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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方案【篇1】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三)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B型、C型病例暨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分D型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基层医疗机构及一级医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
3、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四)市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C型和D型病例暨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病变之一者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国家确定的部分重大疾病的救治,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人;
2、二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病人;
3、二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生的病例。
(五)市外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D型病例和国家确定的重大疾病救治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例;
2、县、市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病例;
3、市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四、程序及要求
(一)转诊程序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二级医院,二级医院诊疗有困难的病人上转至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
2、转诊病人或病人家属持下级医院开具的“分级诊疗转诊单”到对应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3、上转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作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4、对长期在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转诊规定,督促其尽快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二)转诊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成立分级诊疗责任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设立专线电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2、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具体分级诊疗实施细则,明确转诊服务流程,确保转诊服务的人性化和连贯性、有效性;
3、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病人时必须填写《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和建议上转医院名称;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时必须详细填写《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并附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康复计划和下转医疗机构名称(原经治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上、下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无缝”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书面和口头同时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及时、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作进一步治疗;
5、各医疗机构对上转来的患者统一实行“一优先、两免费”暨优先就诊,免收挂号费、诊查费。
五、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分级诊疗实施细则,建立办事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分级诊疗制度的广泛宣传,要召开各种会议、印发宣传单向广大群众宣传分级诊疗的好处与做法,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三)强化培训,稳步实施。要分层次、分批次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实施步骤、方法和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导检查,实行奖罚兑现。每季度督查一次,通报一次,讲评一次;同时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年度考核奖励。
(二)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快现有卫生服务人员中医师、护士的岗位培训,熟悉和掌握分级诊疗基本原则和要求,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诊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要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及慢性病管理、康复跟踪服务;要加快建立推广电子病历和就诊“一卡通”系统,提高转诊会诊质量和效率,在有效保障公民隐私的情况下逐步实现患者健康信息的合理互联共享。
(三)加快建立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XXX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医院要做好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帮扶工作,落实专家坐诊制度,定期安排高中级卫技人员到基层开展临床会诊、病案讨论,建立长效的技术培训和技术协作制度,帮助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要按照省市对口支援的相关文件精神,采取签订技术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建立市、县、乡、村“四点一线”的分工协作架构,落实好对口支援与分级转诊工作。
(四)加大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力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支付制度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实行新农合基金总额预付、单病种管理和新农合指标控制的综合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适度提高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的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凡未经医院开具“分级诊疗转诊单”而私自到上级医院就诊的,将降低报销比例的20%,除危急重症或长期在外务工等情况外,但4日内须向当地农合办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报销比例可不受影响,分级诊疗转诊率纳入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助报销资料管理。
要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转诊标准,严格控制住院率、转诊率,既不得拒接病人,也不得随意转诊病人,如果发现降低住院指征或转诊标准,所在医疗机构要支付该病人10%的医疗费用。
要继续抓好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次均费用、大型检查阳性率、药占比等考核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附件: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 附件:
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存根)
患者姓名
别
年龄
号
家
庭
住性
档案编址
话
因
病
情
需
要
,
联
系
电于
年
月
日建议转入
医院或同级别医院
科室
转诊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
(机构名称): 现有患
者
性别
年龄
因病情需要转入贵单位,请予以接诊。 初步印象:
主要现病史(转出原因):
主要既往史:
治疗经过: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患者转诊转出时使用,由转诊医生填写。 2.初步印象:转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做出的初步判断。 3.主要现病史:患者转诊时存在的主要临床问题。 4.主要既往史:患者既往存在的主要疾病史。 5.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诊疗方案【篇2】
②甲型流感病毒抗原快速检测阳性的流感样病例;
③甲型流感病毒抗原快速检测阴性或无条件检测的流感样病例,具有下列情形者,亦应使用抗病毒药物:
A.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者(包括医护人员)出现流感样症状;
B.聚集性流感样病例;
C.1周内接触过禽类的流感样病例;
D.有慢性心肺疾病、高龄、妊娠等情况的流感样病例;
E.病情快速进展及临床上认为需要使用抗病毒药物的流感样病例;
F.其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3)对于临床认为需要使用抗病毒药物的病例,即使发病超过48小时也应使用。
2.神经氨酸酶抑制剂:
(1)奥司他韦(Oseltamivir):成人剂量75mg每日2次,疗程5~7天,重症病例剂量可加倍,疗程可延长一倍以上。1岁及以上年龄的儿童患者应根据体重给药:体重不足15Kg者,予30mg每日2次;体重15~23Kg者,予45mg每日2次;体重不足23~40Kg者,予60mg每日2次;体重大于40Kg者,予75mg每日2次。对于吞咽胶囊有困难的`儿童,可选用奥司他韦混悬液。
(2)帕拉米韦(Peramivir):重症病例或无法口服者可用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成人用量为300~600mg,静脉滴注,每日1次,1~5天,重症病例疗程可适当延长。目前临床应用数据有限,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
(3)扎那米韦(Zanamivir):成人及7岁以上青少年用法:每日2次,间隔12小时;每次10mg(分两次吸入)。
3.离子通道M2阻滞剂:目前监测资料显示所有H7N9禽流感病毒对金刚烷胺(Amantadine)和金刚乙胺(Rimantadine)耐药,不建议使用。
(四)中医药辨证论治。
1.疫毒犯肺,肺失宣降证(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病情轻者)。
症状:发热,咳嗽,少痰,头痛,肌肉关节疼痛。舌红苔薄,脉数滑。舌红苔薄,脉滑数。
水煎服,每日1~2剂,每4~6小时口服一次。
中成药:可选择疏风解毒胶囊、连花清瘟胶囊、金莲清热泡腾片等具有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功效的药物。
中药注射液:痰热清注射液、喜炎平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血必净注射液、参麦注射液。
2.疫毒壅肺,内闭外脱证(临床表现高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感染性休克等患者)。
症状:高热,咳嗽,痰少难咯,憋气,喘促,咯血,或见咯吐粉红色泡沫痰,伴四末不温,四肢厥逆,躁扰不安,甚则神昏谵语。舌暗红,脉沉细数或脉微欲绝。
水煎服,每日1~2剂,每4~6小时口服或鼻饲一次。
加减:
高热、神志恍惚、甚至神昏谵语者,上方送服安宫牛黄丸;
肢冷、汗出淋漓者加炮附子、煅龙骨、煅牡蛎;
中成药:可选择参麦注射液、参附注射液、痰热清注射液、血必静注射液、喜炎平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
3.以上中药汤剂、中成药和中药注射液不作为预防使用,应早期使用中西医结合治疗。
