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祝福祝福语大全:我们常常会因为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或者发人深省的哲思被吸引,作品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书籍,也让我更加丰富了自己的内心世界。 透过读后感体现您对书籍读后的“独门看法”。经过仔细琢磨编辑为您呈现了这篇精选的“《狼王梦》读书笔记”,我们衷心欢迎您访问我们的网页并了解我们的内容!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1
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笔下的《狼王梦》。
这本书讲了紫岚再一次绝境中,生了五只小狼崽,由于当时下了一场大雨,有一只狼崽因发烧死了。以后,紫岚要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让孩子们当上狼王。
先是长子黑仔,它长得与黑桑极其相同,但不幸的是黑仔在一次玩耍中,被一只金雕捉走了。再是次子蓝魂儿,每次捕捉猎物时,它都是在最前面,但蓝魂儿在一次捕捉时,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最后,小公狼只剩下双毛了,但双毛在一次与狼王夏洛斗争中,双毛被狼王夏洛咬死了。当狼王梦破灭了,紫岚失望极了。这时紫岚唯一的女儿怀孕了,它为了子孙们能够当上狼王,被那只捉走黑仔的金雕捉走了。
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可以看出紫岚为了孩子们的前途付出了一切一切,我也意识到母爱很伟大,妈妈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与爱情,也要把自己的儿女培养好。
这本书还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爸爸妈妈批评我,其实是想让我成为优秀的人才。以前,爸爸妈妈批评我,我反而迷惑不解。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很惭愧,希望自己以后好好表现,不再让爸爸妈妈操心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2
理想是生命中的指路灯,每个人都有理想,狼也有理想,一代一代的相传。
在暑假的时候,我看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讲述了一个关于一匹母狼的梦想的故事,是这样的。
狼王梦讲述了一匹母狼名叫紫岚,她产下了一窝小狼崽,其中有三只是公狼,一只是母狼,还有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夭折,这只母狼心怀壮志想把自己和已逝的公狼黑桑的这一窝小狼崽培养完成他们狼父的遗愿,但天公好像不愿意让他们子承父业似的,让大狼崽黑仔在小时候一次外出捕食被金雕盯上,抓了过去;悲痛中无奈让二狼崽接替黑仔,但终究还是没能逃过厄运魂断捕兽夹了;第三只狼崽继承了未完的使命,但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身体瘦小,胆量也不想狼一样的凶残像猫咪一样温顺,紫岚感到很愧疚,对双毛很好也终于扳过了它的性格在狼王争夺战中双毛不幸恢复了温顺的一面被狼群吃掉,紫岚悲痛欲绝寄望媚媚生的后代最终在10岁时与吃掉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介绍了一匹狼完成梦想的经历、过程。也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在书中讲蓝魂儿的经历中写道紫岚在蓝魂儿被捕兽夹抓住时为救狼儿咬碎了好几颗牙齿也在所不惜,但为了不让蓝魂儿被猎人欺辱,忍痛咬断蓝魂儿的气管,把它的身体咬成两节拖进森林里,刨了个洞把蓝魂儿的身体安葬在了这里,还有紫岚为了让双毛改变性格不惜跛了一条腿,不惜每天都睡在冰冷的洞口,这是为什么?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出人头地,可以让他们不再过在大冬天看着狼王吃心肝内脏,而自己只能在争抢中勉强得到几块肉,母爱很伟大,即使是凶残的狼族也是这样,护崽的母狼最惹不起,为什么?就因为儿是母亲的心头肉。
总而言之,简而言之。这本书不错很值得一看。至少我从中懂得了什么是爱。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3
在常人眼里,狼是残暴、冷酷、狡诈的代名词,从“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成语,以及《东郭先生和狼》、《狼和小羊》、《小红帽》等古今中外的寓言童话中都可以看出人们对狼发自内心的痛恨与厌恶。可是,翻开《狼王梦》,透过沈石溪笔下母狼紫岚那短暂而悲壮的一生,我却读到了另外一种触及灵魂的狼性。 小说中的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们展开了一系列的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却换来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好把做狼王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并且最终为了狼孙的安全,不惜与金雕同归于尽
小说情节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随着紫岚一家的命运悲欢而起伏。有人读完这部小说,批判紫岚野心太大、贪心不足,叹息她是个被权力欲望扭曲的可怜的失败的妈妈,而我却更多地被紫岚的信守诺言、执著梦想和无私母爱所打动。为了延续黑桑的遗愿,紫岚一直在坚持,这是对爱人的承诺,更是对梦想的执著!可是,谁又能想象得出,在实现诺言与追逐梦想的背后,她要做出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狼儿狼孙培养成狼王,她完全牺牲了自己,默默地承受着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她毅然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就为儿孙能安然无恙。这份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母爱,直可惊天地、泣鬼神,洗刷狼类的千秋骂名!
读了《狼王梦》,我认识到万事万物都不只有一面,我们要对狼去掉偏见,重新认识。从古到今,我们给了狼太多它本不应该去承受也无法承受的谴责,作为自然之子,掠夺本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本是狼的本性,而残忍与狡诈则更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所必须拥有的“财富”。
读罢《狼王梦》,掩卷沉思,母狼紫岚仿佛从遥远的天际向我走来。她不再像《小红帽》里 “狼外婆” 那么可恶,也不再像蒲松龄笔下的“狼精”们那样作恶多端,而是显得那么坚毅,那么慈爱,那么有血有肉。一声凄厉苍凉的狼嚎震荡我的心灵,那是大自然中的英雄豪杰唱响的一曲生命赞歌!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狼王梦》,这本书里很多地方让我深受启发,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紫岚。
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是:紫岚有个夫君叫黑桑,他在一个峡谷被一只野猪撞死了。紫岚生了四个小狼崽,它们的名字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黑仔和蓝魂儿都有当狼王的形象,紫岚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黑仔和蓝魂儿的身上,却轻视了双毛,可是黑仔和蓝魂儿都负众望都去世了。当紫岚训练双毛的时候发现双毛没有胆量很胆小,根本没有当狼王的勇气。那是因为紫岚之前只重视黑仔和蓝魂儿,轻视了双毛才会落得这个下场,在后面训练双毛胆量时,虽然成功了,但是双毛也背着沉重的希望去世了。而媚媚是个母狼也不能继承狼王,况且,媚媚和一只窝囊狼成了配偶,毁了黑桑和紫岚“狼王血统”。它们四只狼崽都不能完成紫岚给它们的使命,紫岚很失望。有一天紫岚,紫岚为了媚媚的安危,跟一只雕同归于尽了。在死之前媚媚又生了四个狼崽,紫岚希望这四只狼崽可以实现当狼王的梦想。紫岚这个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狼王梦》告诉我们:生活中处处藏着悲伤与欢乐,你不知道悲伤和欢乐那个先回来,也许欢乐先来,也许悲伤先来,也许两个一起来。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以一颗快乐、勇敢的心去面对生活。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5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故事是由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展开的,他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时候死去了,紫岚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将来让他的孩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紫岚怀孕了,为了让未来的小狼崽有奶喝,于是去偷了牧民家的一头鹿吃,不料被大白狗发现,于是,紫岚被大白狗一路追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甩掉大白狗,这时,她敢到肚子一阵疼痛,原来是狼崽要出世了,三只公的,一只母的,分别取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很高兴,她享受到了做母亲前所未有的快乐,由于没有公狼的存在,她必须一个人承担养活四只狼崽的重任,母狼受了很多苦。紫岚为了将来能让自己的能够在狼群里有一定的地位,决定把三只公狼中的一只培养成狼王,第一次,她决定培养黑仔,因为它长得很像死去的丈夫黑桑。不料,黑仔被金雕啄死了,紫岚很痛苦。然后紫岚又准备培养蓝魂儿,但他在野外捕猎时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不想蓝魂儿再受折磨,就算死也要留一个全尸,于是她便咬死了蓝魂儿,紫岚又一次失望了。最后,她把目光放在双毛身上,双毛平时最弱小,但经过母亲的培养,终于变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公狼。可是不幸的还是落在了双毛的身上,双毛捉到一只兔子,但没有给狼王吃,狼王很生气,便杀死了双毛,紫岚的计划一个个破灭,她伤心极了。但此时此刻,她万万没有想到,媚媚也怀孕了。她再一次萌发了狼王的希望,她想把媚媚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这时,她看到上次叼了黑仔的金雕,想想自己的孩子死在他的手上,她决定和金雕决一死战,为她的孩子报仇,结果和金雕同归于尽。这本书透露的是母爱的情感,紫岚是一位伟大的母亲。这让我不禁想起惊心而又让人感人的一幕。那天,天气很热,有一对母子从超市出来,正准备过马路,忽然一辆车冲了出来直冲那对母子而去,那位母亲看见了,一点都没有犹豫,使劲儿把孩子推到马路边,自己却被车撞了出去,孩子的身上只受了点皮外伤,而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倒在血泊中,再也没有醒过来,在场的人无不流涕。母亲的爱是无私的,她没有一点的保留,哪怕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在狼王梦中,紫岚为了让孩子成为狼王,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以后不受欺负,不管自己受多大的罪,他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奉献着。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导致父母对孩子过分的溺爱,不让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孩子觉得这是应该的,其实想想母亲从孩子在肚子里的时候就承担了保护我们的责任,伴随着我们成长,母亲的道路也是艰辛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从没有退让过,他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了孩子,自己从没有过抱怨,他们就这样,默默地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生,有时候,父母对我们严格我们会很难接收,现在想想都是为了我们好,只有严格要求我们,我们才能面对各种困难,面对将来的社会。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6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最终,在与金雕的最后一战中,结束了她那短暂而又不平凡的一生。这看起来是一本再普通不过的动物小说,但是在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笔下,故事一波三折:众狼的排斥、为了培训双毛而失去了一条腿、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这些都给紫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伤痛,但她依旧不放弃培养新一代狼王的梦想,这曾一度让我困惑不已。但在我重新回顾这本《狼王梦》的时候,我却好像突然间明白了紫岚为什么不放弃的原因。
我们的人生就好像是一艘在海上迷路的船只,而梦想就是海上的那一座灯塔,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让我们有了一个努力的目标。紫岚虽然是一头狼,但是梦想对她的意义,和我们没有什么不同,这也就是她为什么不管遇到了什么,也不言放弃的原因。紫岚亦是如此,那我们呢?有多少人在人生的一趟旅程中,错过了那一座灯塔?有多少人因为在寻找灯塔的路途中,因为太过困难而放弃了呢?又有多少人,能像紫岚一样,就算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也还是要为自己的梦想再尽一份力呢?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7
王,一族或一类中的首领,谁得到了这个称号,谁就将拥有最高的待遇;谁拥有了这个称号,谁就将拥有最高的权力;谁拥有了这个称号,谁就将成霸王。正是这么多“好处”,使紫岚望子成龙,幻想自己的儿子能坐上狼王的宝座。可现实却是那么残酷,一次又一次地把她的儿子们推下她幻想的地位。黑仔被金雕抓走,蓝魂儿又被敌人用捕兽夹给抓走…
一次次沉重的打击令紫岚痛心疾首。可她始终没有放弃,再次训练自卑的双毛,途中她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终于,双毛鼓起勇气向现任狼王洛嘎挑战,但狡猾的洛嘎用一声狼嚎令双毛的勇气在顷刻间化为乌有……一位母亲,总盼望着自己的儿子能成为首领,可失子的痛苦令她孤独了一个冬季。第二年,她把希望全都寄托在了自己的女儿母狼媚媚身上。当她碰到那只抓走她儿子的金雕时,义无反顾地与那只金雕同归于尽,她的狼王梦永远也不会停止……在《狼王梦》里,我读懂了什么是爱。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8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关于狼的动物小说。
这本书写了一只名为紫岚的狼,他的丈夫黑桑就在要当上狼王时不幸去世了。他为了完成丈夫死前的遗愿——当上狼王,就不辞辛苦地不断训练自己的孩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可是老天爷好像老是跟紫岚过不去,他的孩子不是被老鹰叼走,就是被捕兽夹夹住。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紫岚即将分娩不顾一切保护自己孩子的母爱。我被那种母爱深深地打动了。狼在我们眼中本来都是十分残暴凶恶的,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狼也有十分温柔的一面。
读到这里,我脑子里全是小时候妈妈怎么提醒我,帮助我,鼓励我:小时候我不懂事,玩完玩具就随便乱丢在地上,妈妈叫我收拾干净,我不听,妈妈就批评了我,我就十分生气。现在想起来,妈妈那时候也是为我好,我不应该对妈妈发脾气。
今年暑假,天气最热的几天,妈妈怕我中暑,就给我刮痧。妈妈先让我躺在床上,然后在我背上涂上精油,感觉凉凉的,很滑。最后再用刮痧板在我的背上来回刮动,让我觉得痒痒的,忍不住就笑了起来。刮着刮着,我就睡着了,妈妈什么时候刮完痧我也不知道。睡醒之后,我觉得浑身都很舒服。这个暑期没有中暑。
早上,我想吃馄饨,妈妈就早早地起床,给我去菜市场买馄饨吃。买完馄饨,妈妈到厨房里开始给我烧馄饨。我一起来,一阵香味立马向我扑面而来。我跑到餐桌前一看,一晚香气扑鼻还冒着热气的馄饨正在向我“微笑”。碗里的馄饨穿着雪白的衣裳,就象一位可爱的小公主。这时妈妈过来了:“来,吃早饭吧,馄饨趁热吃”。
这本狼王梦不仅让我知道了狼的生活习性,还让我知道了妈妈十分辛苦,我要报答妈妈。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9
这段时间我断断续续的读完了一本沈石溪先生写的书,名字叫《狼王梦》,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
书里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他的伴侣黑桑在鬼谷的山谷被野猪咬死,后来紫岚生了五只狼崽,不过紫岚好长时间没有去捕猎,所以她的身体挤不出一滴奶来,最后他咬死了一只狼崽,才让其他四只狼崽活了下来,当狼崽们都长大时,紫岚就培育它们成为狼王,不过有三只狼崽死了,就剩下一只叫媚媚的母狼,紫岚老了以后,媚媚与一只叫卡鲁鲁的大公狼结婚,紫岚只好四处流浪,流浪期间遇见了吃掉自己狼儿黑仔的那只金雕,紫岚不想让那只金雕吃掉媚媚的孩子,为给狼孙铲除后患,就与金雕厮杀,不幸最后与那只金雕同归于尽,痛苦的离开了世界,最终都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
我觉得紫岚的意志力非常强,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狼虽然无情,但也像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也会奋战到底,甚至丧失生命。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知道了,紫岚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因为,紫岚想把孩子成为狼王的这种理想强加给了孩子。
比如蓝魂儿,他死的就是跟紫岚有关。因为,蓝魂儿中的是猎人的圈套,又是因为,紫岚让他养成了在队伍的前面带头的习惯。但是,到最后,没有了办法。所以,紫岚只好把蓝魂儿咬成两段尸体,叼走了。
但是,我觉得紫岚也是有一颗母亲心的!因为,在生孩子的时候,她必须找到足够的食物,但是,有一天,她连一只老鼠都找不到,所以,她只有一个办法,只能去跟猎人的枪和狗做战斗了。于是,她凭着自已的优势想来想去,终于偷出了一只小羚羊,喝着羊血,吃着羊肉,也填饱了自己刚出生的四只小幼狼的肚子,并取名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通过了这两个个紫岚的优点、缺点,我从课文中,我知道了,这虽然不符合人性,但是这很符合狼性的残忍,但是紫岚还是有着一颗母亲心,照顾着四只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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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狼王梦》读书笔记九篇
撰写一篇优秀作品的读后感,应该如何下手呢?当我读完了作者的作品后,不仅增长了知识,也领悟到了一些感悟。而这些人生的奥妙,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来记录下来。对于您的需求,我们特别为您编辑了一篇名为“《狼王梦》读书笔记”的读后感,希望您能细心阅读!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我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听到这首激情澎湃的歌曲,我不禁想起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部著作——《狼王梦》。
《狼王梦》讲述了一个动人但凄惨的故事:母狼紫岚原本想和大公狼黑桑一起把狼王洛戛赶下王位,自己坐上狼王的宝座。不料黑桑在雪地里被大公猪捅死了,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崽身上。但不幸一次又一次降临这个家庭,先是黑仔被金雕啄死,再是蓝魂儿被捕兽夹要了性命,接着双毛被狼王打败,最后紫岚也和杀死它第一匹狼崽的金雕同归于尽,一切都化为了悲剧。
在狼王梦这个故事中,蓝魂儿无疑是最强的,但由于紫岚的疏忽,蓝魂儿才会被捕兽夹夹断了腰。我们要学习蓝魂儿的勇敢和坚强,可以说,蓝魂儿其实不是一匹坏狼。在培养蓝魂儿这匹狼崽时,紫岚总是忘记了双毛。
所以,双毛从小受到生活上的阴影,十分自卑,但在紫岚的“欺侮教育”中,双毛总算有了王者品性,但由于狼王最后一声长啸,使双毛又恢复了原来的自卑心理,最终被狼王打败了。我们不能学习母狼紫岚这样不公正、偏袒的行为,也不能向双毛那样自卑。在生活中,我们要做一个勇敢、善良、有品质的人。
从这个故事中,我获得了一个道理:人不能有过分的欲望和野心,不能好高骛远,要有自知之明,做一个善良、公正、勇敢的人,不然就会落得一个像母狼紫岚一样悲惨的结局。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狼王梦”这本书是杨老师推荐给大家的,通常杨老师给大家推荐的书都是好的,放假的一周后母亲给我买下了这本书,我欣然的同意了。
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当我把这本书看完后,知晓了这一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狼,名字叫“紫岚”,是一只充满智慧的狼,它用一生的时间来完成一个梦想―――让我们的小孩成为狼王。
