查。至目前,该厂已实现正常运行三个月,并且主要监控指标稳定在进口:cod≤200mg/l,nh3-n≤30mg/l;出口cod≤30mg/l,nh3-n≤10mg/l。数

据传输也一切正常。

(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及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我县对经过我县部分乡镇的xx高速、省道sxx线两侧有锅炉的xx油厂、xx油厂等五家单位为整治对象,并明确了整治内容和整治时限:至2008年9月30日,这五家单位通过采取改造锅炉除尘系统、更换燃料等措施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实现了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全面排查污染隐患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x环文【2008】xx号)文件要求,我县在今年9月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排查。经过排查,我县唯一一家化工企业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既建成了污染防治设施,也建立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目前,该公司由于受市场形势影响停产2个多月,终端水处理工程也能够保证在再次开车时正常运行。(生产已停,但水处理工程菌种保护工作未停)

(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产业政策,切实做到积极支持先进的,坚决制止落后的,努力限制排污量大的项目建设,特别是对明令禁止的项目坚决把好准入关,避免有限的环境资源低效利用。截止目前xx县环保局共办理项目73个,其中省级审批项目1个正在审批,市局已审批项目 10个,2个正在办理,县级审批项目xx个,否决项目2个。

2.加大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力度

今年加大了对新、扩、改建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经环评审批的违法建设项目,能够及时制止,从严处罚,遏制了此类违法事件的发生。截止目前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5起,其中1个已补办环评手续,1个项目市环保局正在验收中,2个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5个违法项目已接受处罚,6个违法案件正在处罚中。

3.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

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环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了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顺利进行。在今年争取上级投资项目事情上,我们本着特事特办原则,在2天之内为8个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项目办理了环评相关手续。

4.把好验收关,提高验收质量

对于申请验收的建设项目我们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今年我县验收项目39个。其中:市局验收项目3个,(xxx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引进x台气流纺纱机技改项目、2000万吨/年节水系统工程项目、xx县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其中我局对xx县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工作高度重视,通过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工程措施,于今年 8月通过环保验收,按时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省局验收项目1个(xxx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县局验收35个项目。

(六)重点环境案件的查处落实情况

2008年,xx县为使“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下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特别是县环保局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对国控、省控以及市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承担减排任务的治理工程,实行了驻厂监督员制度,派专人对此类重点污染源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二是要求xx纺织、xx酒精、xx化工等6家工业企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于市环保局联网,时时监控企业的排污行为,防止偷排、漏排现象发生,保证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连续、正常、稳定运行。三是严格实行违法案件后督查制度。四是重点查处国家、省、市批转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

今年以来,县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8起,下达处罚决定书28起,案件查处率及查处到位率均达到100%,有力地震慑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办理上级批转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6件,件件得以调查处理并回访,群众满意率100%。

二、存在问题

1、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低,影响减排量。按照环评,我县污水处理厂进口cod应该保持在370mg/l以内,而实际上该厂从试运行以来,进口cod一直保持在200mg/l以内,多数时间在130-150mg/l之间,这样的进口浓度,影响到全县乃至全市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量。

2、地面水责任目标断面压力仍然很大。2008年我县地面水责任断面虽然实现了cod连续达标排放,但氨氮这一考核指标不断出现超标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县的地面水责任断面的达标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全面完成环保目标任务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我县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污染减排,着重补充完善结构减排项目所需的证明材料,督促工程减排项目及早通过竣工验收,确保实际减排量得到认可。

二是进一步建大环境监管力度,消除污染隐患,杜绝污染污染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oo八年十一月月二十五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城区市容市貌秩序井然,按照彬创文办函〔20XX〕34号文件要求,以西中街乱摆摊点整治为突破口,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以严管快处为手段全面整改,全力巩固创文工作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统揽,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全民参与治理,迅速掀起乱摆摊点整治工作新高潮。

二、目标及任务

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等规定和要求,主要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建成区背街小巷不得有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校园周边不能有小摊贩及“三无”商品出售。对西中街进行全面彻底整治,对标对表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城区街道市容秩序井然,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卫生、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以张利军为组长,郭会彬、王茂群为副组长,赵小鹏、黄敏、孙海鹏、蒋宝平、查伟为成员的城区街道乱摆摊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会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开展。

主要职责:

1、整治沿街摆摊设点。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露天烧烤、夜市摊点。重点整治西中街等主街道及学校周边出店经营、饮食摊点占道行为,严禁拦路设摊、游街叫卖。做到游商归市、坐商归店,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2、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定岗、定人、定目标,全面落实“路长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宣传力度、规范管理、文明执法,批评教育违规群众。严查重处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城市八乱,清理占用盲道、人行道的机动车还道于民,消除安全隐患。

3、文明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全体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城市管理人员“十条禁令”和“721”工作法,严格着装、规范行为、文明执勤,全心全意服务于群众,同时要建章立制,实现城管工作常态化,要配合公安、交警、市场、卫生等部门,形成合力,打击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钉子户、难顽户。

四、活动步骤

此次整治活动从20XX年11月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1月5日起至11月6日)。研究制定西中街市容市貌整治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中队要根据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夯实工作责任等,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二)实施阶段(11月7日至11月11日)。各中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完善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细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全面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日至11月30日)。由点及面,迅速扩大成果,对城区主要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建成区背街小巷的全面开展城市“八乱”整治活动。对整治工作中的钉子户、难顽户进行集中攻坚,对主街道和校园周边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控,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各中队长是辖区乱摆摊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责,狠抓落实,全体队员要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各中队之间紧密配合,凝心聚力,全力推进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2、明确时限。各包抓领导、责任中队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时限及节点,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整治中,对存在问题和发现问题要及时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确保整治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3、确保成效。全局上下要以整治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信念,把整治工作记在心中,拿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中,努力做实、做细、做好,确保整治工作立竿见影,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6)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促进男女社会性别平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省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建立胎儿性别鉴定与中期引产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我院的医疗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两非”行动的严重危害。

我院相关科室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工作环境。我院要在妇产科病房及门诊、妇科超声室、物理诊断彩超室的醒目位置悬挂“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标志。

(二)完善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

我院妇科超声室和物理诊断超声室要建立超声检查管理规定、设备检查管理责任制和检查登记制度,严禁个人使用超声诊断仪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三)加强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管理。

凡对妊娠14周以上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应当先检查孕妇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填写“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表”,术后要记录胎儿性别。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孕妇生

命安全,需紧急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要经两名以上医生确认、签字,术后查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做好登记。发现妊娠妇女为选择性别要求终止妊娠手术的,应予以拒绝。

(四)普及有关法律知识。

妇产科、妇科超声室、物理诊断科要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计划生育、规范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继续教育科要安排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每一名医务人员都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确保国家有关规范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开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

根据《香坊区卫生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明确工作时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二)自查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日)

各相关科室根据部署,结合本专科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治理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3月30日)

1、医务部对全院相关科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上报医德医风办公室,给予处罚。

2、各相关科室每月将“两非”工作情况向医务部汇报。

3、联络员将相关两非”工作情况上报区卫生局。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4月至5月)

将开展整治“两非”工作以来的信息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探索我院长效管理机制。

四、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医院成立了整治“两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协调我院此项工作。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两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克力

组员:张铁林王尊丽侯丽辉宋云飞

“两非”专项工作办公室:

主任:张铁林(兼任)

成员:王珏满玉晶郑大伟

联络员:蔡宏波

科室责任人:吴丽娟(妇科超声室)

郑大伟(医技楼超声室)

