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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计划十四篇

标准化工作计划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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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1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及计划

通过这次专家组对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考评,对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的成绩给予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予了指正,在以后的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要加以整改。通过各位专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的分析讲解使我从思想上得到了认识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日常管理中要从安全标准化上进行,坚持按照安全标准化的16大项要求去做,要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

交通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的稳定、效益的提高,安全工作人命关天,重如泰山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好的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及赔偿制度》、《车辆维护制度》、《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们认真学习且忠实执行,狠抓制度的落实,力求形成一种长效安全机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定期组织召集各种安全学习,对提高安全员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出效益”的方针特别重要。传达学习安全法律、法规,通报有关安全精神。针对在安全生产、行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

改要求和防范措施。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公司驾驶员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是重大问题,确定有关防范措施,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事故及应急管理情况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

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情况

公司工作人员不定期上路检查,对有事故隐患的车辆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及时处理将事故隐患消除萌芽状态。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对安全操作规程的符合进行验证,修订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

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考核情况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发展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运管部门对公司管理人员、公司管理人员对驾驶员等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真正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工作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于因失责而引发的安全

生产事故,从严从重处理,年底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给予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或处罚。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通过制定驾驶员操作规程,保证驾驶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满足顾客要求。

安全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安全基金的投入和使用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实施,制定安全金收取和使用办法,设置安全金投入和使用台账,制定安全金使用计划。

适应形式,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完善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副经理与全体管理人员签订了“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书,并请专业人员对车检、门检、三品岗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职业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管理人员签订了“三品检查”岗位责任状、”出站门检”岗位责任状、“夜间停车场”岗位责任状、“车检”岗位责任状。明确逐级岗位安全职责,使全员都对安全工作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也激发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了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与进站经营车辆签订了经营车辆安全责任书,因时、因地做好客运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各种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把手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公司职工在分工范围内相应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今后安全工作计划

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以往的安全工作管理经验,今后安全工作的重点应从以下几点抓起:从员工意识和安全技能抓起,从规范施工作业现场抓起、从消灭不良安全习惯抓起、从提升管理人员素质抓起,把安全工作常态化,使公司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渴望安全的良好势态。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2

2015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8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15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00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其中:安全监督管理科2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结合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2、统筹推进。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3、督查考核。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15〕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15日~7月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1、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2、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计划阶段(4月15日—4月25日)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4月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4月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6日—7月15日)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7月25日)7月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三)廉洁自律。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1.深入推进危化品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

2.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

3.注重危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监管。要按照危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7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5〕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1.做好危化品经营许可工作。要依据《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简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按照《关于调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常安监〔2015〕110号)的要求,组织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颁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做好使用许可和生产证申领服务工作。依法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申请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初审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梳理出不再需要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类企业名单,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注销许可证。3.提高安全许可的效率和质量。要依据国家危化品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局关于危化行政许可权限分工意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努力缩减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审批工作使用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

(三)进一步落实过程性安全监管措施

1.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5〕88号)精神,推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到位。一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二是以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培训为平台,全面推进企业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结合《省危险化学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宣贯,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三是结合拆除施工、检维修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在全区全面完成首轮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持续改进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管理,注意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的配合协调,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评估活动,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和消除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

3.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二是结合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成品油、危化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等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三是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特殊气候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中,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注重检查效果,强调检查闭环管理。继续推进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在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评价报告、化工专家检查、负责人履职报告和约谈等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和好的做法,细化工作措施,改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和安全技术服务水平,指导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危化专项整治

1.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由于未批先建、未验先用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5〕103号)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排查治理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系统跟踪督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继续深入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化治办”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区域环境整治和产业提升改造等行动,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装备落后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加快重点区域(主城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关闭、转产计划的实施,凡因安全距离不足等无法整改消除隐患的企业,要提请政府予以停产、转产或关闭。

(五)进一步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

1.推行危化安全行政指导工作。各级危化监管人员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安全监管和指导协调能力,以行政指导为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指导督促企业消除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指导和跟踪服务。2.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要认真收集、汇总和报送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治理、执法检查、事故统计、行政处罚等危化监管统计数据,并建立完善相关台帐资料。

3.加强危化事故查处和应急处置工作。要高度重视危化事故事件管理,第一时间报告事故信息并按规定组织统计上报,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装备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响应和针对性处置能力。第五篇

一、时间安排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0月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突出检查涉氨冷藏冷冻食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冷藏冷冻企业、肉禽鱼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饮料食品制造及加工企业、超市商场及其配套的冷藏冷冻场所等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全面查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以及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依法开展定期安全评价,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完成。

5.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6.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7.城市企业搬迁和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情况。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是否按照全省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制订并落实搬迁关停方案,落实搬迁前防范事故的安全措施,按计划组织实施。涉及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学品输送管道,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是否存在危及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重大隐患。

五、时间进度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8月31日)。各安监站根据本地实际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区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2.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区安监局按照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开发区、各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开发区、各街道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安监局。

六、组织机构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是在特殊时段采取的监管举措。要充分认识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要根据近期危险化学品监管的特点,认真开展检查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区安监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安监局副局长黄冬青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危化科和各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应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注重治本。要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对隐患实行“零容忍”。在铁腕整治隐患的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挖隐患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提升地区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的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辖区户外大型视频、游动字幕及“360”智慧社区、《新》等宣传资源,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请开发区、相关街道安监站于6月20日前制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全面总结。区安监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5-2015年)》规划目标,利用2015年到2015年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选择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基础建设活动),推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行政监管和责任追究,落实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突出重点,打好基础,树立一批管理规范、防治效果明显的典型和样板,提高重点企业防范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能力。

(一)目标: 1、2015年目标:完成试点示范企业的基础建设活动,力争累计40%以上重点企业达到基础建设要求。其中,国家、省和市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企业应达到70%以上。2、2015年目标:累计70%以上重点企业达到基础建设要求。其中,国家、省和市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企业应达到100%。3、2015年目标:重点企业全部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二)主要内容: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分为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10个方面,具体要求详见《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对照基础建设基本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认真进行整改,全面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安监局负责全区重点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发区、各街道重点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由所在地安监站负责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7月)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根据省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按照总体部署,结合辖区内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和特点,制定重点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和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保基础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方案于7月底报区局)。同时,组织对辖区内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等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无一遗漏。全面掌握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分布、数量、类别、接触人数等情况,并登记造册,为整个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奠定基础,并于8月10日前报区局(电子稿)。