紫岚它生了五只小狼,可惜第五只狼崽被风吹雨淋失去了生命,剩下的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叫黑仔;次子叫蓝魂儿;最小叫的双毛,唯一的那只母崽叫媚媚。为了在这四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紫岚就开始一个一个的练习它们,让他们勇敢,坚强,果断,敏捷,灵活,聪明…,可惜不久,大儿子被金雕叼走了,还有二儿子,二儿子被猎人的捕狼器捉住了,还有三儿子,三儿子被狼王洛噶咬去世了,还有女儿,为了让女儿生出来的小孩里有一个能成为英勇善战的狼王,紫岚和叼走媚媚小孩的金雕决一死战,最后失去了它那宝贵的生命……
读完了这本书只后,我很感动,我知晓了母爱是多么伟大的,为了梦想,紫岚浪费了青春,葬送了爱情,失去了我们的生命,妈妈的爱是哪个也比不上的,对于妈妈的爱和照顾,大家要好好的珍惜才是。
母狼紫岚为我们的小孩,失去了生命。我的妈妈从小就教育我要好容易做人,为了我的成长,耗费了很多的心血。妈妈告诉我做人不可以骄傲,还告诉我“骄傲使人退步,谦虚使人进步”,教我认真学习,每天向上。妈妈老了,我长大了,我要做一些关爱妈妈的事。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母亲,母亲给我竖起了大拇指,还说:“不愧是我的'好女儿呀!有你这一句话母亲已经心认可足了,母亲为你而骄傲呀!”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伟大的诗人臧克家曾经说过:“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我很想套用这句话,“有的人活着,但他的梦想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的梦想却依然活着。”这也是我读《狼王梦》这本小说的感悟。
在读《狼王梦》这本小说之前,我一直认为“狼王”或者是“当狼王”这些词只跟公狼有关,因为所谓的狼子野心,就是指的那些野心勃勃的大公狼而言。而读了这部小说以后,我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任何狼都可以拥有“当狼王”的梦想,只要它愿意为之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即使这个伟大的梦想是寄托在子孙后代身上的。便可以由此引申到人类社会;古时候,很多母亲也为了能让自己的后代地位变得十分显赫,也是像书中的母狼紫岚那样付出了努力,还有一些伟大的母亲甚至献出了自己的性命。
虽然母狼紫岚的梦想只是一个永远也不能实现的梦,但是它去努力了,去付出了, 所以它死而无憾。
《狼王梦》写的是关于狼和梦想的故事,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我们也应该有梦想,也要为之付出努力,而不能光做白日梦、说空话、说大话。有些人说我们根本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是的,命运不属于我们,但是我读过这本小说之后我明白了:命运其实就在我们心底里,只要有足够的勇气我们就能看清自己。任何人都无法借助“哆啦A 梦”的时光机到未来看看未来的自己,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看清自己的未来,甚至还改变它。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很好看的书,是沈石溪的《狼王梦》。《狼王梦》是沈石溪的一部力作,我非常喜欢。
《狼王梦》讲了一个悲伤的故事:有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她失去了丈夫,之后生下了五只小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想当狼王的遗愿,紫岚很想把它的一只小公狼崽培养成狼王,历尽艰辛,受尽磨难,想方设法培养小狼成为狼王,它先选择了黑仔,好不容易把黑仔培养得健壮了,但是在黑仔独自玩耍时,有一只金雕从天而降,把黑仔叼走了,紫岚的努力白费了。可是五只小狼最后只剩下了一只小母狼,其他四只都遭遇了不幸。故事的最后,紫岚为不让自己的狼孙受到伤害,与老雕进行激烈博斗,它们一起掉下万丈深渊,同归于尽了。
这些虽体现了紫岚的深深的母爱,宁愿为子女牺牲一切。更体现了它不惜一切代价实现自己梦想的顽强和执着。
紫岚的狼王梦是一个伟大的梦想,我们也要有梦想,虽然在实现自己梦想的时候,会遇上很多挫折,但是,我们要不怕挫折,像紫岚一样,不怕困难,我们总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我感觉老大黑仔的死与妈妈紫岚有关,如果不是她过高的估计了黑仔的自立能力,而对他过于放手,他就不会死。老二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忍住悲痛咬死了她,否则它就得受尽猎人的折磨。老三双毛自小体格很弱,因为母亲的偏心,造成性格懦弱,最后死于自己的不自信心理。
我觉得紫岚的教育方法不对,不应该只偏向强壮的小狼,她应该把母爱平均分配,让每一只小狼都感受到平等的母爱,这样每只小狼才能都拥有健全的性格,才能对抗恶劣的生存环境,才能有当上狼王的希望。但不管怎么说紫岚的母爱都是伟大的、无私的,她为了下一代甚至愿意牲牺自己的生命。
爸爸和妈妈也看了这本书,他们说遭遇不幸的三只小狼各有自己的优缺点,黑仔勇敢自信,性格最像爸爸,最有可能当上狼王,但因为他的自大,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危险。蓝魂儿机智勇敢,有着超人的胆魄,如果遇事再细心一点,她就会实现当上狼王的梦想,可命运就是这样不可捉摸,她最终因为一时的粗心大意死于猎人的陷阱。双毛胆小、自卑,是离狼王梦最遥远的一只小狼,虽经妈妈的培养磨练日渐强大,但深藏于内心的自卑让他在紧要关头前功尽弃。这个故事讲得是动物成长的故事,但对于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孩子的成长历程都有很好的启示作用,它让我们知道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善于取长补短,遇事多动脑筋,这样才能实现自己心中的“狼王梦”。
现在我们的日子比以前要好了许多,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快乐生活,但我们必须要学会如何生活下来,因为我们父母,爷爷奶奶,终有一天会老死或病死,你不能总是依赖他们,他们一离去,你就会完蛋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学会如何生活下来。在家里我就像大少爷,要什么就有什么,衣服一大堆,吃饭的时候,妈妈就会带来饭和筷子。可是,自从读了《狼王梦》后,就自己盛饭和拿筷子,在家里帮妈妈干活。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如果你想要了解奇妙的动物世界的话,那就请你读一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吧,尤其是他的经典之作——《狼王梦》。
《狼王梦》中,主人公紫岚是一头母狼,它的丈夫黑桑英年早逝,留下它自己抚养孩子。在它的一生中,它和孩子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在每一次波折中,它奉献出全部的母爱。它的孩子接连死去,只留下了最后一个小女儿。最后,紫岚为了保护自己唯一的孩子,在与金雕的生死搏斗中英勇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故事虽然是发生在动物世界,但是故事的内涵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没有紫岚的拼死守护,媚媚和它自己的后代能活到今天?如果没有紫岚拼尽全力的训练,双毛怎能摆脱原先瘦小的面貌,一跃成为狼群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如果没有紫岚的保护,它的孩子岂不是刚出生就被大白狗咬得粉身碎骨?如果没有紫岚的敢于奉献,黑仔怎能从弟弟妹妹们中脱颖而出,成为洞里最勇敢的小狼,完美地继承了黑桑的本性……这所有的一切,都告诉我:母爱是一个人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假如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只是几只孤单的小狼,没有母爱,没有依靠,它们能一直活下去吗?答案当然是——不能。再联系到古时候的孟子,要是他的母亲深明大义,在孟子小时候便“孟母三迁”,孟子能成为一代儒学大师吗?
《游子吟》中有一句名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啊,都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我觉得母爱就像是银河,闪耀在天际,又像是长江,源源不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我一定要做一个孝敬母亲的好孩子,长大后报效为我奉献自己,不惜牺牲自己也要保护我成长的伟大母亲!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狼王梦》讲述了狼母亲紫岚的故事。母狼紫岚绝境分娩,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有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它一直有一个梦想,想把这三只公狼崽中的一只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实现死去伴侣黑桑的梦想。但命运似乎一直在跟它作对:最喜爱的长子黑仔命丧金雕爪下,次子蓝魂儿魂
断捕兽夹,就连紫岚用跛脚代价换来的双毛也死在了自卑的脚下。紫岚很不服气,但也没办法,只好把这个愿望寄托在小母狼媚媚的身上。后来,媚媚和公狼卡鲁鲁产下了五只小狼崽,有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它们成为狼王了为了后代的生存,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为了实现有价值的生存方式让孩子们成为狼王,不惜牺牲了一切:自己的美貌、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狼崽,乃至自己的生命。而且,我对狼又有了新的认识。它们不再是故事书里写的那样,凶残、讨厌,而是同我们人一样,也有亲情与爱。紫岚的一生,是为了伟大的理想而去奋斗的一生,是为了理想不曲不挠地忍受着各种巨大悲痛的一生。人,如果能够为了伟大理想而承受住各种悲痛的考验并从不停止前进的脚步,那么他肯定会塑造出一个辉煌的
人生!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要知道,在我们探险的最后一段时间,陈子赶走了姚陵,守护着他的狼王宝座。
然而,每个人都应该最好奇我们的荣耀,狼王陈子。他的同伴是谁?在这些时候,每个人似乎都没有见过我们的陈子伙伴。
哦,他的同伴是一只名叫慕斯的母狼。慕斯体格骚,腰细臀肥。她的皮毛是黑色和黄色的,非常漂亮。事实上,在他和姚玲共同打败夏洛后,他在夏天爱上了母狼。嘿嘿,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其实姚玲也是爱母狼的!打败夏洛的那天,我们从梅梅的所见所闻得知,姚玲当时非常不服气地盯着陈子。因为在——,慕斯就在陈子旁边!姚玲认为陈子带走了她的搭档。哈哈,其实根据慕斯的说法,他更喜欢瑶玲,但是自从陈子成为狼王之后,她就转而喜欢他了!
好吧,我是不是跑题了?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慕斯给陈子生了一只狼宝宝!一女三男一共四个。现在刚出生几周的几只崽,很健康。根据陈子的说法,这些幼崽非常强壮,是狼王当之无愧的儿子。他以他们为荣!嗯(表示踌躇等).还有,让我们一起祝福这些小狗们!
狼王之子已生。让我们展望未来,从此书写你的狼王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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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场。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近几天,我读完了由雨魔写的科幻小说——兽王之雪原狼王。这是一本纯科幻小说,里面内容与普通的小说内容差不多,也是正反两方战斗,结果正赢反输,不过它这种间还有一种特殊的战争……
它说,在东元元间,有新人类和旧人类,两个人类之间发生了冲突,开始了大战,旧人类利用高科技的智能机器人与有着超强能量的新人类大战,不过大战期间,有一个强大的黑暗势力,这个黑暗势力是由一部分邪恶的新人类组织成的,为了保护地球,新人类与旧人类达成共识,从此,新人类就以普通人的身份,居住在人类之中,来帮助人类……
再一次瘟疫中,兰虎这个小小的新人类被被人发现,并被新人类中的女英雄——罗兰所救,去了专门的新人类学校,接下来,就是他在新人类学校的艰难历程……
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小说,什么样的小说才会让人们喜爱。特别是书中他们在雪原中的艰苦历程,一边要逃避敌人,一边还要保护自己,不让野兽给予伤害,这种勇敢和耐心可嘉的。我利用了两天的时间攻读这本书,发现自身完全被这本书给占据,发现自己好像也成为了故事中的一员,变成了一个正义的新人类,严厉打击那些犯罪团伙……相信这本书会对我的想象空间进行进一步的扩大,会让我以后也能写出这么好的书!
狼的世界中,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的定义,这不也正好符合现今的社会吗?在艰难的世道上,只要能获的成功辨识真理,至於手段,又有谁会去在意呢?
社会上的三种人,不是极端贫穷,便是极为富有,还有一种介於两者之间的。这些人有的是生计,有的是为名利,各自在社会上竞争、追求,这并非坏事。在经济学的角度看来,实是进社会进步的一大原则;但是,当利益与社会公理两相冲突时,人们往往选择前者。像是文中的母狼紫岚为了使自己的狼崽当上狼王,无不使出各种手段,直到小狼相继死亡,梦想一一破灭,她却仍不死心,更希冀当它死后,自己的女儿媚媚能传承自己的遗志。其中,那些为了争取王位的手段,和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而与金雕战死到最后一刻的拼命,却是另「人」所不敢苟同的。这是只适用於狼的「狼道」,用於狼的生存环境;和人的「人道」并不相同,更何况人不比狼,不是吗?
其实,狼和人是有一些相通的地方,那种母亲对待儿子的母子之爱,在文中清晰可见。从生下狼崽后,作者无不写到母狼对待小狼那的那种疼爱那,在亲情梦想两难下,仍是选择了后者,在我看来,是有些不合情,但,这或许只是母亲望子成龙的心情罢了。;还有一点,面对生存,而努力在环境奋斗,能够找出自己的活路。当然,人和狼也有不同的地方,最大的不同,就是人类拥有智慧,能分辨是非,互相帮助。因此我可以确信,狼只是动物,而人是动物所演化,是万物之灵。狼的那种残忍,人类是学不来的,也不必学。。
另一方面看来,在我这个年纪,身处在这个时代,或许未能体会出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及无情,母狼紫岚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她没有气馁,反而勇往直前,这精神,是对我们最好的示范,也是最大的鼓励,未来,让我们有勇气来面对接踵而来的挑战,只要怀抱梦想,像母狼紫岚,不坚持到最后绝不放手。
本篇虽然不以讽刺的口吻,却极度讽刺现今的社会,而母狼的所显现母爱和那不挫的精神也是另一大重点。虽然是一本动物小说,却富涵了许多意义,讽刺、警戒、却也鼓励,,既有趣却又意味深长,真是其意悠悠,其味也悠悠 。
在现今的社会上,工作是为了生存,而赚钱成了唯一的目的,正在为了金钱挤破头的你,是否该想想,自己是否沦丧了正义与公理?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要是如此,那我们和书里的狼又有什麼分别呢?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请让我为你详细介绍我还在暑期里读的一本书,我对这本书是以没什么兴趣到被深深吸引住,这本书便是《狼王梦》。
《狼王梦》直截了当叙述一个想变成狼王的梦。本文的主角是紫岚和黑桑,他们俩全是狼,紫岚是一只年轻漂亮,长出紫毛的狼。黑桑是一只大胆有欲望有整体实力,看起来一身乌亮乌亮头发的狼。可是黑桑早就过世,紫岚独自一人捕获猛兽,到自身养小狼崽,它了解黑桑死前的唯一的心愿便是想变成狼王,但最后沒有变成狼王,紫岚和黑桑在黑桑死前生下了一窝小狼崽,紫岚期待有一只小狼崽能进行黑桑的夙愿,紫岚把狼崽培养成超狼,尽管培养得非常好,可是沒有一只变成狼王。
紫岚先看好的是黑仔,黑仔长出一身黑乎乎的汗毛,目光和黑桑尤其像,紫岚尤其钟爱黑仔,但黑仔最后沒有变成狼王,它被一只金雕啄死。紫岚内心十分悲痛,黑仔去世后,紫岚看好的是蓝魂儿,蓝魂儿因为以前妈妈紫岚钟爱黑仔,沒有尤其的照顾,因此身型柔弱,十分聪明而欠缺狂野。妈妈紫岚为了更好地训炼它的狂野,费了非常大的时间。那年冬天,紫岚隶属的群狼饿的不堪,蓝魂儿由于中了猎手的诡计而死。紫岚失落了,耗费了那么大的时间,不辞辛劳培养着这二只狼崽,結果徒劳。低落了一段时间,不甘的紫岚把专注力迁移到双毛的身上。双毛瘦得的身上的骨骼都看得清,性情也不符狼王的规范。紫岚为了更好地塑造这只将来的狼王,刻意带上双毛和闺女媚媚,到辽阔的草原。那边风景秀丽,花草植物繁茂。为了更好地锻练双毛,紫岚使他做一些佣人该做的事。有一天双毛恼怒的心态暴发了,这恰好是紫岚要想的。紫岚为了更好地塑造双毛使他当上狼王,历经精力,为了更好地双毛的当王铲除了一切阻碍。可是想不到跟现狼王对决时,双毛输了了,被其他狼吞掉了。母狼是不可以变成狼王的,剩余的媚媚不可以塑造成狼王,因此最后沒有一直狼崽变成狼王。
紫岚是一个出色、优异的妈妈,她自控能力坚强不屈,无论实际是多么的的惨忍,她都坚持不懈期待子女变成狼王没舍弃。可是它也是有不太好的地区,做为妈妈,它不应该轴力,并且每一个人都是有自身挑选理想和人生道路的支配权,即便是家人也不可以以爱的名义逼迫儿女。应当让小孩自身去争得,去勤奋获得。紫岚错取决于她停止了子女们各种各样的理想和念头。联络到日常生活,我觉得每一个人有自身的想要做的事,做为父母,不可以把自己的心愿,寄予在子女们的身上,她们能够有自身的念头和分辨,不应该逼迫她们达到自身的私愿。
自然,大家每一个人也都需要有自身的总体目标和愿望,去努力创造,无论是贫困或是富有,无论是丑恶或是好看,都是有有着挑选和完成自身总体目标的支配权。
《狼王梦》读书笔记十五篇
“《狼王梦》读书笔记”的内容都是由本文作者精心搜集和整理而成的。相信很多读者在阅读过这本书后,对其中的情节都会留下深刻的印象。撰写读后感不仅是对作品的感悟和体验的表达,也是对作者的一种尊重和敬意的展示。那么,如何让自己的读后感更富有感染力呢?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请动手收藏起来,以备将来查看!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我读过一本书,叫做《狼王梦》,作者是沈石溪,是篇动物小说,也是令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之一。
这本书的内容讲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一匹公狼黑桑的狼王梦,培育了四匹狼崽,但是最终一无所获,其中一匹小狼黑仔被凶残的金雕吃掉,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小狼黑仔报仇,与金雕同归于尽。第二部分则讲了一匹淘汰警犬大灰进入了马戏团,在马戏团受尽折磨,还被人当成恶狗,有一次马戏团演出的路上,其中两只云豹饥饿难耐,突然冲向坐在车里的人群,这时候大灰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毅然挺身而出拯救正在面临危难的人,与云豹进行殊死搏斗,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并热血洗冤。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原生态,刺破了虚伪的人类社会。
最令我感动的是第二部分讲诉的《狼种》,大灰是一匹狼,却拥有狗的品性,对人类忠心,但在马戏团中却屡遭狗的欺负,主人的嫌弃,令我为大灰打抱不平,但在野外,主人遇到危难,大灰居然挣脱铁链,负伤与云豹搏斗,浑身是血。大灰曾经被次次冷落,但却以德报怨,最终牺牲。
我喜欢这本书。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曾几何时,我爱上了沈石溪所著的动物小说系列。他流畅的文笔,对动物栩栩如生的描绘,都深深吸引着我。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狼王梦》。
一听到狼,人们自然就会与邪恶、狡诈、凶狠等词语联系起来,总之,所有不好的描述都用上了,我也不例外。但读过《狼王梦》之后,我对狼有了另一种看法。
书中主要描绘了一只名叫紫岚的单身母狼,带着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为了孩子们的成长和成才,历尽了千辛万苦,倾注了自己深深的母爱之情。读完《狼王梦》,最让我感动的那一幕,久久出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那就是紫岚为了孩子们的生活,乳汁早已干涸的她,不惜咬破自己的乳房,将血浆送进孩子的嘴中,为了自己的心肝宝贝,她已经没有痛感了。这是怎样的一种爱啊,我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书中还介绍了这只母狼为了培养孩子成为狼王,终生没有再找配偶。一次,其中一个孩子落入了猎人的铁网,紫岚就是咬断自己所有的牙齿,也要把他救出来。为了狼儿们的幸福,紫岚与秃鹰对决,最后在碎石林中与秃鹰同归于尽。
这是母亲高尚的人格,这展现了母亲为了孩子敢于奋斗的精神。对于人类,母爱又何尝不是如此伟大。
在我的生活中,妈妈给予我的爱很多很多。曾记得那年,我因被蚊子咬而患上了外伤型猩红热住院。跟医生交谈完的.妈妈一脸难过,妈妈在心里深深地自责,责怪自己没有好好照顾我,没有重视那个蚊子包。每天,医生都要来给我挤脓,每次挤,我都痛得号啕大哭,而妈妈每次都陪在我身边,安慰我,抚摸我的头,尽量减少我的痛苦。妈妈那时说的话,我至今难以忘怀。她说:“孩子,如果痛苦能转移的话,我希望能让我替你痛!”可见,母爱是多么的无私。生活中许许多多的母爱实例,我数也数不清,我所取得的每一次成功都离不开妈妈的鼓励和支持,妈妈的爱渗透在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对母爱的感受更深,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不论人还是动物,世间的母爱都一样的伟大和无私。母爱无边!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少有人见过狼,大家都认为狼只有凶残的一面,我也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但是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后,知道了一匹真正的狼也是有另一面的,这本书就写出了一匹母狼的生活。