马坚贞(门诊二部超声室)

苑成鲲(妇产科A区)

满玉晶(妇产科B区)

冯晓玲(妇产科C区)

举报电话:医务部:82111401-8625

医德医风办:82111401-8627

(二)依法行政,加强对违法案件的查处。

1、对于“两非”事件,由医务部、医德医风办负责调查核实,一经查实,立即上报区卫生行政部门。

2、对于涉案的科室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并通报全院,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3、对于涉案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全院通报,记过、调离岗位直至开除等处分,并通报全院,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三)建立信息上报制度

各科室责任人负责整理本科室“两非”工作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搜集、整理我院“两非”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区卫生局基层科,并抄报区妇幼保健所。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1年11月30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7)

为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2006年XX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06〕1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环保大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以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实行政府负责制、部门联动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努力遏制污染反弹,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要在2005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基础上,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情况,查清影响保护区水质的主要原因,重点排查向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设施。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原有排污口必须达标排放。

2、要继续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查清环境

污染危险源,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是崇阳溪流域沿岸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企业在2006年8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违法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二)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要对辖区内各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和废旧物资加工利用等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集中排污问题。

1、要坚决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对拒不纠正的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行政责任。

2、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内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或已完成环评但变更原有设计而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企业,一律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工业园区内未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已安装治理设施而不正常投入运转或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立即恢复正常运转或限期重新安装治理设施后投入使用;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依规淘汰;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彻底关闭。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市环保局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对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对擅自动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对环保设施没有建成,以及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监管失职或者违规审批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四)集中整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XXX市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要全面检查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危废转移是否严格执行危废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对于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必须严肃查处。

(五)集中整治历年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企业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对前三年环保专项行动和2005年底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案件和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于那些久拖未决的问题,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作为重点案件予以解决。对于那些经限期治理仍未完成治理目标,达标无望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对于那些已过行政复议期限或行政诉讼期限仍拒不执行已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或个人(或者已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驳回其请求的),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干扰环保行政技法或地方保护的,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六)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环境污染问题

开展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环境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进行复查,防止死灰复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纳入城市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对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餐饮店要限期治理。要建立并落实新开办餐饮店环保前置审批、征求公众意见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油烟扰民问题。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解决好建筑工地和“三厅”噪声扰民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XXX

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成亨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相林 市政府办主任

林立芹 市监察局局长

吴 庆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陈晶秀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徐家荣 市经贸局副局长

曾 勇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郑方群 市司法局副局长

蒋长胜 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建国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建华 市经贸局副局长(安监局主持)

肖春华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吴庆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联系人:董立(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电话:5308423,传真:5303463。

四、部门分工

环保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司法、工商、安监、电力等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工作,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排污企业,应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

2、对已被当地政府责令停业治理或依法关闭,却擅自恢复生产的排污企业,要提请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关停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3、对污染反弹超标排污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罚。

(二)经贸、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禁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所列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并在规定限期内淘汰这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配合环保部门重点查处偷排、漏排污染物以及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排污及依法关闭、停业治理和自然停产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

3、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引导、鼓励、扶持企业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三)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环境保护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分意见和建议。对地方政府出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对因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或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在此次行动中清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责任。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或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列入“五??五”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环保法律意识,促进环保领域的依法治理,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要结合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排污企业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而被依法撤销相关行政许可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环境或存在污染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企业,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及XX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查处无照经营的意见(办法),根据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分工,会同其他部门予以查处。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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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8)

全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新闻发布会材料

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8月1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两非”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9月5日下午,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分别部署了全省、全市集中整治“两非”行动。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决定:于2011年9月到2012年3月集中开展持续7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销售等相关管理制度,下大力气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下面,我受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委托,就我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向大家作一个简要通报。

一、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仅是人口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十一五”以来, 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两禁止决定》,认真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了“党政协调、计生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社会保障”的工作机制,加大依法打击“两

非”行为的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于高位。这种状况如果长期持续下去,不利于社会性别平等的推进,不利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不利于女孩的成长和发展,将会给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二、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实施:部署阶段(2011年9月上中旬)、自查阶段(2011年9月下旬—10月底)、督查阶段(2011年10—11月)、整改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2月)、总结阶段(2012年3月)。重点任务是: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两非”行为对家庭幸福和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两非”行为。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坚决拒绝“两非”行为。协调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及时报道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进展,集中曝光“两非”典型案件,以儆效尤。

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各级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相关部门将抽调专门人员,以重点管理市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两非”案件。特别是抓好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单位的清查工作。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涉案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吊销执业资格、降级、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依法取缔涉案的非法行医机构,追究责任非法行医人员责

任。

三是抓好建章立制,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进一步完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登记、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对B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销售使用、怀孕14周以上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等重点环节的整治。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市(区)之间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逐步形成责权明晰、覆盖全面、上下协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已成立以曹玉梅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泰州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也将完善打击“两非”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部门、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落实制度管理、利益导向、动态跟踪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市对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市实施重点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经过考评达到目标值的可退出重点管理,对治理不力工作反弹的,重新纳入重点管理。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综合治理不力、治理目标不达标的有关部门领导、市(区)领导建立约谈和问责制度。

三、确保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将把此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亲自负责,搞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并及时报告本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查检查。市人口计生、卫生、公安、药管、妇联等部门将积极协调配合重点开展两方面的督查:一是专项督查

各地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有关制度的执行,出生实名制、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落实凭证、定点引流产手术,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孕情检查报告制度以及出生、引产、死产婴儿统计报告、登记规定情况;二是专项督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强化工作成效。我们将采取有效手段查找案源,通过有奖举报,依据线索追踪及根据案件倒查等方法,使“两非”案件得到有效查处。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将及时汇总通报各地工作情况。我们的举报电话是:市人口计生委86898376,市卫生局86393151,市药监局86201110,市公安局86329296,市妇联86839150。

打击“两非”行为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各有关方面通力合作,《泰州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责任明确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相信这些部门一定会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综合治理,形成合力。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中来,自觉抵制“两非”行为,为促进全市出生性别结构平衡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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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华15篇


经验告诉我们,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活动方案是为了防止不可抗因素破坏活动的进行,这篇文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很值得一读趣祝福小编建议您不要错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落实两级公司、煤质处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1号文件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和遏制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2015年安全工作目标。根据神东神东煤质处《关于开展“不安全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化验室实际,特制订化验室不安全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企总要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两级公司、煤质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1号文件为主线,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突出隐患治理、狠抓重点环节管控、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工作重点,通过狠抓不安全行为治理,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为化验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整治不安全行为,努力实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力争化验室无员工不安全行为现象发生,生产作业现场的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控制,顺利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坚决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非人身责任事故。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主任

副组长:支部书记 副主任

成员:技术员 各班组长 群安员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10日)。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和煤质处活动要求,梳理工作重点,制定活动内容和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5月11日-11月30日)。化验室领导小组成员对照活动内容和目标、标准,突出抓好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查处为重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班组长、群安员责任。

1、化验室值班主任每班进行岗位巡查,班组长开展班组自检自查,将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按标准进行考核,并录入风险预控管理系统,及时进行矫正。

2、按流程召开班前会,并保证班前会质量,做好班组建设、采制化业务、机电设备运行等工作,将各项检查情况纳入班组和 员工考核。

3、对于查处的不安全行为,要分岗位、分专业、分层级进行排查梳理,分析本单位各工种、各项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明确不安全行为整治重点。要将排查梳理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整理,深入分析不安全行为产生的根源,制定落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五、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引导

