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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祝福语大全#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语音报站器,对线路语音报站器完好情况检查制度不落实,发现问题未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科室;

2、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投币机、刷卡机,未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票务管理制度》、《司机上岗操作规程》,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关科室;

3、对公司所属线路安全营运秩序现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4、在开展服务、票务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未按规定完成当日、当次检查任务;

6、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追、抢、跺、截头进站、甩站、超速行驶的问题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7、对营运线路车辆,开快车、进站和路口车速过快,相互追逐、争抢客源的检查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8、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随意借道、变道、开串车,未按规定限速运行的'检查监控工作监督不力,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2

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

1、特种车辆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2、特种车辆部门副主管为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同事兼任特种车辆安全负责人。

二.特种车安全生产守则:

1、驾驶员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驾驶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

3、对新操作驾驶员、实习驾驶员、临时顶岗驾驶员以及变换工种的驾驶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队队长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特种车辆。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5公里,轻声鸣喇叭。

每个驾驶员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部报告。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三.特种车驾驶员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驾驶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2、在生产场所操作特种车辆作业时必须穿工服,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3、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驾驶员均须戴安全帽。

4、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特种车辆操作室和生产工作场地。

6、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

7、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生产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主管经理报告。

四、叉车安全管理: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接打电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操作规程: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7).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9).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10).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11).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营服务,减少和杜绝服务投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树立优秀企业形象。结合我公司运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行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是对运营生产中发生违规违章行为监督和认定的说明文件,是进行教育和处罚的依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交公司所属单位运营车辆驾驶员。

第二章 运营质量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未按运营计划时间到位;

2、车辆运行不逢站必停、溜点、甩站;

3、违反平峰时段区间点运行规定;

4、车辆发生故障抛锚,未按规定负责转换乘客;

5、运营车辆早晚班运营,上下乘客时不开启照明灯;

第五条 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30元罚款。

1、未规范进出站、遇阻未二次进站;

2、进站未按规定先开中门、再开前门上下乘客;

第六条 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同时分公司范围内通报,有书面检查。

1、非本路线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2、线路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

3、运营行驶中途带客购买物品或就餐;

第七条 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范围内通报,组织其不少于3天培训。

1、首末两班不准点发车;

2、车辆脱线运营、私自收车;

3、车辆运行中私自请人替班,代班;

4、未执行运行计划无故脱岗;

5、私自拆卸、损坏车辆电子设备;

6、发班不到起点站或收班不到终点站;

第八条 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其不少于7天培训、有书面检查,公司范围通报。

1、越站甩客或对免费范围内乘客拒载;

2、不服从调度指令、更改运行计划;

3、承载超范围物品或违禁品;(经典范文网 995563.cOm)

4、职能部门在检查纠章中,拒不在检查表签字;

5、监督检查时,驾驶员不配合、不停车或驶离检查点逃避检查;

第九条 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不服从稽查和路队管理,擅自停运车辆;

2、妨碍检查工作;辱骂、殴打管理人员;

3、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管理部门接受教育和处罚;

第十条 私自倒卖燃油(气)、材料的或者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抽取、挪用公司燃油(气)的,属严重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运营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元罚款。

1、在驾驶区域悬挂、放臵妨碍安全驾驶物品;

2、行驶中车载收音机音量过大;

第十二条 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

1、 行车中未关好车门;

2、 驾车时不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3、 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机,收发短信或戴各类耳机行车;(业务指令除外)ZFW152.CoM

4、 驾车时饮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跟高3厘米以上)

5、驾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6、躲避道路电子系统监控;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以及有标志的路段鸣喇叭;

8、违反“车停稳后开门,关好门起步”规定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线路例会上点名、要有记录。

1、驾车下陡坡熄火空档滑行;

2、车辆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臵、后视镜、雨刷器等其它机件失效或不全上路运营;

3、不按规定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三检车辆;

4、车辆带故障上路运营;

5、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下;

6、两车相会时互相传递物品或交谈;

7、违反交通信号灯、现场交警交通指挥;

8、车内灭火器、自动灭火装臵失效或缺失,不及时上报;

9、占用非机动车道或无故逆向行驶;

10、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变更车道;

第十四条 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3天、写书面检查。

1、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及左右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2、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违反行车规定;

3、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和标志;

4、不按规定牵引车辆;

5、车辆带故障不报修造成停班;