(五)加强支持治疗和预防并发症。注意休息、多饮水、增加营养,给予易消化的饮食,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如出现明显低钠血症,应积极补充氯化钠。对于低钾血症,应给予氯化钾、门冬氨酸钾等补钾治疗。须密切观察病情,监测并预防并发症。抗菌药物应在明确继发细菌感染时或有充分证据提示继发细菌感染时使用。
(六)重症病例的治疗。具体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专家共识》重症病例的治疗部分。
严格规范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防控措施。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疾病传播途径采取防控措施。具体措施依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版)》的相关规定。
(一)因基础疾病或合并症较重,需较长时间住院治疗的患者,待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连续2次阴性后,可转出隔离病房进一步治疗。
(二)体温正常,临床症状基本消失,呼吸道标本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连续2次阴性,可以出院。
注:对于血常规检查白细胞不高或者降低的病例,应当行甲型流感或H7N9禽流感病原学检测。
1.具备PCR检测条件的,应行H7N9或H7核酸检测。
2.不具备PCR检测条件的,可先行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
3.甲型流感或H7N9禽流感病原学检测阳性,抗病毒治疗;病原学检测虽为阴性,但临床高度怀疑的病例,仍应当行抗病毒治疗。
诊疗方案【篇3】
到2016年,分级诊疗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出台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相关配套政策,规范分级诊疗转诊流程,制定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8%;
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8%左右;
四、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的比例≥70%;
六、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分别达到38%、35%以上;
七、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95%、95%、80%、6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25%。
到2017年,分级诊疗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70%;
二、30万以上人口的县至少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三、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
四、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
五、各县(市、区)发行居民健康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应用;
六、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辖县(市、区),辖区内已完成远程医疗系统建设的医疗机构全部接入省级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
七、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基本覆盖所有二、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八、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九、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十、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
十一、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诊疗方案【篇4】
就医原则上必须实行基层首诊
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专科医师提供技术支持的签约服务团队,分类、分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向居民提供长期连续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城市居民住院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以及退休老年人与所在区域的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医师签约;在职人员(职工医保和商业医保人员)可与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个人工作室)或个体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医师签约;特殊病种(传染病、精神病等)病人由患者或医保部门指定相应医疗机构医师落实签约。2016—2017年,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为重点人群。2017年末城市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或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2018年起,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签约服务要明确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 医保及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就医原则上必须实行基层首诊。急危重症患者、6岁以下婴幼儿患者、70岁以上老年患者就医可依病情需要,自行选择相应医疗机构就医。
确定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病种
按照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病种参考目录,制定市县、乡、村及外请专家在县域内诊疗病种参考目录,其中:县级医院诊治细菌性痢疾等600种疾病;乡镇卫生院诊治急性阑尾炎等43种疾病;村卫生室诊治沙眼等30种疾病;外请专家诊治食管恶性肿瘤等27种疾病。在目录之外的病种应当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在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推广绿园区实施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由三级医院诊断、二级医院治疗、一级医院管理的慢性病管理模式。到2017年,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在榆树市、德惠市、双阳区、九台区,推广乾安、农安等地实施的高血压、糖尿病由县级医院诊疗、乡镇卫生院管理的慢性病管理模式。到2017年,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20%以上。
建多层次多类别医疗联合体
依托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与德惠市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与农安县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与九台区人民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与双阳区医院和吉林省人民医院与榆树市人民医院建立的5个医疗联合体,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发挥长春市直属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的学科优势,组建市—县(区)级综合医疗联合体,由市中心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妇产医院、市传染医院、省肝胆医院、市心理医院、市口腔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医院和市中医院10家直属医院联合共同与榆树市医院和朝阳区医院等10所区域内县区级医院建立学科共建医疗联合体。 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发挥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职能和作用,提高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推进二级以上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之间和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轻患者的负担。 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进一步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在确保基层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权益的基础上,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内的疾病,患者自行前往上级医院诊疗的,将报销比例降至20%。
诊疗方案【篇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精神,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建设卫生强省,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原则,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医疗人才和城市医院资源下沉,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建立符合广东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全省全面开展分级诊疗。
——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基本形成。
——2020年,基本实现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接收下级转诊,以及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城市三级中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承担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癌症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还应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以及提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制订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强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确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标准,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三级医院重点发挥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及薄弱地区的中医院应区别对待。支持慢性病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参与)
3.推进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鼓励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实际,推进优质资源整合,推动重大资源错位发展,形成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大力推进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鼓励城市大型医院与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组建医疗联合体。鼓励城市地区探索建立网格化联网医疗服务体系,减少医疗服务层级,推动大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紧密型医疗集团。推动专家、名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诊疗服务或到基层开办医生工作室,逐步降低大型医院门诊比例,鼓励大型医院逐步取消门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医生集团、名医诊疗中心。建立健全城市大型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效机制。通过独立设置或利用现有优质资源,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血液净化机构及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继续推进三级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结果互认。鼓励社会资本发展第三方医学检查、医学影像、病理诊断、血液净化以及消毒供应机构。(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参与)