1、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不安全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强化“生命至上、安全为天”、“无人则安”和“零事故生产”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人人有责,将坚守安全红线细化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头、贯彻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2、围绕活动目标,通过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全员参与。根据活动内容的要求,广泛开展宣传不安全行为教育活动,全面普及、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员工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宣教活动。通过现场安全警示语设置、事故典型案例剖析、事故现场观摩、事故视频播放、事故图片展示,以案说法,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法规普及等多种形式,在员工中牢固树立防范在先的超前意识。

4、通过召开座谈会,让员工谈对不安全行为的认识和控制不安全行为的办法。

5、按照2015年神东安全文化“实践融入年”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将神东安全文化理念融入管理,打造班组特色管理文化。要以“有情管理”为主题,开展行为规范、行为示范、行为纠偏等“行为塑造”活动,逐步规范员工作业行为,以文化引领推动自主安全管理意识形成,逐步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二)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安全防范水平

1、强化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狠抓内部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计划,做好员工安全、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教育,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点抓好应知应会、岗位操作技能、危险源辨识方法、风险预控、职业健康、职业危害等知识的培训,做到组织培训到位,培训率达到100%。

2、加强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结合单位实际,将两级公司、本单位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以及公司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纳入学习计划,通过班前会、安全例会学习各类事故案例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案例讨论分析,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切实抓好不安全行为的矫正培训工作,及时分析人员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切实制定分类、分层级的管控矫正措施,在原有的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有效的管理办法,将不安全行为纳入考核,与绩效工资、评先选优等工作挂钩,建立连带问责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不安全行为矫正宣传教育活动,将岗位培训与不安全行为“三维仿真动漫”相结合,与事故案例相结合,举一反三,结合岗位进行事故分析和风险评估,实现岗位培训、安全培训与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座谈、交流、讲座等形式,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有效控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三)狠抓不安全行为整治,努力落实管控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加大不安全行为专项查处力度,值班主任、班组长做到每班跟班作业、巡查,检查内容包括员工的遵章守纪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即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穿着工作服、防砸鞋,佩戴安全帽、手套、防尘口罩、护耳器等劳动保护用品;操作规程遵守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中夜班的巡查力度。

2、对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统计,分析频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等,明确重点管控对象,制定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要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原因,从“人”、“机”、“环”、“管”等方面查找管理漏洞和缺陷,持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

3、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坚绝杜绝脱岗、漏采、酒后上岗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考核激励,努力提升不安全行为整治效果。

1、建立不安全行为监督机制,形成单位领导、跟班领导、班组长、群安员及作业人员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体系,对不安全行为实行区域包干治理,对责任区域内发生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连带处罚,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主任、班组长要起到带头作用,主动查找不安全行为,对班组内责任心差、安全意识差、习惯性违章的人员,区队长、班组长要重点监管,要重点抓交接班、夜班等重点时段的不安全行为。

2、采取奖罚结合的方法,既要正面激励,又要处罚问责。充分利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全过程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不安全行为,要按照《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逐级进行责任连带处罚。同时将不安全行为与员工月度绩效工资、评先选优晋升及劳务工转正等工作挂钩,增强员工消除和查处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对于屡教不改、多次发生不安全行为人员,通过曝光、经济处罚、脱产矫正培训、上交煤质处等手段,严厉打击不安全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2)

大港油田沧州聚鑫技术中心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及要求,进一步促进中心安全生产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分类指导,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沧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中心的安全生产。

三、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赵兴君 副 组 长:张涟

成 员:杨长祥 叶广武 邓智平熊建林

陈滨港 苗笑生 杨振海

领导组下设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安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主任杨长祥兼任。成员:段佩印 张洪娜 高新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

此项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官一原稳站、小集原稳站

五、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和制度建设及落实。

2、冬季安全生产。

3、危险源监控管理。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六、专项整治采取的方式

1、原稳站开展自查自改。

1)通过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的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生产活动,立即停止整改,并由原稳站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如实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自查自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2、安全办公室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

1)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安全办公室主任带队,根据检查项目具体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参加。

2)检查范围:官一和小集原稳站

3)检查内容:①规章制度;②安全防护措施;③安全教育;④隐患整改;⑤事故处理;⑥班组安全情况。

4)检查要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原稳站负责人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结果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

导组办公室备案。

七、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步骤(2012年12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1、总体部署和宣传发放阶段(2012年12月21日—2012年12月25日)

成立中心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中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自改阶段(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20日)

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等软件管理到安全设施,各种设备,作业环境等硬件管理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自查自改结果及时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3、中心领导组检查阶段(2013年1月21日—2013年1月31日)

中心领导组组织对两个原稳站进行集中检查

4、隐患整改阶段(2013年2月1日—2013年3月20日

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5、验收和总结阶段(2013年3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巩固整改成果,中心百日安全整治领导组将随机抽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情况。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认真自查。对自查、上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确保中心安全稳定发展。

3、严格督查。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切实做好对本单位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跟踪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百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4、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馈各种消息,并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13年1月 20日前报中心安全监察部,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体工作总结于工作结束后7日内报给安全监察部。

联系电话:022-25944556 联系人:张洪娜

大港油田沧州聚鑫技术中心 2012年12月31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并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局关于印发《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城乡客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经安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为使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实施有效,各项活动得以落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道路旅客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交通”示范建设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集中整治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确保公司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促使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三、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以对岗位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要亲临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做到开展活动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同时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二)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杜绝责任事故,认真检

查整改隐患,做好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悬挂宣传条幅、安全标语等多种形式,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平安交通”的安全生产警示氛围,提高一线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宣传教育动员阶段

组织全体驾乘人员、管理人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学习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精神及意义。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

安全领导小组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找安全隐患。

1、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2、检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主要检查驾乘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操作规程驾驶,安全常识是否熟知,安全制度是否执行落实;

3、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摆放到位,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有无其它安全隐患存在。

5、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改,一是对出现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找出根源,然后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领导小组将限期整改,跟踪监督。

(三)活动总结提高阶段

领导小组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资料,总结活动成果,找出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找出根源,制定出防范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隐患。年底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就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召开总结大会。研究讨论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及下步安全工作如何开展,制定下步安全工作计划。讲评活动开展情况,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达到不断地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时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完成,全面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为城乡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4)

2021年整治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干部作风整治成效,提高单位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促进地方史志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提升干部思想境界、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实干担当精神,以讲纪律守规矩敢担当善作为的作风,推动县志编修和年鉴编辑等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县志编修、年鉴编辑和地方资料挖掘等重点领域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不汇报、不请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推诿扯皮、“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理念不扎实等突出问题,推动地方史志“两全”安排不折不扣落实见效。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不请示不汇报方面。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履行责任不到位,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或者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致使矛盾和问题久拖不决;缺乏责任担当,遇到困难推诿塞责、消极应付,踢皮球、打太极,以请示汇报为由上交责任;政绩观偏差,汇报工作只讲成绩、不说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报告、不解决,听之任之,致使问题越积越大;自作主张、擅自拍板,对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在贯彻执行中变形走样、落不了地等问题。

整治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县志编修、年鉴编辑、资料收集、驻村帮扶和史料挖掘等重大事项,按照程序及时请示汇报,不按程序请示汇报,造成工作被动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严明纪律规矩,督促股(室)负责人切实履行行第一责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志办及单位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按纪律规矩办事、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及时通过约谈和批评等处理。

三是靠实工作责任,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的权力运行机制,对确定的工作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坚持对账销号,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对缺位失位的,及时提醒纠正,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督促整改。