6、违反驾车操作规定、损坏车辆;

7、前压后抢前后车互相追逐,开斗气车;

8、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上;

第十五条 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未造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1000元处罚,造成后果的自负。

第十六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未造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2000元处罚,造成后果的自负。

第十七条 驾驶员因饮酒过量,班前未上报,酒测出含量处罚200元。

第四章 投币、刷卡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无人售票车驾驶员未履行投币箱一站一清盘或钱币裸露在投币箱口外;

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认真监管乘客投币、刷卡出现两人以下漏票;

3、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备票和放臵;

4、员工乘车时不刷卡或卡内余额不足而不投币;

5、员工乘车时随行人员无该卡使用权而不投币;

6、员工卡转借他人使用,验出后不收回;

第十九条 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对当班驾驶员给予50元罚款。

1、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亲朋好友乘车未投币刷卡;

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认真监管乘客投币、刷卡,出现一次两人以上漏票;

第二十条 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并写书面检查。

1、私自拆卸投币箱;

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在运营中触摸钱币;

3、误导乘客将钱币不放入投币箱;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以岗位之便并谋取私利;

2、以各种手段侵吞票款;

3、采取里勾外联等形式盗窃票款;

4、严重违反票务管理制度被查处后拒交罚款;

第二十二条 由GPS车载监控系统的车辆在运营期间,如发现乘客上车既未投币、又未刷卡,则对该当班驾驶员每人次罚款20元,超过两人以上(含两人)的罚款100元,分公司内通报并又书面检查。

第二十三条 由GPS车载监控系统的车辆在运营期间,有人为干扰、切断电源、破坏监视探头、遮挡投币箱探头,造成信息传递中断、票款丢失情形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 线路运营车辆驾驶员在场区内未按指定收银地点,停放车辆换取投币箱内胆,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

第五章 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元罚款。

1、驾驶员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上岗证件;

2、车厢内服务设施短缺或不报修;

3、不规范使用语音报站器、LED显示屏;

4、电子路牌夜间不开或数字不完整不及时报修;

5、驾驶员座椅靠背悬挂衣物或其他饰品;

6、乘客上车投币未展开,驾驶员不提示、不查验残币;

7、车厢内无张贴乘客须知或不洁、有损坏;

8、车厢内无服务意见本、车门票价标识;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仪容仪表不整洁、敞胸露怀不端庄;

2、不耐心解答询问、语言解答不规范;

3、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冷淡;

4、不照顾老、弱、病、残、孕;

5、车上乘客骤增不疏导;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教育。

1、服务恶劣、发生有责纠纷;

2、不制止携带危险品、宠物和吸烟的乘客上车;

3、不注重语言文明、歧视辱骂行为;

4、驾车时对工作发泄牢骚和不满;

5、遇路堵等情况不向乘客解释、发生纠纷;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规定严肃处理。

1、发生服务纠纷不正确处理、隐瞒事实欺骗公司;

2、受新闻媒体批评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严重有损企业形象和企业信誉;

3、散布谣言、煽动停运、越级上访、制造事端等行为的;

第六章 车容车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车体:车身外面积三分之一有泥点或雨雪后(路面已干)没有及时清刷车辆;

2、玻璃:车体玻璃不明亮,有污迹;

3、地板:车厢地板积泥、存积杂物;

4、座椅:靠背缝隙有明显灰尘或陈旧污垢;

5、踏板:有明显积土杂物;

6、外顶:有明显污垢;

7、车门:车门内外有油泥或明显污迹;

8、轮胎:有明显油污或陈旧积泥;

9、垃圾桶:垃圾桶清倒不及时或残缺、不洁;

10、车到终点不清扫废弃物、清洁工具乱放臵;

第七章 运营质量稽查流程管理

第三十条 运行质量管理部履行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监督检查职能,按照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营质量管理规定,对违规违章行为按序进行监督、核查、追责;

(一)公司管理人员稽查;

1、对公司线路日常现场抽查及纠正治理,视情节分两项处理一是口头纠正、二是现场开据廊坊市公共交通营运行为违章通知单 一式两份;

2、通知单填写属实、检查人与被检查人双方签字,一份部门处理后保留存档、一份发至被检查人所属单位签署答复意见;

3、质量管理部门10日内审核处理、开据违规违章处理意见书、部门处理意见与通知单一并归档,部门处理后上报主管领导;