(二)试点示范阶段(2015年8月~12月)

按照“先试点、后示范、再全面”的原则,各街道安监站要在本地区树立标杆,筛选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各街道试点企业不少于1家)。通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建立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专家培训指导等措施,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全面开展。区局将于2015年12月对试点示范企业进行督查。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1月~2015年9月)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强化监管,加强督促和指导,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监督检查等形式,并结合企业标准化建设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引导重点企业主动参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内所有重点企业对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按照完成时限要求,对发现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所在地安监部门及时组织验收。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区基础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按照序时进度的要求,实现各阶段工作目标。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5年9月~12月)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将本地区每基础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并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区安监局组织对基础建设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报市局进行表彰。

五、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重点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按照“省级主导示范、市级主导组织、县级主导实施”的原则,结合辖区内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和特点,制定本地区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实施方案。设定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细化岗位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将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做出成效,确保基础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2、选好试点,及时总结。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加强培训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尤其是加大街道基层监管人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的指导力度,充分了解基础建设活动的方式和步骤;同时,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注重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积累经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卓有成效的完成。第七篇

(一)全面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1、加强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有关法规、标准,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体系,认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2015年,力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实现“全覆盖”。

3、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制度。

4、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使其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和健全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和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规范职业卫生基础工作,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2015年,力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放射性物质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30%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6、开展“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在去年全区五大行业

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制鞋)生产、水泥生产和铅酸蓄电池生产行业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7、有针对性拓展重点治理行业的范围。2015年将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在五大行业专项整治基础上,我区将以化工生产、建材加工、机械加工、冶金铸造、电镀、石材加工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见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全区整治重点,选取1-2个各自重点行业进行整治,特别是涉及到高毒物质、高危粉尘的行业,抓住职业病危害产生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通过改进工艺技术、改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管,规范“三同时”行政许可工作

8、建立与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等负责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从源头上掌握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来源,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制度要求。

9、切实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许可工作。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管理以及审查程序严格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分级管理(办法另行公布)。2015年,力争区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率、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80%以上。同时,所有资料须网上申报进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五)严把准入关,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

10、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木制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5〕228号)和市局《关于在全市木制家具制造行业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工作的实施方案》(常安规〔2015〕2号)的要求,在我区去年2家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基础上,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的原则,循序推动许可证工作,要严把准入关,严格发证条件、规范发证程序,同时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力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完成许可证申领工作。

(六)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11、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调查摸底本地区制造业企业总数的基数上,把申报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之中,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专项治理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街道安全监管网络的作用,进一步加快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工作,争取在2015年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促进申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市局将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数据专项核查,定期通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12、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选择危化品生产、木质家具制造、冶金、电镀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实现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的率先达标,力争2015年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13、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健康监护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相结合的申报制度,全面推动用人单位的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七)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

1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47号令)的规定,督促全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化工、冶金、建材、电镀等行业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5年版)》(安监总安健〔2015〕73号)的要求严格管理,并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对申领许可证的用人单位开展检验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报安监部门备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限期整改,争取通过现状评价,全面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现状评价工作。

(八)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5、以指导、服务为先导,配合相应的行政手段,将职业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之中。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卫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粉尘、高毒物品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做到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每月有安排,提高职业卫生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该罚款的罚款,该责令停产整顿的责令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坚决纠正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九)完善监管制度,探索“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16、开发区、各街道要在化工、建材、冶金、电子、电镀、机械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积极培育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规范化示范企业,并结合《2015年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选择2—3家基础条件较好、管理规范的企业开展“市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规范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使企业真正达到职业病防治工作“十个到位”目标,即:(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到位;(2)职业病危害现场检测、评价到位;(3)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设施到位;(4)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到位;(5)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到位;(6)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使用到位;(7)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危害因素公示到位;(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评价审核到位;(9)各项职业健康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及台帐资料建立到位;(10)职业病中毒应急救援措施到位。

(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效率

17、加快职业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摸清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人员体检、现场检测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基本情况,掌握全区职业病危害现状,以及重点企业“一企一档”的实时更新,开发区、各街道要按照省局统一开发的普查软件按时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计划6月底前完成普查动员、培训工作;7月到11月组织开展全面的普查工作;12月底前完成基础数据汇总上报)。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一化两重点一重大”(安全标准化、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为主线,以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平台,坚持制度化监管,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配套规章,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生产、使用许可,深化经营许可;全面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和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完成阶段性工作要求;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首轮评审确认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一般事故和事件,全力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指导,全面抓好危化品法规规章的宣贯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配套规章以及省出台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学习调研,完善规范项目安全审查和生产、使用、经营等许可环节的工作措施,狠抓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重点做好4项工作。

1、依据市安监局制定下发的《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经营许可的受理、审核、决定等许可管理工作机制,按规定要求组织网上审查和现场核查,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依据市安监局制定下发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管理实施意见》,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对照许可适用行业和数量标准进行调查核实,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做好许可申报前期工作。

3、结合实际,加大对新的法规规章的宣贯力度,督促企业尽快执行危险化学品方面的新规定。

4、加强对法规规章的学习研究,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相关人员尽快掌握专业知识,执行法规规定,调整和衔接好监管工作,提升危化监管业务能力。

(二)创新工作,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87号)和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区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和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重点做好4项工作。

1、深化和推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一是组织对涉及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且有效投入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和督办。年内完成原料和产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产工艺(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管理)生产装置的自控改造。组织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调整和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调查,落实相关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工作。要组织对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进行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和考核。二是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工作,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年内完成改造。三是开展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2015年7月1日前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应按40号令规定的格式文书和要求完成登记建档和重新备案。组织专家对部分企业重大危险源应急措施进行审查论证,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在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全面组织《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的贯彻实施。

2、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一是组织开展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和设计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设计安全管理。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的要求,在设计阶段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3、根据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从严审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落实市设立化工重点监测点的工作要求。二是推进化工生产企业提升改造和淘汰落后工作,加快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关闭。

4、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强化打非治违,重在依法治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大监察执法频次和力度,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三)深入推进,巩固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和水平。

1、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和省、市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在年底前我区危化行业完成首轮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和评审确认工作。强调从2015年起,没有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经整改合格,不得换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督促企业组织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落实持续改进措施。要以企业现场评审整改项为内容,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专项检查。