4.构建支撑分级诊疗制度的医疗卫生信息化体系。各地要加快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完善医院、科室、医师、门诊号池、医院床位池、检查池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区域内预约诊疗服务、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争取到2017年,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基本覆盖全部二级、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的同质性。到2018年,建成三级甲等医院和县级医院有效对接的远程医疗平台,为县级医院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和手术示范、重症监护指导等服务,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到2020年,争取建成10所网络医院和10所智能化护理医院。(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中医药局参与)
(二)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5.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以及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并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规范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予以适当支持。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鼓励各地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组合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6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左右,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左右。(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广东保监局参与)
6.积极引导群众基层首诊。以签约服务为基础,以基本医疗制度为依托、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率为抓手,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和支持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合理界定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范围。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7.加快规范双向转诊。抓紧制订全省双向转诊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和转诊指导目录,完善双向转诊程序。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和管理质量。二级以上医院要依据转诊预约情况,为基层转诊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置或指定专门管理部门、人员负责转诊服务,建立转诊绿色通道,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预约转诊、病案交接和协调医保经办机构等服务。对向上转诊患者要坚持简化相关手续,及时优先安排专家门诊、检查检验和住院等;对向下转诊患者上级医院要明确接续治疗、康复治疗和护理方案并定期随诊指导。(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参与)
8.落实急慢分治制度。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鼓励各地探索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患者以及结核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管理需求,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综合医院的分工协作机制。慢性病患者可由签约医师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多种形式满足患者治疗用药需求。(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9.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等分工协作模式,明确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间责权利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紧密衔接的合作关系。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患者,通过制定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顺畅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协同,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社区护理、互助护理、家庭病床、医疗康复等服务。充分发挥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作用。(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强化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0.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设置重症医学科、急诊、妇产科、儿科、外科、影像、病理诊断等专科特设岗位,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丰富临床一线工作经验、能熟练诊治本专科疾病、对专科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农村卫生人才订单定向培养、在岗医师岗位培训等项目,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到2020年,实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到3名以上。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训。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护士到基层开办个体诊所、护理站。(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参与)
11.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推动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快推进县级医院关键性设备配置以及临床重点专科、核心专科、薄弱专科和支撑专科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心脑血管介入诊疗、消化内镜诊疗、外科腔镜微创诊疗水平。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健全县级医院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县级中医院同时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到2016年,各县(市)至少有一家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到2017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参与)
12.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扫尾工程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2017年底前实现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2018年底前实现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全覆盖。推进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能够满足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及专病患者、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精神科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分别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
(四)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13.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继续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普通门诊统筹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推动商业医疗保险,探索开设针对特定人群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广东保监局参与)
14.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手术、中医、康复、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保持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适当差距,激励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推进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等多元化收费模式。授权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省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内制定合理价格。(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参与)
15.完善利益共享机制。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签约医生以基本医疗工作量、慢病管理成效、签约服务满意度等为主要依据的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建立签约医生服务团队中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公卫医生之间的协作分配制度。(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参与)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2016年8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要完成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二)明确部门职责。
省卫生计生委要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细化分级诊疗配套措施,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省发展改革委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制定差别化的医疗服务价格,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省财政厅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省中医药局负责完善中医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配套文件。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三)加强指导考评。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任务纳入省卫生强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省卫生计生委要抓紧细化完善有关考核指标,及时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通过调研、督导、评估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地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创新发展,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诊疗方案【篇6】