4、质量管理部将违规违章处罚金数额以通知书形式、通知人 力资源部门在其本月工资内扣除,也可交现金处理;

5、监督检查出较大以上问题、由部门汇总意见、请示主管领导意见,报总经理批复执行;

(二)分公司管理人员检查;

1、分公司管理人员检查出违规违章行为,要依据廊坊市公共 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营质量管理规定条款,对违规违章驾驶员处理;

2、分公司以纸式违规违章处理单形式,每10日报运行质量管理部备案;

3、分公司对查出问题较大以上的,上报公司处理;

4、分公司建立健全违规违章处罚管理档案;

(三)服务质量投诉、核查、回复;

1、运行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部门移送、其它方式途径披露的;市民及其他组织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人来访等各种形式举报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2、运行质量管理部以填写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营投诉受理单以及投诉内容、时间要求、答复或回复标准一并发至各分公司;

3、各分公司对投诉内容涉及运营车组和驾驶员服务质量问题,要如实核查、按要求答复或回复投诉人、要有书面材料并拿出对被投诉行为事实有处理意见上报,运行质量管理部核查落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主管领导,较大问题以上报总经理;

4、运行质量管理部对公交规划、便民服务、港湾站点设施等政策性很强的建议和意见,将会同有关部室,请示总经理和主管领导批准,统一标准进行对话和回复;

5、需要核实调查违章违纪行为的,指定2名以上稽查管理人员与分公司共同调查核实;

6、无明确的违章违驾驶员信息或无具体违章违纪车组信息,行为不清、证据不充分或不确凿、提请主管领导后,不与

调查;

7、各分公司对投诉调查、核实、取证、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回复及上报;

8、对投诉内容调查属实,违章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理,依据运营质量管理规定条款处理;

(四)、运营质量管理对投诉的定性标准;

1、一般投诉:服务不规范、工作不认真、态度生硬、照顾不周到、解答不耐心、不虚心听取乘客意见、因工作失误、失礼不道歉、仪容仪表不规范;

2、严重投诉:严重违反服务纪律或因不履行工作职责、引发服务矛盾;歧视漫骂乘客、造成严重后果;因野蛮服务处理失当,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乘客投诉;新闻批评属实、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

1、县委办公室驾驶员由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强化安全意识。随领导出发时,在行车期间不准接打手机,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必须服从领导,遵守纪律,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等原因一天内不能到岗者,要告知分管行政副主任或行政管理科。

4、驾驶员要遵守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日早8点前必须到岗,并做到24小时手机畅通,保证随叫随到。中午不准饮酒,有出车任务的,任何时间均不准饮酒。驾驶员不准擅自出车,不准转借车辆,不准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凡未经分管行政副主任批准擅自出车、擅自转借车辆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5、办公室驾驶员平时要注意言谈举止,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如果被所服务领导或有关人员反映车辆维修不及时、服务态度差、酗酒滋事、不服从组织安排者,半年内提出一次的给予说服教育,两次的给予严厉批评,三次以上的调整工作岗位。

二、车辆管理制度

1、县委办公室车辆由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和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行政管理科定期进行车况检查,存在问题的车辆必须及时维修。

2、实行车辆经费包干制度,每车每月2550元经费,包括各种油料费、小型修理费用(单件价格在500元以下的)、出车补助、过桥过路费、停车费。

3、每月底行政科车辆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车辆行驶里程统计。

4、要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按规定在行驶5000—6000公里内必须进行机油及相关滤芯的更换,更换单件价格500元以上的配件或车辆需要大修时,必须经主任批准后再行维修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城乡公交客运安全管理,切实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更好的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及公司《运输生产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交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1、公交运营车辆,实行安全日检制度。公交车辆每日发车前或收车后必须到检车台进行车辆日检,检查合格的由专职安检员做好登记并在《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通知单》上签章,不合格的,由安检员强制车辆入库维修,并对维修项目进行登记。

2、公司值班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发车现场,对车辆进行检验抽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驾驶员自检自查情况、车载安全设备及超员、超速、超载情况等,对查出的问题,安值人员要立即予以纠正,并做好途中安全运行的交待工作。

3、公交车辆需按时参加季审、年审、年检技术检测、维护与保养等事宜。

4、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公交车辆的各种档案,包括行驶证、营运证、车辆保险、车辆GPS设备监控、车辆登记证书等。