一匹叫“紫岚”的母狼,在风暴中产下四只狼崽,只有三只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想把它们培育成“超狼”,可是命运总是这么残酷,最大的黑仔对环境过于好奇,结果被金雕咬掉,二狼蓝魂儿倒是勇敢,却被藏在羊底下的捕夹给夹住了,最后死在了紫岚的手下。三狼双毛在争夺狼王时,落入了狼群口中。紫岚的梦想就这样落空了,后来,它又用生命保护了五只小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对紫岚的梦想落空而感到失望,它精心培养它的孩子,想要让它们变成新一代的狼王时,让我感受到了极大的母爱。我非常希望媚媚生出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统治整个狼群,让黑桑和紫岚感到骄傲,完成它们的狼王梦。
我们应该像紫岚一样,为梦想付出代价,想要实现梦想,就一定要用实际行动来表现,不能有梦想,而不去实现,在那说说而已,这样,只能说是浪费时间。所以,我们一定不要把时间都用在玩上面,而要为了梦想,努力学习,早一天把梦想实现!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的动作……让我的“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
书本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的,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从一个风华绝代,
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紫岚向人类母亲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个想法,不仅让紫岚失去了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年的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的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这种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我曾经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留下了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内容简介】:
母狼紫岚失去丈夫后在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在与猎狗生死较量过程中分娩,其处境艰难可想而知,但是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了却丈夫黑桑的心愿——坐上狼王的宝座,所以她胜利了,她生下了5个小狼崽(1只母的,4只公的),她要培养未来的狼王。
【好词】:
烈日炎炎 暑气蒸人 热浪炙人 烈日当空 秋高气爽 丹桂飘香
天高云淡 红叶似火 金风送爽 硕果累累 数九寒冬 寒气逼人
冰天雪地 天寒地冻 滴水成冰 鹅毛大雪 粉妆玉砌 冰天雪地
银装素裹 大雪初霁 雪虐风饕 乌云密布 晴空万里 万里无云
碧空如洗 湛蓝如洗 瓢泼大雨 滂沱大雨 暴雨如注 倾盆大雨
花团锦簇 繁花似锦 百花齐放 姹紫嫣红 迎风吐艳 万紫千红
心急如焚
【好句】:
1、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2、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3、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4、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5、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清优淡雅的小溪,奋斗不息,因为浩瀚碧海是它的梦;清新浓艳的鲜花,芬芳四溢,因为满园春色是它的梦;飘逸凌空的白云,淡墨浓彩,因为点缀美丽的晴空是它的梦。梦想,总是能给人以前进的力量,促使我们不断克服困难,走向属于自己的辉煌!前不久,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读完后,我深深的为紫岚的梦想打动了。《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
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这本书也说明了,有了梦想,即使是一头狼也会变得与众不同,令人肃然起敬!在我们这个人的世界里,也要像故事中的紫岚一样,为梦想而奋斗。举世闻名的科学家诺贝尔,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制作出性能更好的炸药,付出了很多,失去了自己的亲弟弟,失去了自己父亲的双腿,但是诺贝尔没有放弃,继续追随梦想,直至成功;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年轻时曾立志将来做美国的一名参议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曾当过收入微薄的小职员……为了实现梦想,他们谁也没有放弃奋斗,于是经历了漫长的等待之后,终于换来了自己的人生辉煌!梦想是用不凋的希望和不灭的向往编制的七色彩虹,它绚丽辉煌。
梦想是用点点滴滴的爱汇成的翅膀,他平凡伟大,梦想是用意志的血滴和拼搏的汗水酿成的琼浆,它历久弥香。经过不断的追逐自己美好的梦想,小溪成为浩瀚碧海;清新浓艳的鲜花变得春色满园;飘逸凌空的白云也为美丽的晴空而点缀。《狼王梦》告诉我们,心中有愿望一定要去闯,努力实现最初的梦想,哪怕前方的路会充满坎坷,但为梦想而拼搏的人会永不言败从哪里跌倒就会从哪里爬起来,所以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母狼紫岚的老公黑嗓被野猪的长牙穿透了胸口。从此紫岚便怀着继承黑嗓的心来抚养孩子,再一次盗猎的晚上,紫岚被大白狗踢了一下肚子,将五只小狼崽早产了下来,大白狗发现了破绽,于是紫岚就进行了生死拼搏,最后以胜利告终。
《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于是,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可是梦中就是梦。她的幼儿也陆续死去了: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样,狼又不是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到的猎物给她吃?难道这也是伟大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起来……一想到这里,矛盾的心理化成一种愉快的心情。原来母爱可以是多面表达的。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接受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狼王梦,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了两行属于母亲再悲伤的泪花……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有一只狼叫做紫岚,她的老公死了,她老公的梦想是当上狼王,可是不小心死掉了,正好这时紫岚怀孕了,她想自己的丈夫不能完成这个梦想的话,就让自己的儿子完成这个梦想,然后她就专门培养一个,那个死了在培养下一个,死了在培养下一个。
我看完了这本书大吃一惊,我说道,不会吧,还有这样培养孩子,培养狼也一样,不可能哪个厉害就培养谁,要每人都有平均的奶量,假如你的一个死了,那之前不是白白浪费了吗?我完全不赞同这种教育孩子的方法。
狼王梦
我最喜欢改变蓝魂儿的命运,因为他死的太惨了,竟然被自己的妈妈给咬死了,而且他妈妈还把他的一半身子扯下来,给他做埋葬,如果他不被猎人的架子夹到,也就不会回不去,也就不会被咬死,我当时很吃惊为什么要咬死自己的儿子,后来才知道猎人抓到猎物是折磨死动物的,紫岚这样就是想让他死的痛快点,如果不要被猎人的夹子夹到,就不会死,可能蓝魂儿就会变成狼王。
现在有很多爸爸妈妈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明星,可是他们没想过,自己被关到屋子里学习是什么感受。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终于在暑假结束之前,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动物,因此,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和成长。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长大后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0)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紫岚是一个伟大和负责的好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成为不可一世的狼王,不仅被她的孩子双毛撞瘸了腿,只能用三条腿走路,而且自己的牙弄掉几颗了,害的.自己提前衰老。可是,这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白费力气。三个刚刚成年的小公狼个个都不幸的遭遇了杀身之祸。
紫岚首先培育长子黑仔。有一次年幼无知的黑仔趁妈妈出去打猎的时间,竟然不呆在洞里,跑出来玩耍。打猎回来的妈妈却嘉奖了他整一头动物,表明是纵容他去外面玩耍。黑仔经历过这一次,更加大胆了,开始追逐小型食草动物。导致被金雕发现杀死了。第二只蓝魂儿追杀小牛没能冲在第一个,结果被紫岚又是踢又是咬。蓝魂儿就每次发现猎物都冲在第一个。在一次冲锋过于冲动,中了恶毒猎人的计谋,被铁板夹住腰斩断。第三只名叫双毛,他生性软弱,不过紫岚教育的野心勃勃。在一次王位争夺战当中,双毛把现任狼王打的节节退败,由于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最终还是被唤起了内心深处的软弱,败在狼王的手下。成为狼群的晚餐。双毛、蓝魂儿、黑仔本来可以安家立业,享受家人之间的的幸福,却被强迫当狼王,到头来还不是无意落败,也牵连到紫岚。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1)
梦,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可能会对他不顾一屑,也可能因它而燃烧起熊熊斗志,为他终身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
“嗷——嗷——”一声声凄惨而荒凉的嚎叫,令人毛骨悚然,在黑夜中一双双眼睛泛着可怕的亮光,伸着利爪向你走来……看到以上的情景,你一定知道是什么动物——狼。这是一个卑鄙、狡猾、残忍以及阴险的代名词。可是有一本书却彻底让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是什么书会有这么大的魔力呢?那就是沈石溪叔叔写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
在富饶的草原上有一匹孤独的狼。它一生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了却她的伴侣黑桑的遗愿,将一只狼崽培育成狼王。可是刚生的狼崽就死了一只,其余三只都一次死掉:黑仔因胆大而被金雕吃了;蓝魂儿被兽夹捉住活剥了狼皮;双毛在争霸狼王时死于众狼之口。还有一只母狼媚媚抢走了她的新伴侣——卡鲁鲁,还生了孩子,不幸的是被金雕所视,紫岚为媚媚的狼崽跟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愿你与你的四个狼宝宝和黑桑在天国狂奔吧,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2)
在我们班,好书总会被疯抢,《狼王梦》就是其中一本。今年暑假,我再次拿起这本书细细品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母狼紫岚了,它那伟大的让我感动。她在培养第一只狼崽的时候,为了不让狼崽退化成狗仔,控制的,无缘无故地使劲打什么错也没犯的狼崽,就是为了让他以后能在山里独自生存,真是良苦啊!她在培养第二只狼崽的时候,看到狼崽在和比他大的幼狼抢羊肉时,不敢去争,紫岚就把他打得脑门出血,只能睡在石洞外面,但是第二天,他又和那只幼狼抢羊肉时,那只幼狼咬掉他的一只耳朵,他就扭头咬掉幼狼的尾巴。紫岚的起了作用,让狼崽恢复了强烈的自尊心和贪婪的本性。第三只狼崽失败后,剩下的就是那只小母狼,发现小母狼爱上了狼群最没出息的那只公狼后,她亲自去那只公狼的窝里,把他咬死了,并将钟情的大公狼让给了小母狼。在石洞被金雕发现的时候,紫岚装作老得走不动的母狼,引开了金雕,保证小母狼的安全,自己却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是一个伟大的,她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们的健康,因为她知道,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自己不能他们一辈子,他们必须学会自我,所以,她就尽自己所能,培养训练孩子们,直至牺牲自己的。其实,伟大的母爱不仅存在于动物界,也存在于人类。我的妈妈要求我每天跳绳,玩电脑必须控制时间,我一直很不情愿,现在想想,这也是妈妈的良苦啊,她是为了我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适应将来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这样要求的呀!“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应该永远铭记妈妈的恩情!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3)
以前我总是认为,狼是一种血腥、残暴而又冷酷的动物,对它有一种深深的厌恶感。我读完《狼王梦》后,对狼有了新的诠释。紫岚,是一匹漂亮的母狼,更是一位因奉献而美丽的母亲。她为了培养儿女,不惜放弃自己的幸福;她为了让孩子们拥有强健的体魄,代替狼爸训练他们捕猎、给予他们的食物;为了使她的狼儿们成为“狼王”,她创造一切机会让他们成长,甚至献出了自己的一条腿……
可惜命运多厄,紫岚在培养黑仔的时候,光顾着提高它的捕猎技巧而忽视了天空中的危险,导致优秀的黑仔惨遭金雕毒手。紫岚容不及多想,便马上开始栽培蓝魂儿。黑仔得宠时期,蓝魂儿积压了大量委屈。在愤怒、嫉妒和欲望的驱使以及母亲的教唆下,他的野心不断膨胀。很快,他就成了幼狼之中的“领头狼”。蓝魂儿忘乎所以、狂妄自大,没有集体观念。自负的蓝魂儿经常贸然行动,最终死在猎人的捕兽夹下。无奈,紫岚只好培养奴性十足的双手,可他狼的尊严早已荡然无存,已经退化成了一条连狗都不如的动物。骨子里浸满了卑贱低下,最后因为懦弱死在了群狼口中。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前仆后继地死去,紫岚绝望了。就在这时,杀害儿子的凶手——“金雕”出现了。仇恨再度燃起了生命之火,她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与仇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死扫除障碍,填平了狼孙们通向狼王宝座的道路。
紫岚的梦,是一个美好的梦,她用一生来谱写梦想的乐章。从满怀希冀到失望,从失望到彻底绝望,如此艰辛只捞得一个死亡的结局。怎不叫人心寒?怎不叫人哀伤?紫岚死前留下的两滴泪,是望子成龙又恨铁不成钢的泪;是包含绝望而又无限憧憬的泪;是刚毅果敢而又欣慰满足的泪。这泪水,是母爱的凝结啊!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4)
家长的期望---读《狼王梦》有感
母狼紫岚的丈夫公狼黑桑快要成为狼王的时候,被野猪杀死了,紫岚为了圆她的狼王梦,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培养小狼成为狼王的梦想,可是梦想破灭了,它的孩子都在快要登上狼王宝座的时候,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唯一的母狼媚媚已成家立业,也要当狼妈妈的时候,紫岚见那只夺去她的孩子黑仔的生命的金雕在媚媚洞口徘徊,紫岚把它的狼王梦继托在它的狼孙身上,于是紫岚便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母狼紫岚这样的行为也是现代各个家庭的父母的行为,把自己不能实现的愿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让孩子来实现他们不能实现的愿望。一旦孩子的成绩不理想或不在前十、前五、前三,那回到家就是要吃棍子了。所以在考完事后孩子都会祈祷不要回家又要吃棍子了。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都把自己孩子的成绩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一旦自己的孩子成绩不好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便会气急败坏拿棍子就打,这就是孩子考试过后的怕。我觉得在我们中国至少有一大半的家庭是把自己孩子的成绩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就比如有一次我的一个科学考试考得不是很好,回到家的不是父母的一一教导,而是一大把的批评、责骂和挨打。父母都是把孩子的好成绩告诉给别人,一旦别人问成绩如果是不理想的那他们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那样会很没面子,就开始逃避问题。在这不理想的成绩知道后他们都会狠狠地批评、责骂和挨打自己的孩子。而挨打后孩子都会恨自己的父母,而对他们也就痛恨一分。也导致孩子会不听话。
可是,我们也不能因为这样,就痛恨自己的父母和老师,因为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我们,就像紫岚一样,它用自己无私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又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的爱子的精神一样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我们痛恨自己的父母和老师而应该感谢他们为我们的付出。
所以就让我们对父母和老师说声“谢谢”。而感谢他们为我们的付出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5)
母爱像冬日的阳光,温暖着孩子的心灵;母爱像春雨,滋润着我们成长;母亲像黑夜里的路灯,照亮前进的道路。在书海的世界,谁最有母爱?当然是母狼紫岚,她是沈石溪著名动物长篇小说《狼王梦》中的“女主角。”她愿意牺牲自己的一生来培养小狼成为狼王,结果所有的公狼仔为此丧命了,只剩下女儿媚媚。后来,紫岚为了不让媚媚承受丧子之痛,她跟老雕斗智斗勇,最后同归于尽。
我觉得其中最感人的一篇是“断魂捕兽夹”里面讲的是紫岚想把落入捕兽夹的蓝魂儿救出来,用尽了全部办法,用牙咬弹簧,咬插销,固定链,牙齿掉了四颗,咬得满嘴都是血。就在它绝望的时候,它假装镇定,伸出温热的狼舌在蓝魂儿眼脸、鼻梁、和唇吻间来回舔着,动作平稳有力,只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入猎人的手中。紫岚忍着痛,把蓝魂儿分成了几段,埋在了雪里。
看完此书,我被紫岚伟大的母爱感动得热泪盈眶,狼是如此,人也是如此。从小到大,我的妈妈除了工作,就是照顾我。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休息的时间,看着那弱小的身影,我流下了眼泪。记得有一次,因为腿痛而住医院,在医院整整住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她总是细心并耐心照顾我,弱小的她抱着几十斤的我东奔西跑。
我真是个幸福的孩子。妈妈爱我们,我们应该用实际行动回报。母爱是伟大的。
小王子读书笔记
一篇高质量的作品读后感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读完一本书,许多读者都会被其中的情节和思想所触动。所以在写读后感时,不能只凭主观印象进行片面评价,而需要对作品进行全面评价。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综合了大量信息并整理出了这篇“小王子读书笔记”。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
《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这本书就如水一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合上这本书,小王子天真无邪的话语时时萦绕在我的耳畔。狐狸说的没错,只有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感情和友谊,才能够承担起爱的责任。
六年前的撒哈拉大沙漠中,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的“我”意外结识了来自B612小行星的小王子,和他一起度过了一段梦幻般、甜蜜的时光,在这短短的一周里,“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许多,感悟了众多人生的哲理,最终,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自己的星球,那个只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的星球。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心碎的故事啊!小王子为了能够得到心爱的玫瑰花的原谅,不惜生命的代价,一心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为她遮风挡雨,这是爱的责任,虽然她的态度很傲慢,但小王子依然爱着她,完全沉浸在她那美的光彩里,不禁脱口赞叹说:“你真美呀!”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虽然她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爱说谎,导致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但是这朵玫瑰花在他的心中是那么的重要,因为她对于小王子来说是唯一的、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曾经驯服过她,因为他要对她的爱的责任负责!