2、严格标准要求,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服务工作。一是修订完善许可规范。要在市安监局陆续出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使用许可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流程,进一步规范许可审查行为。二是健全行政服务标准。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对涉及危化行政许可和备案服务类事项,统一按市安监局编制的《审查标准业务指导手册》和《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实施。三是明确项目过程控制。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及中介机构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过程中,严格对照项目技术审查要点进行自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提高安监部门的审查效率。四是加强许可备案管理。所有涉及危化行政许可、管理服务和备案事项均要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内公开运行,根据工作流程和职责权限,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审查要求,杜绝网外办件。

3、坚持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一是坚持分类分级管理,按照市安监局新修改完善的“红橙蓝”分类分级标准,组织对企业进行等级重新划分和调整,并实施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二是坚持安全评价制度,严格执行现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等行政许可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有关安全评价规定,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相关评价工作。从2015年起,企业的定期安全评价报告(包括申领或换发许可证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对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重点监管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控、设计诊断、安全检测检验等方面的评估评价内容,形成明确评价结论。三是坚持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履职报告制度、约谈制度和从业人员准入资格条件。四是坚持化工专家检查制度,组织抽查专家检查工作质量,通报专家检查工作情况,提高专家检查效果。

4、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是将危化品监管与安全标准化创建有效对接,实现安全检查内容的覆盖。二是各地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工作重点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执法检查。三是区安监局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在三季度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季节变化、特殊气候等重点时段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在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5、做好危化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工作。危化事故不论大小,都要按规定组织统计和上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要高度重视危化事故的应急响应和针对性处置。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关闭、整顿、整改或复产的措施和手段。

6、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专项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与公安、商务、环保、建设、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基本信息数据库。按照职责分工,搞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成品油等专项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国家烟草专卖局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局(分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三门峡市烟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分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组织管理标准化、制度管理标准化、基础管理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档案管理标准化、安全作业标准化、信息管理标准化、安全体系标准化,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怎样做到位”的问题,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韩黎明(党组书记、局长、经理)

副组长:谭介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超克(党组成员、副经理、纪检组长)

牛永鸣(副经理)

成员:张彦雄(安全保卫科科长)

邵团民(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书文(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

荆孝宗(财务科科长)

王社民(人事劳资科科长)

王译君(监察科科长)

王茂生(卷烟客户服务部主任)

孙向明(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部主任)

刘建设(烟叶仓库主任)

任建平(卷烟配送区域中转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分公司)安保科,安保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管理标准化

局(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防火委员会、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机制。烟叶仓库、卷烟客户服务部、基层烟站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员工完善岗位安全消防职责,明确兼职安全员。2月底前上报局(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二)制度管理标准化

各部门要组织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于3月15日前上报局(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三)基础管理标准化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上级安全会议、安全文件精神,按时召开安全会议,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坚持部门每周、岗位人员班前、班中、班后开展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安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安保科要制定完善安全考核标准,每月对各部门、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四)现场管理标准化

财务科要按照国家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保养标准;烟叶仓库、基层烟站按照《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消防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的维护保养标准,按照《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重点部位消火栓和灭火器的配置数量;烟叶仓库、卷烟客户服务部、各基层烟站要明确重点部位安全标志。各部门制定的标准措施于3月15日前报局(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4

4.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组织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通过宣传、教育、创建群体氛围等手段,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修养,改进其安全意识和行为,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氛围,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提高工作主动性,弥补安全生产被动管理的不足。

全员安全综合素质是影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核心因素,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促进全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安全培训,首先是安全意识培训,其次才是安全技能培训,而培养员工与管理层的合作态度,又被放在安全意识教育之前,也就是靠培养员工的合作态度来逐渐培养其安全意识。

2.督促部门、班组开好安全会;适时提供安全信息和安全指导工作。使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和加强,做好人的本质安全管理工作。

3.继续办好《安全工作简报》、《安全生产宣传栏》和安全生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好新员工上岗及调换工种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和定期考试,做到100%持证上岗。

5.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6.深入开展好“安全月”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好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粘贴安全生产标语、安全专题板报、发放安全宣传小册子、树立典型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车间、部门和班组建立安全文化理念,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与保公司稳定、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六、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强化基层安全管理和安全绩效考核细节化管理,消除安全漏洞。我们要细化安全绩效考核项目和考核标准,强化安全激励机制,加大对重要关键岗位的安全绩效与收入挂钩力度,将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领导、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位员工,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全方面覆盖,实行安全评优评先。

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根据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和公司20xx年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要求,要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个部门、车间和岗位及个人。实行“员工个人与班组、班组与车间(部门)、车间(部门)与主管领导、主管领导与总经理”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一级保一级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在安全工作中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2.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体系。目前公司考核各部门、车间一级的绩效考核体系已经建立;各部门和车间考核班组,班组考核员工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尚未建立。为此,要求各单位在20xx年元月5日前全部完成“部门(车间)和班组”两级绩效考核方案,并报公司安全部审查备案。

3.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围绕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为核心,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安全生产要求的“部门(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结束语:公司安全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清责任,从维护公司发展的大局出发,保持深入生产一线服好务、发扬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严格履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控制指标,积极行动,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公司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做出新的贡献。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杜绝火灾事故;

3、杜绝爆炸事故;

4、杜绝交通事故;

5、杜绝食物中毒和重大传染病事故;

6、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率不超过2‰;

安全工作重在防范,要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就要时刻保持警惕,做到警钟长鸣。

1、加强宣传,让安全意识深入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心中。

1)组织领导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员工安全培训记录。

2)对换岗、转岗、复工人员,单位要进行安全技能和岗位操作方法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并且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记录。

3)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开展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复审,做到持证上岗。

4)使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措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5)使员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6)使员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7)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

2、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及时将有关安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增强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及法律观念。

2)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员工在自己岗位上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3、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经营,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措施。

1)建立健全经营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安全设施台帐,定期检修保养,定期检测,确保相关证件齐全。

2)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张贴警示标志或告知牌。

3)危化品合理存放,并设立醒目的分级存放标志,预防火灾、化学事故。

4)车辆及防护设施要及时保养维护,做好保养维护记录。

5)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

4、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的安全预评估及审批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增加预案演练次数,完善预案实战要求,订做各种警示标志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5、“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值班、确保节日安全。