5、公交营运车辆必须参加车辆保险,险种包括: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责任免赔险、承运人责任险等。

6、特殊天气(冰、雪、雾灯)公司要派安全管理人员跟车上路,对重点路段(险区)加强现场指挥和指导。恶劣天气时,要对车辆进行枪危险品管制,禁止所有车辆出站运营。

7、加强对车载行车记录仪和GPS设备的安全监控,对营运车辆进行跟踪管理。根据天气、道路情况及时发送气象、道路信息,监控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并处理车辆报警信息。

8、高考、中考用车及其它重点运输等特殊任务时,公司要先派技术好、作风硬的驾驶员执行,并由安管人员带队。

9、车辆行程超过400公里的,公司必须安排双班驾驶员以防止出现疲劳驾驶。连续驾车3小时,驾驶员应停车休息15分钟;每日驾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10、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报修,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11、车辆上路后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此路段的限速规定行驶,严禁超速行驶,严禁车辆超员、超载运行。

12、车辆出车前、到达后,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13、在行车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各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14、车辆因故障或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驾驶员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辆后方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驾驶员应及时告知乘客并迅速将乘客转移至右侧安全带内。

15、车辆起步前,驾驶员应关好车门,车辆停稳后再开门上下客,严禁不到站点乱停上下客。

16、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应停放指定地点停放待发,收车后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17、安全行车十一禁令(略)

二、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并遵守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生理缺陷及疾病。

3、驾驶员应尊重领导、听从调度、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②年龄不超过53岁,身体健康;

③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从业资格证; ④通过理论和路试考核合格后,办理《客运班车驾驶员即时驾驶证明》。

5、驾驶车长6米以下客车的,需具备3年以上驾龄或安全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上;驾驶车长6米以上9米以下客车的,需具备4年以上驾龄或安全行驶里程10万公里以上;驾驶车长9米及以上客车或高速客车的,需具备5年以上驾龄或安全行驶里程20万公里以上。

6、办理《驾驶证明》,需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交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参加路试及理论考核,合格后统一上报公司办理。

7、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必须衣帽整洁,统一穿着标志服,仪容端庄,对乘客热情礼貌,言语和气、举止庄重、服务周到。

8、驾驶员需佩戴交通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本人照片、姓名、编号及单位名称、电话号码等内容的服务监督卡。

9、驾驶员每到一站点,应使用站点报话器,提醒乘客注意上下车,车辆停稳后才能打开车门。

10、乘客上车后,驾驶员需热情、耐心解答乘客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

11、开车前,驾驶员应使用报话器加强对乘客的安全乘车宣传教育,提醒乘客车辆起步,请乘客坐好、抓牢,发现乘客吸烟、将头、手伸出窗外应及时制止。

12、驾驶员要主动关心和帮助乘客,特别是老、弱、病、残、孕等乘客,做到服务热情,照顾周到。

13、驾驶员要严格监督乘客上车时的投币数目,不得接触钱币,切实维护公司的经济效益。

14、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途中站点上车乘客的“三品”检查,严禁易燃、易爆、有毒品、危险品上车,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15、公交车辆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不得随意停车上下客,不得任意改变运行线路。

16、车辆在营运过程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驾驶员应主动向乘客说明情况,并及时检修排除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应迅速向公司汇报,帮助乘客换乘。

17、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保护好现场,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并迅速向交警部门报案,及时向公司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18、严禁驾驶员在营运中与乘客发生争吵、殴斗事件,无论什么原因,一律对驾驶员严肃处理。

19、车辆到达终点后,驾驶员要立即调整好车位,乘客下车后,要及时检查车内有无乘客遗失物品,发现失物应及时归还失主,一时找不到失主的,应交调度办公室保存并查找,严禁私自留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0、驾驶员要做到安全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高速车,车未停稳不得开门上下客,人未上下完毕不得运行,不抢时、不晚点,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安全。

21、公司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行车十一禁令》,违反禁令之一者,予以解聘。 安全行车十一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无驾驶证明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开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速、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开门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行驶;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规定如下:

一、公交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停车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交停车场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公交停车场按设计核准的停车数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应急疏散通道超停车辆。

1、超停车辆的停车场必须每年将超停数量、安全防范措施、解决计划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2、集团安全管理部定期对超停车辆的停车场进行检查核实,并对安全防范措施和解决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四、执行公交车辆进出场安全检查制度。