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以下简称H7N9)疫情高发季节,为有效应对H7N9疫情,做好H7N9医疗救治有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国家制定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一起来看看。
人感染H7N9禽流感是由甲型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其中重症肺炎病例常并发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脓毒性休克、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甚至导致死亡。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加强重症病例救治,中西医并重,是有效防控、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的关键。
我国部分省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呈散发分布,相互之间没有流行病学关联,流行病学的主要特征没有变化,分离到的病毒株遗传学特征和既往流行类似。
流感病毒属正粘病毒科,病毒颗粒呈多形性,其中球形直径80~120nm,有囊膜。基因组为分节段单股负链RNA。依据其外膜血凝素(H)和神经氨酸酶(N)蛋白抗原性不同,目前可分为18个H亚型(H1~H18)和11个N亚型(N1~N11)。禽流感病毒属甲型流感病毒属,除感染禽外,还可感染人、猪、马、水貂和海洋哺乳动物。可感染人的禽流感病毒亚型为H5N1、H7N9、H9N2、H7N7、H7N2、H7N3、H5N6、H10N8等,近些年主要为H7N9禽流感病毒。
H7N9禽流感病毒为新型重配病毒,编码HA的基因来源于H7N3,编码NA的基因来源于H7N9,其6个内部基因来自于两个不同源的H9N2禽流感病毒。与H5N1禽流感病毒不同,H7N9禽流感病毒对禽类的致病力很弱,在禽类间易于传播且难以发现,增加了人感染的机会。
禽流感病毒普遍对热敏感,加热至value=“65”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65℃ 30分钟或value=“10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100℃ 2分钟以上可灭活。对低温抵抗力较强,在value=“4”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4℃水中或有甘油存在的情况下可保持活力1年以上。
(一)传染源。为携带H7N9禽流感病毒的禽类。目前,大部分为散发病例,有数起家庭聚集性发病,尚无持续人际间传播的证据,应警惕医院感染的发生。
(二)传播途径。呼吸道传播或密切接触感染禽类的分泌物或排泄物而获得感染;或通过接触病毒污染的.环境感染。
(三)高危人群。在发病前10天内接触过禽类或者到过活禽市场者,特别是中老年人。
三、发病机制和病理
人类上呼吸道组织和气管主要分布有唾液酸α-2,6型受体(人流感病毒受体);人类肺组织分布有唾液酸α-2,3型受体(禽流感病毒受体)和唾液酸α-2,6型受体。H7N9禽流感病毒可以同时结合唾液酸α-2,3型受体和唾液酸α-2,6型受体,但H7血凝素与唾液酸α-2,3型受体亲合力更高,较季节性流感病毒更容易感染人的下呼吸道上皮细胞,病毒可持续复制,重症病例病毒核酸阳性可持续3周以上。
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人体后,可以诱发细胞因子风暴,如干扰素诱导蛋白10(IP-10)、单核细胞趋化蛋白-1、白细胞介素6和8(IL-6, IL-8)等,导致全身炎症反应,可出现ARDS、休克及MODS。病理检查显示肺急性渗出性炎症改变,肺出血、弥漫性肺泡损伤和透明膜形成等。
潜伏期多为7天以内,也可长达10天。
(一)症状、体征。
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患者常出现发热、咳嗽、咳痰,可伴有头痛、肌肉酸痛、腹泻或呕吐等症状。重症患者病情发展迅速,多在发病3~7天出现重症肺炎,体温大多持续在value=“39”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39℃以上,出现呼吸困难,可伴有咯血痰。常快速进展为ARDS、脓毒性休克和MODS。
少数患者可为轻症,仅表现为发热伴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二)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早期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或降低。重症患者淋巴细胞、血小板减少。
2.血生化检查。多有C反应蛋白、乳酸脱氢酶、肌酸激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肌红蛋白可升高。
3.病原学及相关检测。采集呼吸道标本(如鼻咽分泌物、痰、气道吸出物、支气管肺泡灌洗液)送检,下呼吸道标本检测阳性率高于上呼吸道标本。标本留取后应及时送检。
(1)核酸检测:对可疑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宜首选核酸检测。对重症病例应定期检测呼吸道分泌物核酸,直至阴转。
(2)甲型流感病毒通用型抗原检测:呼吸道标本甲型流感病毒通用型抗原快速检测H7N9禽流感病毒阳性率低。对高度怀疑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应尽快送检呼吸道标本检测核酸。
(3)病毒分离:从患者呼吸道标本中分离H7N9禽流感病毒。
(4)血清学检测:动态检测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H7N9禽流感病毒特异性抗体水平呈4倍或以上升高。
(三)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生肺炎的患者肺内出现片状阴影。重症患者病变进展迅速,常呈双肺多发磨玻璃影及肺实变影像,可合并少量胸腔积液。发生ARDS时,病变分布广泛。
(四)预后。人感染H7N9禽流感重症患者预后差。影响预后的因素可能包括患者年龄、基础疾病、并发症等。
(一)诊断。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0天内,有接触禽类及其分泌物、排泄物,或者到过活禽市场,或者与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2.诊断标准。
(1)疑似病例:符合上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尚无病原学检测结果。
(3)重症病例:符合下列1项主要标准或≥3项次要标准者可诊断为重症病例。
主要标准:①需要气管插管行机械通气治疗;②脓毒性休克经积极液体复苏后仍需要血管活性药物治疗。
次要标准:①呼吸频率≥30次/分;②氧合指数≤250 mmHg(1 mmHg=0.133kPa);③ 多肺叶浸润;④意识障碍和(或)定向障碍;⑤血尿素氮≥7.14 mmol/L;⑥ 收缩压
3.易发展为重症的危险因素。
(1)年龄≥65岁。
(2)合并严重基础病或特殊临床情况,如心脏或肺部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肥胖、肿瘤、免疫抑制状态、孕产妇等。
(3)发病后持续高热(T≥value=“39”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39℃)。
(4)淋巴细胞计数持续降低。
(5)CRP、LDH及CK持续增高。
(6)胸部影像学提示肺炎快速进展。
(二)鉴别诊断。
(一)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尽早隔离治疗。
(二)对症治疗。根据患者缺氧程度可采用鼻导管、经鼻高流量氧疗、开放面罩及储氧面罩进行氧疗。高热者可进行物理降温,或应用解热药物。咳嗽咳痰严重者可给予止咳祛痰药物。
(三)抗病毒治疗。对怀疑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患者应尽早应用抗流感病毒药物。
1.抗病毒药物使用原则。
(1)在使用抗病毒药物之前宜留取呼吸道标本。
(2)抗病毒药物应尽早使用,无需等待病原学检测结果。
2.抗病毒药物。
诊疗方案【篇7】
3月31日以来上海、安徽、江苏等地发现9例H7N9禽流感病例,目前3例已死亡,6例危重。对此,省疾控中心昨日下午召开媒体通气会,表示我省已启动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了各项应急措施和工作方案,用于检测病毒的试剂也已于4月2日到位。
目前,各疾控部门及医疗机构正24小时密切监测相关疫情。根据监测情况,我省尚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为了确保有效防控流感疫情,3日上午,省卫生厅再次召开紧急会议,对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再次进行了部署。
目前我省已正式启动H7N9禽流感病毒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了各项应急措施和工作方案。根据预案要求,全省将进一步加强禽流感病毒监测、检测工作。全省各个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实时上报,相关部门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省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主任师鉴在下午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再次表示,我省自非典之后一直在对不明原因肺炎进行监测,现在要求全省发现不明原因肺炎要立即上报。而且,我省已经组建了应急队伍,28个哨点医院和12个流感网络实验室都将加强禽流感病毒监测。
关于H7N9禽流感病毒的情况,省疾控中心病毒病防治所所长齐顺祥介绍,此次流感病毒是基因重组后的新病毒,此前我国从未发现过H7亚型流感病毒感染病例。
-间,荷兰、意大利、加拿大、美国和英国曾报道过人感染甲型H7流感病例,病毒亚型分为H7N2、H7N3、H7N7,临床表现主要为结膜炎与轻型的上呼吸道感染。此次,我国共确诊的9例H7N9禽流感病例,是一种新型变异病毒。
他说,针对该病毒的新型检测试剂,已于2日到达我省,全省各个医疗机构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将采集病例标本送疾控机构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采用新型病毒检测试剂进行筛查。
H7N9禽流感目前尚无疫苗,那么有没有药物可以对抗呢?齐顺祥在通报会上表示,根据基因序列分析显示,抗病毒药物达菲是该病毒的早期有效治疗的药物。患者一旦确诊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病例,可以马上使用达菲等抗病毒药物。
能不能先服用达菲来预防H7N9病毒?“在没任何发病症状情况下服药是没必要的,滥用达菲会增加流感病毒的耐药性,同时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省疾控中心病毒病防治所所长齐顺祥表示。
公众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风险大吗?该如何保护自己?家养宠物是否安全?对此疑问,师鉴表示,目前看,H7N9病毒的毒力、具体感染来源等特征尚不明确,但该病仅在局部地区发现少数病例,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经医学观察未发现续发病例,也未发现确诊病例间存在流行病学关联。据此可推测,公众感染H7N9病毒的风险较低,因此不必过于恐慌。
综合专家们的建议,师鉴表示公众要保持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遮掩口鼻等个人卫生习惯,能够有效预防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疾病。同时还应避免接触病死禽、畜。
对于家养宠物的安全,他提醒说,日常家养的猫、狗等宠物只要按平时习惯喂养即可,鸽子、鹦鹉等禽类则要注意尽量少放出去接触野鸟,因为春天是禽流感高发期。
对于医务人员的安全,他认为目前尚无H7N9人传人的确切证据,但由于医务人员比普通公众接触患有感染性疾病病人的机会更多,建议医务人员在诊治病人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接诊疑似或确诊H7N9禽流感病例时,应采取标准预防加飞沫传播预防和接触预防。