6、落实好值班、带班制度。加强对安全巡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调整充实值班巡逻人员,做好对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值班巡逻记录和交接班手续,防止脱岗。夜间带班人员要增加检查次数,以防重大事故发生。

20xx年公司将继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个核心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当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5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在组织实施全省项目的同时,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具体做法、取得的成绩和规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如下:

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1.强化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涉及面广、经费投入多、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各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强化责任、合力推进。各市均成立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铜陵、滁州、宣城等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地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统筹指导和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县(区)也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为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还将项目学校校长确定为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一责任人,标准化建设成为统领学校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提升学校内涵建设的有效载体,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2.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各地在用好国家和省级资金的基础上,努力增加本级财政投入,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___市制定《千所村级小学提升工程计划》,从20xx年开始,每年建设200所村小,规划5年时间,使全市布局调整后的1000余所“村小”基本达到“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科学、质量优良”的目标。六安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六安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规划投入资金7.18亿元,在主城区新建、改扩建学校14所。___市20xx年以来市级财政安排6000余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芜湖市政府20xx年起将“农村小学教学点改造工程”列为民生工程,安排教学点专项建设资金,使教学点与其它学校“一样有明亮的教室、一样有教学设备、一样有‘班班通’、一样有运动场地”。广德县多方筹措项目资金9000万元,新建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等校舍6万余平方米,加固校舍4000平方米。新征土地25万平方米,用于扩建、选址新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扩大校园面积。

3.建立管理制度,完善推进机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为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各地均建立起一系列制度,规范标准化建设过程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___市建立检查督促制度、评估验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激励表彰制度等,把学校标准化建设与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初中学校建设等工程结合起来,推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___市出台了《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管理及采购办法》,加强标准化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出台了《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制度(试行)》、《关于规范化管理和使用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建设、管理和使用。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___市修订印发《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中小学图书馆(室)和实验室管理使用的意见》,切实抓好中小学实验设施的“建、配、管、用、研”。池州市各县(区)教育局均结合实际制定了“班班通”、图书、实验室等9项管理制度,并制成标牌统一分发到所有项目学校;学校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管理应用台账,使图书、设备、仪器、器材管理应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把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作为标准化建设的关键。___市出台了《“十二五”3116名师工程实施意见》,5年内培养3000名市级教坛新星、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100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600名市级特聘教师。至20xx年底共评选各类名师1465人,其中60%的名额分布在农村薄弱学校。___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若干意见》,各县(区)政府克服地方财政困难,加大教师招聘力度,20xx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聘教师合计1437人,有效地缓解了教师数量不足给教育教学工作带来的压力,尤其是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质量和结构有了较大改善。全市已初步实现了乡镇中心校范围内教师统一调配。六安市与安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建立了教师教育培训合作协议,选派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教师赴安徽师范大学培训。

5.加强督导,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机制。各市均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列入对县(区)教育局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评估的管理和激励功能。马鞍山市教育局每年对各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优秀单位进行奖励;开展教育示范乡(镇)的评估认定工作,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6.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各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等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实施素质教育。___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提出了控制学生作业量等八项规定。20xx年初,市教育局与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了《___市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责任书》。

建立了规范办学行为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及社区工作人员15人,作为规范办学行为义务监督员,市教育局组织减负工作专项调研督查。促进学校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___市开展“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对招生、办班、教学、师德、教材教辅管理、收费等方面提出明确规范要求。严格规范课程设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

___市提出了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建立承包责任制、例会制、考核督导制、工作成效与学校办学经费、与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挂钩等项制度,保证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较高水平。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创建特色学校。制定全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方案,坚持结果考核和过程监测两手抓,进一步提高农村初中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标准化建设有力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提高

1.办学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明显加快。通过标准化建设,各地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要求,采取统一标准、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策略进行建设。项目学校有了标准化的图书室、实验室和音体美教室,实验课开课率、图书借阅率稳步提高。“班班通”设备和宽带网络推进了基础教育信息化的进程,使边远薄弱学校的学生,尤其是教学点的学生,可以共享网络平台上的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了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也促进了教师教学技术运用能力的提高,学校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整体办学条件有了极大的提升,“择校热”现象有所缓解,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___市按照“有标准的校舍建设、有先进的教学设备、有满足需求的活动基地、有齐全的多媒体设施、有足量的图书”的“五有”要求,城乡学校一体化建设推进,整体提升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宿松县创新县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机制改革,坚持把最好的教师交流到村小去,择校、大班额等现象得到明显遏制,极大地推动了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2.学校的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建设有力地改善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为规范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___市指导学校立足本校实际,充分发挥办学设施效益,在教学管理、教学常规、教学研究、课堂教学环节上狠下功夫。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涌现出了一批办学特色鲜明、理念先进、受学生和家长认可的优质学校。___市全面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建设中小学生社团。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关注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坚持特色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各地制定措施,建立制度,注重实效,提高教师队伍素质。___市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赴农村支教和任教。建立了城镇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坚持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通过送教下乡,教科研机构指导等方式积极扶助农村中小学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同时,适度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职称比例。中、高级职称教师中,农村教师比重进一步增大,校际、城乡之间教师交流也得到加强,通过这些措施充实和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缓解了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___市创新培养模式,选派教育管理干部到教育先进地区和学校交流学习,实施校长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名师培养工程,充分发挥了名教师的辐射示范作用,营造教学改革的氛围,促进全体教师全面发展。

4.学校特色建设得到进一步彰显。办学条件改善后,“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赢得群众的认可,以品牌学校的吸引力谋求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共识。学校在打造学校特色品牌,着力提升学生素质上下工夫,涌现一批特色彰显的学校。合肥市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主题,多次组织召开了全市小学、初中特色学校研究会专题会议,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全市特色学校结合新课程改革要求,自我剖析整改,从我做起,在全市中小学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规划完成情况

1.截至20xx年底各市、省直管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总体完成情况(见附件)。

2.截至20xx年底各市、省直管县小学教学装备类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见附件)。

3.截至20xx年底各市、省直管县初中教学装备类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见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涉及面大,时间跨度长,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市、县(区)重视程度不够,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不清晰,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性不高,互相推诿,沟通协调困难,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等问题,影响标准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是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有待加强,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和教学设施的管理措施还处于“碎片化”状态,亟待完善。与标准化建设硬件设施配备使用的相关培训,规模不大,层次偏低,针对性不强,绝大部分地方只开展了初级的使用操作培训,大多数教师还处于“会用”的阶段,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缺乏学科教学与教学媒体有效融合方面的应用培训。