1、公交车辆进场前由警卫人员上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异常物品应按规定处置。

2、公交车辆凭使用单位开具的车辆出门证出场。

五、公交停车场内车辆安全行驶制度。

1、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违规逆向行驶。

2、公交停车场内公交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小型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3、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区域停放,不得违规停放。

4、公交停车场内禁止非机动车、电瓶助动车、摩托车行驶。

六、执行公交停车场内禁烟禁火制度。

1、公交停车场是禁烟禁火重点单位,除划定的吸烟点外,全部禁烟禁火。

2、因生产作业、维修施工需要动火的,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管理单位派员在动火区域设置警戒线并配备灭火器材。

3、应设立动火作业申请、批准和配合作业记录台账。

七、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1、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2、警卫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3、安全消防巡查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4、监控消防值班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八、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

1、管理单位所属的管理大区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2、管理单位各岗位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九、定期对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视频监控等重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有效。

1、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设备应由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

2、管理单位将维保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维保合同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3、管理单位将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设备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作业记录单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4、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实行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缺损应尽快修复或补足,并做好记录。

十、使用单位定期对存放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存放安全。

1、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易燃物品应在封闭区域集中存放、警示标志清晰、专人管理,并配备灭火器、防爆毯、黄沙桶等消防设备。

2、定期检查、落实整改、记录齐全。

十一、警卫人员对进入公交停车场的非本单位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核查登记。

1、警卫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核查人员和车辆,做好登记工作。

2、警卫人员对进入停车场的非本单位人员和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登记,防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十二、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安全消防巡查。

1、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定时、定点、定线路对停车场的治安、消防进行安全巡查,每次巡查间隔不超过二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

2、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监控值班室汇报。

十三、监控值班室人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值守,随时联系各岗位值勤人员,处置突发事件。

1、随时掌握公交停车场的安全正常运行情况,填报安全运行日志。

2、每日检查一次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遇有系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报修,做好检查和报修记录。

3、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十四、非机动车停放点和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1、非机动车和电瓶助动车停放区域应独立设置,提供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的停放区域应设置防雨水屋顶,防止漏水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2、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应采取间隙式供电方式,防止长时间充电导致充电器、线路、电瓶过热发生火灾事故。

3、电瓶助动车停放充电区域实行二小时一次的安全巡检,并填报巡检记录。设置视频监控与接入监控值班室,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实时监控安全情况。

4、电瓶助动车停放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材。

十五、高空悬挂物的定期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1、广告牌、灯箱、高杆路灯、空调室外机、监控摄像机高杆架、排烟排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实行季度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

2、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除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六、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

1、地下空间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应确保通风排烟系统、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喷淋系统、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指引、排水等安全系统的完好。

2、地下空间安全系统实行季度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系统季度检查台账和检修记录,并按季度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七、防台防汛工作。

1、公交停车场排水系统每年二次(六月、十二月)进行清淤疏通,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2、公交停车场避雷系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性测试。

3、公交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台账,并将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记录报集团安全部备案。

4、公交停车场应设立防台防汛应急物资仓库,储备抢险作业的物资、工具、装备等。应急物资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点,发生缺损及时补足和修复,并做好应急物资仓库清点、补充、维修记录台账。

十八、应急预案

1、公交停车场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故,减轻突发事(件)故对停车场运行生产的影响。

2、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包括场内安全生产事故、停水停电、治安案件等处置预案。

3、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文本应在监控值班室、大区管理办公室分别存放。

4、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定期向所属地区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十九、集团所属各公司要严格遵守本规定要求,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建立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台账,确保公交停车场的安全。

二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由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并对相关条款和程序进行解释。

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台账及管理要求

一、设立超停车辆的停车场安全监管台账,记录超停数量、安全防范措施、解决计划,并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设立动火作业申请、批准和配合作业记录台账。

三、设立职工安全教育活动管理台账。

四、设立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

1、特种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管理单位将维保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维保合同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2、管理单位将特种设备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作业记录单按作业周期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五、设立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月度安全检查记录台账。

六、设立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易燃物品存放区域月度安全检查记录台账。

七、设立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运行检查、报修台账。

八、设立广告牌、灯箱、高杆路灯、空调室外机、监控摄像机高杆架、排烟排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记录台账。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九、设立地下空间通风排烟系统、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喷淋系统、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指引、排水等设备季度安全检查台账。地下空间设备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设立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台账,并将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记录报集团安全部备案。