四是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紧盯不落实、落不实得人和事,开展推动落实,确保上级部署安排落地见效。

责任领导:马晓春

责任单位:人秘股

目标时限:2020年6月底前,实现阶段性目标,年底建立有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二)不担当不作为方面。重点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谋事不用心、干事不上进,只传达不落实、只研究不跟进,对省州县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推动省州县目标任务落地有畏难情绪,不担当、不落实,消极应付,不敢动真碰硬;抓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不强,庸政懒政怠政,干工作四平八稳、得过且过、拖拖拉拉等问题。整治措施:

一是坚持党支部统揽,督促各股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履行统筹部署、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和检查都等职责,推动形成各股室各负其责、各方面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建立完善激励制度,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加大对各股室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力度,倒逼层层传导压力,靠实责任、落实任务。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履职情况的监管,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四是加大通报力度,及时总结剖析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职工无分认识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的危害和教训,坚决防范和杜绝。

责任领导:马晓春

责任单位:人秘股

目标时限:2020年6月底前实现阶段性目标,年底建立有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三)推诿扯皮方面。干部职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敷衍了事,应批办、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或选择性办理,应限时办结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办结;干部职工之间平协调办理的事项,不认真履行主办、协办职责,推卸责任,推诿扯皮、互踢“皮球”,延误工作;“新官不理旧事”对问题不管不问,或者推卸责任;对全局性、整体性的任务不愿多做,能推则推、能躲则躲。

整治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股(室)工作责任,要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查找问题,深入分析主客观原因,建立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和界限清晰的责任体系。

二是对各项工作任务,一律建立合账、理清责任、靠实到人、对账销号。对推诿扯皮、出工不出力的干部职工,及时约谈提醒,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单位工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领导:马晓春

责任单位:各股室

目标时限:2020年6月底前,实现阶段性目标,年底建立有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主任马晓春任组长,副主任王红兵任副组长,张晓娟、马有明为成员的干部作风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史志编修工作,精心谋划部署,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以上率下。单位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树起标杆、做出表率。自觉当好转变作风的“领头雁”,切实发挥“关辖少数”作用,在转作风上走在前列,对影响和制约地方史志工作的作风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研究,谋划破解之策,通过层层带动、传导压力,全面推进千部作风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三)统筹部署推进。将干部作风整治行动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大力整治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汇报不请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迅速、推诿扯皮等问题。强化责任担当,亲力亲为抓好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各自分管范围,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其他任务,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注重建章立制。围绕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靠实整改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紧盯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缺陷,认真抓好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把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制度体系。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5)

为进一步加强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并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局关于印发《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城乡客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经安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为使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实施有效,各项活动得以落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道路旅客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交通”示范建设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集中整治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确保公司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促使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三、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以对岗位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要亲临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做到开展活动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同时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二)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杜绝责任事故,认真检

查整改隐患,做好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悬挂宣传条幅、安全标语等多种形式,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平安交通”的安全生产警示氛围,提高一线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宣传教育动员阶段(6月1日-6月15日)

组织全体驾乘人员、管理人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学习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精神及意义。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6月16日-11月30日)

安全领导小组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找安全隐患。

1、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2、检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主要检查驾乘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操作规程驾驶,安全常识是否熟知,安全制度是否执行落实;

3、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摆放到位,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有无其它安全隐患存在。

5、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改,一是对出现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找出根源,然后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领导小组将限期整改,跟踪监督。

(三)活动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资料,总结活动成果,找出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找出根源,制定出防范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隐患。年底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就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召开总结大会。研究讨论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及下步安全工作如何开展,制定下步安全工作计划。讲评活动开展情况,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达到不断地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时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完成,全面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为城乡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6)

今年7月,我才走上工作岗位。到公安县闸口镇工作的头几项工作中,就有“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三项整治的重要纪检工作。虽然,目前我并不会有以上问题,亦或者说我还没有机会发现自己身上的这些问题。但是,这确实也给我敲了一个警钟,是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绷紧纪律这根弦。我想结合目前的工作和自身的一些经历,谈一谈我的一些认识。

关于“三项专项整治”工作,我在市委党校培训过程中,市委常委、组织部曾庆祝部长和市纪委王俊主任就给我们简单地介绍一些相关的情况。来到闸口镇后,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性,无论是看到文件会议不断下发召开,还是镇纪委不断的巡查。同时,我也看到,在暑假升学的这个时候,我在闸口没有看见一家“升学宴”,这也确实超出了我以前的认识。

“人情风”是“三项专项整治”中的重点,也是难点。

今年四月份,央视的《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公安县春节期间的“人情风”问题,这也引起了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国社会向来重视情谊,无论是兄弟情、同乡情、战友情、还是朋友情,都是我们立足于这个社会的基本关系。但为什么公安会造成这样的“怪风”呢?说到底,这还是利益在作祟。原本朴素的人与人之间的祝贺仪式,变味成敛财的手段。并且形成了相互攀比之风。于是乎,各类五花八怪的酒席层出不穷。古人告诫我们: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但是今天的社会,大家变成了用金钱的多少来衡量相互之间的“情谊”。追根溯源,今天的这种“变味”的人情,实则是古代礼规早已崩塌,但人们却只记得表面仪式。我通过相关研究发现,我国某些传统礼规尚在的地方,人情酒席依旧,但并未出现公安这种“怪风”。原因在于当地有一整套完善的礼规,什么样喜事决定着酒席的规模,超规模的操办不会被大家所认可。同时,邻里乡亲们之间的礼金由宗亲会统一规定,统一收集,统一赠送。当地人世世代代内心化地遵守着这种无形化的礼规。人与人之间关系没有任何压力。

“庸懒症”是现在普通老百姓对党和政府最大的不满。

这种现象的出现首先是由于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状态的松懈。工作久了,广大干部就会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忘掉了当年出发时候的那份激情。其次,这种现象也是由于当前的制度不完善。一是我们的竞争机制不到位,二是我们的惩戒措施不完善。在老百姓眼中,“庸懒症”是自由散漫、不思进取的表现,但在现行的制度下,慵懒并不是一种错误,更谈不上是一种违法乱纪行为。整治“庸懒症”,应当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不断提升自我的素质,严于律己。

“圈子文化”就是有些党员干部热衷于搞团团伙伙,搞“小山头”,通过抱团来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这一点,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最容易弄混的一点,也是定义最模糊的一点。整治“圈子文化”并不是要大家不再跟同乡、战友、朋友聚会,并不是要大家完全不能参加相关的活动,而是要大家提高政治敏锐力和判断力,主动取抵制那些为小部分人利益服务的活动。我在基层工作中,大家似乎都会去忽视这一点,简单地把所以聚会视为“圈子文化”。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不断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敏锐力和判断力,不断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作为一个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新人,我从“三项专项整治”过程中,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首先要做一个讲政治的人,时刻要绷紧政治这根弦。其次要做一个知敬畏的人,要敬畏法律、敬畏纪律。最后要做一个有情怀的人,要有一份对党的赤子情怀,要树立公仆情怀。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7)

根据中共凉州区委办公室、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办发〔20xx〕20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区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四届区纪委四次全会暨作风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大会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为主题,着力解决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庸懒散浮拖”等作风顽疾,着力破除能力不足、不会落实,作风不实、不愿落实,急功近利、胡乱落实,文过饰非、虚假落实,率性而为、选择落实,不思进取、拖着落实,脱离实际、机械落实,只重形式、应付落实等作风弊病,着力查处健康扶贫、诊疗服务、行政审批、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使全区医疗卫生健康系统队伍履职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水平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成效更加显著,为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更加健康的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局机关各股室及全体干部职工,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工作人员。