“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用眼睛是看不见事物的本质的。”在生活中,只要我们用心灵去发现,处处都有感人的故事。在下雨天,母亲宁愿自己淋着,也不会让孩子着湿;在烈日下,父亲不论路途多么遥远,也一定要将遮阳伞送到孩子手中;在寒雪里,父亲毅然挡在孩子面前,把自己能保暖的衣物给孩子穿,也不会让孩子脸色通红……难道这些事在我们的眼里就是那么的微不足道、理所当然吗?不,不是的,假如我们能用心灵去体会父母对我们的爱,你还会对这些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吗?或许这样,结果就截然不同了。
爱的责任,让父母少费一些心思,多一点休息;爱的责任,让朋友之间多一点信任,少一份争吵;爱的责任,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份舒适,多一些温暖。爱的责任,一个每一个人都应当做到、承担的,这是要靠我们大家一起用心灵之间彼此的感情和友情来承担的。
水对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人也是有益处的,就像《小王子》这本书对心灵也是有益处的,能够清澈心灵。爱的责任,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爱的、爱的责任负责。用心灵去洞察事物的本质,这是狐狸给我们的启示,其实这也是《小王子》留给我们的启示——爱的责任。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2
春节那天妈妈送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童话书。妈妈对我说:“孩子,妈妈希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净的心。”我很纳闷,小王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所以我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是一本大人小孩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
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的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许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小王子在沙漠中见到了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他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净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他,他也永远会记得他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妈妈还告诉我,这里面的好多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点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原来大人们也会做很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做什么都是正确的,所以就像妈妈说的那样,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一颗纯净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3
B612星球上,西边,太阳第20次落下,小王子痴痴的望着玻璃罩里的玫瑰花骄傲的,美丽的玫瑰花。他完全忘记了,在一颗叫地球的星球上,他还拥有着一只被他驯服过并且同样美丽的狐狸
《小王子》这本书,我读了不下四遍。小学时读过中文简订版的,觉得新奇有趣,小小的盒子竟有一只羊呢;中学时读过中文带插画版的,觉得淡淡的忧伤,对着文中“大人们从来不会过问你好朋友的长相、性格,他们总是对数字关心”拼命点头;大学时又读了一遍英文版,还有书评,这时,我看到了爱情。
小王子是爱玫瑰花的,这种爱,唯一,炽烈却小心翼翼。他说:“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玫瑰花对于他来说,是需要保护需要爱护的柔弱,就算它有刺,他也觉得它可怜极了。陷在爱里的人大都如此吧,全心全意地爱护她,却又诚惶诚恐担心还不够好。爱情也都如此吧,烦恼却美丽。我羡慕玫瑰花,因为面对着地球上5000朵玫瑰花,小王子会说:“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
驯服里的爱情,我属于你,可是你,却不一定属于我。一直都觉得,从一个人身上学习如何去怜惜另一个人真是残忍。在地球上的邂逅,让狐狸找到了归属,却让小王子坚定了他对玫瑰花的爱意。“麦田和我毫不相干,真令人沮丧。不过,你有金黄色的头发。想想看,如果你驯服了我,那该有多好啊!小麦也是金黄色的,那会使我想起你。我会喜欢听麦田里的风声”小狐狸的爱情,忠诚,温柔善解人意,我感动了。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人,可以让你因为他觉得世界如此美丽,这该是多动人多正能量的事情。
结局是,玫瑰花拥有着小王子唯一的爱情。或许世界上的人都如此,万般温柔也留不住那颗想要追求冷艳红玫瑰的心,小王子也一样。不过无论是玫瑰花、小王子还是狐狸,至始至终和忠诚都是爱情最美丽的样子。
《小王子》,读过它的人都知道,它是童心,是欢愉,是纯真。在我看来,它就好像一棵树,静静待在那里,不悲不喜;时光过后,等你带着一身的荣耀或疲惫回来看时,才发现,原来那个世界里早有你要的一切。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4
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性格,有的人比较幽默,有的人比较踏实,有的人比较调皮……而书中的小王子很喜欢冒险。
书中的小王子在各个星球上游玩,发现了骄傲自大的国王,虚荣的人,爱喝酒的人……这不禁让小王子感慨“大人的世界真奇怪”。我跟着小王子一起游历六个星球,感觉大人的世界我们小孩永远都不懂。
小孩是那么天真,我们每人都曾是小孩,都有一颗天真的心。在长大的同时,在心里越来越虚伪。像六个星球上的人一样,在生活中变得麻木。可是文中的小王子永远都是天真的,他热爱自己的玫瑰,即使在地球上有一花园的玫瑰,可是他却对花园里的玫瑰花说:“她比你们全部加起来还重要。”正是这样,小王子才跟着玫瑰花聊天,一起玩。
他跟狐狸交了朋友,狐狸跟他说过,如果他驯服了狐狸,他们就都彼此独一无二了。最后,小王子驯服了狐狸,他们像朋友一样友好,这也使我感触很深,他们的感情很单纯,永不会破灭。狐狸也叫了小王子要对人有好坏之分,小王子要离开时,他们还念念不舍呢。
读完《小王子》,我认为不要因为外在的东西而忽略本质,生活的意义就是一步步踏踏实实地走下去。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5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王子》。
《小王子》一位名叫安东尼·德·埃克絮佩里的作家,也是飞行家的人在1943年写的,该书至今全球发行量已达五亿册,被誉为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最佳书籍。作家透过小王子的经历,阐述了对社会上不同类型的大人的看法和批评,提出了一些发人深思的问题。
《小王子》是以儿童的角度看待世界,那是多么天真、幼稚、可爱又纯洁、真诚。在现实生活中,大人们整天忙忙碌碌,陈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可越是如此,越体验到人生好处的虚无。读了一遍《小王子》就像在清水中洗了一个澡一般心有重新变得剔透明亮了。
小王子以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和愚妄,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的命运。小王子在自己的遍历世界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原先自己从未明白的世界,但是,他却遗失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每个人都是一样,当我们开始寻找,就已经失去,而人们却没有珍惜当下,没有珍惜寻找中的每一个此刻。
这本书对真善美予以热情讴歌,使我回味无穷、念念不忘,还能使那些已被污染的灵魂得到洗涤,去重温失去的天真和感动。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6
宇宙飞船穿过浩淼无垠的太空,璀璨的星河中,一颗不起眼的行星上,生长着一株沾着泪珠的玫瑰,她的脸上染着淡淡的忧伤,娇艳的花蕊不住地叹息,花香萦绕,却带着幽幽哀愁,伴着无比的眷恋。那个自己爱过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脑海中回响道,那藏在记忆深处的,依旧是那段最珍贵的时光。
玫瑰闯入了她的主人小王子的世界,这个孤独的男孩藏蕴着人类最初最纯净的心,他喜欢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四十三次的日落,他喜欢用好奇去观赏这个世界,他的爱是最纯净的,对玫瑰有着永久的挂恋。但小王子却与玫瑰闹了别扭,离开玫瑰。带着最初始最纯净的心,小王子开始了奇妙的旅行,正如小孩子一样,当他满怀欣喜地去面对其他星球的人们时,却对那些所谓追逐梦想不断工作的大人们感到晦涩难懂,人们往往是事与愿违吧,为了所谓梦想的东西追逐,却忘记自己的那份初心,这往往就是那些不可理喻的大人的所做所为吧。
小王子到达的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生活的地方,他在那里遇见了一只狐狸,并且在狐狸的'要求下驯服了狐狸,狐狸认为被驯服之后一定会感受到快乐,也对小王子爱屋及乌,喜欢那被风拂过的麦浪。
小王子在狐狸的话中学会了爱的独一无二,于是想起了那颗行星上的玫瑰,他告诉狐狸自己必须要对爱付出责任,我想,这时狐狸心中一定会感到些许不舍与失落吧,人也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伤害了他人,而他人的心绪只能由自己去承担,成为永恒不可擦去的那抹痕迹。虽然心有所伤,但狐狸仍然在分别时吧真理告诉了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可是小王子在探求玫瑰的路上,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回到那颗星球上了,他徘徊在降临于地球的地方,对那独一无二的玫瑰感到无穷无尽的思恋,他最终因为思恋而找到了毒蛇让毒蛇用毒液将自己毒死,让笨重的身体留在地球上,灵魂去寻找那玫瑰。故事的结尾是小王子无力地倒在沙漠里,无声无息,如石沉大海。
这本被誉为“成人童话”的小说叩击我那紧锁的心弦,四散的哲理蕴含其中。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7
关于那朵花儿。其实一开始我并不是很喜欢她,那么弱不禁风,为了引起小王子的注意甚至不停的咳嗽。可是后来那至玫瑰花她变了,变得懂爱一个人应该如何做。本来的她自己知道并且也清楚,她并没有那么弱不禁风,她想要的只是获得更多的小王子对她的关注和留恋和专一的爱 。她宁可把自己关在玻璃罩子里,隔绝与外界世界的交流,一心一意只想着她的爱情,把爱情当成她一生的全部。她让小王子总用一个玻璃罩子把她与外界隔离起来,成为小王子的唯一。直到小王子离开的时候,她才突然意识到,爱可以用另一种方式,他们之间谁都没有先学会如何真正爱一个人。她的幡然醒悟让她主动对小王子说:“拿掉玻璃罩子吧。我再不需要它了。”小王子走的那天起,玫瑰花虽然失去了她心中唯一的挚爱,但她认为她是一朵勇敢的花,她可以独自承受那些眼泪,让小王子快乐。她还有更多的像风、蝴蝶等朋友呢。 同时小王子对玫瑰花的感情存在着对爱的怀疑。却让狐狸将他点醒,“使之驯服的东西,那你对他就有责任了。”她放手给你自由甚至那些自私的表现都是因为她爱你,深爱着你。她爱你,所以希望你能对她专一,能对她负责,甚至最后给你自由。小王子这才醒悟,他对
玫瑰花是思念的,由于他对玫瑰付出的过程中,他也投入了心,投入了深深的感情,用心体会才感受到。很多时候,我们生命中,总会容易被自己的主观感情所侵扰,而做出一些不理性的判断和思考,表现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如果我们当时可以用心慢慢的感受一次,那么那些错过的人、事,一时的美好的时光,错过的应由自己掌握的命运就不会变成遗憾了。还好最后小王子懂得了这个道理,就像他最后对地球上成千上万的玫瑰说的那段话:“尽管那朵玫瑰看起来和你们一样,但对我来说,却比千百朵花儿都重要,因为我每天为她浇水,为她罩上玻璃罩,为她挡上屏风,为她杀死毛毛虫,还因为我每天倾听她的话语,不管是些抱怨,还是自夸,甚至就是沉默,一切只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很想知道那朵玫瑰花的结局是怎样,她是不是会在等小王子回去,在她睡觉之前,等小王子为她细心的盖上玻璃罩。或者是她去了别的星球,痴心地寻找她的小王子。更或是,她没有等到小王子回去,就化作了五亿颗星星中的一颗,和小王子挂在同一个夜空,当我们推开窗望向夜空的时候,他们便一起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有人说这是一本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书。有时候,停下我们忙碌的心,试着从周围那些孩子们的眼光出发,从最本质的角度来看待这个世界,也许我们活的都会简单纯净一些,我们的心也不会如此疲惫了。“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我们曾经都是会为了捡到一块美丽的贝壳而发笑,为了遗失一支蜡笔而哭泣,也为了穿到一件自己选中的衣服而开心的孩子。我们不会因为今天的阳光没有正好,今天的月亮没有放光,甚至今天的小河里没有小鱼或者今天的小草上没有开花而不开心,记得吗,我们童年的世界里,只要有我们的微笑和纯真的心在,甚至我们可以让整个世界都快乐又明亮起来。
小王子说:回家的路途太遥远了,我不能带着这副躯壳,因为它太重了。我们听着要落泪了,他却安慰我们说:“你没有必要为了老旧的躯壳而哀伤。”
不知道最后那朵玫瑰花的结局怎样,是不是还在等着小王子回去,等着小王子为她细心的盖上玻璃罩。还是她已经去往别的星球,寻找另一个她的小王子,当小王子回去时她已不在。一如我们的人生,不懂珍惜而不断寻找,其实寻找的同时,已经在失去。当一无所有才发现其中拥有的爱的美好,一切已经太迟无法回到最初的原点。
最后的最后,我们的小王子和作者安托万最后的结局一样,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不知去向何处。带着神秘,带着他们的各自心中的梦朝着他们的目的地消逝。伴随着他们的还有我们心中的那丝纯真,那丝不舍。说再见的时候,我们都不快乐。不过还记得最后作者说的那句话么“仔细看看这幅风景图吧,记住这个地方,如果有一天你们去非洲沙漠旅行,你们要能把它辨认出来,如果你们有可能经过那里,那么,我请求你们,别走得太匆忙,就在那
颗星星底下待上一会儿吧!这时,如果有个孩子朝你们走来,如果他笑了,如果他有一头金发,如果你们问他问题他不回答,那么,你们肯定能想到他是谁。那就请你们行个好!别让我那么伤心,赶快写信告诉我:他回来了??”