十一、设立防台防汛、应急物资仓库清点、补充、维修记录台账。

公交公司安全规章制度3

1、未经调度人员批准擅自缺班、绕近道、改变运行线路、不按照规定起止站点发车、中途调头、随意更换驾乘人员、甩站甩客的,当班驾驶员和乘务员各罚款50元;末班车不按照规定站点、时刻发车、中途下线、不到终点站的,驾乘人员各罚款100元。

2、乘务员早上迟到耽误发车时间的,每次罚40元,造成缺班的由本人或所属车主承担缺班车的缺班损失(按当天线路班次收入计算)。

3、因事故、路阻、修车必须停班时,该车驾驶员应当立即电话告知调度、安全、稽查人员,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停班,除因事故被扣车外,驾乘人员应随时准备上线运营,不得离开车辆办私事,否则按照擅自缺班处理,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车辆正常运营时间,驾乘人员不准随意离车、离岗(包括车辆在站等班、等客时间),违者按照私自缺班处罚,每人每次罚款30元。

5、驾乘人员应当保持车内外卫生,驾驶员负责车体外表,乘务员负责车内卫生。除雨雪等特殊情况外,凡车辆卫生不合格的,当班驾乘人员根据各自责任每次罚款20元。

6、乘务员必须熟悉线路站点,按照运行线路站点提前报站,并组织乘客有序上下车,因乘务员不报站或报站不正确而造成乘客越站、漏乘、错乘等服务质量事故,每次罚款30元,由此引起的一切服务纠纷和后果由乘务员本人承担。

7、驾乘人员在车辆正常运行时间(中午用餐时间除外)不准在车上看书、睡觉、打电话聊天、聚堆嬉闹、吃零食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8、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准酒后驾驶,不准闯信号,不准超速,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车辆到站停靠时车轮距离路沿石不超过40厘米,车辆回场后必须按照划定位置停放,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场。因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完全由本人自负。发现酒后驾车者每次罚款500元。

9、驾乘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路单,如实填写修车缺班、包车缺班情况,如果发现虚填班次、私改路单,按贪污票款论处,每次罚款500元。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无任务车辆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运行。

四、早晚有接送领导及其它任务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由相关领导安排其去向。

五、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交给非本车驾驶人员驾驶。

六、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未经调度人员批准擅自缺班、绕近道、改变运行线路、不按照规定起止站点发车、中途调头、随意更换驾乘人员、甩站甩客的,当班驾驶员和乘务员各罚款50元;末班车不按照规定站点、时刻发车、中途下线、不到终点站的,驾乘人员各罚款100元。

2、乘务员早上迟到耽误发车时间的,每次罚40元,造成缺班的由本人或所属车主承担缺班车的缺班损失(按当天线路班次收入计算)。

3、因事故、路阻、修车必须停班时,该车驾驶员应当立即电话告知调度、安全、稽查人员,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停班,除因事故被扣车外,驾乘人员应随时准备上线运营,不得离开车辆办私事,否则按照擅自缺班处理,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车辆正常运营时间,驾乘人员不准随意离车、离岗(包括车辆在站等班、等客时间),违者按照私自缺班处罚,每人每次罚款30元。

5、驾乘人员应当保持车内外卫生,驾驶员负责车体外表,乘务员负责车内卫生。除雨雪等特殊情况外,凡车辆卫生不合格的,当班驾乘人员根据各自责任每次罚款20元。

6、乘务员必须熟悉线路站点,按照运行线路站点提前报站,并组织乘客有序上下车,因乘务员不报站或报站不正确而造成乘客越站、漏乘、错乘等服务质量事故,每次罚款30元,由此引起的'一切服务纠纷和后果由乘务员本人承担。

7、驾乘人员在车辆正常运行时间(中午用餐时间除外)不准在车上看书、睡觉、打电话聊天、聚堆嬉闹、吃零食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8、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准酒后驾驶,不准闯信号,不准超速,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车辆到站停靠时车轮距离路沿石不超过40厘米,车辆回场后必须按照划定位置停放,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场。因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完全由本人自负。发现酒后驾车者每次罚款500元。