三是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还没有形成。标准化建设配备的图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等教学仪器设备等相关设施投入正常使用以后,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使用费用(水电费、网络费、耗材费、人员培训费、辅属设施的建设费等)大幅度提高,与之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没有形成,影响标准化建设效益的持续稳定发挥。四是建设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一些地方在制定标准化建设规划时,没有对城市规划、新农村建设、生源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标准化学校建设难于适应学校教学和学生就学的需求。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逐步解决完善,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6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适用本办法。其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根据国家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的相关规定,本办法仅适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一级、二级评审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确定的内容为依据。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第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企业应当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外部评审由我市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专门评审机构组织实施。

第五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实施。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标准化评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推动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第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或相关行业标准,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化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自评,对评分细则中各元素中的子元素逐项打分,在汇总评分结果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并保存相关资料和台账。

第九条 企业在自评工作完成后,应当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三级)申请表》,将自评报告和申请表等有关资料向属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评审。市直相关企业及驻扬单位可以直接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评审。

第十条 企业可以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或相关专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提供咨询和服务的专家不得参与评审机构对所服务企业组织的外部评审。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企业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以材料书面审查为主,并结合对申请企业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同意进行外部评审的决定。申请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同意:

㈠未组织自评、自评分未合格或自评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

㈡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被吊销或暂扣的;

㈢当年度因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处罚的;

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

㈤当年度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重伤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有较大影响涉险事故的;

㈥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

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不适宜进行外部评审的情形。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受申请的时间为每年度10月30日前。逾期申请的,当年度不予受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通知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 评审机构接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后,应当组成具有评审资质的专家组对企业进行评审,同时指定专家组组长。在国家明确具体评审资质条件之前,参与评审的专家原则上从市级安全生产专家中确定,专家组一般不少于4人。

参与评审的专家不得与被评审企业有利益关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审。

第十四条 评审工作应当独立进行,并由专家组组长全面负责。评审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座谈提问及现场检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评审前,评审机构应当提前7日将评审时间、专家组成员、评审程序和形式书面告知申报企业。

第十五条 专家组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㈠在申请企业召开首次会议,由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说明评审目的、依据、考评范围、程序和方法;

㈡在查阅文件、资料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元素给出符合实际、客观公正的打分,做出评价结论,并对扣分点、不符合项提出整改建议;

㈢召开企业有关人员会议,通报评审情况;

㈣形成评审报告,专家组成员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专家组应于评审结束后7日内将评审报告及评分表提交评审机构,专家组对评审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 评审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将达到三级标准化的企业名单和评审情况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名单和情况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审机构负责人签字,评审机构盖章。

第十八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评审机构报送的企业名单和评审情况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将审查通过后的企业名单在“扬州市安全生产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期满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最终认定。认定结果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企业和评审机构。

第十九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认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应当在市级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

对认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颁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证书和标牌。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和标牌的有效期为三年。

获级企业应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或相关行业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自评,形成年度自评报告,并报送评审机构。未按规定开展自评的,暂停等级证书,自评完成后再申请恢复。

第二十一条 在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达不到标准,发生死亡事故或有较大影响的涉险事故的,由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收回证书和标牌,并予以公告。若企业再次申请评定,须于下一年度方可重新申请。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于证书和标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原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评,复评程序按照初次评审程序进行。复评通过后换发新证书;未申请复评或复评未获通过的,不得再使用原证书和标牌。

第二十三条 企业不得通过贿赂、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方式通过评审,获得标准化证书和标牌。一经查实,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回证书和标牌,并予以公告。以不正当方式获级的企业,被撤消后两年内不得提出评审申请。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标准化评审结果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获级的企业按规定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第二十五条 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二十六条 国家和省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7

浅谈洗煤厂质量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

党群科胡晓科

为进一步强化沙坪洗煤厂内部管理,创新管理模式,提升

管理效能,规范管理行为,优化管理流程,实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洗煤厂质量标准化水平,依据公司有关政策和我厂内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厂领导研

究,决定2012年在全厂范围内进一步推行全面精细化管理,为

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精细化管理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全厂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精细

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导入绩效模式,夯实基础工作,细化过程管

理,运用体系管理工具,以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为标志:

以制度检查,落实责任、考核监督为切入点,强化职工安全生产

和质量标准化的意识,强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形成“事事有

人管,人人都管事,事事都管好”的工作格局。

二精细化管理工作目标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运用精细化管理理念

和管理技术,主要目标在于加强洗煤厂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职

工的整体素质,强化现场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我厂安

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监督机制,具体要求生产、检修、运销、机关、后勤等五个部门,分别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精细化

管理标准;深化质量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从源头抓起、从细节

抓起,对每件事、每个过程、每道工序,做到严格控制、考核和

监督,做到“简单、规范、严谨、高效”,确保在原有的工作基

础上,将洗煤厂质量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精细化管理的保证措施

(一)充分认识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通过精细化管理手段来优化洗煤厂生产流程、管理流程,以达到“高产、高效、节能、环保”的效果。因此,在洗煤厂质

量标准化工作中实施精细化管理,既是当前厂内部管理的实际需

要,也是我们长远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明确分工 强化责任为确保质量标准化工作更好地开展,必须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生产车间、检修车间和机关部门应在分管领导的组织

下,积极认真地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工作标准,完善考核

机制。

(三)制定厂内部精细化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各科室、生产、检修等部门应本着规范职工岗位行为,上

标准岗、干标准活的整体思路,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根据各科

室、车间的工作特点和工作需求,制定涵盖本部门每个人、每个

工种、每个岗位的工作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

(四)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培训学习和竞赛评比

为提高各科室、车间等部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精细化

管理的积极性,洗煤厂实行培训学习和竞赛评比活动。

(五)考核奖罚按照奖罚对等的原则,对于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

理综合得分达标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在安全质量标准

化,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中检查不认真、考核不严格、管理不到

位导致所属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不符合达

标要求时,进行处罚。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8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是基础、安全是保障”的核心理念。以落实各级责任为基本手段,以安全标准化达标为重点,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为目的,促进学校安全形势根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时间,按照《xx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达标要求,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校园创建工作,使全校管理制度、设施、各环节都符合校园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XX年6月底前全校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达标。