这是一个淡淡的故事,关于爱的纯净淡雅的故事,关于思念的认真忧伤而又不留痕迹的故事。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8
一部送给所有大人的童话书,没错,他就是《小王子》。这本书明快清晰的笔调,让人感到温暖,同时也感触良多,会触碰到心中的那份伤感。
《小王子》讲述了小王子因为玫瑰花儿去旅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自以为是,但有些理智的国王;爱慕虚荣,希望别人都崇拜自己的人,可怜而且可悲的酒鬼;不明所以,自以为是,云里雾里的企业家;忠实,但不懂变通死守命令的点灯人;不愿亲身尝试,所以一无所知的地理学家。
其实这就是大多数大人的缩影,这些人呢,他们在快车里拥挤,却不知道要寻找什么?这些人呢,他们忙忙碌碌,来回转圈!只有孩子知道他们在寻找什么?会为了花费了时间的布娃娃而伤心流泪。可每个大人都是曾经的孩子,他们也幼稚过童真过,并且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过。
可为什么,为什么当他们被岁月的积尘所掩盖后,终日忙忙碌碌,毫无目的,行尸走肉。在繁华的都市中变得物质,金钱。忘记了,他们最初的目的不愿意满足于现在的境况,不会为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而满足。用金钱物质来衡量许多。
用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这类的陈词滥调,来打消小孩子的奇思妙想,却不知只要花时间用心再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很多时候,我们认为是实际性的东西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其实不然,很多实质性的东西都是你自己看不见的。经过岁月变迁,沧海桑田,那些物质性的东西,早已被粉碎的颗粒无剩留下的往往都是友情,亲情,这样看似虚无,但却最实际的东西。因为以为你的东西付出了时间,所以他在你心中还变成了最珍贵的,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真实的感情的交流,我知道物质和金钱或许可以消除身体上的饥饿,但却永远弥补不了感情的空虚,我们可以过的清贫,但却不能没有朋友,家人,师长。
我们可以和朋友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却不能和金钱谈心。我们可以抛弃那些物质浮华,但却不能忘记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
《小王子》这本书让人明白粗茶淡饭,平平淡淡的幸福。在金钱的世界里寻找感情的交流。走的再远,也别忘了看看自己走过的脚印,看看父母,看看家人,在遥远的路上,请别忘记自己的初心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9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觉得这本书挺有意思,内容还是很吸引人的。
《小王子》这本书所讲述的是一个美丽的伤感故事,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位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儿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
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
他在各星球中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掌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疏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小王子结识了狐狸,同狐狸建立了友谊,也从狐狸那里学到了人生的真谛。他决定回到他的玫瑰那里去。但是他的躯壳是难以带走的,于是他决定求助于那条三十秒中内就能致人于死地的毒蛇……但最后还是被那条蛇咬死了。
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0
假期里我读了第二遍《小王子》,读完这次比上一次多了一些感悟,受到了更多的教育。
小王子是个外星球的人,也是一个自强的小人儿。他虽然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任何亲人,得不到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但他很独立,他虽然是一个小人儿,但他却有一个美丽的星球和充实的生活。我还真羡慕和敬佩这个小人的独立自主能力。
小王子虽小,而他却又一个远大的理想——环游整个星球!想想我自己十岁时才第一次自己去坐公共汽车。和他比起来我还真不如他的大胆。
小王子开始出发了,首先遇到的是宇宙国王。经过两人的聊话,小王子说了国王的种种自私并提了很多意见。小王子可真行,我上课有时还没勇气举手发言呢,不敢 与老师沟通。接下来小王子去了一个酒鬼星球,那里满地的酒瓶,简直无法下脚,所以他就马上离开了。他又去了很多星球,其中最有意义的要数不停吹灯、点灯的 星球了。那里的人虽然每天能看到几百次的日出日落,但他并不快乐。因为他没有休息的时间,连眨眼都不能。
环游过后,小王子所看到的这一切,又回想自己的生活,感觉自己很知足,他觉得自己比其他星球的人要幸福的多。我看了《小王子》,我感觉我的生活要比小王子还幸福,还要多姿多彩,我很感谢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其他关心我的人。
虽然小王子只是一个虚构人物,但我相信我经过不懈努力也一定会像小王子那样有理想,有勇气,有胆量。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1
星空之所以美丽,也许就是因为在星空的某个角落曾有过一朵属于自己的玫瑰。
可能每个人都能读出不同的味道,对于孩子来说它可能是一本奇思妙想的童话,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它渐渐变得忧郁,沉闷。缓缓地,锐利地刺破了自己对的谎言——成长的背后隐藏着的。这是我再次读《小王子》的感受。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生长在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了甜蜜与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凝望着希望总是能使人摆脱孤独与寂寞的束缚,即使它可能并不存在。
小王子相信着沙漠中藏着水井,因而不断前行遇到导师。时不时夜晚抬头凝着自己的星星与自己的玫瑰,因而没有忘却他没法释怀的情感。而在最后,他回去了,回到自己后知后觉的爱中。
我们总是忘记珍惜当下的美好,不懂得去握紧这份责任,偶尔感受一下追悔莫及和“活在当下的美好”。但人总会犯错,谁能保证自己一生都不会犯不同一个错误。责任与珍惜,希望与努力,这也许就是我从这篇略感悲伤的小说中收获的吧。因为有责任,才期盼去珍惜;因为有希望才值得去努力。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在平日里的生活中,我们需要接触到很多不同的祝福语言,祝福语阐述了人们对他人的一个美好祝愿。愿健康幸运围绕!你知道怎么写祝福语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1】
王菲唱“有生之年 狭路相逢 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颇有种宿命式的伤感。掌心的纹线素来被当成关于命运的指示,当然也不过信者有之。中国的路线,倒是更多强调人力的伟大,单单从一部部大团圆收场喜剧就可略见端倪,好人没好报是要六月飘雪的。
而说起命运的强大,似乎没有哪部作品比《俄狄浦斯王》更经典,发挥得更淋漓尽致了。“如果真的注定是悲剧,无论怎样的意志也不会逆转结局,这就是生活。如果允许发挥意志,却注定般地走上了悲剧的结局,这就是宿命。”在一位朋友的博客里看见的这段话,窃以为用来形容俄狄浦斯的命运再恰当不过。
阅读作品时,我们无不为俄狄浦斯的英雄形象啧啧称道,他英勇智慧,求真务实,诚实且有责任心。然而最致命的是他拥有常人无法匹敌的自由意志,不肯屈就命运的抗争精神。
为什么要把这些普通人追求的罕见品质说成最致命的?
因为正是如此强大不屈的意志,一步步推动着他悲剧命运的前行,给站在所有荣耀权力幸福顶端的他,华丽丽浇下一盆冷水,然后狠狠推下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说起可怜来,俄狄浦斯倒也不见得就真那么衰。至少生命里是有过几次逆转,遇见过几个贵人的。第一次,他被铁丝穿过脚踵弃之荒野,因为一个预言而首次遭受人生如此大劫的他像白雪公主一样,幸运得碰见了不忍下手的执行命令的牧羊人,于是得以逃过一劫保住了小命。第二次,他比白雪公主更好运,撞见的不是只有七张小破床的七个小矮人,而是辗转从忒拜城执行牧羊人手里到了科任托斯牧羊人家里最后竟兜了一圈被科任托斯国王玻吕玻斯收养又做回了王子。故事一直到这里,话说走霉运路线的俄狄浦斯总是人品大爆发,虽年幼无法抗争总算也连连过关,被动接受着生命的祝福。只不过在结局看来,这样的恩赐也不过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命运的捉弄戏剧欲。
而其后,似乎更多的出于他想要对自己命运的强势掌控,却让悲剧发展更加迅猛。他离乡背井(对于当时不知道实情的他而言),为了一个再现的预言,用自认为远离就可避免的方式去抗争。似是力的相互作用一般,用越是大的力气去抵触便越是狠狠得撞上。离城的路上便实践了预言里弑父这一环节。而后来到忒拜城了狮身人面女妖斯芬克斯之谜,铲除了为害忒拜人的妖魔,被拥戴为王,并依例娶了前王遗孀伊俄卡斯武,以为终于逃脱命运,在另一个新的地方大展宏图,开始新的生活了,结果兜兜转转不过还是在命运安排里。至此,预言一一应验,而当事人仍不自知。
假如没有天意人情的配合,俄狄浦斯在预言出现的第一刻就该被亲生父亲亲手结果而不只是被废了脚,就不该遇上偏偏不忍心的牧羊人,就不该还被国王收养,就不该在另一次预言面前选择离开科任托斯回到忒拜城。
静待岁月,任命运掌纹缓缓而去,不知又会有怎样的情节。
前半部分预言的应验,有人力外的某些灵异力量的推动,更多的是主角专属的英雄主义光环相助。后半部分,就不得不提那句“难得糊涂”了。这里,对真相的追逐,终于将俄狄浦斯的高尚推到了最高的一个点上,然而同也正是他风生水起人生的峰回路转。所谓无知者无畏,如果他不是英雄,不是有那么多英雄情节的规规矩矩,非要不顾周遭的倾力劝告而对真相一究到底,实践了的预言又能奈他何。话说有这个如果,不如说如果他一开始就倒霉到底死掉了,也就没有后面的悲不悲的了。所以说,这种如果式的感慨还真是毫无建设性的。
最后,承命运的戏剧化,如此一个看似完美的好男人,一无所有,半生潦倒。只不过,悲剧是命运的,走过的路却是自己的。站在重在参与的角度来说,一出生就应该死去的那个他和走了这么一段坎坷荣耀路途的那个他,我还真不能断言哪个更悲剧。幸不幸福,观众大多喜好以结局来定。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幸福得生活在一起了,是喜剧;结尾,俄狄浦斯失去妻儿,被夺去英雄光环,自残双眼自我放逐,得此下场,是悲。而其实,将人生长度分成三段,成长段,发展段,收尾段。难免,他走了这么一大圈,又回到了原始的结局,但是他站立的高度与一直站在结局等着一成不变的人,又不是一个水准的。
不知道这样讲是不是越说越乱,或许又要扯到类似价值观的问题,不过就个人而言,悲则悲矣,却是值得的。真要去谴责命运的玩弄心思,它也不过是看底下人类如何挣扎负隅顽抗却不知前局已定,终不能幸免,玩得是人类面对安排命定内容的无奈、愤恨、不甘情绪。逆来顺受的人,没意思。不气不怒,不将所谓的不公放在心尖看得有所谓的人,似乎还可以惹起命运被反玩弄的不服和气馁。
如此说来,还是静待岁月吧。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2】
如果真的注定是杯具,无论怎样的意志也不会逆转结局,这就是生活。如果允许发挥意志,却注定般地走上了杯具的结局,这就是宿命。
古希腊杯具往往被人们称为“命运杯具”。所谓“命运杯具”是指主人公的自由意志同命运对抗,其结局则是他无法逃脱命运的罗网而归于毁灭。
自由意志与命运的冲突,向来被认为是古希腊杯具的主旋律,古希腊三大杯具家都涉及到了自由意志与命运冲突的主题。而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正是体现这种命运造成杯具的经典作品,剧中俄狄浦斯的杯具就缘于其无法逃脱的命运罗网。
俄狄浦斯王的神话是人类从杀父娶母引向禁忌这一礼貌进程的反映与折射,他为了种族而走向毁灭。刺瞎双眼放逐是他自我的选取,也非他的选取,或者说命运由不得他选取。俄狄浦斯知与不知的杯具在表现命运不可抗拒性的同时,也表现了对命运不合理性的谴责。
俄狄浦斯聪明、诚实、正直、勇敢,他勇于向不合理的命运挑战,与之抗争。但是,命运却注定这样一个优秀人物成为罪人,他要承担前人的罪过,受到厄运的惩罚,其实这一切都是命运的捉弄和俄狄浦斯自我的意志所造成的。
我们来看俄狄浦斯的命运:出生后三天,他就被铁丝穿过脚踵然后弃于荒野,只是由于执行命令的牧人起了怜惜之心,把他送给科任托斯的牧人,才大难不死。他日后成为科任托斯国王玻吕玻斯的养子,成人后因从神谕中得知自我必将杀父娶母的命运,于是离开“父母”所在的科任托斯,向真正的故国忒拜城进发。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3】
文本阅读的越来越走向多元的今天,我们总是会从无数个主题中洋洋洒洒的分散出各种解读:现代的,后现代的,现实的,超现实的。只要你想,总是会有结果.
然而我们的命题总归会回到几个最本质的问题上,这些问题早就由古代贤者们提出,在历史的长河中浮浮沉沉若干年,经历岁月变迁,大浪淘沙之后,依然的屹立不倒。比如,命运。
我曾试图回答自己给自己的提出的一个问题:我的未来是注定的吗?如果是,那么我现在所做的对我的未来还会有影响吗?如果没有,那么我又何必去做?如此循环往复,渐渐的就陷入无限循环的鸡生蛋,蛋生鸡的无聊问题中。
如果当时我能早些读到这本《俄狄浦斯王》也许我就不会把我有限的生命投入到这无限的的无聊之中。至少他能告诉你,是该缴械投降,还是奋起反抗。
作为科任托斯的儿子,俄狄浦斯从小就接受着高人一等的待遇。在一次向阿波罗祈求神谕时,意外知道了自己的命运轨迹:弑父娶母时。他毅然离开科任托斯城。在流浪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一伙出言不逊的旅人,并发生了冲突,发生了血案,这血案渐渐的变成了无头公案。之后俄狄浦斯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解决了特拜城的危机,借此成为了这座城市的英雄,当上了国王。
若干年后,命运的前奏悄然来临,特拜城瘟疫横行,人民苦不堪言。俄狄浦斯便命令自己的小舅子克瑞昂去阿波罗神庙祈求神谕。克瑞昂带来了神谕同时也带来了灾难。俄狄浦斯先是通过先知特瑞西阿斯了解到自己就是特拜城中的污渍,但他宁愿相信是克瑞昂联合特瑞西阿斯,妄图篡夺王位。
直到前来报信的科任托斯的信使同多年前将他亲手救下的牧羊人的口供达成一致时,他才相信自己终究是命运洪流中的一页扁舟,一旦命运到来,便会成排山倒海之势。他冲进曾阻挠自己知道真相的即是妻子又是母亲的伊奥卡斯特的房中,发现他已经自尽而死,于是他决然的拔出了伊奥克斯特的发针,刺瞎了自己双眼。
他不能去死,他无脸面对自己冥界的双亲,他只有苦行行乞,用现实的苦难抵消自己所犯下的罪孽。
俄狄浦斯的一生无疑是抗争的一生,他抗争着自己恐惧的的命运。然而他的逃避却亲手将自己送到浪尖。正如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说:他急急所向之处,竟是血光之地。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抗争,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亦或者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瘟疫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与命运玩着躲猫猫,其实是掩耳盗铃之举。他笃信命运所以才逃避命运的围剿:他离开科任托斯,解决斯芬克斯。他以为在远离其实在接近,直到瘟疫爆发,他已经退无可退的踩在了命运的陷阱上。此时他的逃避成就了神谕,命运似乎躲在树后面发出狰狞的笑。
俄狄浦斯的悲剧其实是每个人的悲剧。我们无法知晓命运会以怎样的方式展现他的魔力,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命运会以哪样的形式出现。也许,事后我们会说,如果当初......但是我们无法重复人生,命运此时便残酷的将我们与往事隔离。
也许我们无法在客观上改变命运的结局,但是我们却可以在主观上,进行善意的掩耳盗铃:缩小结果,放大过程,让抗争本身变得有意义,这样,即便我们没有扼住命运的喉咙,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很骄傲的度过此生。这也是每个积极乐观面对生活的人应有的觉悟。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4】
那还是在远古的英雄时代。希腊古老美丽的忒拜城邦突然遭受巨大的灾难,正在血红的波浪里颠簸着抬不起头:田间的麦穗枯萎,牧场上的耕牛瘟死,百姓家的孕妇流产;最可恨的是带火的瘟神降临城邦,全城正弥漫着浓浓的烟火。人们正在成群地死去,死者的亲属在各处祭坛的台阶上呻吟,祈求天神消灾弭难。求生的哀声和悲惨的哭声响彻城邦的上空。
这天清晨,忒拜城王宫的前院里人群骚动,老祭司领着数百儿童、青年和老年人,来向国王俄狄浦斯请求援救。
俄狄浦斯并不是天神,但忒拜城的公民把他看作是天灾和人祸的救星来向他求救的。先前俄狄浦斯来城邦时,忒拜公民正遭受狮身人面妖兽的威胁,已经有许多人丧失性命,是俄狄浦斯破译它的妖谜,摧毁这妖兽而拯救下城邦的。全城邦的人都相信,俄狄浦斯有天神的帮助。现在忒拜城又遭劫难,人民祈求俄狄浦斯能再次为他们找到生路。老祭司领着众人向俄狄浦斯乞援:啊,最高贵的人,快拯救我们的城邦!保住你的名声!你曾经凭你的好运为我们造福,如今也请快拯救城邦,使它稳定下来吧!