(二)工作目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持续深化“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执行不力、落实不够、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实现“六个明显”目标,即: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落实力度明显加大、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聚焦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落实措施不够精准有效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工作打折扣、搞变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态多调门高,缺乏具体行动假落实、应付落实,注重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热衷于应景造势、“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把安排部署等同于已经落实,把想要干的说成已经干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墨守成规、照抄照搬,简单理解上级政策,片面执行上级指令,生搬硬套、粗糙应付、大而化之等问题。

(二)聚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领群众,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令群众不满意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作决策、办事情不以群众需求为第一需求、群众利益为根本利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及时有效解决,矛盾长期积累,群众很有怨言,干群关系紧张;行政审批中互为前置条件、审批方式不够优化,“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推脱绕”,群众“多头跑”“来回奔波”,办事看心情、看利益、看对象,选择性办事、选择性用权、选择性执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碰到困难找借口、遇到矛盾绕道走,问题上交、矛盾上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只谈问题、不想办法,好事办不好、实事办不实等问题。

(三)聚焦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重点整治急功近利、注重“轰动效应”、做表面文章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填表造册、数字造假,帮扶工作不实;热衷于集中力量打造示范点,不尊重贫困群众意愿、随意拔高政策标准;缺乏正确的政绩观,自作主张、擅自行动、盲目决策、乱铺摊子,一些项目“三性”论证不充分,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未招先干、超批复、超预算、超规模;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贫困镇摘帽后马上拆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等问题。

(四)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整治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干工作四平八稳、拖拖拉拉,消极应付;行动少落实差,凡事等靠要,遇事推着走,该办理的手续不及时办理,该协调解决的问题不积极协调严重影响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成效,破坏营商环境;习惯当传手“甩手掌柜”,不愿亲力亲为,层层批办转办。

(五)聚焦改进学风会风文风,重点整治学用脱节、文山会海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思想保守、视野狭窄、夜郎自大、自吹自擂、自我包装、自我满足、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外面的先进经验不愿学、学不来,只会说官话、说套话,对新政策新机遇不关注、不学习、不清楚;会议过多、质量不高、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过多、实质内容过少,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文字材料代替实际工作,汇报工作说成绩亮点多、说问题缺点少,讲客观条件多、讲自身问题少,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等问题。

(六)聚焦优化调研检查考核,重点整治调研走马观花、督促检查过多过滥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把调研现场当成“秀场”,下基层不主动,来去一阵风,蹲点“解剖麻雀”少、图形式、走过场,不到一线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决策前调查研究不深入、决策论证不充分,甚至不调查研究、不听取群众意见、不征求社会意见;监督检查缺乏统筹规范,迷信“痕迹主义”,滥用痕迹管理,为留痕而留痕,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评价指标“一刀切”“一锅煮”或过度量化,对上级调研检查事先踩点、模拟演练,只看“痕迹”不看“实绩”,走过场、图形式,仍然存在以看资料、查文件、听汇报代替一线检查落实等问题。

(七)聚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重点整治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层层弱化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上紧下松、压力递减、“上热中温下冷”,奉行好人主义、不敢较真碰硬,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能力不足、摆老资格、办事劲头不足、占着位子不干事等问题。

(八)聚焦担当作为实干,重点整治不敢担当不敢作为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怕惹麻烦“不敢为”、得过且过“不愿为”、能力不足“不会为”,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工作不主动、见事迟、反应慢,疲于被动应付、忙于应急处理,不说实话、不报实情,统计造假,一级哄一级,以报告代替整改;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守摊子”“混日子”思想严重,工作能推则推、能拖则拖,工作貌似卖力、实则装样,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责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

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以上率下为主,通过开展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建章立制等办法措施,切实达到工作作风改进、落实力度增强、服务水平提升的工作实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推动工作落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是“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持续和深化,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学懂弄通做实结合起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牢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转变作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彻底肃清流毒,净化政治生态。深刻汲取火荣贵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训,举一反三、警示警醒,正本清源、清扫污垢,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流毒和影响。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让党内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发挥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约束作用,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开展专项督查,严肃问责追责。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重点整治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及“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内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卫生健康系统“九不准”,结合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单位及个人自查及专项督查,重点在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公共卫生、医疗纠纷、信访投诉、惠民资金、健康扶贫落实等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实时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的问题及时进行效能问责,对发现涉及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线索将移送区纪委监委。

(四)抓好任务落实,提升工作成效。围绕20xx年省、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及创建文明城市、扫黑除恶等工作,按照“办什么、怎么办、谁来办、办成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时间办成、办不成怎么办”的抓落实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严纪律,强督导、查落实、考实绩,确保每一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责任分解、措施保障、督导检查、落实考核“五到位”,努力以责任制促落实、保成效。

   (五)开展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全面排查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公共卫生、医疗保障、惠民资金、健康扶贫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综合运用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逐一整改销号;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人员及保护伞。同时抓住广大群众反映的审批难、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凡是能够在网上审批的,全部放到网上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区属公立医院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对接完成全省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实现远程医疗系统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凉州区卫生健康局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抓好工作落实。“一把手”要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做到不回避、不护短,及时纠正在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良行为,既要把自己摆进去,又要当好组织者、助推者。

(二)深化学习教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市、区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会议、文件精神和《凉州区党员干部“禁令”手册》《凉州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汇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性、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性和提升工作效能、增进为民谋福祉的紧迫性,努力形成整治作风顽疾没有观众,改善政风作风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三)扎实推进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干部职工要自觉对照工作内容,认真查找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明确整改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与“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防止“四风”反弹的措施和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结合起来。

(四)深入查找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梳理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联系服务群众、重大项目建设、履职尽责担当、工作实效实绩、调研检查考核、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项项整改,一件一件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各单位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处。

(五)狠抓作风整改。专项整治要稳扎稳打,务求实效。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单位,要细化思想工作,实化督查整改。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专项整治行动不认真开展的单位领导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以不怕“揭短”,不怕“亮丑”的态度和决心,出重拳、用实招,确保形成优良的工作作风。

局机关领导及各股室要坚持“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作风”的原则,在工作开展期间结合“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内容,对督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形成线索上交局党组进行跟踪问责;各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建立问题台帐,形成自查报告,细化整改措施,于20xx年5月31日前向局监察室报送方案及自查报告、问题台帐,并分别于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上报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8)

肃宁移动分公司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接到县政府通知文件精神后结合我移动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主要部门员工对文件进行深入学习,成立专项整治小组,由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综合部、网络部、市场部、集客部主任和主厅班长组成,并将安全生产意识加以宣传,各部门积极响应,确保公司各部门、各环节安全、有序的运作全面杜绝安全隐患,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部门员工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形势任务,号召全体员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既分工又协作,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是由综合部牵头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到“安全生产、万无一失”。二是改造门窗安全装臵,加强不安全因素的防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营业厅门、窗卷帘进行改造,在原有的门锁基础上加装锁具,玻璃门至少两道锁、卷帘门至少三道锁,确保营业厅门窗的锁控牢固,要求各厅营业终了后必须按照公司要求,锁闭门窗。三是维修电路,保证室温,杜绝火灾等情况发生。目前正值冬季天气异常干冷,为增加营业厅室内温度,空调全天开放,导致用电量剧增,营业厅内线路超负荷运转,造成不少地方出现短路,硬件设施损坏等现象,为保障用电设施和线路安全,我们聘请专业的线路维修人员对合作厅电路进行了维修和检验,并提醒员工每日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电脑、热水器、照明灯等用电设备,科学合理用电,树立节电意识。