三、 达标工作安排

1.学校成立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2.领导小组职责

按照标准化达标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详细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标准化达标的宣传、布署、推进工作,促进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全面达标。

3.达标工作参与部门

各处室 各级部 各班级

四、实施步骤

根据我校实际,标准化达标工作分:宣传布署、推进实施、检查整改、全面达标四个阶段。

1.宣传布署阶段(XX年4月26— 4月30日)

认真做好标准化达标的宣传、布署工作,制定详细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按照学校分工对标准化学校达标宣传,各科室及级部学习达标标准及要求,并安排准备工作。

2.推进实施阶段(XX年5月1日至6月10日)

根据有关标准化达标的标准和要求, 相应的科室、级部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学校达标活动,着手整理、汇总、筹备相关文字材料和音像资料。

3.检查整改(XX年6月10至15日)

各科室、级部按照标准化达标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组织进行自评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完善,以确保达到标准。

4.全面达标阶段(XX年6月16日—6月20日)

各科室、级部根据自评表进一步补充资料,汇总至学校安全科,向上级申报并通过安全标准化校园达标验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是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改善安全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学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各科室、级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把安全标准化校园达标工作列为学校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将标准化达标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2. 定期组织考评、加强考核。将各部门能否达到标准化水平,作为安全工作优劣的重要考评指标,通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进行完善。

3.加强检查督导,实行分类推进。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检查指导,摸清标准化创建工作现状,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推进。

4.加强标准化达标培训,及时总结经验。 学校要组织安全标准化达标相关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的能力。要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和提升已完成的成果。全面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各级主体责任为基本手段,以安全标准化达标为重点,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的,促进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根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用三年时间,按照安全标准化达标要求,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现分级分类达标,使全公司管理、生产、经营、建设各环节都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xx年全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达到二级标准。

三、达标工作安排:

1.公司成立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人员:各单位安全员

2.领导小组职责:按照标准化达标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详细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标准化达标的宣传、布署、推进工作,促进全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化全面达标。

四、实施步骤

根据我公司实际,标准化达标工作分:宣传布署、推进实施、检查整改、全面达标、巩固提高五个阶段。

1.宣传布署阶段(xxxx年2月至3月)

认真做好标准化达标的宣传、布署工作,制定详细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督促各二级单位做好标准化达标宣传、安排准备工作。

2.推进实施阶段(xxxx年4月至12月)

根据有关标准化达标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全公司100%的单位、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到12月底,基本达到二级验收标准。

3.检查整改(xxxx年2月到8月)

在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基本达到二级验收标准基础上,公司按照标准化达标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用一个月时间组织进行自评打分,用半年时间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完善,以确保达到二级标准。

4.全面达标阶段(xxxx年12月)

到xxxx年12月,公司各单位、部门全部达到二级安全标准化水平。 xxxx年2月安环部向晋中市安监局申报并通过安全标准二级达标验收。

5.巩固提高阶段

在公司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基础上,稳步运行标准化管理,巩固创建成果。努力向安全标准化一级标准水平推进。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推动我公司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把标准化达标工作列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将标准化达标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2.定期组织考评、加强考核。将各单位能否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水平,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优劣的重要考评指标,通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进行完善。

3.加强检查督导,实行分类推进。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检查指导,摸清标准化创建工作现状,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推进。针对公司实际,对基础相对薄弱、短时期内难以达到标准化要求的单位,要重点帮促,进行规范指导,确保所有单位在一年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

4.加强标准化达标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公司要组织安全标准化达标相关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的能力。要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和提升已完成的成果。全面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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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年___月___日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10

(一)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除先行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外,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对接自治区、市政府部门制定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做好各自领域工作落实的基础上,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抓好落实。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实现各领域各环节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政府及部门、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设置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借助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基层政府要在政务服务大厅等创造条件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将基层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通过公开栏、电子屏、公众号、微信群、宣传单等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服务。可参考上海普陀区等先进地区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详见附件1:上海普陀区以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规范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回应效果。(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指导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可借鉴来宾市武宣县经验做法,详见附件2:武宣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掠影。(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11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17〕4号)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畜牧业绿色低碳循环模式攻关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牧函〔2015〕946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安徽省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创建过程中,请各地结合畜牧业绿色低碳循环模式攻关行动,积极建立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发展模式,抓点带面,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我省畜牧业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安徽省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水平,按照农业部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和安徽省畜牧业绿色低碳循环模式攻关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继续在全省生猪、奶牛、蛋鸡、肉禽、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以生态养殖场示范创建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现场考核,2017年再创建15个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0个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二、创建内容

(一)基本要求

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3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申报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要求畜禽生产达到如下规模: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奶牛,存栏奶牛300头以上;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肉鸡,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肉牛,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肉羊,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

申报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要求畜禽生产达到如下规模:从事商品饲养的,要求生猪年出栏3000头以上;蛋禽存栏1万只以上;肉禽年出栏20万只以上;奶牛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3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能繁母猪存栏200头以上;产蛋种禽存栏1万套(只)以上;种羊存栏200只以上。

(二)示范创建内容

1.畜禽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不得位于当地政府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主要生产场所和环节配备实时监控设备。其中,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要求养殖场选址与布局符合绿色主体功能区发展要求,有与之相匹配的消纳畜禽粪污土地面积或者配套建设有完善的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3年内未发生重大畜禽养殖污染事件。

3.生产规范化。养殖生产要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突出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生态高效的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模式,由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转变。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固定场所,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档案。

5.粪污无害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紧密型种养结合并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作为参评的主要条件(由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出具证明的优先)。其中,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鼓励采用种养结合模式进行利用、且配套足够面积农田、菜地和果园。通过粪便堆肥化处理或者沼液化处理,促进畜禽粪便-农家肥的科学利用,形成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

部级示范场创建标准按农业部2016年新修订的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进行验收。省级示范场按照我委制定的《安徽省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规范》进行验收。验收标准电子版从安徽省畜牧兽医网(公告公示栏)下载。

三、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

各市具体负责本区域的示范创建工作,要按照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表;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养殖场户知晓创建内容和要求,调动养殖场户的积极性,营造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申报

1.申报范围。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重点在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等6个主要畜禽品种场中合理选择。拟推荐上报参加创建2017年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将从省级示范场中选择。