诊疗方案【篇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广东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粤办函〔2016〕232号)和《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阳发〔2016〕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建设卫生强市,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原则,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医疗人才和城市医院资源下沉,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建立符合阳江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全市全面开展分级诊疗。
——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基本形成。
——2020年,基本实现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接收下级转诊,以及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城市三级中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承担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癌症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还应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以及提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卫生计生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 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制订阳江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强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确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标准,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三级医院重点发挥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及薄弱地区的中医院应区别对待。支持慢性病医疗机构发展。(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
3. 推进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鼓励与珠三角地区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实际,推进优质资源整合,推动重大资源错位发展,形成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大力推进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鼓励城市大型医院与县级医院、镇卫生院组建医疗联合体。鼓励城市地区探索建立网格化联网医疗服务体系,减少医疗服务层级,推动大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紧密型医疗集团。推动专家、名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诊疗服务或到基层开办医生工作室,逐步降低大型医院门诊比例,鼓励大型医院逐步取消门诊。建立健全城市大型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效机制。通过独立设置或利用现有优质资源,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血液净化机构及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继续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结果互认。鼓励社会资本发展第三方医学检查、医学影像、病理诊断、血液净化以及消毒供应机构。(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参与)
4. 构建支撑分级诊疗制度的医疗卫生信息化体系。各地各医疗机构要加快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完善医院、科室、医师、门诊号池、医院床位池、检查池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区域内预约诊疗服务、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争取到2017年,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基本覆盖全部二级、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镇(街道)四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的同质性。到2018年,建成三级甲等医院和县级医院有效对接的远程医疗平台,为县级医院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和手术示范、重症监护指导等服务,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参与)
(二)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5. 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以及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并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规范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予以适当支持。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鼓励各地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组合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6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左右,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左右。(市卫生计生局、发展改革局分别负责,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
6. 积极引导群众基层首诊。以签约服务为基础,以基本医疗制度为依托、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率为抓手,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和支持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合理界定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范围。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市卫生计生局负责)
7. 加快规范双向转诊。抓紧制订全市双向转诊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和转诊指导目录,完善双向转诊程序。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和管理质量。二级以上医院要依据转诊预约情况,为基层转诊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置或指定专门管理部门、人员负责转诊服务,建立转诊绿色通道,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预约转诊、病案交接和协调医保经办机构等服务。对向上转诊患者要坚持简化相关手续,及时优先安排专家门诊、检查检验和住院等;对向下转诊患者上级医院要明确接续治疗、康复治疗和护理方案并定期随诊指导。(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
8. 落实急慢分治制度。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鼓励各地探索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患者以及结核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管理需求,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综合医院的分工协作机制。慢性病患者可由签约医师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多种形式满足患者治疗用药需求。(市卫生计生局负责)
9. 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等分工协作模式,明确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间责权利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紧密衔接的合作关系。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患者,通过制定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顺畅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协同,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社区护理、互助护理、家庭病床、医疗康复等服务。充分发挥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作用。(市卫生计生局负责)
(三)强化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0. 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设置重症医学科、急诊、妇产科、儿科、外科、影像、病理诊断等专科特设岗位,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丰富临床一线工作经验、能熟练诊治本专科疾病、对专科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农村卫生人才订单定向培养、在岗医师岗位培训等项目,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到2020年,实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到3名以上。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训。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护士到基层开办个体诊所、护理站。(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
11.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推动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快推进县级医院关键性设备配置以及临床重点专科、核心专科、薄弱专科和支撑专科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心脑血管介入诊疗、消化内镜诊疗、外科腔镜微创诊疗水平。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健全县级医院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县级中医院同时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到2016年,各县(市)至少有一家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到2017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
12. 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扫尾工程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2017年底前实现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2018年底前实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全覆盖。推进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能够满足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及专病患者、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精神科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