9、驾乘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路单,如实填写修车缺班、包车缺班情况,如果发现虚填班次、私改路单,按贪污票款论处,每次罚款500元。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规范公司各部门、项目部人员外出安全管理,明确外出审批程序,全面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员工出行期间安全事件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出差、外出期间的安全管理。

3、人员出行期间安全规定

3.1项目部人员日常外出时,应至少两人同行,并保证至少有一人掌握项目部所在地本地通用语言。

3.2乘坐火车、飞机不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品,自觉遵守登车(机)秩序。

3.3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3.4机动车行驶中,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跳车。

3.5车(船)、飞机进站时,要站在有标志线的安全地带;车(船)、飞机开动时,要退到标志线外。

3.6不随车跑动和车上的亲友握手或递东西。

3.7不在火车、飞机上饮酒。

3.8不要进入标有“旅客止步”的地方。

3.9乘车时提醒司机车速不要超过80公里/小时,司机和副驾驶位置要系安全带。

3.10尽量避免乘坐货运机动车;必须乘坐时,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

3.11自己驾车时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不疲劳、酒后驾车。

3.12外出时,要准备好备用通讯器材、工具,确保通信畅通。

3.13赴外出差期间要去手续合法、证件齐全的正规旅馆,不要到个体小店住宿。

3.14住宿时不和同行人员以外的陌生人合住,休息及外出时要锁好门窗。

3.15住宿期间要将贵重物品寄存,若非必要,避免携带过多的现金,更不要在他人面前谈及自己身上所带钱财。

3.16住宿后,应熟悉旅馆内部情况,特别是安全疏散通道、紧急出口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出现意外事故可以安全、迅速的撤离现场,确保人身安全。

3.17住宿期间要对房间电器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如使用燃气热水器进行洗澡时,必须加强通风,以防发生煤气中毒;使用电热淋浴将水温调好,将电源断后方可洗澡,以防触电。

3.18住宿后要与所在部门联系,报告出差所在地点、旅馆名称、联系电话等,与公司(项目部)随时保持联系。

3.19夜间有访客敲门时,确认访客身份后再开门,尽量避免在房间内会客。

3.20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借与陌生人使用。

3.21在外吃饭,一定要食用干净卫生的食物,不要到路边的小摊吃饭,不吃半生不熟的食物,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不认识的野果野菜,不喝生水。

3.22不收受陌生人的食物及烟等,不出入不文明场所。

3.23进入当地村镇应至少要有一名当地员工陪同,不随意对妇女、老人、儿童、礼仪活动等拍照录像。

3.24不私藏枪械,不随意捕杀野生动物。

3.25不得私自到森林、河边和偏远地区游玩。

3.26出差无特殊情况,不喝酒,参与应酬时要适量,不可酗酒,并至少两人同行。

3.27到陌生地方时要先了解当地的习俗以及宗教信仰,不做禁忌的事情,避免发生误会冲突。

3.28不在酒后、疲劳时或临睡前躺在床上吸烟。

3.29掌握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电话,如遇突发事件,立即拨打求救电话。

3.30治安防范知识

3.30.1车辆不要停放在黑暗的楼梯口或者街角,不管离开时间多长,停放的车辆都要上锁。

3.30.2不要滥用同情心,对新认识的朋友,老乡,遭遇不幸的落难者,若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要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理智分析,谨慎行事。

3.30.3切忌贪小便宜,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推销的非常便宜的'贵重物品、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等,千万不要轻易相信。

3.30.4遭遇抢劫时,如情况不利,不可力搏,要记清歹徒的体貌特征和逃窜方向,并及时报案。

3.31公共聚集场所安全注意事项

3.31.1当发现拥挤的人群向着自己行走的方向涌来时,应该马上避到一旁,但不要奔跑;此时要脚步灵敏,千万不能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

3.31.2如果路旁有商店、咖啡馆等可以暂时躲避的地方,可以暂时避一下,切记不要逆着人流前进,那样非常容易被推倒在地。

3.31.3遭遇拥挤的人流时,一定不要采用身体前倾或者低重心的姿势,即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

3.31.4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马上要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3.31.5若身不由己陷入人群之中,一定要先稳住双脚,切记远离店铺的玻璃窗,以免因玻璃破碎而被扎伤。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个人的防护

l.安全措施,从员工本身做起,适当地防护上班,工作服整洁舍身,帽子或发罩、发网固定在头部;