二、遵守制度建立奖惩机制杜绝隐患

奖惩制度要切实将安全与基薪挂钩、与绩效挂钩、与晋级挂钩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性,从而确保生产安全。在营业厅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减少营业厅活动用手机、卡、物的库存数量,根据各区域营销活动情况的不同,进行实时的物品配送。二是各厅在每日营业终了后及时盘点库存,对库存较大的营业厅由区域经理对物品进行收回。三是采取多转、多看、多监督的方式,要求各区域中心经理必须在每日下班之前对每个辖区内的所有营业厅进行一遍物品存放情况的检查,实时监控营业厅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解决。四是加强外包、合作厅的安全防范意识,实行多层面的安全提醒,要求外包厅、合作厅的负责人每天对所属营业厅进行安全检查,了解厅内物品的管理情况。

三、认真检查、杜绝隐患,营造良好氛围

1、在OA或聆听报等选取近期发生的有针对性的安全事故,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分析学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普查安全隐患,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改善,从根本上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应加强营业一线的安全教育,主要是从如何使用灭火器,安全消防演练等方式使员工掌握基本逃生要领。

3、建议在公司里张贴醒目的安全标识和警告用语;建议每个分公司按照安全检查记录相关要求每月到营业及办公场所现场检查,每季度进行安全分析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领导。

各部门员工的安全意识要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从根本上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公司和员工创造了一个良好工作环境。

移动分公司 2012-1-16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着力整治医疗卫生方面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就医上的获得感,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攸纪发〔20xx〕13号),决定在全县开展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大数据分析为抓手,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为主要目标,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运行秩序。通过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大力整治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医疗问题,明显减少不合理的就医负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县纪委会同县医保局、县卫健局等部门组织开展,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谭心飞任组长,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龙小兵,县医保局局长文龙彪,县医保局党组书记龙雪刚、县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洪虎龙任副组长,负责统一指挥专项行动,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由县医保局医药管理股长唐庆仕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县医保局、县卫健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三、职责分工

县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纪委:对相关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

县医保局:负责拟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数据信息支撑;具体负责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核查,对违反医疗保障规定的行为实施协议处理、行政处罚;汇总专项整治情况。

县卫健局:督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和医院管理制度,配合县医保局抽调医疗质量控制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规医疗机构、违规医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工作重点

结合大数据分析筛查疑点,对20xx年7月至20xx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对违规违约行为逐一排查,项目化管理,一追到底。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一)辅助药滥用问题。检查是否存在滥用辅助用药,无指征、超剂量或过度用药;是否超范围使用限制性药品,出院带药是否超过标准量;是否存在将非医保药品换串为医保目录药品进行报销。在作用相似的情况下,是否优先选择更为经济的耗材;是否超出病情实际需要和诊疗护理有关规定,过度更换医用耗材。

(二)特殊检查化验问题。重点检查是否以虚开、重复、无指征、套餐式、体检式等方式滥用检查化验,以及高套、分解等违规收费现象。检查是否存在特殊检查化验和特殊疾病筛查项目作为常规检查;进销存不一致,处方与药品使用不一致。辅助用药滥用。

(三)中医康复理疗问题。重点检查医保支付排名靠前的中医治疗项目(中医外治、针刺灸法、中医推拿治疗等),检查是否存在虚记滥用、串换项目、套高收费、分解收费等违规现象;中医理疗登记是否规范;是否按中医理疗项目适应症、治疗时间及疗程标准严格执行;中医理疗师是否具备相关执业资质。

(四)住院标准执行问题。检查是否将无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住院治疗、未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是否为连续住院患者办理两次或两次以上入、出院手续,为需要转科治疗的住院患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是否存在擅自减免自付费用、免费伙食、免费体检、夸大病情等方式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多名参保人员收治住院的;是否将非医保病种纳入医保报销;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单病种按普通疾病结算,或普通疾病按单病种结算;是否将符合意外伤害结算的费用按普通住院结算。

(五)病历规范及原始登记问题。检查是否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资料,是否存在相关检查、治疗项目无原始登记或登记不规范等情况(输液输氧执行卡、治疗登记、中医理疗登记、代刷卡取药人员信息等原始资料需详细记录并保存一年);使用部分自费及完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前是否告知患者或家属并签字同意;病历中是否有内置耗材条形码等标识;是否存在利用参保人员参保凭证,伪造病历资料,骗取医保基金。

(六)处方医嘱与实际治疗不一致问题。检查是否存在收费与医嘱、治疗单、检查单、病程记录不一致;是否严格按照物价标准收费,有无将物价部门规定的单收费项目(套餐)分解为多个子项目超标准收费、在HIS系统违规设立套餐;是否存在未经物价、药监等部门批准自立收费项目、无依据的增加或重复收费;是否存在违反物价收费内涵规定,手术按步骤名称收费,检查部位按器官收费,超内涵收取医用材料费等;是否存在超过物价部门规定或协议约定的加成比例进行收费。

(七)进销存不一致问题。检查是否定期盘点,进销存账是否相符;药品、耗材进货单据、退货单据、明细清单是否清晰完整;药品、耗材台账是否建立,是否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资料中是否能清晰明了地体现收取的每名参保人员自付费用金额、收费时间;医院是否存在自行减免患者自付费用;医院有无收取住院患者的预交款并留存住院预收款相关凭证;医保结算单是否有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名;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申报资料是否整理归档。

五、行动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2日前)。县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组织协议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县本级协议医药机构公布医保基金退款账户(县本级医保基金退款账户:,开户行:,开户名:)。各协议医疗机构按要求积极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将查出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在11月22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涉及的医保基金主动退还至县本级医保基金退款基金账户。

(二)监督检查阶段(11月30日前)。成立两个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小组,根据系统数据筛查情况和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对照各单位上报的“三清单一方案”,检查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访民意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不事先发通知、不透露检查信息、不听取一般性汇报、不安排接待、直奔现场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或暗访。通过重点检查五保户、贫困户等特殊人群住院的真实性,中医康复理疗项目、特殊检查化验项目是否违规,住院患者是否缴纳预交款并留存收款相关凭证,收治住院是否存在降低入院指征或自付费用减免等诱导行为。检查组人员由县纪委监委、县卫健局和县医保局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分工安排如下:第一组由龙雪刚同志担任组长,由杨千同志担任副组长,组员为杨体吾、陈治刚、黄容、刘新跃;第二组由兰华同志担任组长,由唐庆仕同志担任副组长,组员为李珍爱、刘运新、高天、朱玲。在开展县本级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配合株洲市专项整治异地交叉检查小组进行监督检查。

(三)重点核查阶段(12月18日前)。对在规定时间自查自纠不到位、不彻底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核查,对市检查组交办案件,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认真、不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送纪委或公安机关处理。

(四)规范总结阶段(12月31日前)。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分析,必要时通过媒体曝光,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同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和工作成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重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协调配合,严肃查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互通信息,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工作衔接,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切实形成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合力。

(三)严明纪律,遵守廉政规定。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不得因检查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四)剖析总结,完善管理制度。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实现源头治理。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我县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医保发〔20xx〕20号)和省医保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江西省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赣医保发〔20xx〕7号)及市医保局、市公安厅、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xx〕18号)精神,决定全县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并重、预防与查处并重、行业自律与专项治理并重、短期突破与长效机制并重的整治思路,聚焦易发多发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政策引导和部门联动,打响联合专项整治阻击战,在全县范围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压倒性态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