俄狄浦斯眼看城邦将要被灾难毁灭,人民惨遭不幸,心情十分沉重。流着泪,他悲伤地告诉大家:我知道你们的来意和疾苦。我的痛苦远远超过你们大家。你们每人只为自己悲哀,我的悲痛却同时是为城邦,为你们。他还告诉大家,他已经派国舅克瑞翁到光明神阿波罗的庙上去求问,要怎样才能拯救这城邦。他正焦急地等待克瑞翁带回神示。
正说着,克瑞翁回来了。俄狄浦斯让他当着大家的面说出神示——阿波罗要我们把藏在这里的污染清除出去,别让他留下来,害得我们无从得救。
怎样清除?那是什么污染?俄狄浦斯不十分明白神示的意思。克瑞翁告诉他,阿波罗是指原先的忒拜城国王拉伊俄斯被人杀害的事,神分明是叫我们严惩那伙凶手,不管他们是谁。
这是多年以前的事了,俄狄浦斯也曾听说过。可是他们在哪里?线索去哪里寻找呢?克瑞翁回答:神说就在这地方;去寻找就抓得住,不留心就会跑掉。
俄狄浦斯当即下决心查找凶手,为全城邦消灾弭难。他又问克瑞翁;拉伊俄斯被打死时有没有报信人?有没有同伴见到这件事?如果有,我们可以问问。克瑞翁说国王的侍从除一人逃回来外全被打死,那人说国王是被一伙强盗杀害的。俄狄浦斯怀疑是城邦内部有人出钱收买强盗行凶的。克瑞翁说:我也这样猜想过;但自从拉伊俄斯遇害后,没有人在灾难中起来报仇。后来出现了妖兽的新灾难,追查凶手的事也就搁下来了。
俄狄浦斯决心重新把这个案子弄清楚。他对克瑞翁和乞援者说;这不仅是为我妻子的前夫拉伊俄斯报仇,而且也是为我自己清除后患。因为不论杀害老国王的凶手是谁,他也会用同样的毒手来对付我的。他要把全城邦的公民都召集到这里来进行彻底的究查,要凭借天神的帮助消除这场瘟疫。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5】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悲剧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悲剧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瀿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直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6】
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很短小却不单调,或许是时代让它浸染了宿命论的色彩,但我仍从中读到了人对真相和命运的勇敢探寻。即使这种探寻最终成为了悲剧发展的推力,它仍旧熠熠生辉。
忒拜城是俄狄浦斯宿命的入口处,他从斯芬克斯的魔爪中解救了这里,却不知噩运在黑暗的角落伺机而动,最终,忒拜城化为一片幽冥,处处悲歌。命运是樊笼,被预言笼罩的俄狄浦斯无知无觉地陷进了命运的泥沼,随着真相的步步逼近,他不安地思忖着未临的祸事,当一切的谜题解开之际,天崩地裂,祸难滔天,沉没了曾经的拥有与从属,他唯有痛苦地承认自己的盲目;杀了不应杀的父亲,娶了不当娶的母亲,咒语般的预言一一应验,他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将自己放逐,悲剧从开始就已成注定
《俄狄浦斯王》为何成为悲剧?在于戏剧中层层叠叠的矛盾与斗争,这种冲撞所产生的震撼力动摇了我们既定的认识与信仰。悲剧里,俄狄浦斯越是逃避越逃不开,神示的罗网愈缠愈紧,于是,俄狄浦斯惟有去背负生命难以承受的重量。无疑,在不可逆转的命运面前,我们迷茫,我们惶惑,对于未知的世界我们无力,却仍要挣扎反抗;对于宿命,我们百思无解,可我们具备的不单是人性的卑微与脆弱,更是倔强与坚强。当思想上升的时候,人会痛苦,但是会看到更多的东西。他不能降落,因为下面是危险的,而上升的过程又是痛苦的。俄狄浦斯是无畏的,他付出锥心的痛苦,向命运索要答案。在这样悲壮的挽歌里,我们应当明白,斯芬克斯的谜题就摆在那里,触目而惊心,我们要思考的是:我们看不看得见谜底,或是敢不敢去回答,因为这是弯曲与蒙蔽,真实与存在之间的抉择。人就是一切的答案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7】
希腊悲剧一般被称为命运悲剧,正如一代美学大师朱光潜认为:“命运观念对于悲剧的创作和欣赏都很重要”。而以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为代表的悲剧无疑是希腊悲剧的登峰造极,被亚里士多德誉为“十全十美的悲剧”。由此,从《俄狄浦斯王》中渗透出来的命运观念或许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希腊早期人文主义的觉醒提供了良好的素材。而此人文主义的启蒙在我看来就是主体性对于宿命论的反抗,就是自由意志对于既定命运的超越。人作为理性的存在物,受制于命运却不臣服于命运,在与命运角逐过程中,即使身败名裂,也虽败犹荣。
一、宿命的既定与不可抵抗性
毫无疑问,希腊悲剧中所蕴含的命运观念具有宿命论的鲜明特征,此以《俄狄浦斯王》尤为明显。在我看来,此宿命论具体体现于神谕的启示,神谕总是无形之中穿插于剧情的前前后后:整个戏剧以倒叙的手法展开,戏剧开篇俄狄浦斯王为拯救忒拜城的瘟疫,请求克瑞昂问神的指示,并希望得到先知占卜所给出的答案,以此追查凶手;而戏剧的结尾回归到神谕,神谕如同烙印一般刻在俄狄浦斯的身上,他最终得知自己并没有摆脱命运的诅咒并且恰恰是真正的凶手,犯下了“杀父娶母”的罪行……由此,神谕在冥冥之中以不可言说的力量完成了它既定的任务。俄狄浦斯的父母想要摆脱命运,消除诅咒,所以将俄狄浦斯投至荒野,企图让他死去;俄狄浦斯想要逃避命运,远离诅咒,所以离开养育他的科林斯国,在路上无意中杀死自己生父。可越是对命运的反抗,越是被命运的枷锁勒紧,弃子反倒成为俄狄浦斯流亡在外,最终杀父娶母的契机。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悲剧之所以是悲剧的前提便是命运的不可抗性,一旦既定命运给出,那么身为受众的人就必将受其支配,无处可逃。这是希腊神话中“命运女神”的威严,人们在宿命的笼罩下,在天命的操控下,如同傀儡般被注定的命运牵制着,形如蝼蚁。可事实真是如此吗?答案当然是否定。
二、主体性对宿命论的超越
宿命论蕴含着一种必然性,可必然性之间是否具有偶然性?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原子因重力的作用不得不作垂直落体运动,可原子间的碰撞与摩擦导致原子运动轨迹的偏移却恰恰是我们所忽略之处。而人之为人的高贵性就在于此,摆脱既定命运的轨道,为自己开辟出新的路线或者说创造出偏移的可能。这便是在宿命论的阴影下,主体性所闪烁着的一丝微光,此微光便是人性中所固有的自由意志,即对自由的渴望,对自我命运主动权的争夺。由此,主体希望达到对于自我的清晰认知与适切把握,具体于俄狄浦斯便是其具有对自我真实身份的知情权,但恰恰是知情权的剥夺由此导致俄狄浦斯悲剧的诞生。主体的自由意志根植于人的自我意识中,自我意识的萌芽便是人文主义的觉醒。在此意义上,在既定命运下,实现人的自由意志与自主选择,便是主体性最大的荣光——人的主体性恰恰就是人存活于世的真正使命与意义所在。
而在俄狄浦斯身上,为何酿此恶果?在我看来,还是对于神谕的过渡依赖,对于神圣虚幻事物的过分坚信,由此遮蔽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换个角度思考,若是俄狄浦斯的父母不轻信神谕,将俄狄浦斯丢至荒野,而是顺其自然地生活,那么神谕是否也就不攻自破?若是俄狄浦斯不相信神谕的暗示,没有悄悄离开科林斯国,那么随后一切是否都不会发生?其实,心理上的自我矮化,必定易受他者操控,由此便丧失自我的主体性,从而沦落为宿命的奴隶。
然而,在戏剧的结尾,俄狄浦斯在得知宿命后所爆发出来的决绝一刻,便是其自我精神的超越。他并没有被现实打倒,他的母亲或者说他的妻子自杀,可他仍在悲痛中保持清醒头脑安排国家与子女的后事。其实,这便是命运永远不可打倒英雄之处,即人的理性,由人所固有的理性所带来的对主体性的权利的争夺,对命运不是颓废地缴械投降、自暴自弃、自寻死路,而是正视它、直面它、解决它,这是人作为一个主体性的存在实现自由意志与自主选择的前提。俄狄浦斯自戳双目,自我流放,便是对盘旋于头顶之上的宿命最好的反抗。
三、结语
加缪曾在《西西弗的神话》中提到:“我就把西西弗丢在山脚下。他那重负,我们总能再见到。不过,西西弗教给人升华的忠诚,既否定诸神又推石上山。他也一样,断定一切皆善。这片天地,从此没有了主子,在他看来既没有更贫瘠,也不是更无价值。这块石头的每一颗粒、这座夜色弥漫的高山每道矿石的闪光,都单独为他形成一个世界。推石上山顶这场搏斗本身,就足以充实一颗人心。应该想象一下幸福的西西弗。”我想这便是对于俄狄浦斯知晓自我宿命结局之后最好的注解,在俄狄浦斯的主体性与其宿命论之间的对抗中,形成巨大的情感张力,这不仅是悲剧意义上的升华,更是俄狄浦斯本身自我精神维度的超越。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8】
以前一直对古希腊悲剧,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有一些浅显的了解,到最近我翻阅罗念生先生的译本时才真正感受到这部古希腊悲剧的魅力所在,这不是复习时候看看介绍就能领略到的。
作为科任托斯的王子,俄狄浦斯可以说是从小就享受着高人一等的尊贵,处处受人尊敬。然而当他在阿波罗的神殿中知道了自己有着一个悲剧的命运——杀父娶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离开了科任托斯,在路过忒拜的时候,他杀死了几个和他发生冲突的旅人,遇上了狮身人面怪斯芬克斯。在解开了斯芬克斯之谜后,他成为了忒拜城的英雄,并娶了忒拜的王后伊奥卡斯特,成了万人景仰的国王。在那一刻,俄狄浦斯的人生上升到了顶点。
然而,命运的魔力依然在俄狄浦斯的身上肆虐着,多年后的一场瘟疫在夺去了忒拜城无数人的性命后,也揭开了俄狄浦斯的身世之谜——他并不是过路的外乡人,而是土生土长的忒拜人;忒拜发生瘟疫的原因是城中有一个罪人,而俄狄浦斯,这个城曾经的英雄和君主,在命运的播弄下,竟然成了那个罪人。
俄狄浦斯其实一直在抗争着。在他召见先知特瑞西阿斯,从先知的口中得知自己是那个杀父娶母的人时,
,他并不相信先知的话。他更愿意相信是妻舅克瑞昂为了夺取王位而和先知串通设局来陷害自己。直到找到了目击者,找到了牧羊人,真相揭晓了的时候,他才真正发现命运的残酷。他冲进了自己的母亲和妻子伊奥卡斯特的房间里的时候,她已经上吊自尽了。于是他拔出了她的发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此言甚是。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努力,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还是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瘟疫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不相信命运的安排,他在尽一切努力去抵抗命运。然而他的悲剧正在于他过于相信自己的命运。他相信命运的主宰所以才去逃避命运的围剿,所以才离开科任托斯,前往远离“父母”的忒拜。然而他越远离科任托斯,就越接近自己的命运,在到达忒拜城外的一刻,他又再一次回到忒拜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回到命运预设的轨道上,神谕成了现实。
俄狄浦斯的悲剧是每一个与命运抗争的人的悲剧,这些命运英雄们到死前都会有一个无法解释的困惑,那便是“假如不是那样,结果会如何?”也许,假如不是那样的话,命运会在另一个时候,用另一种方式去展现它的威力。这个谁也无法去猜测,去验证,因为命运已经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发生了。
但是,虽然俄狄浦斯的抗争并没有取得预期的胜利,但是他毕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抵抗命运,结果并不理想,然而斗争的过程更重要。也许我们永远无法掐住命运的咽喉,但我们尝试着那样去做了,即使失败也无怨无悔。这正是这部古希腊悲剧给我们的启示。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9】
知道“俄狄浦斯王”这几个字,最初是因为“俄狄浦斯情节”。“俄狄浦斯情节”是“恋母情节”别称。当时看到的时候并没觉得什么,如今真正读到,才感受到这几个字所蕴含的悲剧。
故事并不复杂,其实就是忒拜城的王拉伊俄斯的妻子生了一个儿子,而先知说这个儿子会杀父娶母,所以夫妻俩为了避免这个悲剧,指使仆人将俄狄浦斯杀害,而因为仆人动了恻隐之心,所以俄狄浦斯就活了下来。后来他就被科任托斯的王和王后收养,有一天,他得到阿波罗的旨意,说他会杀父娶母,俄狄浦斯为了避免这个悲剧,于是远走他乡,在路上却与拉伊俄斯及其仆从发生争执,然后杀了他们。俄狄浦斯在来到忒拜城之后解决了当地的灾祸——吃人的人面狮身兽,于是被感恩的忒拜人奉为新王,并迎娶了拉伊俄斯的寡妻伊俄卡斯忒甚至还与她诞育了子女。就这样,尽管大家都尽全力地企图避免悲剧的发生,但是俄狄浦斯还是应验了杀父娶母的残忍预言。
这个古老的故事无疑表达的是命运的残忍和不可违抗。命运对俄狄浦斯是残忍的,预言让他失去了生身父母的庇佑,被生身父母放弃甚至间接杀害。所幸他拥有了善待他视他为希望的养父母,科任托斯的王和王后,但得知了这个预言,他也只好远走他乡,在路上,他终究是没有躲过这个预言。
俄狄浦斯王
而这其中的不可违抗就更让人感到绝望,试想,如果拉伊俄斯并没有将俄狄浦斯遗弃,那么俄狄浦斯也不可能不识生父而将其杀害,更不可能对母亲见而不识,与她结成夫妻了。只是如上述所言的命运的残忍和不可违抗而言,也许俄狄浦斯自幼在父母亲身边长大,这个悲剧只会换一种形势发生,而不可能被避免了。
古老的悲剧以戏剧形势呈现,无疑会放大它的悲剧性和冲突,在戏剧剧本中可以有很明白的体现。
戏剧中,俄狄浦斯一次次地辱骂说自己就是杀死拉伊俄斯的凶手的先知,又一次次地辱骂找来先知的克瑞翁,最后在一次次的抗拒中接近了事实。这其中的不愿相信、不愿承认,得知父亲是寿尽而终时,他燃起希望,当得知自己并不是父亲的亲生儿子时他又陷入绝望,不禁让人慨叹,俄狄浦斯本无辜,为什么要让他受到命运这样的玩弄和侮辱。
最后的最后,俄狄浦斯亲手用母亲袍子上的别针刺瞎的自己双目,最后拥抱了女儿。
故事之所以是悲剧,原因在于尽管俄狄浦斯和其生父母都想尽了办法想去逃开悲惨的命运,但最终结局并没有改变。
但其实,如果换个角度去看,虽然俄狄浦斯没能抗争过命运,但在他的人生中,他备受科任托斯的王和王后的关爱和照顾,曾经用自己的智慧解决了人面狮身兽,拯救了忒拜城的居民,并成为了忒拜城的王,没有人可以否认他所作出的贡献,我相信,他也绝对不能忘记自己所受到过的来自养父母的关爱。
或者,再换一个角度去看,俄狄浦斯为了打破杀父娶母的诅咒,远走他乡,所以并没来得及在老科任托斯王重病去世之际陪伴在侧,这件事对于身为人子的俄狄浦斯,其实本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如果俄狄浦斯顺从地接受命运,一直陪伴在养父母身侧,把属于他们的每一天都过好,那么,虽然结果悲剧,但是过程却会好过许多。
我并不是在评价俄狄浦斯行为的对或者错,我只是在阐述一种选择。甚至坦白讲,我觉得人生是更应该积极一些的,哪怕最后结果是一样的,但是抗争过的人生和没有抗争过的人生也是不一样的。
不论哪样,我想表达的对命运的态度是一样的,那就是,哪怕我可以预见到结果的悲哀,并且无法改变、无能为力,但是对过程,我们永远大有可为。
这个大有可为,可以是顺从命运,但是尽我所能享受每一天;也可以是尽力抗争,尽我所能,那这样的一生就是斗士的一生。
其实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渐渐地发现了许多事情,比如上到高中的时候,我发现,我可能离考上清华北大的距离太远了;比如说渐渐长大,我发现我并不能像小时候所说的做一位科学家,做一名作家,我只能是一个平庸的人。这些现实其实与命运并没太多的区别。
但是我们可以尽力过好每一天,可以是尽力让自己高兴,也可以是尽力让生活充实,朝着愿望,哪怕永远没有实现的一天,也可以永远在路上。
那便不必有憾,那便不虚此行。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10】
《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的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戏剧不仅仅仅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俄狄浦斯与悲剧命运抗争的一生,更有价值的是给我们留下了思考人生、思考活法的无限哲学空间。
从一出生便被太阳神谕示其终将?杀父娶母?,于是,尽管笑靥纯真、天真可爱,小小的俄狄浦斯还是被作为父母亲的国王和王后狠心地遗弃于荒野之外,甚至命令牧羊人要将其刺死,以避免未来的悲剧。但是,命运终究是命运,与芸芸众生一样,俄狄浦斯最后也没能逃脱命运之魔掌,落得刺瞎自我的双眼之后自我流放的结局。
有人说,命运是存在的,人一出生上天便给你安排好了一辈子。俄狄浦斯王读后感。俄狄浦斯王何尝不是呢?他的这辈子之中,有什么是能够让他自我改变的呢?若是牧羊人狠心将他刺死,那么也就没有了之后的他;若是在迷茫的途中娶了那位女人成家,那么也许就不会有之后的悲剧;若是当时没有智慧地猜中斯芬克斯之谜,他就不会被理所当然地奉为王,不会娶得王后他的母亲为妻,这一切的一切,都由不得他。
悲剧的命运是一对锋利的魔爪,紧紧地追赶着俄狄浦斯,吞噬着他。应对被注定的命运,俄狄浦斯苦笑、不屑,他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理解,他的内心深处比谁都痛。杀父娶母!这样的神谕令他痛楚的同时,也充斥着深深的无奈和可笑。他觉得很可笑,自我怎会被注定如此糟糕的命运?他觉得心都被掏空了,世界都空了,他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心里只有绝望与孤寂。
但是,坚强的俄狄浦斯不甘这样败给所谓的命运,他开始反抗,发了疯地反抗,即使明白不可能改变,却还是自我给自我一丝期望去走未来的路。而越是反抗,悲剧的命运越是在斗争的路上一步步被应验了。俄狄浦斯王读后感。在当时神化的国度里,一个自然状态下的人,就算内心再强大,意志力再强,也终究打败不了魔鬼般的命运。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11】
文本阅读的越来越走向多元的今天,我们总是会从无数个主题中洋洋洒洒的分散出各种解读:现代的,后现代的,现实的,超现实的。只要你想,总是会有结果.