2.鞋子要穿得舒适,鞋跟必须坚固,鞋带亦要扎牢,防止拌倒;

3.带有危险物品如随身饰物、别针等,必须避免或清除,以免不慎掉落食品中或机具内,造成严重的后果。

第二条行进的方向

1.具有规模的餐厅都订有安全规则,重视员工的动线安排,厨房动向设定成“单行道”方向行进;

2.厨房在尖峰时间,要在忙碌中仍有秩序,如在拐弯转角处或上下楼梯先打招呼,保持靠右方单行道的走路习惯,并且速度不要过快,以免碰撞;

3.端送热的'盘子要格外当心,除提醒对方外,自己也要用毛巾垫住并拿稳;

4.注意地上的障碍物,通道若有积水潮湿,应即清除,以免绊倒滑跤。

第三条机具的操作

l.做好安全装置,如压力容量、压力负荷量表、蒸气锅炉隔热自动开关等;

2.熟谙操作方法,如搅拌机的正确操作,用瓢勺喂进,切忌直接以手接近;

3.熟悉电气用具电锅烤箱、电扇厦工作灯等之电线收藏,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接触电源插座厦开关,以免触电。

第四条刀具的使用

1.刀具的方法要正确,握刀永远握住刀柄,锐面朝下,不要急抓乱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伤;

2.不得以刀具作为开罐器或螺丝刀使用,不用的刀具要稳当放置安全刀架上,不得隐藏在橱柜或抽屉,以免误伤。

第五条物料的搬运

1.考虑人力的负重力量,应以普通人力能予以移动的重量与客积程度为宜,因为起卸、移动、过碍、堆高、整理等,端赖普通人之体力能移动的时候较多;

2.使用手推车,注意搬运路线的障碍以免碰翻滑倒;

3.物料箱或不可堆置过高或堵塞通道及出入口处,造成工作的不便利;

4.破损的玻璃器及陶瓷器或迟钝的刀,不宜勉强使用,以免造成割伤。

第六条升降梯使用

1.升降梯可协助将物料食品运至高层楼,注意其安全性,不可将头、手伸出升降梯外;

2.普通攀高梯子的使用,采用人字形梯,事先要检查梯子的接头处有无脱节,摆放地面要平坦而平衡稳固,融免梯子倾斜或滑倒,阶梯处均须有显示标示。预订踏空摔倒。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在我司从事公营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公司人事部门核准,各单位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第四条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相应执业证件。

第五条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

第六条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

第七条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

第八条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者,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处罚外,公司另行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元/次: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严禁穿拖鞋、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车。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上下旅客,门未关好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应向旅客宣传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驾驶员工作规范与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着装整洁,不留胡须,佩戴证章),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应班条件。

3、按规定提前30分钟到调度室应班,听取道路运行条件介绍。

4、按时进入发车位,上车前5分钟开启空调,迎候旅客上车。

二、旅客上车时

1、协助旅客、行包员装好行包,协查“三品”。

2、协助站务员维持旅客上车秩序及验票,扶老携幼。

3、协助乘务员清点旅客人数,行包件数。

三、发车时

1、关好行李仓和车门,检查车内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观察旅客是否坐好,发动车辆,观察车辆周边环境,听候发车命令和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鸣号起步。

四、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不准与乘客争吵。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无票乘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协助乘务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站联系接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5、如遇旅客急病,应协助乘务员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医。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应会同乘务员发动旅客,巧妙周旋,就近报警,不得莽撞蛮干。

五、车辆到站后:

1、协助旅客领取行李并与乘务员核对品名票号,办好托运物品交接手续,检查车内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车辆进行回场后的清洗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证第二天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运调部门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路单、班线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写班车运行日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五章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3、驾驶员实行强制轮休制度。

4、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20__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客运公营驾驶员选聘条件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景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景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景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到达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项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贴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坚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3、公司营运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景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半年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包头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包头市各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景到达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到达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维修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消防法规。

2、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3、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宣传。

4、坚持经常性对电源、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室内,严防事故的发生。

6、安全出口禁止堆放物品或堵塞,保证出力畅通无阻。

7、坚持夜间定人值班,严防盗窃和其他的事故发生。

8、下班时对场所内认真细致检查,落实断电制度。

9、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定期危险保养,保证性能良好,随时使用。

10、自觉接受主管单位和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切实配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网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员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新员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

2、教育培训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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