二、目标任务

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下简称“三假”,详见附件1)等欺诈骗保行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紧扣“清零行动”工作要点,覆盖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综合运用政策调整、定点准入、协议管理、经办稽查、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部门协同等多种监管手段,持续强化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力度,巩固“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监管高压态势,努力维护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三、工作重点

(一)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推进医保、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强欺诈骗保案件查处沟通协作,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及时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及大数据筛查比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江西省涉嫌医疗保险欺诈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加强行刑衔接,充分发挥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专业知识与公安机关侦查手段的联合优势,深挖欺诈骗保犯罪行为,查处一批欺诈骗保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

(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定期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形势分析,梳理汇总欺诈骗保案例,结合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及时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持续开展“以案释法”,让违法行为暴露在聚光灯下,提升社会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形成有力震慑氛围。

(三)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警示教育,主动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和内部管理服务。加快推进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履行行业自律公约,树立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遵纪守法先进典型。

四、工作职责

信丰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确保部门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具体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进行统计协调。

(一)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负责拟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全程跟踪并汇总全县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督促两定医药机构提供相关数据。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确认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牵头负责其他日常工作。

(二)信丰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开展侦查。

(三)信丰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和内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不合理诊疗、虚假诊疗、不规范义诊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限为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底。我县专项整治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参加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部署开展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工作,跟进落实落细专项整治各项安排,确保全县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11月底前)。结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飞行检查或交叉检查、日常稽核等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查找、比对、锁定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可疑线索,让欺诈骗保行为无处遁形。用好用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加强综合监管、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各类骗保、套保行为,并及时曝光。同时,要坚持示范引领,积极选树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遵纪守法先进典型。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欺诈骗保案件和选树的先进典型情况,信丰分局将按照附件3、附件4、附件5要求,于20xx年6月18日、9月18日、11月23日前向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报送;曝光典型案例,信丰分局每月月底前向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报送。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对照填报《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6),于20xx年6月20日、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联合专项整治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成立相应的联合整治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对于因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而引起重大欺诈骗保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提升监管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能力建设,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提升基金监管法规政策水平。要对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强化技术手段支撑,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优势,积极引导其参与检查,不断提升基金监督检查能力。

(三)建立督导机制。县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案件办理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督查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国家及省、市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四)加强宣传监督。结合20xx年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要求,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电视等渠道,全面深入宣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畅通各层级的举报投诉渠道,运用好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形成监督合力。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11)

***分公司

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教训,全面整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突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采取有力整治措施,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切实增强我司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全面查找我司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针对全司重点领域,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集中有效整治安全生产存在的顽症痼疾;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通过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对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实施动态管理、持续跟踪,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切实消除重大隐患,大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道路客运。结合2017年全司“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迅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全面整改。加强跟踪督办和抽查督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2.严格营运驾驶员管理。强化营运驾驶员应急处臵知识、处臵方法和处臵能力的的培训教育;加强驾驶员管理,扎实开展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确保每位客运驾驶员接受不少于1次的应急驾驶和应急处臵培训,提升驾驶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能力和技能;严肃查处超载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的驾驶员,对导致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再教育,情节严重解除劳动合同。

3.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督促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制度,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客车不得排班发车,“六不出站”要求不满足的客车不得放行出站;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确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

4.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组织开展在始发或配载的省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全面排查工作,督促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要求,明确售票、查验等相关环节操作流程。

5.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要充分利用“北斗星”系统监管平台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做好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重点检查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对拆除或屏蔽动态监控设备的车辆和驾驶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二)城市公交。

6、严格落实城市公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素养教育、安全应急训练和考核,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防御性驾驶能力和突发情况应急处臵能力。

7、确保城市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开展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应急设备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臵齐全、状态良好;坚决杜绝将存在安全隐患、应急设备配臵不达规定要求的车辆投入运营;严格落实在公交主要站点醒目位臵、车辆等公布禁止携带的违禁物品目录、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等相关要求。

三、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5月下旬开始至2017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5月下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

(二)整治阶段(2017年6月-11月)。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对本次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发现不足,找出亮点,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四、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我司成立以经理杨彦申为组长,分管经理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站(厂)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制定各自针对性的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细化任务措施,并将本次专项整治与今年正在开展的其他整治行动有机结合,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格督导考核。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问责追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由领导带队开展常态督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切实落实针对性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强化应急响应。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保证应急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响应,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臵,避免险情扩大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严禁漏报、谎报、瞒报、迟报。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12)

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3]42号),省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住建部门牵头,公安、安监、规划、城管、房管等部门配合。

整治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整治内容:

(一)未经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动工的;

(二)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或备案投入使用的;

(三)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五)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或未持证上岗的;

(六)未制定落实动火管理制度的;

(七)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聚氨酯类泡沫材料、彩钢夹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

(八)违章搭建影响建筑物防火功能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省住建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安监局成立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毛传强

省住建厅副厅长 副组长:徐武健

省住建厅总工程师 成员:张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

(办:87269402,***)

胡其瑞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

(办:87368237,***)

王云泉

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 洪盛良

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曹向东

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冯家清

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处长 陈浩泉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刘中强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安全处处长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以及整理、上报工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刘中强同志兼任。

联系电话:027-87362368(办)、***,传真:027-87362418。

四、工作步骤

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15日前)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召开动员会,签订工作责任书,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备案,并于5月12日前报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组织施工。

自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体系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完好情况等;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消防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五是检查建筑外保温材料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 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墙保温和装饰装修施工工种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六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按时限完成后,应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改情况报告。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3年6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配合,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15)各地要对本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 况进行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特事特办,重点督办。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并结合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建设工程火灾防控工作。各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编制的实施方案、成立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认真排查,落实责任。

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重视和做好网格式排查,排查不留死角。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专题研究、加强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从严、从重、从快进行依法惩治,不留情面。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实名制”整改责任,凡登记、检查、复查、督导过的单位都要由责任人签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 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定期研判,加强督导。

专项行动期间,住建、公安、安监等部门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定期对专项行动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进行调度,及时研究部署重点整治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带头排查,做好督查指导。

(四)严格执法,转变作风。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政,从严执法,严肃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现场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施工现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执行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要予以 严厉的行政处罚。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要带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整治标准和统计表格,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另行下发。

抄送: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厅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印发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13)

东农字[2011]82号

东光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东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分站,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东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东光县严格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方案》(东政办字【2011】50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东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严格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彻底杜绝任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面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全县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东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县种植业和养殖业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深入开展严格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百日行动”以整治、打击、提高为主线,坚持政府组织实施与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相结合,全面整治与重点打击相结合,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真正做到整顿提高一批、关停取缔一批、重点打击一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一批。通过集中行动,进一步增强企业是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坚决扼制农产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11年11月18日—2012年2月29日

三、具体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8日—12月10日)各股室及基层分站在全局动员会后,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深入调查研究,摸排本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农产品安全突出问题、隐患及风险点,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全面部署,确保将百日整治行动的精神贯彻到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2月22日)

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整治,特别是要做好“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非法添加、使用和经销工作,重拳出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县局将配合县政府对各单位开展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不作为和发现存在严重农产

品安全隐患而不积极改正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进行告诫和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23日至2月29日)