然而我们的命题总归会回到几个最本质的问题上,这些问题早就由古代贤者们提出,在历史的长河中浮浮沉沉若干年,经历岁月变迁,大浪淘沙之后,依然的屹立不倒。比如,命运。
我曾试图回答自己给自己的提出的一个问题:我的未来是注定的吗?如果是,那么我现在所做的对我的未来还会有影响吗?如果没有,那么我又何必去做?如此循环往复,渐渐的就陷入无限循环的鸡生蛋,蛋生鸡的无聊问题中。
如果当时我能早些读到这本《俄狄浦斯王》也许我就不会把我有限的生命投入到这无限的的无聊之中。至少他能告诉你,是该缴械投降,还是奋起反抗。
作为科任托斯的儿子,俄狄浦斯从小就接受着高人一等的待遇。在一次向阿波罗祈求神谕时,意外知道了自己的命运轨迹:弑父娶母时。他毅然离开科任托斯城。在流浪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一伙出言不逊的旅人,并发生了冲突,发生了血案,这血案渐渐的变成了无头公案。之后俄狄浦斯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解决了特拜城的危机,借此成为了这座城市的英雄,当上了国王。
若干年后,命运的前奏悄然来临,特拜城瘟疫横行,人民苦不堪言。俄狄浦斯便命令自己的小舅子克瑞昂去阿波罗神庙祈求神谕。克瑞昂带来了神谕同时也带来了灾难。俄狄浦斯先是通过先知特瑞西阿斯了解到自己就是特拜城中的污渍,但他宁愿相信是克瑞昂联合特瑞西阿斯,妄图篡夺王位。
直到前来报信的科任托斯的信使同多年前将他亲手救下的牧羊人的口供达成一致时,他才相信自己终究是命运洪流中的一页扁舟,一旦命运到来,便会成排山倒海之势。他冲进曾阻挠自己知道真相的即是妻子又是母亲的伊奥卡斯特的房中,发现他已经自尽而死,于是他决然的拔出了伊奥克斯特的发针,刺瞎了自己双眼。
他不能去死,他无脸面对自己冥界的双亲,他只有苦行行乞,用现实的苦难抵消自己所犯下的罪孽。
俄狄浦斯的一生无疑是抗争的一生,他抗争着自己恐惧的的命运。然而他的逃避却亲手将自己送到浪尖。正如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说:他急急所向之处,竟是血光之地。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抗争,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亦或者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瘟疫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与命运玩着躲猫猫,其实是掩耳盗铃之举。他笃信命运所以才逃避命运的围剿:他离开科任托斯,解决斯芬克斯。他以为在远离其实在接近,直到瘟疫爆发,他已经退无可退的踩在了命运的陷阱上。此时他的逃避成就了神谕,命运似乎躲在树后面发出狰狞的笑。
俄狄浦斯的悲剧其实是每个人的悲剧。我们无法知晓命运会以怎样的方式展现他的魔力,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命运会以哪样的形式出现。也许,事后我们会说,如果当初......但是我们无法重复人生,命运此时便残酷的将我们与往事隔离。
也许我们无法在客观上改变命运的结局,但是我们却可以在主观上,进行善意的掩耳盗铃:缩小结果,放大过程,让抗争本身变得有意义,这样,即便我们没有扼住命运的喉咙,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很骄傲的度过此生。这也是每个积极乐观面对生活的人应有的觉悟。
以前一直对古希腊悲剧,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有一些浅显的了解,到最近我翻阅罗念生先生的译本时才真正感受到这部古希腊悲剧的魅力所在,这不是复习时候看看介绍就能领略到的。
作为科任托斯的王子,俄狄浦斯可以说是从小就享受着高人一等的尊贵,处处受人尊敬。然而当他在阿波罗的神殿中知道了自己有着一个悲剧的命运——杀父娶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离开了科任托斯,在路过忒拜的时候,他杀死了几个和他发生冲突的旅人,遇上了狮身人面怪斯芬克斯。在解开了斯芬克斯之谜后,他成为了忒拜城的英雄,并娶了忒拜的王后伊奥卡斯特,成了万人景仰的国王。在那一刻,俄狄浦斯的人生上升到了顶点。
然而,命运的魔力依然在俄狄浦斯的身上肆虐着,多年后的一场瘟疫在夺去了忒拜城无数人的性命后,也揭开了俄狄浦斯的身世之谜——他并不是过路的外乡人,而是土生土长的忒拜人;忒拜发生瘟疫的原因是城中有一个罪人,而俄狄浦斯,这个城曾经的英雄和君主,在命运的播弄下,竟然成了那个罪人。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此言甚是。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努力,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还是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瘟疫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不相信命运的安排,他在尽一切努力去抵抗命运。然而他的悲剧正在于他过于相信自己的命运。他相信命运的主宰所以才去逃避命运的围剿,所以才离开科任托斯,前往远离“父母”的忒拜。然而他越远离科任托斯,就越接近自己的命运,在到达忒拜城外的一刻,他又再一次回到忒拜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回到命运预设的轨道上,神谕成了现实。
俄狄浦斯的悲剧是每一个与命运抗争的人的悲剧,这些命运英雄们到死前都会有一个无法解释的困惑,那便是“假如不是那样,结果会如何?”也许,假如不是那样的话,命运会在另一个时候,用另一种方式去展现它的威力。这个谁也无法去猜测,去验证,因为命运已经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发生了。
但是,虽然俄狄浦斯的抗争并没有取得预期的胜利,但是他毕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抵抗命运,结果并不理想,然而斗争的过程更重要。也许我们永远无法掐住命运的咽喉,但我们尝试着那样去做了,即使失败也无怨无悔。这正是这部古希腊悲剧给我们的启示。
《俄狄浦斯王》的作者是具有“戏剧艺术的荷马”美誉的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的索福克勒斯,他出生于雅典一个富裕的工商业主家族,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该部作品取材于希腊神话忒拜王室的故事。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悲剧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悲剧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瀿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直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中有一个关于“脚”的谜语,即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在忒拜城外的悬崖上设迷拦考路人:“在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两只脚走路,晚间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中这是唯一的用不同的脚走路的生物。脚最多的时候正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俄狄浦斯猜中了谜底是“人”,而对于他自己却猜不中,即在自身的不可捉摸。没有固定的立足点没有确定的本质,身份变幻莫测,命途多舛---这就是人类尴尬的生存处境。而人类的伟大在于在诸多不确定中从不放弃前进,从古希腊人在德尔菲阿波罗神庙里刻下“认识你自己”的箴言,两千多年来人类坚定不移的向命运之门叩问,追求探索的辉煌历程都足以成为虽有生物膜拜的楷模。
记得这样一句话;“命运全在拼搏,奋斗就有希望,失败只有一种,那就是放弃努力。”借此勉励所有在人生路上不甘屈服,勇往直前的人,如果命运是最美的女神,那么你将是挑战命运之时女神脸上最美的微笑!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12】
《俄狄浦斯王》的作者是具有“戏剧艺术的荷马”美誉的希腊三大杯具诗人之一的索福克勒斯,他出生于雅典一个富裕的工商业主家族,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该部作品取材于希腊神话忒拜王室的故事。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
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
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杯具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
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杯具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
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我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向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中有一个关于“脚”的谜语,即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在忒拜城外的悬崖上设迷拦考路人:“在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两只脚走路,晚间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中这是唯一的用不一样的脚走路的生物。脚最多的时候正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
俄狄浦斯猜中了谜底是“人”,而对于他自我却猜不中,即在自身的不可捉摸。没有固定的立足点没有确定的本质,身份变幻莫测,命途多舛---这就是人类尴尬的生存处境。而人类的伟大在于在诸多不确定中从不放下前进,从古希腊人在德尔菲阿波罗神庙里刻下“认识你自我”的箴言,两千多年来人类坚定不移的向命运之门叩问,追求探索的辉煌历程都足以成为虽有生物膜拜的楷模。
记得这样一句话;“命运全在拼搏,奋斗就有期望,失败只有一种,那就是放下努力。”借此勉励所有在人生路上不甘屈服,勇往直前的人,如果命运是最美的女神,那么你将是挑战命运之时女神脸上最美的微笑!
红楼梦读书笔记
读后感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心得体会,记录的是自己的感觉,当我们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思维也发生了许多变化。认真深读原作后,往往有多个方面可以去写读后感。在众多文章中小编看到了一篇令人深思的“红楼梦读书笔记”,希望这些资料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大家可以分享和借鉴!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1】
红墙绿瓦,粉饰了一个世家;高瓴楼阁,威严了一个世家;杨柳晓风,浪漫了一个世家;脂粉朱钗,放荡了一个世家。在我看来,他们昼夜玩乐,聚众赌博不完全是纨绔;在我看来,他们喜爱优伶,日日笙歌不完全是沦丧。他们酗酒成性,贪得无厌不完全是尸虫。那——只是一个时代的悲哀。既然时光给了他们一个时代,他们也只有用生命面对这个时代。既然无法改变,无反抗,也就选择了大多数生命行走的方式。沉迷,堕落。
当这些已是主导,还有哪里剩下了光和热?面对他们,不论是故事中的他们,还是真实的他们,我能感受到的,只有痛。不论是被剥削的劳动人民,还是剥削人民的统治阶级;不论是义薄云天的大侠,还是小偷小摸的市井混混;不论是戍守边关,奋勇杀敌的将士,还是见利忘义,杀人如麻的歹徒。都只是一个人,一个可怜人。一种是身体煎熬,精神崩溃;一种是正享受着自以为是的成功,被上帝玩弄于鼓掌之中。也许,也只有曹公能写出这种切肤之痛。像心贴着心,感受互相灵魂的跳动。
有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的宝哥哥;有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的宝姐姐;有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的林妹妹。宛如水中月,镜中花。可是,既有了她,有何必有她。既有木石姻缘,有何来金玉良缘?你是那倾国倾城貌,我是那多愁多病身;你有灌溉之恩,我并无此水可还。潇潇雨打芭蕉,句句紫鹃啼。一个人的劫数,三个人来还。三生石畔,是谁误了谁?
贾宝玉是可怜的。他遇早了仙人,来错了时代。一个以金榜题名为要务,当官封爵为目标的时代。一个封妻荫子,光耀门楣的时代,跌跌撞撞的跑来了贾宝玉。本不想功名与富贵,放浪呼山水,却被迫埋头苦读,献身科举;本来与林妹妹亲梅竹马,却与宝姐姐“喜结良缘”,也只是敢怒不敢言。一个女儿心,进了男儿身。独自忍受别人的不解,寂寥与落寞是他一生逃不掉的情节。
林黛玉是可怜的.。因为她是绛珠仙草。所以才对落花有惺惺相惜的感觉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个如花美眷,在埋葬花的同时,也埋葬了自己。而她来到这里只为一个目的,只为一件事,一个人。她比任何人都要纯粹。神瑛侍者,才是她一直的牵挂。在她越来越少的眼泪中,隐射着她越来越短的生命。在她几近干涸的眼眸里,是痛恨,抑或是欣慰。
薛宝钗是可怜的。她没有大荒山无稽崖下的前世之盟,没有太虚幻境中的甘露之约。她饱读诗书,清新婉约。她向上对父母孝顺,兄妹友爱,向下对丫鬟佣人体贴。恪守妇道,礼义廉耻,是近乎完美的红粉佳人。只因癞头和尚赠金一枚,无故被卷入这场风波中。在与宝玉成亲之时,人们只为被骗的宝玉痛哭流涕,忘了谨遵父母之命,明知是冒充她人,也只能硬着头皮,闷不做声的宝钗。将错误错误下去,这是薛宝钗的悲哀,是传统美学的悲哀。她的灭亡,也是一个时代的灭亡。
王熙凤是可怜的。纵然她卖弄才干,贪财敛物。手段毒辣,心肠狠毒。费尽心机,讨得贾母与王夫人欢喜,对下人极尽刻薄之能事。将一家大小事务揽入怀中,自鸣得意。生时风光无限,死时草草了结,枉负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散人亡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混惨惨似灯将尽。最终,她也被压在自己的这座大厦中,不能翻身。她死时,我没有一丝痛快,只有愈沉重的心。
花袭人是可怜的。从小为奴为婢,也兢兢业业的走完了奴才的一生。晴雯是可怜的。心比天高,却身为下.贱,花容月貌,死于流言。鸳鸯是可怜的。一个弱女子用极为刚强的方式为主子尽忠,用无法挽回的错误表明心迹。赵姨娘是可怜的。命运的安排使她带上了奴才的帽子,而她自己也承认自己身份低下。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她只能活在他人的嘲笑和白眼里,忍受着来自各个方面的辱骂、斥责、嘲弄。最终也死在别人的玩笑当中。
红楼梦,注定是一首为天下可怜人谱写的缅歌,他们以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经历,不同的态度参与其中。他们没有一个让我感到厌恶,即使是传统意义上的十恶不赦,即使在当时我也怒不可遏。读完之后才发现,笼罩他们的,是整个大清王朝。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2】
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博大精深,常读常新,人人有感,次次有悟才是它的不朽魅力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3】
今天,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是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缩影。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打破了中国古典小说传统的单线式结构方式,采取了多线式的结构方式。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衩为主线,以荣宁二府盛极而衰为副线,将众多的人物、事件,组成了一个有序的网状结构,为我们展示了广阔错综又高度集中的社会生活画卷。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要属“王氏抄检大观园晴雯受冤枉屈死”这卷了。
这卷讲了贾母房中的丫头傻大姐在大观园的山石背后拾得一个五彩“绣春囊”,邢夫人恰巧遇上,认为这正是向王夫人宣战的好时机。贾府内部,矛盾重重,错综复杂,正像探春所说“一个个都像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
贾赦、邢夫人为代表的不当家的“在野派”,对王夫人、王熙凤为代表的“当权派”,久怀不满。邢夫人认为“绣春囊极有可能是贾链、王熙凤之物,正好借此机会杀一杀王氏一派的威风。很快“绣春囊”转到王夫人手中,王夫人立时“气色变更简评:文章既有铺卷式的整体概括,也有微小精辟的分析,运用片段展现了《红楼梦》的历史背景、文化底蕴、时代精神,给人遐想,引人入胜。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4】
后人观之红楼,大多认为是曹公自身经历的写照,荣宁二府乃至大观园,更像是整个社会的缩影。贾母是整个贾府的实际掌权者,她从重孙媳妇做到有重孙媳妇,有后人说她是受封建毒害最深的一位,在我看来,贾母也定然是一个厉害的角色,支撑如此大的一个家,着实不易,封建桎梏,不知年轻时的她是否反抗过,但,年年岁岁的光阴,早已磨平了她的棱角,在尔虞我诈中,学会了如何保住自己的利益,她所能做的不过是用自己的方式影响着下一代子女。第五回中,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可谓将诗词功夫显现到了极致,众人的命运,全被写入这词曲之中,我们在为万艳同悲时,也不禁暗暗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叫绝。黛玉的五美绝,更是为这部奇书填了些许悲凉味道。而广为后人所知的《葬花吟》,又何尝不是黛玉自己身世的写照,“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从小寄人篱下,年少的她似乎有着不合乎年纪的敏感与成熟,步步留心,时时在意,怎不生的“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如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宝玉成亲,黛玉却在笙箫喜竹声中凄凉而去,也怨不得“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虽是生不同人,死不同鬼,但离开这个世界之时,爱人却娶他人为妻,纵然孤标傲世,纵然还尽一生的泪,了却上一世的心愿,今生,还是到底意难平吧;“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洁如黛玉,即使是落花,也将其埋葬,舍不得半点玷污,更何况是那“质本洁来还洁去”绛珠仙草,只可惜,世间早已污浊不堪,或许,只有那离恨天、灌愁海,才是最终归宿吧。
宝黛是整部红楼一梦的主人公,他们的爱情,让人可悲可叹,都说黛玉爱使小性儿,宝黛之间更是悲喜相间,殊不知,正是这一悲一喜又一悲,早已将缘分融入了一辈一夕又一辈。古往今来,总有人讨论宝黛钗三人的爱恨纠葛,但是于全书中,我却并未感受到宝玉对宝钗的男女之情。许是宝黛爱情悲剧的抑郁,最开始读红楼梦时,我很不喜欢宝钗这个角色,甚至是带着敌意的,如同现代偶像剧中邪恶的女二一样,但是这么多遍书读下来,在前八十回中,我并未感受到宝钗对宝玉的爱情,许是大家闺秀的品格,她学会了接受,接受父母安排的生活、姻缘甚至命运,可宝玉又是一个最讨厌规矩的人,这样的爱情,本不可能有结果,强行骗来的终身托付,也只能是青春的坟墓了吧。或许,家教的要求,她对谁都是那样大方得体,不肯轻易将情感流露,所以,于宝玉,我并未感受到那份炽热的爱。反而黛玉,总会有情人间的真情流露,如若情侣间如宝钗般相敬如宾,那则样的生活,该是何等乏味。有人曾做过调查,宝钗是男人最想娶的女子类型,她温顺聪慧识大体,这样的日子或许舒心,但这只是日子,谈不上生活。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5】
前世,你是天上的绛珠仙草。
你说,你若下世为人,愿把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
——题记
那年,你从扬州城到了京都,偌大的荣国府成了你生命中的另一个起点。在那,有个人赠你字——颦颦。那人唤作宝玉。也许在那时,他在你眼中不过是骄横的“混世魔王”。但你可知,当你在心中默叹似曾相识,有一颗花种已埋入了你的心田。
是应了前世的话吗?你是纤弱的潇湘妃子,潇湘馆外的幽竹撒满你的泪。在你很小很小时候,就有人和你说过,你命中有劫,不可流泪。可你为什么还哭呢?是叹命,叹情,还是叹世道?
春季,落英缤纷。满地的落红甚美,你却将它们一锄一锄地埋进土里。你说,做个花冢,日久不过随土化了,岂不干净。可在这污浊的世界,洁净的花最后终归会毁灭。我想,你意识中所想不过给你的心中的花作冢,只是,当你发觉时,那朵花的根已深深扎入你的心,再也无法拔除了。
就如同《西厢记》里所说,你是那“倾国倾城的貌”,他是那“多愁多病的身”可,叹只叹“落花流水红,闲愁万种。”
你意识到心中的花苗露出了菡萏,应是三分欣喜,三分惧怕,你明白这份美是无法存活下去的。你极力地想在众人面前掩盖自己的情意。只是这情太深了。一番深情,两条旧帕,三首题诗。原来你只不过是一个少女,一个在大观园的囚禁中依旧有梦的少女。那一瞬,我似乎听见了,你心房中的花终究开放,开得那么热烈。我想花定如你,是一朵芙蓉,纤弱而又坚强,洁净中又有几分空灵之美。也许你在那一瞬忘记了,忘记了那个时代不容许开放出这样美的花。
贾母,凤姐,宝钗。她们终究是封建的傀儡。她们为了维护封建的礼和节,演了一出戏。正是这场可笑的戏,把所有的人逼上了绝路。宝钗凤冠霞帔的进了洞房。而你?心中的花终究是零落成泥,长出有毒的刺,刺得你遍体鳞伤。潇湘馆一片凄寒,竹林瑟瑟萧萧。你绝望了,想烧掉心中的痛,烧掉那两条旧帕,只是一切的一切,烧得掉么?
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那朵美而珍贵的芙蓉终是香消玉殒。柔弱而令人怜惜。
可我永远记得,正是那朵柔弱芙蓉在一场猛烈的暴风雨下盛放。
芙蓉花开,恣意绽放,灼灼其华。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6】
拙友有云:少女时代最不得看两人写的书,一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二乃琼瑶全集。前者使人悲切莫名,后者则让人思之若狂。如能不看,再好不过。笔者少不更事还未能遇着这位奇友,听其诫言,于是早早看了琼瑶,更早早翻阅无数次《红楼梦》,境况如友人描述一般,看时且喜且悲,读后患得患失。这等情状在看到宝玉与黛玉俩俩龃龉,又见宁荣二府“呼喇喇似大厦倾”更得以现。可一旦追溯从前,再来一遍从前当初问我看是不看,我会斩钉截铁告诉你,看。
不看不得过。人若无心,无情,无想,无念,无欲,则是安渡过去了也无甚意义了。
红楼人物,各个生辉,只道是将些许名字一一念出,你就晓得这名字底下各自对称的人物性格,身份名目,如标签也似的,自不必我再多废唇舌将几人遑道。只先说那个“无才补天”忿而不平的“石头”但凡有了些不同寻常的精气,是舍不得凡世俗尘的诱惑,一定要挤进人道里流转一番的。《聊斋》书中的精怪,比比皆是如此。而三生石畔旧精魂,又自枉顾一切开了一枝绛珠仙草。好不好要侍者舍恩露,在五内郁结缠绵不尽之意。古人最爱“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衔草结环,以报恩德。”好比白娘娘只为西湖来报恩,都是一派好心惹出一串悲情。批曰:恩情山海债,唯有泪堪还。于是乎,黛玉嬴弱之躯,却满腹珍珠血泪,绛为血,珠是泪,想眼中多少泪珠儿,怎经得住,从春流到夏,从秋流到冬。
贾宝玉的性情其实不若表面上看来简单,到底还是开篇说的绝佳:“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是草莽。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好也是如这般,坏也坏不过此。究竟何为他的灵,何谓肉?他的性灵是否绝对,心神是否如一?究竟贾宝玉是否如朱天文所说,他的多所爱,是青天白日下的不落色境呢?