2.申报数量。考虑示范带动和地区均衡发展,2017年全省推荐参加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19个,推荐参加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38个,经审核后择优审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3.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并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将申报表、评分表一式两份经县(市、区)农委(畜牧兽医局)确认后,上报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广德、宿松县材料直接上报省农委。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并按优良程度进行排序,在省下达的申报数量范围内择优推荐上报。省农垦企业由省农垦局报省农委。

凡申请参加2017年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场(小区),提交的相关材料需装订成册,A4纸格式,一式两份。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完成材料复审、考核、提出推荐意见等程序后,以正式文件统一报省农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ahsxmc@。各地要于3月31日前报送参与2017年部级畜禽养殖示范场材料和参与创建2017年省级畜禽养殖示范场材料。

(三)创建要求

1.强化创建培训。省农委对全省创建单位进行集中培训与技术指导,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模式,带动提高畜禽规模养殖质量效益。各创建单位根据要求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管理措施进行规范。省级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由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等单位负责实施。

2.实施验收挂牌。按照农业部、省农委制定的部、省级示范场创建验收评分标准,省农委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养殖场在当地媒体上公示,部级示范场公示无异议后报农业部。省、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统一对外发布后,由市畜牧兽医局按统一规定样式,监制标牌制作和授权发放。

3.发挥示范效应。在组织好新一轮示范创建工作的同时,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以已挂牌的示范场为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推广活动,确保措施具体,成效显著,做到易懂、易学,带动更多养殖场户在发展标准化生产中受益。各市于11月10日前,将示范带动工作总结以电子版格式发送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

4.加强监督管理。各市要组织专家开展督导调研,指导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要按照《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已挂牌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日常监管。继续开展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回头看”活动,已挂牌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实行动态管理,对已不符合规定标准,不能继续发挥示范效应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要进行摘牌。今年重点对2014年新创建的示范场进行复检,同时对2011年创建、且2014年复检合格的示范场进行复检。各县(市、区)要组织辖区内2014年挂牌示范场开展全面自查,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组织市县联合核查组,对辖区内示范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核查情况报告和《2014年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复检情况表》,于5月底前书面报送省农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ahsxmc@。我委将根据平时所掌握情况和各地自查情况,选择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示范场进行抽查。复检不合格的挂牌示范场,经过整改后达到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的,可参与2017年创建活动。

5.推进产业化经营。各地要积极推进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标准化示范场打造自主品牌,与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等进行合作,促进产销衔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农委成立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委内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参加。

(二)加大政策支持。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活动的实施效果。

(三)加强宣传报道。在媒体上公布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适时报道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营造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地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12

公司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项目开工之前,都要与客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

二、全程安全控制,做细“一体化”

公司在为工程项目提供统一购买、统一储存、统一配送、统一--、统一管理的“一体化”服务中,要更加注重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到严而不松、全而不漏、细而不疏,扎实抓好抓紧安全过程细节管理,决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和工作点,确保“一体化”服务安全高效、稳步运行。

公司专门建立和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即自查、综合安全检查、领导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艰苦的有效运行机制。坚持安全生产日常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司要重视建立健全从高层领导到中层干部直至一线作业人员“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形成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链条,从而有效做到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构筑起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不断加强完善和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自觉做到制度化落实,提高意识,强化责任,从思想--度重视,从行动上确保落实,建立起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安全警示牌、张贴标语、会议培训等多形式多渠道对全体员工和周围群众进行安全宣传;使安全生产思想深入人心,激发员工强烈的安全责任感,增强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心安全、时时想到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全工作是公司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始终坚持进行各种不同形式的教育培训,做到教育时间、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持证上岗四个结合落实到位,做到上岗、复岗、特殊工种人员、管理人员教育100%到位。

每月坚持组织召开安全例会,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部署公司安全工作,提出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安全工作措施,提高安全工作意识,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和危机感,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安全工作理念。在项目开工前,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涉爆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施工,提高安全质量和效益。

我们相信,在--县各级领导了关心指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一定能卓有成效的完成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企业“零事故”和利益的双赢。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13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更好地适应建设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积极推进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xx〕5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xx-20xx年)》(新教基〔20xx〕22)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

20xx年,乌鲁木齐市共有在校(园)生446549人,教职工32615人(专任教师25368人)。其中:幼儿园285所,在园儿童61862人;小学145所,在校学生197244人,师生比1:19.42;普通初中91所,在校学生102439人,师生比1:14.69;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校学生504人。适龄人口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96%,小学毛入学率116.76%,小学升学率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9.59%,初中毛入学率133.46%,初中生升入普通高中升学率69.1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15885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38.7%。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的要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环境,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人口素质,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撑。

(二)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坚持规模办学和就近入学相结合,统筹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努力提升集中办学、规模化办学水平。按照城镇化进程和人口增长对教育的需求,特别是结合富民安居和定居兴牧工程,重点建设完善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实施学校结对互助“捆绑式”共同发展,建立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开展定点帮扶及送教下乡活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据人口分布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设置学校规模、合理规划学校分布、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以促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推进均衡发展为目标,坚持教育投资向薄弱学校和双语学校倾斜,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建设等重点工程。

3.稳步推进、适度超前的原则。将义务教育基本建设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规划、配套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衔接,重点解决校舍短缺、设施功能不配套等问题。统筹义务教育各类投资,加快义务教育基本建设步伐并适度超前,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布局、均衡发展。按照学校有关要求,为师生营造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有利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校园环境。

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20xx年,60%区(县)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20xx年,全市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达到“两基”巩固提高的要求。20xx年,全市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达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20xx年,全市实现教育强区(县)的目标。

(二)分项任务目标

各区(县)的目标为:

20xx年底前,沙依巴克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并通过验收。

20xx年底前,天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

20xx年底前,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水磨沟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

20xx年底前,米东区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实现教育强区(县)的目标。

20xx年底前,天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米东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天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米东区实现教育强区(县)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与支撑项目

(一)加大投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

1.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乌鲁木齐市普通中小(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对中小学校园校舍标准建设、装备条件、公用经费标准、教职工队伍配备等进行规范。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采取“城市中心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分区规划、分类推进的方式,城市中心区和城乡结合部占地面积不能达到标准的学校,按照标准划定红线,红线以内规划为教育用地,现有建筑逐步拆除,预留未来发展空间。对新建、拆建的学校,校园占地按照标准进行规划。