各监管责任单位要对百日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并对“百日行动方案”中提到的农产品安全风险点的整治情况进行细致总结和分析,对整治中的好的经验做法要总结推广,形成文字材料,于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县局农安办。(联系电话:7815523,联系人:赵辉)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以灯明寺、龙王李蔬菜基地为监管重点,围绕白菜类、绿叶类、豆类、葱蒜类蔬菜,突出豆角、芹菜、韭菜、西红柿、普通白菜、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强化高毒农药管理,试点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加强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监管,加强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

(二)“瘦肉精”专项治理。以生猪、肉牛和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畜产品“瘦肉精”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制度,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组织开展养殖场(户)“瘦肉精”清缴行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加强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

贩运 “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治理。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硫氰酸纳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监测、《生乳》国标重点安全指标抽检,加强监测与执法联动,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严厉查处收购站违规收购生鲜乳行为。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动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

(四)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紧紧围绕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检查我县兽药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整顿和规范兽药生产环节。大力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活动,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整顿和规范兽药使用环节。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强化基层兽药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强化兽药监督执法工作。

(五)假劣农资问题专项治理。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二账一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深入推进“二图一卡”责任制监管模式,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加大假劣种子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实行“检打联动”,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快“放心农资店”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健全组织,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整治。要在巩固以往各类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解整治任务,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种养殖行为。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监督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鼓励采用良好农业规范(GAP)等先进管理制度,规范种养殖行为,积极发展“三品一标”,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素质。

(三)推进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各监管责任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要严厉查处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案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四)注重协调配合,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并积极配合全县的联合执法工作要求,强化信息沟通,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和违禁物质的监管,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在县局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风险预警、检打联动、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将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及时进行总结,以及对发现和存在的倾向性苗头隐患等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局,以便县局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适时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支持新闻媒体积极稳妥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不断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典型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整治情况周报制度。各监管责任部门每周一上午向县局农安办上报上周整治情况和本周整治计划。内容上以严打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同时要兼顾到全部整治工作,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另外,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在活动期间的每月25号前上报本月整治详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县局农安办,县局将针对各监管部门的具体整治情况进行细致总结并上报县政府。

报:市农牧局、县政府、县食安办发:各乡镇畜牧主管部门、局属各相关股室、各基层分站东光县农业局办公室2011年12月13日

(共印25份)主题词:农业农产品安全百日行动方案通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14)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安全1号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将整治目标分解到各个班组、车间、岗位,做到全员参与,统筹兼顾。

2、各业务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为基层区层队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凡因业务部室协调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部室及人员的责任。

3、党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而将专项整治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不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本单位专项整治的资料、记录,并将每个时间段的整治结果如实填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排查表》上(具体见附表),每半个月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室,报送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联系人:赵春生,联系电话:3600873,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另外,安全监察部要将月度矿井专项整治情况连同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15)

为深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利用xx天时间,对违法行驶的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依法进行规范,根据《关于开展城区违法行驶车辆整治规范工作的意见》,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xx都市区建设,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为主线,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违法行驶的规范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交警一、四、五大队和市公安局xx辖区派出所成立组织,明确力量,加大对违法行驶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执法力度。各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开展违法行驶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规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规范车辆。

违法行驶的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四、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行驶行为和乱停乱放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达到各行其道,按位停放,杜绝违规载人、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闯红灯、停车越线等行为,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整治范围。

市区xx区域。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宣传引导。

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规范自行车违法行驶车辆工作的目的、意义,大造舆论声势,使规范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说服教育。

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网格管理构架,采取“管理+服务+自治”的网格化管理运行体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情况熟、底子清的优势,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座谈等形式,重点做好教育说服工作,抓好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管辖区域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

(二)整治管理阶段。

由市交警一、四、五大队和市公安局xx辖区派出所负责,加强巡逻管控,形成严查严管氛围,对区域内的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暴力抗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一律从严追究。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要针对此项工作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精心策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工作方案,把握舆论导向,赢得社会理解,争取工作主动。各新闻媒体要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加强引导,全方位、高密度跟踪报道此项工作的进程和效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界别的座谈会,依靠人民群众,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此项工作的透明度。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育局要协调相关团体分别发出倡议,倡导广大市民、学校师生自觉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三)依法严格管理,妥善处理纠纷。

各单位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既要坚决依法开展工作,又要坚持以人为本,注意工作方法,认真落实告知程序,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避免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引起纠纷,真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稳妥推进,确保稳定。对于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政法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专项整治方案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一些不法行为的出现给社会治安造成了威胁,这时就需要有专项整治方案的出现来解决这些问题。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什么是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如何制定它!

一、什么是专项整治方案?

专项整治方案,是指针对某一问题,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采取特殊的管理、教育、执法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从而达到有效解决问题、改善环境、提高管理水平等目的的计划。

二、如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1.制定目标:明确整治范围、内容、主体等具体信息,制定出行动目标和实现路径。

2.制定计划:针对整治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包括时间、资源、人力等方面。

3.制定角色:确定责任人和监督团队,明确每个角色的任务和职责,以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4.执行措施:从工作部署、流程监管、数据反馈等方面出发,科学实施“控制-统筹-联动-反馈”的执行模式,加强对整治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5.研究方案效果:根据问题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方案效果进行评估,以及及时修正不足之处,达到科学管理的目的。

三、专项整治方案的运用

1.解决问题:在治理社会治安、整治污染、打击黑恶势力、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专项整治方案可以起到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稳定、提高民生保障等作用。

2.落实目标:在执法机关开展专项行动时,落实专项整治目标,调整执法机关工作方式,调动执法机关工作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达到改善社会治安、保护社会稳定的目标。

3.提高工作效率:以工作目标为指导,合理分配资源,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改善管理水平:专项整治方案可以建立健全与完善的制度体系,提高协调机制和业务水平,实现更好的管理效果和管理水平。

综上,专项整治方案可以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提高治理效率,改善治理水平,对于提高城市发展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城市管理中,专项整治工作成为了重要的手段。因此,制定一份可行性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势在必行。下面,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方案的制定内容和目标,以及实施方案。

一、制定内容和目标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应该考虑到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其中。在制定方案前,必须明确目标,即:消除城市治理中存在的乱象、降低社会安全风险、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为实现这 three 个目标,需要对以下内容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治安以及消防隐患方面,特别是关于重点区域、学校、医院、小区等地的治安以及消防整治方案。

2.商业中心,市场和旅游景区以及城市公共场所的规划和安排,包括市场监管、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等方面。

3.处理交通方面的城市治理问题,特别是改善城市道路的规划以及管理,在重点路段、十字路口等设置多元化交通标志和附属设施。

4.加强垃圾分类和管理。特别是粉尘、噪声和水域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城市管理中确保垃圾分类回收制度真正实现。

二、实施方案

制定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后,需要制定一套实施方案,在实现预设目标的同时,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可以有效协同推进。以下是具体的实施方案:

1.明确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负责,专门从事专项整治的工作组由市局等职能部门负责。

2.按照“专项、分阶段、区域”制定实施方案,将城市管理问题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和区域,然后逐一推进。

3.组织宣传和动员活动,提高居民的主动参与率。同时可结合互联网、移动应用等科技手段,制定城市管理监督平台,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4.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通过日常监督巡查、信访举报处理机制等多种方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考核和评估,并及时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完善。

三、实施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的确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实际实施中,必须要激发市场经济的生命力,鼓励社会发展,培养社会信用,促进公众普遍参与营造和谐的城市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将会取得以下成效:

1.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缓解治安、消防和交通等问题的压力。

2.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加强民主监督和司法途径的运用,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益和合法性,促进社会和谐。

3.积极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竞争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良的环境。

总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将是我国城市治理工序中有力的一步,将为我们美好的城市明天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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