我将所述,均不与后四十回有关,心存前八十回的念想,已足够花径露台走一遭。又因世人都解“晴为黛影,袭为钗副。”因而只重重列举此四女来小小的分析一下贾宝玉的灵肉分离。
众所周知,贾宝玉的性启蒙者是死有大蹊跷,身世迷离的秦可卿,曹先生的这股设局有何用意始终令人猜不透,古往今来的学者猜猜测测,并无统一见识。其时,宝玉至多不过舞勺之年,而曹先生通书涉及房事均以俭省笔墨,遮遮掩掩,婉转地一略而过。偶一不仔细,便还就不觉得他们真有些个什么了。当然细究之,宝玉同秦可卿不过梦中相授云雨,而与袭人却是真有其事。第六回章回目录直接点出,“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合着而后还有“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袭人自知贾母曾将他给了宝玉,也无可推脱的,扭捏了半日,无奈何,只得和宝玉温存了一番。”自此而后,袭人待宝玉更尽职,宝玉也待袭人不同于从前了。甲戌双行夹批在此,“伏下晴雯”。更能与后事对照,可见大不同也。
都说女子因爱而性,因性更爱,故此袭人对宝玉比从前更尽绵力一说足可信,而后若干“隔墙有耳”或以护宝玉之名实赶女侍之种种“罪状”,也因她与宝玉的这层爱欲关系更为人捉住把柄轻易不放。而这个“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的花袭人,最后也并没有能依着这曾关系而最终得到宝玉实在的好处。我若不幸处于袭人的位置上,我亦是不免要抱屈的,本就也仅仅指望能做个妾室或陪房丫头,竟终于抵不上一篇深情雕琢的《芙蓉女儿诔》,空做了那么多好性情的事儿,倒不如晴雯撕扇来的惹人旖旎之想。怨得了人,怨不了命。
最爱看晴雯那张利嘴骂人了,叫人又快活又心疼的,因她是个丫头,这样肆无忌惮的骂人,着实比凤姐儿更有看头。一骂骂出了个晴天落白雨,洗沥哗啦不顾一切的下那么一场,稍后,又赶紧自己好去了。晴雯的这般心高气傲简直不像是做丫鬟的角儿,许个不恰的比喻,仍要说她看来宁是有股“红色娘子军”的味道。则她与宝玉是最最有“亲近”而无“色情”的了。可恨那些婆子嬷嬷们嫉贤妒能,赖了她一身的委屈。承着这般委屈最终方能说个彻底,“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要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儿既担了虚名,况且没了远限,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真正好个曹雪芹,偏又嘎然而止,余留千思万想。早知如此,我当日……真又回了当初,又怎么样呢,两厢里虽然亲慕相好,仍是尘归尘,土归土,不沾一地鸿毛鹅羽的,干净地犹如初初孩童,怎么都想不到那上头去的。可怜了晴雯硬是将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咬下,搁宝玉手里,又将身着红绫小袄递给他,才又还想说什么,总归是无能为力了。这样的晴雯若是狐狸精,怕也是只白狐,也是报恩来的呀,报你风流妖袅之姿来得。宝玉啊宝玉,可懂女儿心呵。我要是她,细想从前冬日里拉着我的手呵着气,又念及虽口中嚷道着:“蠢材,蠢材,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业,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恐怕宝玉自个儿都不知道自己是缘何口出这话来,若不是当作极亲的人,何曾需要这般苦口婆心。倒像是张爱玲对胡兰成说的,何以是你那样说得口躁唇干,而人总是不懂呢?非至离别弥留之际,才恍然大悟犹如梦酣醒来——对方是自身的情之重托,而那刻,还怎么能够?
鲁迅说,多所爱者,当大苦恼。有人问我红楼芸芸人物最爱是谁,我答黛玉。又追问我最厌恶是何者,我则无论如何答不上来。我是自都喜欢着的,其中大人好人圣人抑或小人坏人乃至不是人,我都想能怀抱于他们,生出更多些臂膀能包容得进他们,即使是宝钗,我若他年生逢于她,也是不能不爱的呀。也只有她能配得起国色天香的牡丹,也只有她能令聪敏的黛玉都对她俯首帖耳,也只有她将公共关系做到了极致,你道她是假,她也是假的如此浑然天成。与其说是后天练就的功力,不如说是环境赐予她的这种个性。与她相辅相成到了完美,便脱成化为了她这样一个人。而宝玉,不过是个孩子家的人儿,即便能多几个心懂些不同于常人的仁人爱物,也不过是一干书里看过来的东西,这种禅经诗词之说在宝钗雪白膀子面前立马被击毙无疑。正不是那一段“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中所描述:“此刻忽见宝玉笑问道:‘宝姐姐,我瞧瞧你的红麝串子?’可巧宝钗左腕上笼着一串,见宝玉问他,少不得褪了下来。宝钗生的肌肤丰泽,容易褪不下来。宝玉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 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正是恨没福得摸,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宝钗褪了串子来递与他也忘了接。”你难道看了此处要怪责宝玉用情不专,见异思迁吗?但凡是正常男子,看到如此佳人在前,也是要不由得动心一动的,何况“混世魔王”贾宝玉?往往是要多了,才失相对也多,放任他也有偶动邪念于其他貌美女子身上,才是个“真人”呀。
天可怜见,最爱还是黛玉。爱她怜她则有爱怜自己之故,女子往往觉将自己幻做书里的人去一道体尝,便如是看完之后,不能分辨真假,混淆了现世与那世,此时与当时。宝玉与黛玉之爱应是从头至尾自知的,自知之中又涵盖了种种宝玉的“分心”,黛玉的“不安心”。以至于两人有这样的对话,“宝玉瞅了半天,方说道‘你放心’三个字,林黛玉听了,怔了半天,方说道:‘我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不明白这话。你倒说说怎么放心不放心?’宝玉叹了一口气,问道:‘你果不明白这话?难道我素日在你身上的心都用错了?连你的意思若体贴不着,就难怪你天天为我生气了。”林黛玉道;‘果然我不明白放心不放心的话。’宝玉点头叹道:‘好妹妹,你别哄我,果然不明白这话,不但我素日之意白用了,且连你素日待我之意也都辜负了。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林黛玉听了这话,如轰雷掣电,细细思之,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竟有万句言语,满心要说,只是半个字也不能吐,却怔怔的望着他。此时宝玉心中也有万句言语,不知从那一句上说起,却也怔怔的望着黛玉。两个人怔了半天,林黛玉只咳了一声,两眼不觉滚下泪来,回身便要走.宝玉忙上前拉住,说道:‘好妹妹,且略站住,我说一句话再走。’林黛玉一面拭泪,一面将手推开,说道:‘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早知道了!’口里说着,却头也不回竟去了。”
我每每看到这里,心都是要急碎急碎的,总按捺不住自己,想个办法怎么样才能问明白宝玉,究竟懂了黛玉的心思没有。还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早知道了,黛玉有什么不放心,她打从第一眼见到你起,吃吃睡睡玩玩同住同乐,还有什么能不明白你的?只有你常还会留恋于贪吃丫鬟嘴上的胭脂,惹这个姐姐,那个妹妹的。我不管你有多少个姐妹,只我于你是不同的便就好了呀。话是多说无益,你又是常控制不了自个儿的,我但求一个“绝对”,这种“绝对”有你也是没有你的。宝玉那么欢喜黛玉,还是不及黛玉更懂得宝玉。可男女之间不正是这样的吗?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而了解的往往又是女人更多些,男人不是不了解,真是胸怀鸿鹄之志,也就懒怠去了解女人的心思了。
宝玉对情对性自有他自己的一番分寸,许是他自己也不能解释是为什么。就像为什么对林黛玉只有情而无欲,双双躺在一张床上都如卧镜台;相反对宝钗的一股且敬且喜,却还生出对肉体的遐思来?而众丫头,他或对谁好惹谁招谁,种种行径又对晴雯不同,这两人在一起即是温情,也是磊落的温情,不带一丝一毫浊念的。更不说袭人,他是惯了有这个人,而并不心爱这个人。
昆德拉是大师,他下笔就成就了一个灵与肉分割,轻与重融合的世界。但他比起曹先生来就显得“直白”多了,他一径告诉你了不能承受之轻,不似贾宝玉的灵与肉显然要你通过那么多事件的表象去冥思苦想的。这想的过程更值得人们去尝试和体验,任何以字句剥夺了各人去思考的小说都还不够好。现代人走的飞快,灵魂拉在后头,就是缺了这些“想”,这些“执念”,所越不能通晓彼此。
常人总说,爱是灵与肉的高度统一。我则不大赞成,愈求灵肉合一的往往是女人,因她们特殊的身体结构和积年累月的世俗礼教,教她们定要追求这种“统一”,若不如此,也不会有那么多贞洁牌坊。于是很觉得这是一句女人们顶好的借口。我们对自己的认识才刚刚开始,又有谁能证明爱必定要是有肉则灵的呢?但凡像宝玉此类人,情就是情,欲就是欲,分的一清二楚,倒也是明白人呀。却怕很多人假借爱之名义施肉体欲望之实,才更令人作恶。女人往往分不太清感情是否跟着身体走,则这对于男人而言,却是天生可以分割的。于是,这种不同就造就了宝玉的“分心”,黛玉的“不安心”。也许,世情本如此。我们解释的只不过是一干“本如此”的情性罢了。
一阅红楼终身误。终身误的不止以此为生的红学家,还有那么许多文学家们,点滴字句都能隐现红楼,当然还有吾等读者,中毒日深不可戒之。越往里究其所以,越觉得不懂。关于红楼种种,世代均不能说尽,况我寥寥数笔就想解释情与性,爱与肉,又是何其流于仓促。只要不是曹雪芹从棺材里跳出来,我们穷尽此生此世也永远弄不清的了。虽一夜苦苦熬成,翻看之中,还嫌大不够,只当博君贻笑之。尽管如此,我也只好同晴雯补裘最后道那么一句,写虽写了,到底不成,我也再不能了。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7】
寒假里,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高度艺术性的文学巨著,围绕贾宝玉写了一系列感人的故事。并且塑造出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最吸引我的是这些人物的塑造。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本书的女主人公林黛玉。我不太喜欢她的性格。因为她多愁善感,而且小心眼,我喜欢活泼开朗的人。但是她及其富有写作才华,作出来的诗词简直无法比喻,这一点实在令我为之佩服。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薛宝钗。她活泼、稳重、大方,是我最欣赏的性格。在林黛玉生病时,她还向林黛玉提出意见,告诉她药方的不足之处,并把对林黛玉更好的药材寄了过来。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女孩。
我还比较欣赏一个不起眼的角色——那就是刘姥姥。她虽然土生土长,是个粗俗的农民。但她十分有良心。以前在她自己家没有钱花的时候,贾家帮助过她;等到贾家穷困潦倒时,算不上富裕的她却能拔刀相助,是一个正直的人。
在阅读《红楼梦》时,常常有令人垂泪的时候。希望大家能亲自体验和享受美吧!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8】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带给我们一个悲情故事。其中令我最深刻的人物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在大众眼中,林黛玉是一个爱哭、不讲理、心事重并且爱吃醋的人 ,可是大家都错了。她不仅是个爱笑的人,还经常把其他人逗得笑到肚子疼,而且他亲戚书画样样精通,大观园里就有她的书画。可是她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下表演的机会。因为她从小就丧母,贾母怕她没人扶养,就把她接回贾家。可没想到这一接不要紧,造成了这个悲剧。林黛玉来到贾家后全是外姓亲戚,自己在这里无依无靠,才造成了她忧郁的性格和消极的心态,于是她就变得不讲理,以防别人欺负她。而且她在姑姑家还得处处小心,一个不留神就会引来一顿骂。
再说贾宝玉,他是贾家除了老爷的第二个男丁,只有他可以把“贾”姓传下去,所以大家都对她非常好。尤其是贾母,天天跟个宝贝一样宠着,还请人教他念书,天天出门还有许多人护送,真是“拿在手了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最后,物极必反,贾母为了贾宝玉的前程舍弃了林黛玉,但林黛玉却因相思而终。贾宝玉一看林黛玉死了,自己在尘世间也没有了牵挂,于是就去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这个巨作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呀。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9】
“冷香丸”是薛宝钗形象塑造中的点睛之笔。它将其冷艳无情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无疑,宝钗是美的。首先是表现在外貌上,她容貌丰美“眼如水杏,脸如银盆,眉不画而翠,唇不点而红”,又“肌骨莹润,肌肤丰泽”却是天生丽质,而且正当锦瑟年华显出青春的鲜艳。但她更有自己的理想与追求。她懂得淡极始知花更艳,又去追求素净淡雅的美。她不施粉黛,不熏香,没有胭脂气,但却富贵而举止娴雅。它的居处也是这样“及至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供着数只菊花,两部书,茶茶具而已。她的这番床上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素。”这一番描写使我们不得不承认她的这番审美趣味是高雅的,而她的外形也成为淡雅而艳丽的了。她的寓所蘅芜苑给人的第一印象便可用淡雅二字概括,一如蘅芜君本人。
宝钗天资聪慧,博学宏览。幼年时富有文化教养的家庭环境和聪慧的心灵,形成她深厚的艺术修养和广博的知识。她尤其深得中国传统文化清空淡雅之趣。其言,其行,其貌,其行无不显示出这一审美情趣……但是,蘅芜苑里的满院的蘼芜同样隐藏着巨大的秘密。在蘅芜苑里只见异藤香草,绝无凡花俗粉。这些香草来形容宝钗十分契合。但是这些香草除了磬香奇异之外还有一种特性:皆是爬藤植物。这些攀援植物皆有柔曲盘卷,随缘自适,攀附她物横亘而上的特性。以藏存身,以蓄媚俗。压抑个性以适应社会法则,这是宝钗性格的另一面。
宝钗希望读书明理,做个眼前道路有经纬的人。所以她受封建制度和思想的束缚不得从政,且待选入宫的路绝了之后,便把希望寄托在夫贵妻荣上,劝导宝玉走读书上进求取功名的路。这就与她一贯的冷相违背了,这是因为那颗热衷功名的心。因此说宝钗是形“冷”心“热”。
此外,宝钗在人际交往方面也不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她孜孜以求的是甜如蜜的小人之交。她常使用小惠的手段来拉拢人心。她送药给宝玉时用“托”一字,说明她的动机十分复杂,首先是求有德的美名,其次才是同情之心这也是证明宝钗并非冷美人的有力证据。
她审时度势,体察人心,常常能把恩的心思揣摩透。这并非坏事,究其本身来说倒是优势,但是她若是只将这些用于奉承上未免有点庸俗。
我个人觉得,再宝钗身上凝聚着许多智慧与传统美德。试想我们在那人口众多明争暗斗的大观园中得以生存发展,她的处事方法是必要的,结果也证明她的一套是卓有成效的。既然如此,在当今竞争如此激烈的时代,我们何不欣赏?何不借鉴?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10】
最近,我读了一本儿童版的《红楼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虽然里面的故事情节不太懂,但是它让我学会了怎样通过环境、人的举止、言语去刻画一个人的性格,并且里面的词语丰富,语言优美,也让我学的了很多知识。
读后,我似懂非懂,有些情节让我悲喜交加。悲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相互喜欢,却没有走在一起。林黛玉本来就体弱多病、弱不经风,又受到如此打击,上天做花神去了。慈祥的贾母,因为年纪较大,家里常常出事,受了惊吓也不幸与世长辞了。威风凛凛,干事果断的凤姐在全家人的逼迫下,伤心的去世了。喜的是里面的一些故事很逗人,如林黛玉用筷子夹起一个鸭头,笑着说“鸭头、丫头”,丫头们纷纷说林黛玉打趣她们,对黛玉罚酒。还有一次,宝玉来找黛玉玩,紫鹃想看看宝玉是否真的喜欢林姑娘,就对宝玉说:“明天我就要把林姑娘送回苏州了。”暴雨一听吓了一跳说:“林黛玉的爸爸妈妈不是都去世了吗?”紫鹃装着恋恋不舍的样子说:“是呀,可她的亲戚还都等着姑娘呢?”贾宝玉回去后,脚手冰凉,王夫人十分焦急,叫来紫鹃问个清楚,原来是和宝玉开玩笑。宝玉迷迷糊糊看见桌子上有一只船,又开始大叫起来:“不好了,接林黛玉的船来了。”王夫人连忙把船拿给宝玉,宝玉把船踩的粉碎,笑着说:“这下林姑娘可走不了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林黛玉,她爱学习会做诗。在送花节那一天,黛玉不像别人一样只顾贪玩,自己在玩的过程中还在思考作诗,其中“花谢花飞花满地,红消香断有谁怜”这两句诗多优美呀。林黛玉这种温柔贤惠,乐于助人的性格和善于思考,善于学习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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