(四)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13. 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按省的要求,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继续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措施,普通门诊统筹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推动商业医疗保险,探索开设针对特定人群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卫生计生局、发展改革局、保险行业协会参与)
14. 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手术、中医、康复、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保持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适当差距,激励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推进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等多元化收费模式。市人民政府可在省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内制定合理价格。(市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局分别负责,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
15. 完善利益共享机制。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签约医生以基本医疗工作量、慢病管理成效、签约服务满意度等为主要依据的绩效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签约医生服务团队中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公卫医生之间的协作分配制度。(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编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2016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卫生计生局要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细化分级诊疗配套措施,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市发展改革局要完善医药价格措施,按规定制定差别化的医疗服务价格,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患者合理分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完善医保支付制度,按要求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市财政局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配套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三)加强指导评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任务纳入市卫生强市(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评估。
相关解读
据《方案》规定,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分级诊疗。计划到2017年逐步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
《方案》从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分级诊疗模式、强化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与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等四大板块规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为切入点,明确划定城市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所承担的职责,相互补充、配合。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确定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标准,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形成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与此同时,各地各医疗机构要加快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
构建分级诊疗模式作为实施重点,率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左右,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左右。以签约服务为基础,以基本医疗制度为依托、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率为抓手,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和支持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抓紧制订全市双向转诊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和转诊指导目录,完善双向转诊程序,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在强化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力度先行,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按照《方案》,到2016年,各县(市)至少有一家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到2017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完善利益共享机制。
诊疗方案【篇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精神,推进我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和“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全省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2017年,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以医疗、医保、价格为手段的综合保障机制基本形成,基层首诊普遍开展,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有所缓解,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基本形成分级诊疗制度。
——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开展。
三、主要措施
(一)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3、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健康管理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满足患者需求。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社会办医,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就地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在民族地区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医药在服务各族群众中的特殊作用。
4、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根据服务人口、疾病谱、诊疗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县级中医医院同时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通过上述措施,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5、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6、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全省人口健康信息综合平台建设,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多参数管理、远程医学教育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1、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制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通过行政管理、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三级医院重点发挥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及薄弱地区的中医医院应区别对待。支持慢性病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
2、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签约服务以老年人、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多种形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医疗机构在健康管理、专家服务、医保报销等方面为签约家庭提供优惠。
3、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继续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加大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力度,拉开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完善跨统筹地区转诊和备案制度。畅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地方病转诊渠道,实行归口管理,可不受转诊率的限制。传染病患者未在传染病定点医院诊治的原则上不予报销。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协议明确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建立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施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4、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根据价格总体水平调控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基础上,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5、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向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
6、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探索建立包括医疗联合体、健康管理联合体、对口支援在内的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基于远程会诊后的再转诊机制,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患者,通过制定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顺畅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协同,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社区护理、互助护理、家庭病床、医疗康复等服务。充分发挥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作用。
(三)推进双向转诊规范开展。
1、规范常见病种转诊。建立以覆盖主要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转诊指南,逐年扩大病种,逐步形成规范。市(州)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联合体要根据转诊服务需求和医疗机构专业特色扩大转诊病种,制定双向转诊指南并组织实施。