2.调整中小学网点布局结构。严格执行《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布局规划》,积极稳妥调整中心城区中小学网点布局,满足区域内适龄人口入学和义务教育用地总量的需求。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可以采取新建、改建、扩建、撤并等多种形式,原有教育资产通过置换或出售等方式所得收益全额用于教育。在中小学校建设过程中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村初中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小学重点加强中心校建设。城区改造中同步配套建设中小学校。依法设立专项资金,解决城区改造建设中同步配套规划建设中小学校问题。规划部门负责学校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学校用地的无偿划拨,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建设、使用和管理。wwW.zfw152.com

3.确保教育经费不断增长。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投入,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足额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加强城市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4.提高农村远程教育应用水平。设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运行专项经费,支持农村远程教育。建设中小学教学资源库,通过光盘派送和远程教育等方式,使农村中小学生享受城市的优质教学资源。建立农村远程教育示范校,开展远程教育应用指导培训。建立“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实现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网络交流与培训。

(二)统筹师资资源,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

5.加大教师交流的力度。有条件的区(县)应逐步实现教师合理流动的制度化,教师在一个学校连续服务期满6年,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定期在本区域范围内的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之间交流。同时,完善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制度,引导超编学校富余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对于到薄弱学校任教达到一定期限且绩效突出的教师,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业务进修、考核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继续做好特岗教师工作。

6.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校长培养、选拔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校长队伍特别是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校长队伍建设。选拔熟悉业务、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校级干部和校级后备干部进行培训。通过选派或竞争上岗,从优质学校选拔校级干部到薄弱学校任职,为薄弱学校中业务素质好、表现突出的年轻校级干部到优质学校任职创造条件。通过“影子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薄弱学校和农村校长培训。坚持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校长“捆绑式”发展,从优质学校选派优秀校级干部或后备干部到农村带队支教,从农村选派校长到城区校长培训基地分岗培训、实地考察和挂职锻炼。建立专项“校长基金”,专项用于引进、培训、奖励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引进人才改善队伍结构,坚持凡进必考,同时建立“绿色通道”吸纳高层人才。加强农村师资培训,五年内对所有农村教师轮训一遍;通过选拔形成骨干教师梯次,五年内农村骨干教师比例要提高10个百分点。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教师行为,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积极推进人事代理制,逐步实现教师由“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通过科研引领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三)推进教育公平,保证每个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8.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规划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学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切实保证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办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无条件地完成学区义务教育任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并违规收费。

9.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重点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按照随机原则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及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严禁乱补课、乱办班。各中小学不得违规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招生相关的选拔性测试,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班额,保持适度规模。制定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完善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的各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对特殊教育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助,解决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紧张及教学设备不足问题;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原特教津贴基础上,逐步增加补贴。建立农民工子女随来随入机制,坚持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同等权利、同等待遇,从多方面加强对“留守儿童”教育的指导。继续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四)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0.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辐射作用。根据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分布情况,以优质资源校为中心,健全优质资源校与薄弱校捆绑对接机制,全面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继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深化改革、有退有进、加强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对不符合“四独立”(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财务核算)条件的“分校”,要尽快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切实与公办学校脱离关系。

11.深化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深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改革,完善综合素质评定与学业考试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深化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坚持农村教育面向农村、服务农业、致富农民的办学方向,构建升学、就业、务农三位一体培养人才的立交桥,确保农村初中专业老师培训率、农村初中办学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农村初中教育基地的建设,发挥其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作用。

12.加强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程改革,保证辖区内所有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达到教学基本要求。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出发,构建各具特色的素质教育推进模式,突出办学特色,走内涵发展之路,推动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五)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撑项目。

进一步提高学校优质化水平,到20xx年,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确保九年义务教育保质保量的完成。计划新建34所中小学,建设面积270284平方米,破解大班额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将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800元、2000元;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确保全市初中及小学教育装备水平达到自治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一类要求,基本实现中小学教育装备的现代化。加强教育装备队伍的建设,提高教育装备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益。

通过实施“名师建设工程”,增强广大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高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提升我市教师继续教育水平;发挥名师骨干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适时启动普通中学正高级职称和小学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到20xx年,95%小学专任教师达到专科学历;90%初中教师达到本科学历。

重点实施“民汉合校”建设,各学段“双语”教学衔接体系等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建设优质“双语”教学资源库,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施“双语”骨干教师培训、校本培训、信息技术培训等项目。完善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实施乌鲁木齐市教师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双语教学研究和指导,建立和完善双语教育评价机制。实施区内初中班建设工程,扩大新疆区内初中班规模建设项目。计划改扩建3所学校,建设项目12个。计划建设面积48000平方米。

重点实施校外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在区(县)建设9个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1个乌鲁木齐市青少年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共10个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面积80600平方米。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明确定位、完善功能,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改善服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校外活动场所网络,使广大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能力,愉悦身心,健康成长。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DJZ525.COm 励志的句子】

(一)明确责任。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县)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不力、管理不力、落实不力和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制,追究相关责任。

(二)高度重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普九”验收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义务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各相关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从战略高度自觉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抓紧抓好。

(三)精心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各相关单位要深入调研,摸清摸透基础情况,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反复研究论证,认真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在规划制定中,要研究和处理好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数量与规模,质量与效益,布局调整与资源整合,危房改造与消除薄弱学校等关系,做到统筹规划,同步协调。

(四)强化责任。各区(县)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组织机构,分工负责,积极开展调研、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发改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社会事业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资金;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要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核定和调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人员;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在选址、设计、建筑质量等标准上,严格审查把关。

(五)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步骤和规定的时限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要结合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为高质量地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的制定提供有力保证。在规划制定中,市政府将督促检查此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相关单位及区域间存在的问题,并为制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做好相关工作。

标准化工作计划 篇14

在众多企业当中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在工作人员没有安全意识以及监督管理的力度不足等三方面。就制度方面而言,部分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但并没有将这些制度准确有效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使这些制度无法有效的发挥出其应具有的作用。甚至还有些企业没有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状况来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就安全意识方面而言,由于企业为了寻求快速的发展,招收员工的时,并没有注重员工的个人素质,使得员工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他们在生产过程当中并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能力,对其相关的知识也不甚了解,进而就导致他们不具备安全生产意识。就监管力度而言,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够主要就是因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对监管工作不够重视,在加上监管的流程以及监管的制度都不够完善,监管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当中没有参考的依据,进而就导致相关的管理人员无法有效的保证对企业生产的监管力度,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将严重的制约企业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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