2、规范双向转诊服务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尊重患者就医习惯和就近便利的原则选择多家定点转诊机构,签订转诊服务协议,设置或指定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转诊管理,提供预约转诊、病案交接和协调医保经办机构等服务。上级医院应明确下转患者接续治疗、康复治疗和护理方案,建立定期随诊制度。加快建设区域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逐步实行网上预约转诊、电子病案(病历)传送,并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促进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核心基础数据库共享,提高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
3、构建急慢分治转诊机制。畅通一般患者上下转诊机制。按照疾病轻重程度和分级诊疗指南实行逐级转诊。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科目和诊治能力的患者,就近转至二级医院。重点畅通常见病、多发病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患者和术后康复期患者下转渠道。保障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康复治疗。急危重症患者就近直接到二、三级医院就诊,病情稳定后且符合向下转诊指征的患者,应转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接续治疗、康复治疗。
4、构建城乡集团化、县乡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应建立多种形式医联体,逐步建立以协同服务和利益共享为核心的分级诊疗机制。城市三级医院可跨区域建立医疗联合体,按照尊重历史、就近方便、双方自愿的原则,城市公立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转诊协作关系,通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延伸病房、延伸门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市、县、乡、村纵向一体的医疗网络体系。三级综合医院应结合自身专业特色、专病诊治能力和患者就医来源组建医联体,三级专科医院应围绕自身薄弱环节和分级诊疗需求组建医联体,城市公立医院均要建立一定数量的紧密型医联体,鼓励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
5、促进城市优质资源下沉。通过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引导城市医院(含县医院)医生到基层从事医疗服务,提高基层首诊能力。采取建立医联体、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完善薪酬制度、落实职称晋升前到基层服务政策等措施,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完善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机制,量化人才培养、技术带动、双向转诊等工作内容,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6、大力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发挥大型公立医院在分级诊疗中的关键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预约上级医院时,必须先进行基层首诊;逐步提升预约挂号量占全部挂号总量的.比例,提高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特别是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积极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提高服务效率和就医感受。城市三级医院对需要住院治疗的预约转诊病人设立绿色通道。
7、全面推进健康管理服务。二级以上医院结合日常诊疗工作,制定和落实“一病两方”(病例、治疗处方、健康教育处方)、“五师查房”(医师、护师、药师、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院内转介(将慢病高危人群转介到院内相应的健康危险因素干预服务专科进行干预)、院外转诊、特殊病人跟踪随访、合理用药等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建立包括村医在内的健康管理团队,以重大疾病及其高危人群为重点,通过签约式服务和全程管理,开展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核心任务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二)明确部门职责。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付政策。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物价部门要根据医院等级尽快制定差异化的医疗服务价格,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患者首选基层就医。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三)强化宣传引导。开展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理念,提高科学就医能力,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诊疗方案【篇10】
居民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
《方案》明确到2017年底,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各县区至少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至少有一所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乡村医师签约覆盖率≥50%、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40%;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以市、县综合医院为依托,建成市、县、乡远程会诊系统,远程医疗服务100%覆盖县级综合医院、50%覆盖乡镇卫生院;省、市级三级医院50+n种(n代表兰州地区结合实际自行增加的病种数,下同)、县级医院250+n种、乡镇卫生院50+n种分级诊疗病种按临床路径的规范化治疗率达到40%以上;县级医院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90%;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基本覆盖全市二、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10%;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全市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50%;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100%、85%、7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40%,县级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诊疗率≥60%。
患者应就近选择首诊医院
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近接受首次诊治。为充分尊重患者的看病就医选择权,也可选择县级医疗机构首诊,或非本县域的县、乡两级医疗机构首诊。对越级首诊的患者,接诊的医务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告知其分级诊疗流程和政策,同时尊重患者的自由择医权。
需要转诊的患者,按照医生建议、患者自愿、双向转诊的规定,遵循县、市、省(省外)逐级转诊原则转诊,转诊时应开具全省统一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上级医院要在《转诊转院审批表》上注明转诊建议。
因病情特殊需要,患者在市域内同级医院转诊不需要《转诊转院审批表》。传染病、重性精神病、儿科、血液病、恶性肿瘤等特殊专业病人,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和县级医疗机构同等的县域外转诊权。
对未经接诊的患者,不出具《转诊转院审批表》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接诊患者时,根据病情需要先行合理诊疗处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救治的,在征得患者同意后,首诊医生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并盖章后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时,不指定具体转入医院名称,只填写转入医院级别,具体医院应由患者自行选择。医疗机构对未经接诊的患者,不得出具《转诊转院审批表》。
对于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人群,如70岁以上老年人、0-7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孕产妇、急重危患者、精神病患者等,按照就近、就急原则,可自主选择医疗机构首诊。
对于长期在异地(上学、打工、跟随子女)居住或出差、旅游、探亲等途中突发疾病的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凭医生开具的诊断建议书、住院通知书以及就诊医院的级别证明,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报销标准按原参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严格控制不应转诊的病人随意转诊
对于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有条件、技术治疗的患者自行要求转诊转院的',接诊医师要履行首诊告知义务,宣讲转诊相关政策和报销政策。县、市、省级医院对于未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表》的参合患者要履行告知义务,劝其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执意就诊的要签订《知情同意书》和《自费协议》,否则该患者产生的住院费用由接诊医院承担。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市级三级医院50+n种、县级医院250+n种、乡镇卫生院50+n种分级诊疗病种的相关规定,结合各自功能定位、服务能力、诊疗特色等实际,确定分级诊疗疾病病种。市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予以公示,推动以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慢性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分级诊疗工作。
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
加强基层全科医生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全科医生门诊,全面负责本医疗卫生机构全科诊疗和转诊管理工作。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民之间建立相对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签约医生在为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一体化服务的同时,指导患者从首诊开始合理有序就医。
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可根据服务群体需求,提供差异化签约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签约服务与分级诊疗制度相衔接,落实基层首诊制。
相关内容
《方案》明确到2017年底,兰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各县区至少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至少有一所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方案》明确,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近接受首次诊治。需要转诊的患者,按照医生建议、患者自愿、双向转诊的规定,遵循县、市、省(省外)逐级转诊原则转诊,转诊时应开具全省统一的《转诊转院审批表》。
对于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人群,如70岁以上老年人、0-7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孕产妇、急重危患者、精神病患者等,按照就近、就急原则,可自主选择医疗机构首诊。对于长期在异地(上学、打工、跟随子女)居住或出差、旅游、探亲等途中突发疾病的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方案》明确对于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有条件、技术治疗的患者自行要求转诊转院的,接诊医师要履行首诊告知义务,宣讲转诊相关政策和报销政策。兰州市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予以公示,推动以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慢性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分级诊疗工作。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民之间建立相对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签约医生在为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一体化服务的同时,指导患者从首诊开始合理有序就医。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签约服务与分级诊疗制度相衔接,落实基层首诊制。
诊疗方案【篇11】
大堰乡卫生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长卫生计生发[2015]18号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四、转诊标准 向上转诊标准:
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2.依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医疗机构或一级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
3.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难以控制的;
4.在基层医疗机构或一级医疗机构就诊3次以上(含3次)仍不能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诊治的;
5.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的;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 7.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程序及要求
(一)转诊程序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二级医院。
2、转诊病人或病人家属持在所在乡镇卫生院合管办凭身份证、诊断证明及合医证办理电子转诊。
3、上转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作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4、对长期在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转诊规定,督促其尽快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二)转诊要求
1、需转诊的病人,凭本院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由医疗组长或业务院长签字后到合作医疗办公室(门诊收费室)办理转诊,并设立电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2、所有拟转诊的病人,必须经医疗组长或业务院长查看后才能办理转诊;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要做好“无缝”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书面和口头同时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及时、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作进一步治疗;
4、所有需转诊的病人,只能转住本县上级医疗机构;
5、对转诊的病人,主诊医生需在三天内对转诊病人进行回访;
6、严格控制转诊率,能在本级医疗机构处理的病人原则上不得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转诊率控制在50%以内。
大堰乡卫生院 2015年5月
诊疗方案【篇12】
2017年广东省分级诊疗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到2017年,分级诊疗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
2.每30万人口县(市)至少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鼓励医疗资源富余的县级医院向康复、护理为主体的机构转型。
3.每万名城市居民至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4.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的比例≥70%。
5.完成远程医疗平台软件开发、硬件采购、系统部署工作,覆盖50%以上的县(市、区)。
6.结合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建立分级诊疗管理信息系统,基本覆盖全部二、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三级和二级医院向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10%以上。
8.全部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9.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
10.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98%、95%、91%、8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诊疗方案【篇13】
一、诊断
(一)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医内科学》(周仲瑛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zy/t001.1-94)。
(1) 有明显的感冒或呼吸道感染史
(2) 咳嗽为主,或伴有咳痰,或咽干、咽部瘙痒
(3) 胸部及x线检查未见明显异常。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咳嗽的诊断与**指南》(中华医学会,2009年)。
属于急性或亚急性咳嗽的患者
(1) 病史:一种由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感染控制后延迟。
(2) 主要症状:主要用于刺激性干咳或咳嗽,少量白色粘液痰。
(3) 主要体征:肺未见阳性征象。
(4)辅助检查:胸部x线检查无明显病变,肺通气功能正常,支气管激发试验阴性,诱导痰检测细胞学检查嗜酸细胞比例<2.5%。
(二)证候诊断
1.风邪犯肺证:咳嗽气急,或呛咳阵作,咽痒,遇冷空气、异味等因素突发或加重,或夜卧晨起咳剧,多呈反复性发作,干咳无痰或少痰,舌苔薄白,脉浮,或紧、或弦。
2风寒爱肺综合征:咳嗽时间长,风寒加重,有少量白稀痰,夜间咳嗽,口干,舌淡,苔白或白,脉浮紧或弦。
3.风热郁肺证:咳嗽日久,口干,咽干,日咳较多,食辛辣燥热之品则咳,少量白黏痰,舌红,苔薄黄,脉弦数或弦。
4风干肺损伤证:咳嗽、痰少、口干、喉干、鼻干、鼻痒、大便干、夜间咳嗽剧烈、舌淡红、津液少、脉象细。
二、**方案
(1)根据辨证论治选择中药汤剂和中成药
1.风邪犯肺证
治法:疏风宣肺,止咳利咽。
推荐处方:加味风咳汤、炒麻黄、紫苏子、紫苏叶、烤枇杷叶、紫菀、杏仁、射干、牛蒡、蝉蜕、蚯蚓、蝙蝠蛾。
中成药:苏黄止咳胶囊等。
2.风寒恋肺证
治法:疏风宣肺,散寒止咳。
推荐处方:小青龙汤、炒麻黄、干姜、细辛、五味子、杏仁、桔梗、白前、苏叶、紫菀、甘草。
中成药:通宣理肺丸等。
3.风热郁肺证
治法:疏风宣肺,清热止咳。
推荐方药:桑菊饮加减。桑叶、菊花、杏仁、桔梗、白前、紫菀、鱼腥草、黄芩、巴戟蚕、甘草。
中成药:麻杏止咳片等。
4.风燥伤肺证
治法:疏风宣肺,润燥止咳。
推荐方药:桑杏汤加减。桑椹白皮、杏仁、人参、麦冬、五味子、桑叶、浙贝母、枇杷叶、甘草。
中成药:养阴清肺丸等
(二)针灸
根据情况可选择大椎、肺俞、定喘、风门、天突、合谷、尺泽、足三里等穴位。
(三)药物贴敷
根据病情可辨证选择药物贴敷**。
(四)砭术、刮痧、拔罐**
万花油或甘油涂搽后背暴露部位,用砭石反复刮、擦背部膀胱经、督脉,以微现红瘀为度,可配合风门、大椎、肺俞等穴闪罐,达到疏通经络、驱散风邪的作用。每日1~2次。
(五)其他**
根据临床情况选用雷火灸、热敏灸**,也可配合使用经络刺激法,伴有咽痒、咽部不适等症状时,可配合雾化吸入**。
(六)健康教育
1.生活、饮食指导。
2.心理辅导。
三、疗效评价
(一)评价标准
以咳嗽症状评分为评价标准。
恢复:咳嗽完全消失(**),然后降至0。
显著效果:咳嗽症状明显减轻(**后与**前比较6-9分)。
有效:咳嗽症状减轻(比**前降低2-5分**)。
无效:咳嗽症状无改善或加重。
(二)评价方法
咳嗽症状计分:由患者每天根据自己前24小时的咳嗽症状,对照计分表进行判断及记录:总分值=日间计分+夜间计分。
诊疗方案【篇14】
导语:人禽流行性感冒(以下称人禽流感)是由禽甲型流感病毒某些亚型的毒株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1997年5月,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1例3岁儿童死于不明原因的多脏器功能衰竭,同年8月经美国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以及世界卫生组织(WHO)荷兰鹿特丹国家流感中心鉴定为禽甲型流感病毒H5N1引起的人类流感,这是世界上首次证实禽甲型流感病毒H5N1感染人类。之后相继有H9N2、H7N7亚型感染人类和H5N1再次感染人类
人禽流行性感冒(以下称人禽流感)是由禽甲型流感病毒某些亚型的毒株引发的急性呼吸道传抱病。1997年5月,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1例3岁儿童死于不明因为的多脏器效用枯竭,同年8月经美国疾病防备和把握中间以及全国卫生构造(WHO)荷兰鹿特丹国度流感中间鉴定为禽甲型流感病毒H5N1引发的人类流感,这是全国上初次证明禽甲型流感病毒H5N1传染人类。以后接踵有H9N2、H7N7亚型传染人类和H5N1再次传染人类的报导。
1、病原学
禽流感病毒属甲型流感病毒。甲型流感病毒呈多形性,此中球形直径80~120nm,有囊膜。基因组为分节段单股负链RNA。根据其外膜血凝素(H)和神经氨酸酶(N)蛋白抗原性的差别,如今可分为15个H亚型(H1~H15)和9个N亚型(N1~N9)。甲型流感病毒除传染人外,还可传染猪、马、海洋哺乳动物和禽类。传染人的禽流感病毒亚型紧张为H5N1、H9N2、H7N7,此中传染H5N1的患者病情重,病死率高。
禽流感病毒对乙醚、氯仿、丙酮等有机溶剂均灵活。经常使用消毒剂简单将其灭活,如氧化剂、稀酸、十二烷基硫酸钠、卤素化合物(如漂白粉和碘剂)等都能敏捷毁坏其传染性。
禽流感病毒对热比较灵活,65℃加热30分钟或煮沸(100℃)2分钟以上可灭活。病毒在粪便中可存活1周,在水中可存活1个月,在PH
病毒在直射阳光下40~48小时便可灭活,如果用紫外线直接照耀,可敏捷毁坏其传染性。
2、流行病学
(一)传染源 紧张为患禽流感或携带禽流感病毒的鸡、鸭、鹅等家禽,特别是鸡;但不清除别的禽类或猪成为传染源的大略。
(二)传播路子紧张经呼吸道传播,经过议定密切兵戈传染的禽类及其分泌物、分泌物,受病毒混浊的水等,以及直接兵戈病毒毒株被传染。如今还没有人与人之间传播实在切证据。
(三)易动人群平常觉得任何年龄均具有易感性,但12岁以下儿童病发率较高,病情较重。与不明因为病死家禽或传染、疑似传染禽流感家禽密切兵戈人员为高危人群。
3、临床特征
(一)流行病学史
病发前1周内曾到过禽流感爆发的疫点,或与被传染的禽类及其分泌物、分泌物等有密切兵戈者,或从事禽流感病毒实行室工作人员。如今不清除与禽流感患者有密切兵戈的人有抱病的大略。
(二)临床表现
1、埋伏期 平常为1~3天,凡是在7天以内。
2、临床症状急性起病,初期表现雷同平凡型流感。紧张为发烧,体温大多连续在39℃以上,热程1~7天,平常为3~4天,可伴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头痛和满身不适。部分患者可有恶心、腹痛、腹泻、稀水样便等消化道症状。重症患者病情成长敏捷,可呈现肺炎、急性呼吸拮据综合征、肺出血、胸腔积液、全血细胞裁减、肾效用枯竭、败血症、休克及Reye综合征等多种并发症。
3、体征 重症患者可有肺部实变体征等。
(三)实行室查抄
1、外周血象白细胞总数平常不高或低落。重症患者多有白细胞总数及淋巴细胞下降。
2、病毒抗原及基因检测取患者呼吸道标本采取免疫荧光法(或酶联免疫法)检测甲型流感病毒核蛋白抗原(NP)及禽流感病毒H亚型抗原。还可用RT-PCR法检测禽流感病毒亚型特异性H抗原基因。
3、病毒分散从患者呼吸道标本(如鼻咽分泌物、口腔含漱液、气管吸出物或呼吸道上皮细胞)平分散禽流感病毒。
4、血清学查抄病发初期和规复期双份血清抗禽流感病毒抗体滴度有4倍或以上升高,有助于回顾性诊断。
(四)胸部影象学查抄
重症患者胸部X线查抄可呈现单侧或两侧肺炎,少数可伴随胸腔积液等。
(五)预后
人禽流感的预后与传染的病毒亚型有关,传染H9N2、H7N7者,大多预后精良;而传染H5N1者预后较差,据如今医学资料报告,病死率约为30%。
感化预后的身分除与传染的病毒亚型有关外,还与患者年龄,是不是有根本性疾病,医治是不是及时,以及是不是产生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